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2月0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86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12月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为6人,实际出席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胡精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业务约定书。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黄怡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黄怡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善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善昂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善昂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会议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5:0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陈善昂,男,1966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陈善昂先生自1990年3月起任教于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曾任上市公司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非上市公司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科拓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善昂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87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12月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乾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本次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88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政旦志远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为公司服务的原部分审计团队目前已加入政旦志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政旦志远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21人,注册会计师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243.9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59.3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1,982.6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72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0元

  2023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截止2024年4月30日,政旦志远共为1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费共计2,429.6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年末数: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邱俊洲,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艳丽,202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1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周灵芝,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1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5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政旦志远为注册地在深圳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政旦志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且对本次拟变更确认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致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政旦志远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业务约定书。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89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

  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黄怡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怡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黄怡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公司与黄怡先生协商,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黄怡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黄怡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黄怡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陈善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善昂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善昂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陈善昂,男,1966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陈善昂先生自1990年3月起任教于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曾任上市公司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非上市公司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科拓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凯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善昂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90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胡精沛现就提名陈善昂先生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91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善昂作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胡精沛先生提名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92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0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备注:提案2《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上述提案1-2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提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回执(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8: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61012,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殷逸伦、邓金银

  (2)联系电话:0592-5065075  传真号码:0592-5030976;0592-5209525

  (3)联系邮箱:zhengquan@wanli.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5

  2、投票简称:万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12月27召开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股份性质和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回执

  截至2024年12月23日,我单位(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万里石”(002785)股票______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4-093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完成减资暨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减资基本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石夫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夫人”)基于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石夫人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减少至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近日,石夫人已完成减资等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厦门石夫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UPJ8M8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胡巧毅

  5、注册资本:叁拾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2年03月11日

  7、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莲景路60号三楼C区397单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石夫人电子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12-13 中力股份 603194 --
  • 12-09 博科测试 301598 38.46
  • 12-06 蓝宇股份 301585 23.95
  • 12-02 先锋精科 688605 11.29
  • 11-29 博苑股份 301617 27.76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