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2月0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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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佳运油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向商业银行融资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所需。公司为佳运油气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佳运油气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为其全资子公司成都科连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是为其业务发展及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成都科连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佳运油气为成都科连向成都农商银行簇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2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基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决定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业务发展及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为佳运油气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期间按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油市太平镇桃源路746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2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2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销售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燃气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止2024年9月30日,银行贷款总额为7,306.1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2,136.55万元,佳运油气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佳运油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如下:

  ■

  3、协议的其他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徽商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佳运油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向商业银行融资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所需。公司为佳运油气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佳运油气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7,933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78,472.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1.8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科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连”)业务发展及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成都农商银行簇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运油气”)为成都科连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科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6幢1单元13层1308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2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8年7月15日

  6、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办公机械、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五金交电、阀门;建筑智能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安装、维修;石油天然气工程、通信工程的技术服务;销售、研发及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机械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测绘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软件开发。(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持有其100%股权。

  9、截止2024年9月30日,银行贷款总额为1,501.3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573.67万元,成都科连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成都科连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本次为全资孙公司成都科连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如下:

  ■

  3、协议的其他内容由佳运油气及成都科连与成都农商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督促佳运油气及其子公司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佳运油气为其全资子公司成都科连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是为其业务发展及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成都科连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佳运油气为成都科连向成都农商银行簇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7,933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78,472.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1.8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9人。

  (7)财务情况:

  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7.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亿元。

  (8)客户情况: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8家,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6,9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一项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该案件,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多家,具有丰富的IPO项目审计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3年开始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思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杨小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皆能够保持其审计的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2024年公司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3年公司审计费用1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费用减少2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资料,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审议通过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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