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哥探案#|#主播离职后公司能使用其声音吗#】近日,一起涉及离职主播与教育公司的短视频侵权案引起了广泛关注,法院的最终判决为行业内的权益保护划定了清晰的界限。该案中,原告李某某在离职后发现,自己在职期间出镜的短视频仍被前雇主在平台上使用,甚至自己的声音也被用于新视频的配音。这一行为无疑触及了肖像权和声音权的保护边界。被告教育公司虽主张职务作品著作权及劳动报酬已支付等理由,试图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但法院并未采纳。法院审理认为,即便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主播配合拍摄短视频包含了对公司使用其肖像的默示许可,但这种许可应当与劳动关系的存续相一致。一旦劳动关系终止,若无特别约定,肖像许可即告结束。此外,声音作为一种具有人身专属性的人格权益,同样应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被告未经许可继续使用原告的声音,构成了对原告声音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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