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文和刘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持有本公司股份728,616,4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65%)的公司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2.持有本公司股份1,406,6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2%)的公司副总经理黄文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1,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3.持有本公司股份1,010,5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 %)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佶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2,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控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文先生和刘佶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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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1)章源控股: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
(1)章源控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2)高级管理人员:1)2015年增持股份;2)2020年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3.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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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减持期间
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章源控股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是否一致的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源控股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尚在履行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与股份变动相关的承诺。
2.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其相关承诺。
(三)章源控股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源控股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章源控股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章源控股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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