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水运网
2003年,海军军官罗志顺站在了转业的人生路口。因为放不下对大海的深情,他决定从海军部队转业至宁波海事法院工作,希望还有机会续写自己与这片蓝海的故事。2004年,他成为了一名执行员,开启了海事执行之路。这条路,罗志顺一走就是20年,从“执行新兵”走到了“执行专家”。
罗志顺为人和善,乐于助人。年轻干警们常常向他请教执行经验,执行干警们也习惯与他交流办案思路,久而久之同事们会亲切的称他“老罗”。这些年来,老罗执结了1200多件执行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46亿元。老罗在近日的采访中告诉记者,他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从始于初心到成于坚守
20年的执行生涯里,老罗扣押过各类船舶数百艘。海事执行中,船舶是极其重要的标的物。船舶价值往往高达数百万、数千万元,许多案件因船而起,申请执行人也尤为关注涉案船舶的去向。但在十几年前,船舶查询难、定位难,执行协作也并不顺畅,只能依靠执行员多方询问、外出调查。
2009年,某货船经营人黄某因拖欠船员工资,被立案执行。但黄某不但未及时履行义务,还将法院电话“拉黑”,货船也不知去向。为了找到这艘货船,老罗多次前往海事部门查询信息,也与申请执行人反复寻查。1个多月后,老罗终于确定了船舶所在的位置——象山附近的一处锚地。考虑到被执行人有可能抗拒执行、开船逃离,老罗当即决定登船实施扣押。
当晚7时,在海事部门的支持下,老罗与另一名执行干警乘坐执法船前往货船锚泊地点。执法船快到锚地时,他们发现前方有一艘船正在徐徐开动,正是要扣押的那艘货船!对方似乎发现了老罗一行的意图,正在加速离开。
“追上这条船!”老罗立即通知执法船上人员,并通过船载喇叭向货船喊话:“宁波海事法院依法对你船实施扣押,请马上停船返航!”
然而,货船既没有按要求执行,也未回应,继续朝深邃的大海航行。老罗并不气馁,通知执法船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追赶货船。所幸,货船似乎动力有限,逐渐被老罗所在的执法船超越。最终,老罗登上该货船,船舶扣押顺利完成。
“这样的海上追船还有好多次。”老罗说。“找船不容易,因此不论白天还是黑夜,一有消息我们就会立即出发。”
为了解决船舶执行中的查找难、监管难、处置难等问题,2013年,宁波海事法院与浙江海事局签署《合作备忘录》,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海事司法与海事执法协作机制。此后10年间,双方围绕船舶司法扣押、在线送达、委托看管等深入开展协作,共同开发全国首个船舶司法扣押在线办理平台,实现了司法扣押船舶在线“一键”办理。
2021年以来,宁波海事法院推进船舶“执行一件事”改革,建成并完善船舶“执行一件事”集成应用。
2023年全年,宁波海事法院通过船舶“执行一件事”,累计发起船舶协作521次,实现线上查扣、解扣船舶322次,船舶信息查询、文书送达1000余次,基本做到当天办结,实现了船舶活扣“零次跑”、死扣“一次跑”,船舶扣押与拍卖成功率大幅度上升。如今,老罗可以坐在电脑前“在线查找扣”。深夜追船的故事也逐渐成为历史。
从敢想敢干到创新求变
从最北端的鸭绿江口到最南端的北仑河口,中国拥有1.8万公里的大陆海岸线。这些年来,老罗几乎踏遍了全国海岸线。老罗刚到宁波海事法院执行局工作时,局里只有6名执行干警,他们面对的是来自全省的海事执行案件。“执行任务遍布全省乃至全国,带上公文包,我们一走就是好几天。”老罗对那段时间的艰辛记忆犹新。
2007年,老罗接到一项前往辽宁扣押工程船的执行任务。这艘工程船涉及多起债务,申请执行人请求对该船予以拍卖、变卖。详细了解案件信息后,老罗准备好各类文书、材料,和同事立即动身前往工程船所在地——位于盘锦的一个乡村。从浙江到辽宁,老罗一行乘飞机、转火车、坐中巴,历程一天一夜后,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好在找船过程顺利,老罗登上工程船,向在船人员说明了情况,并在船上张贴好扣船命令。正当老罗安排船员准备开船时,他们遭到了当地村民阻拦。“人生地不熟”的老罗陷入了困境。他立即联系了之前沟通过的当地法院,在当地法院工作人员的支持下召开协调会,成功将这艘工程船予以现场拍卖,案件也得以执行完毕。
老罗回忆道:“那几年,为了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我们经常开展‘跨省大执行’,事先规划好路线、联系好当事人,‘一条龙’解决批量案件。”
长期跟随老罗走南闯北的,是一口“工龄”长达27年的老皮箱,是一位执行老干警送给老罗的。磨损的皮箱外壳下,整齐摆放着十几样执行干警的出门装备。
现在,老罗的手机上还安装了“智慧执行”APP,老罗通过手机就能与执行指挥中心视频连线,随时报告情况和接收指令,大幅提升了执行效率,也对被执行人形成一定震慑。
2023年,宁波海事法院与上海、武汉、南京海事法院建立“长三角海事法院执行联盟”,确定委托执行、执行协助、工作保障等25项协作内容,有力提升长三角地区海事执行效能。
为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实现执行事务集约化办理、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宁波海事法院建成了全新的执行指挥中心,集执行指挥、信息查询和动态监管于一体,并接入了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原本需要前往全国各地的执行案件,现在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委托当地法院执行,执行员也不再为了异地查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犯愁,只需在系统里轻轻一点,即可实现“一键执行”。
从“基本解决”迈向“切实解决”
老罗至今记得,为了调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情况,他曾经一天之内连跑13家银行,终于在一家信用社查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过去,办一件执行案件得跑七八家单位,证券、房产等财产信息都是执行员一趟趟‘跑’出来的。”
相较于财产查询这种“体力活”,调查执行线索更接近于“脑力活”。面对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藏匿行踪以逃避执行的行为,老罗与他的同事们坚持与这些“老赖”斗智斗勇,啃下了许多“骨头案”。
老罗曾办理过一起涉义乌货代纠纷,案件执行长达十余年,每次去义乌出差,他都要顺道去被执行人家里看看,但每次都“人去房空”。多年来,被执行人所在村子的村书记已经换了两任,老罗和每任书记都打过交道。在一次调查中,老罗得知被执行人所在村进行了拆迁,被执行人分到土地后建造了房屋,并把新房出租给他人居住。循着这个线索,老罗几经周折找到了被执行人,但对方表示自己没钱,多方举债才建成新房。被执行人的租客也说,房东以前欠他们钱,现在拿房租来抵债,他们是免费使用。
但老罗和同事了解到,租客们交过租金,只因为和房东关系好,所以帮着打掩护。另有一名租客的话更证实了这一点,他向老罗出示了租房合同和房租转账记录,显示已经交了12万元的房租。在公安机关的协助调查下,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证据确凿,老罗将被执行人羁押至看守所。在严厉的执行措施威慑下,被执行人终于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承认自己另有财产,愿意立即履行执行义务。最终,这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收到了欠款170余万元,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执行人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充分彰显了司法权威。
如今,在无数个像“老罗”这样的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在先进信息化手段的支持下,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目标已经从“基本解决执行难”迈向“切实解决执行难”。
“作为执行员,我们既要帮助诚信当事人‘东山再起’,也要用强力措施让‘老赖’无处遁形。总有一天,执行难题会得到源头化解。”老罗说。他坚信,自己的执行梦想正在一步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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