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至8月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广西7个设区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9月20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检查实施情况报告。
“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广西各级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文件,推进“旅游+”“+旅游”融合发展,持续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力。2023年全区共接待国内游客8.5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9211亿元,分别排全国第5位和第8位;2024年上半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4.82亿人次,同比增长14.2%,实现旅游总收入5024.61亿元,同比增长17.9%。
报告指出,2021年以来,全区新增国家5A级旅游景区2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家、五星级旅游饭店4家、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6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1个;推出了45条跨市旅游精品线路和200个“文旅打卡点”,试运营的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成为全国第一个跨境旅游合作区;在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上,还以高铁站、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共建成80个旅游集散中心、737个旅游咨询服务中心、62家星级汽车旅游营地,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5976座。
青秀山风景区美景迎宾。记者 邹财麟 摄
当前,广西的旅游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入境旅游有待加快恢复,报告建议推进南宁、桂林申报54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并争取覆盖全区;深化“互联网+旅游”上,报告建议在景区、博物馆等场所打造更多沉浸式、体验式数字新场景;完善配套法规上,报告建议尽快修订《广西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增加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的有关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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