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加征12.8%至36.4%临时反倾销税,SAF不征收反倾销税
中化新网讯 近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反倾销调查初裁预披露信息,拟对中国生物柴油征收12.8%至36.4%的临时反倾销税,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不征收反倾销税。预计欧盟委员会将在8月16日出具正式初裁结果,并于2025年2月作出终裁。
据悉,欧盟生物柴油委员会自2023年10月起就开始对中国生物柴油提出反倾销申诉,并于同年12月欧盟委员会开始调查。欧盟声称,其生产商提交了从中国进口的生物柴油以低价进入欧盟市场的证据,认为这些进口商品严重损害了欧盟相关行业。
预披露信息显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卓越集团、易高集团旗下的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这三家被点名的公司将面临12.8%至36.4%的关税。
具体来看,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旗下的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嘉澳国际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所涉生物柴油产品均将被征收36.4%的临时反倾销税;卓越集团,包括旗下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所涉生物柴油产品均面临25.4%的临时反倾销税;易高集团旗下的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涉生物柴油产品面临临时反倾销税为12.8%。
除上述三家被点名的公司外,配合欧盟委员会调查的其他合作公司所涉生物柴油产品将面临23.7%的临时反倾销税,还有39家其他公司所涉生物柴油产品将被征收36.4%的临时反倾销税。
对此,国内相关企业纷纷回应表示,欧盟此次加征临时性关税会对公司生物柴油出口欧盟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有限。目前,我国相关企业正在积极寻求应对措施。例如,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7月25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一是继续将生物柴油加工成生物基增塑剂等产品;二是积极开发生物柴油国内应用场景;三是加快连云港SAF项目的建设及投产。此外,将被征收23.7%临时反倾销税的海新能科目前已开发欧盟以外的如日韩、新加坡、澳洲等国际市场,并与多家集团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业内机构认为,此次反倾销调查对国内生物柴油出口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据国泰君安测算,超过20%的关税征缴幅度将使生产利润在50美元/吨以下的企业对欧出口无可持续的利润窗口。今年国内用废油脂制成的生物柴油的生产利润已从年内高位的30美元/吨收窄至10美元/吨左右。目前享受低于20%税率的企业或成为欧盟在中国生物柴油市场的合作方,头部企业出口壁垒将逐步形成,其余企业或将寻求转向原料再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出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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