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催生的新群体,他们在城乡之间流动,用辛勤付出改变了个人和家庭的命运,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高质量发展。
目前全国农民工约有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1.9亿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征程中,千千万万的农民工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让广大农民工享有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农民工就业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全局和亿万农民福祉。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是保持就业大局稳定的重要支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举措。从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到优化创业政策环境,打造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园区,有序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再到有针对性开展建筑、维修、家政、餐饮、物流、新职业新业态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技能提升,《意见》通过一系列政策“组合拳”,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帮助农民工走上高质量就业之路。
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关乎千万家庭冷暖,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国把破解农民工欠薪难题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完善治理欠薪的长效机制,欠薪问题增长态势得到扭转。但也应看到,欠薪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还需出实招、出硬招,最大限度压缩欠薪空间。《意见》就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作出部署,强调督促企业遵守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有关制度,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强调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加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建设,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等权益;强调推动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维护其社保权益。坚持把保障农民工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放在突出位置,注重风险防范、及时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才能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把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摆在突出位置”。我国城市的各个领域都活跃着农民工的身影,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民工市民化,核心是落实平等的市民待遇,关键是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意见》提出,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加强住房保障,提升农民工市民化服务质量,加强困难帮扶。促进进城农民工市民化,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是新市民安居乐业的客观需要,也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
众智谋事必明,众力举事必成。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党建引领,将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地、落实、落细,帮助农民工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让他们在新时代的舞台上有更大作为,让广大农民工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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