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医药报
在美国,生物类似药可互换性是指生物类似药代替参照药时可以取得相同的临床效果,包括两者之间的多次来回切换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其安全风险增加和疗效降低不会超过单独使用参照药。可互换性生物制品,即在无需处方参照药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处方医生)干预的情况下,可以用生物类似药替代参照药,类似经过生物等效性研究(BE研究)证明的化学仿制药可替换参照药一样。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基于对生物类似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参照药可能存在差异的考虑,于2019年5月发布《行业指南:证明与参照药具有可互换时的考虑事项》指南终稿,旨在帮助申请人证明蛋白类生物制品与参照药具有可互换性,以支持其按照《公共健康服务法案》(PHSA)351(k)提交上市许可或补充申请。
2019年11月,FDA发表了《生物类似胰岛素和可互换胰岛素产品的临床免疫原性考虑因素》指南草案。该指南中的建议仅适用于根据PHSA第351(k)条在生物制剂许可证申请(BLA)中寻求获得许可的拟议的生物类似和可互换胰岛素产品。这些均是针对生物类似药可互换性考量参考文件。
FDA发布的《行业指南:证明与参照药具有可互换时的考虑事项》是由FDA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DER)和生物制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BER)协作完成,指南中重点关注的是治疗用蛋白类生物制品,阐述了论证生物类似药与参照药具有互换性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科学事项,该指南从监管层面和技术角度全方面提出生物类似药可互换性的技术要求,分为9个章节,主要内容包括5个方面。
证明可互换性的影响因素及需要的数据和资料 指南建议申请人可能需要首先获得作为生物类似药的许可,并在证明可互换性之前收集上市后数据,其所需的上市后数据的类型和数量将取决于与可互换性证明有关的残留(剩余)不确定性,并鼓励申请人与其讨论使用上市后数据计划,来解决残留(剩余)不确定性和增加整体证据,以支持证明药物的可互换性。
证明可互换性研究的设计和分析中的考虑事项 从临床研究终点的设定、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研究人群、试验条件和给药途径、互换性适应证外推等多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指南举例说明互换性临床试验研究设计思路,建议尽量采用随机、双臂临床试验设计原则,其中一组为参照药和候选可互换产品来回替换(替换组),另一组仅使用参照药(非替换组),同时,指南指出应重点考虑样本量大小、替换次数和持续时间、PK/PD及免疫原性采样量、主研究PK分析以及安全性、免疫原性及有效性可作为次要终点指标进行描述性分析。
互换研究中关于比较药物间的考虑事项 指南指出,其参照药除了可使用美国上市许可的参照药外,还可以通过“桥接”数据的类型和范围,证明互换研究中可使用非美国上市许可的参照药。
产品设计中的全部信息在证明互换研究中的考虑事项 指南建议全面评估产品设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包装、容器密封系统以及给药装置等在设计中的可互换性考量。
上市后安全监测中的考虑事项 指南建议,可互换产品的上市后安全性监测还应设立完善的药物警戒机制,研究评价之前由于暴露群体样本量不足而难以评估的罕见不良事件,必要时还应进行可互换产品上市后研究或特定安全性风险评价研究。
FDA生物类似药可互换性行业指南运用严谨的科学标准,指导企业开发具有互换性的生物药,为企业的研发和注册申请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指导。一定程度上,不仅在确保美国继续推动医疗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还充分利用强有力和及时的竞争性来提高患者的可及性,减轻患者和卫生保健系统成本的负担;同时,该指南还作为对处方医生、药师和患者的指导,使其对可互换性生物药和生物类似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像参照药一样有信心。
(摘编自《生物类似药从研发到使用》,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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