酒后驾驶是驾驶人的大忌
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
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
作为从事客运的专业人员
应该遵守职业操守
更应遵守法律法规
但这位“的哥”竟然酒后驾驶出租车
亲手“砸了自己的饭碗”
2024年12月10日19分59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山区大队指挥室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碱泉三街专汽小区有辆出租车疑似酒驾,大队指挥室立即派警前往,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了当时情况,并查看了举报人提供的视频资料,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后确定了驾乘关系,后将出租车驾驶人带回天山区大队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9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检测,经检验鉴定,该驾驶人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9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标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酒后驾驶
是驾驶人的大忌
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
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
否则,得不偿失
后悔也来不及了!!
给大伙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后果有多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喝酒还敢驾驶营运车辆
换位思考一下
如果你是乘客能放心地乘坐吗?
一顿酒换来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这笔“买卖”真的值得吗?
“醉猫”开车上路
宛如一颗定时炸弹
时刻威胁着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
被酒精麻痹的司机真的无法控制
车辆的油门、方向盘!
作为职业司机
更要把交通安全牢记于心
无论是谁
酒后驾车,统统严惩不贷!
来源:乌鲁木齐交警
编辑 | 隋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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