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25年1月1日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

陕西2025年1月1日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
2024年12月12日 15:23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电力新闻网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 冯聪聪)12月10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在《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披露,2025年1月1日起,启动陕西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

  陕西电力现货市场按“全电量申报、集中优化出清”模式开展,通过竞争形成体现时空价值的市场出清价格,并配套开展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鼓励虚拟电厂、储能等灵活调节资源参与现货市场。

  在交易结算部分,陕西省明确在电力现货市场未运行期间,批发市场发、用两侧均按照峰平谷分时段结算,按照峰平谷各时段合同电量与对应时段实际上网、用电量进行结算,月结月清。峰平谷时段合同电量为分时电价政策明确的峰平谷时段内各时点的合同电量之和;峰平谷时段合同电价为对应时段内各时点的合同电价的加权平均值。现货市场运行(含试运行)期间的具体事项,则按照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现货市场运行方案、陕西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等执行。

  秉持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新型主体发展的原则,在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中,陕西省将扩大风电、光伏及丰水期富余水电交易电量规模,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参与的市场交易机制,鼓励发电企业与用户签订多年期合同。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现货市场,适当拉大峰谷分时价差,为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主体发展创造条件,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在价格机制方面,考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可能于2025年年内调整等因素,陕西省将针对省内多年期交易合同和年度交易合同,实施分时价格浮动调整。在新分时电价政策出台前,煤电企业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平时段交易价格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新能源发电企业、统调水电企业电能量交易价格(含绿色电力交易)由市场经营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新分时电价政策出台后,新组织的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均应按新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要求,划分峰时段(含尖峰)、平时段、谷时段(含深谷)形成分时交易价格。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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