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巢湖公安
有人明明已经买过酒驾的“单”,却不吸取教训,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日前,巢湖市公安局槐林交警中队就查获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1月15日21时35分许,槐林交警中队组织民警正在辖区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辆皖B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查缉点前方,突然停车熄火。民警发现这一异常现场,立即靠近该车,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周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民警进一步查证,驾驶人周某曾于今年5月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芜湖警方查处,驾驶证暂扣6个月,此次被查获时,其驾驶证刚拿回一周时间。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视法律为儿戏,不思悔改,等待周某的必将是最严厉的处罚。
交警提示
巢湖公安温馨提醒:“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为了他人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酒驾,切莫以身试法而追悔莫及。
文图:槐林交警中队 张道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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