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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第一批次配租公告
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部分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为尽早发挥人才公寓服务保障作用,依据《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启动第一批次配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包括:博学苑、慧明苑、经开苑、广惠苑4个院区。所有公寓精装修交付,智能化管理,配有智能门锁、独立卫浴、独立厨房(橱柜、烟机、灶具、热水器)、空调、暖气、晾衣架等,不包含可移动家具家电;院区配套有地下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有儿童游乐场地、室外健身步道等设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博学苑
1.位置与周边配套
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园区北部,博学路、贾鲁街、夏庄街和薛夏北街围合地块。附近有S207路公交线路(河南大学—会展中心)、地铁1号线河南大学新区地铁站(距离博学苑约2公里)、郑大一附院郑东院区等交通、医疗配套;配建有幼儿园(位于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晨晖苑南门)。
2.房源供给
共计:2745套。其中:
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一室一厅)912套;
建筑面积90平方米(小三室两厅)1071套;
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三室两厅)762套;
租金14元∕平方米·月,物业费2.5元∕平方米·月,地下车位使用管理费300元∕车位·月。
(二)慧明苑
1.位置与周边配套
位于金水科教园区北部,慧城大道、鸿苑路和明政路围合地块。附近有262路公交线路(八堡汽配城—郑州东站);院区配建有幼儿园。
2.房源供给
共计:2446套。其中:
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一室一厅)526套;
建筑面积90平方米(小三室两厅)1664套;
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三室两厅)256套;
租金11.8元∕平方米·月,物业费2.5元∕平方米·月,地下车位使用管理费300元∕车位·月。
(三)经开苑
1.位置与周边配套
位于郑州市经开区东部,京珠东环路以东、经开二十一大街以西、经南十二路和经南十路围合地块。附近有297路公交线路(经开第八大街公交站—花溪街浔江东路)、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等交通、医疗配套;院区配建有幼儿园。
2.房源供给
共计:3104套。其中:
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一室一厅)960套;
建筑面积90平方米(小三室两厅)1784套;
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三室两厅)360套;
租金9.2元∕平方米·月,物业费2.5元∕平方米·月,地下车位使用管理费200元∕车位·月。
(四)广惠苑
1.位置与周边配套
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文化创意产业园片区,广惠街、安合路、梓潼路和安颐路围合地块。附近有中牟201路(中牟汽车站—绿博园轻轨站)、中牟202路(中牟汽车站—万滩镇卫生院)、S606路(海昌海洋旅游度假区—郑州东站)、郑开城际公交等交通配套;院区配建有幼儿园。
2.房源供给
共计:2628套。其中:
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一室一厅)540套;
建筑面积90平方米(小三室两厅)1848套;
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三室两厅)240套;
租金8.1元∕平方米·月,物业费2.5元∕平方米·月,地下车位使用管理费200元∕车位·月。
(五)收费标准与依据
河南省豫资青年人才公寓置业有限公司负责青年人才公寓各项目运营维护。房屋租金、物业费、地下车位使用管理费等,依《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确定收费标准;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收取;押金为所承租房屋一个月的租金金额;水、电、燃气、暖气费用按照郑州市有关收费标准执行,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以实际交付时专业机构测量值为准。
二、申请条件与配租标准
(一)申请条件
配租范围:一是省直和中央驻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青年人才;二是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我省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三是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单位引进的重大科研项目或科研创新团队、高科技企业,以及省管高校、医院等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群体。
资格要求:1.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2.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3.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记录。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我省高层次人才或在从业领域贡献突出、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依据《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报名审核通过情况,将逐步扩大配租对象范围,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二)配租标准
原则上根据申请人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人数和申请人人才层次共同确定,具体如下:
1.一室一厅(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区间保障范围:申请人(本科学历/科员)单身。
2.小三室两厅(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区间保障范围:
(1)申请人(本科学历/科员)、配偶;
(2)申请人(本科学历/科员)、配偶和子女;
(3)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级/中级职称或技师)单身;
(4)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级/中级职称或技师)、配偶。
3.三室两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左右)区间保障范围:
(1)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处级/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单身;
(2)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处级/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配偶;
(3)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级/中级职称或技师)、配偶和子女;
(4)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处级/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配偶和子女。
4.申请人根据自身意愿,可以申请对应配租标准以下面积的户型。
三、报名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9月25日9点整;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5点整。
报名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在前期报名人员配租程序完成前,不再接受新报名或更改、补充申请。
四、配租流程
(一)创建帐号
登录“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官网,进入“省直人才公寓”模块→进入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网站→首页→用户中心→个人申请注册。
(二)准备资料
需提前准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承租申请表》、无自有住房证明、未承租保障性住房证明、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证明和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以家庭名义申请的需准备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和家庭成员无房证明。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以申请人学历学位为准。
(三)资料填报
进入“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网站”,选择申报的院区后,如实填报和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载可直接生成《河南省省直单位青年人才公寓承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会同个人需准备材料一并交所属单位初审后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单位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申请人将《申请表》、单位公示、公示汇总表、公示结果、信用承诺书及个人材料等依据指定格式上传并提交。
(四)线上审核
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进行三级审核。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被驳回的应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参加审核,逾期不能参加本批次申请。对提交资料未通过的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本批次不通过原因。
(五)报名资格公示
审批通过人员在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抽签配租
组织电脑抽签配租。先行随机抽取承租人员代表,由省纪委监委驻省事管局纪检监察组指导省事管局机关纪委、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指挥部项目监督组、省事管局住房管理处和承租人员代表共同监督抽签配租全过程。
(七)承租资格公示
中签人员及拟承租房源相关信息在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站公示。
(八)线下复核,签订协议,缴费
中签人员自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站预约确认房源,在预约时间内本人持上传申请材料纸质版到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服务大厅面签审核,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面签通过后,签订《租赁协议》和《物业服务协议》,缴纳相关费用(押金、房屋租金、物业费)。
(九)办理入住手续
承租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在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小区物业部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五、监督管理
省纪委监委驻省事管局纪检监察组指导省事管局机关纪委对省直青年人才公寓配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371-65506616。
申请人可通过省事管局咨询建议投诉平台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站、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手机客户端、咨询服务电话、现场问询等渠道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办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注报名时限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将同步进行,接近截止时间报名有可能导致报名材料审核驳回无法再次提交申请,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申请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服务大厅进行线下办理。
(二)咨询渠道
关注个人事项进度和短信提醒,如有疑问,可搜索访问“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官网进入“省直人才公寓”相关模块,也可以电话联系或现场咨询。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咨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0371-65900318/65900178,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一街3号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服务大厅。
(三)房源调剂
为保证服务质量,防止运行浪费,每个院区将以楼栋为单位抽签配租,一个楼栋某户型入住率超过90%,再确定新开同户型楼栋;若某个院区审核通过人数过少,将由本批次其他院区统筹调剂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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