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如下……”被蓝天白云覆盖的夏季牧场上,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普布拉姆身着法袍,站在车载流动法庭前,正在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宣判。
当遇到文书中的一些法律专业术语时,她会停下来用地道的藏北方言进行解释。只有在得到两位当事人的点头示意表示理解后,她才会继续宣读判决书。两位当事人坐在左右两侧的小凳子上仔细地听着,一切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然而,就在前几天,这起离婚案件还正在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问题而陷入僵局……
根据当地习俗和牧养习惯,那曲牧民家庭成员的牧畜是共同牧养的。平某与边某结婚生子后,为了更便利的生活环境搬到了市区生活,双方结婚时两边家庭赠予的牦牛一直交由女方家庭成员进行牧养。
结婚这些年,女方家中的一些大牛生了小牛,还有一些牛被宰杀供家人食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牦牛也混在其中,一时难以区分。
庭审过程中,双方均无法就这部分财产进行举证说明。休庭后,普布拉姆凭借多年办案经验,联合色尼区法院孔玛乡人民法庭开展后续工作,该法庭收到案件信息后,立即启动“庭所共建联动机制”,协调村调解员、乡派出所民警一同前往五村夏季牧场,逐一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牦牛。
“法官,这边两头一岁的母牛和那边六岁的公牛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平某指着身旁的一头小牦牛,又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头公牛说道。
“嘛热(藏语:不是)!那头牦牛是我娘家的!”被告边某大声抗议着。
眼见又起争执,村人民调解员赶忙走上前,详细向平某询问结婚时双方家庭所赠予的牦牛特征,再走近平某刚才指向的公牛,熟练地掰开牛嘴查看一番后,说道:“这是一头八岁的牦牛,应该不是你说的那头牛。”
“对于这个意见,你同意吗?”法官转向平某问道。
“呀呀!他是牧养这块的老手了,他说的,我认可!”平某拍拍牦牛头。
几轮核实后,大家坐在一起,普布拉姆一 一清点这些详尽分类并记录在案的“牦牛清单”。
“现在能够确定的,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牦牛一共有23头:分别是一岁母牛2头、一岁公牛2头、两岁母牛1头……你们是否认可这个结果?”
“同意!”“没意见!”平某与边某在财产清单上签字确认。
“好的,我们会依法尽快判决的。”普布拉姆说完,转向一旁的村人民调解员和派出所民警致谢道,“这次又麻烦你们了,亚琼(藏语:谢谢)!”
“纠吾嘛(藏语:没关系)!我们是人民调解员嘛,再说解决的也是我们村的事情,热哇(藏语:对吧)?”村调解员望向民警同志爽朗地说道。
“热(藏语:对)!我们乡派出所和人民法庭一直都是相互协助的呀!”民警小伙子也腼腆地笑了笑。
一只小鸟落在车载流动法庭的遮阳板上,啾啾几声飞走了,天色已经淡了下去。此刻,普布拉姆正在向已经领取判决书的平某、边某做着判后答疑工作。
“这样判决,你们清楚了吗,有没有哪些地方不懂的?”
“抚养费法院是怎么定的?我没太明白。”平某指着抚养费判项处问道。
“都司热(藏语:是这样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你们在判决书后面本判决所引用的法条里可以看到,具体的话,我给你解释一下……”普布拉姆翻找到判决书附文部分,结合案情向平某进行说明。
“现在我清楚了。”在听完法官解释后,平某略显松快地说。
“边某,你有没有什么问题?”普布拉姆又问向一旁的边某。
“没有了,前面您宣读判决书的时候已经说得挺清楚了。”边某回答说。
“那财产分配这块呢?你们二人还有不清楚的吗?”普布拉姆继续问道。
平某卷起手里的判决书说:“牦牛是我们一起数的,您分得很公平,我没有意见。”
“财产这块我也没有意见了,其实我没想到,您能过来跟我们一起数牦牛,法官,你就像草原上的一场‘土拓恰巴’(藏语:及时雨),解决了我们的困难,多谢您!”边某声音虽小,却透着一股子真诚。
“你们的离婚案件就算审结了,但是判决书还没有生效,在此期间是不能够领取结婚证的啊。另外,离婚后还有一些事情你们得知道。”案件判决完毕后,在孔玛乡法庭的安排和帮助下,普布拉姆继续向当事人延伸普法。
“今年,我们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有一项新的工作,你们可以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有了它,后续在办理分户、贷款、再婚等手续的时候,你们就不用再携带判决书了,这样既保护了你们的隐私,也方便你们行使权利。等判决书生效后,你们可以来申请办理一份。”
“另外,你们离婚后,平某要承担起父亲的职责,一定要按时、足额地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平时多探望孩子,不要让父爱缺位。边某也要多加注意孩子的情绪变化,配合好父亲的探望行为,虽然你们离婚了,还是要为孩子营造和睦、健康、充满爱的成长环境。如果后续在抚养费、抚养权上有疑虑或生活中有什么纠纷,还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呦,亚琼(藏语:谢谢)!”“好的,我会注意的!”平某、边某频频点头致谢。
太阳斜斜地挂在西边,车载流动法庭缓缓地行驶在蜿蜒的路面上,散落在远处的牦牛也开始往帐篷处走。秋日里,广袤的藏北草原上,夕阳柔柔地映射着车载流动法庭上的“法耀天平”的金色光芒。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敖婷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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