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论坛
作者: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唐 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提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深刻阐明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本质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传承与创新,蕴含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与科学方法,是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世界的绿色动力。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理论内涵
从理论内涵看,“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包含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三层意思。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与基石。同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各项活动也在不断影响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之间互为支撑、相互促进,共同构筑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生态图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从系统论角度看,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生的本质关系,着重强调生态环境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人与自然之间是不可分割、共生共存、荣辱与共的有机体。中华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天人合一”,将人与万物视为有机不可分割的整体。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应当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指人类应与自然环境相互尊重、相互依存,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人类应将自身视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而非自然的主宰,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系统。因此,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应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立足全球视野,以全人类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同构建美丽地球家园。
从全球生态治理角度看,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主张世界各国自觉履行国际环境公约义务,以此推动世界各国在生态合作上的规则共商、责任共担。相比人与人、国与国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融合了前述所有复杂因素的特质。以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引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强调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强调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坚持多边主义的原则。面对全球日益恶化的生态危机,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在解决世界环境问题时,各国往往存在分歧,个别西方大国置他国利益于不顾甚至损害别国利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人类有效应对全球生态危机挑战的中国方案。世界各国应积极践行多边主义,加强国际合作,反对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共同推进全球生态治理。在此基础上,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面对超越国界、超越阶级、超越意识形态的生态环境问题,携手保护环境和改善全球环境是每个国家、每个人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重要意义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旨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基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我们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重大转变;坚持转变观念、压实责任,不断增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实现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重大转变;紧跟时代、放眼世界,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实现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大转变;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四个重大转变”充分表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引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走向更加绿色、和谐、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本质上是尊重自然规律的,即反对资本支配一切,充分利用资本创造文明的积极作用,走出区别于西方“先污染后治理”或“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为全球生态治理注入绿色发展信心,也为全球生态治理秩序的构建提供全新思路。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倡议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凸显了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需全面考量国内国际双重维度的战略思维。秉持全球视野,致力于加速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积极倡导国际社会共同致力于打造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强调多边主义在生态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呼吁各方共同践行,并愿意分享中国在生态治理方面的智慧与经验,力求全球各国能够共同享有生态治理的成果,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进一步丰富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我国倡导世界各国共同分享发展机遇,携手走向繁荣,也希望各国承担各自的责任与使命共同应对世界环境问题。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下,中国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进生态治理全球多边合作,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进生态治理全球多边合作,才能推动人类社会的和谐共生与可持续发展。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面对失序、失衡、失灵的国际格局,中国积极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国际治理体系走向民主化和公平化。在全球生态治理领域,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特别是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责任,而事实上,他们竭尽所能逃避生态治理中所应担负的责任,将环境污染与破坏转移到欠发达国家与地区。面对全球生态治理困境,中国展现大国责任和担当。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首次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陆续发布了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一系列相关支撑保障措施,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此外,我国在遏制土地退化、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等领域与其他国家展开深入合作,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
践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一文中指出,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正确处理五个重大关系: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五个重大关系”的重要论述强调标本兼治,体现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精髓。在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的制度机制方面,需统筹考虑外部约束与内生动力,既要遵守外部规范,又要激发内在动力。为实现全球性的“双碳”目标,应将这一承诺与立足国情的自主行动紧密结合,既要放眼全球,又要立足本国实际,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是关键。进入新时代,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里程碑式的突破。全面系统规划与部署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与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极推动国土空间开发、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等领域制度建设。2022年,《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印发实施,形成了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2022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指出,“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这些文件的出台实施,为我国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践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要求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型。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绿色发展需要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减少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为加速绿色转型,需要遵循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确保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形成良性循环,既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又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绿色发展要求在发展目标、动力、过程上充分考虑自然、社会和人的动态平衡。我国致力于建立完善推进绿色发展的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将资源环境相关指标作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科学构建反映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情况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动力和保障。把系统观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为推进我国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实践路径,为应对全球生态危机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为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清洁世界注入绿色动力。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共同体视域下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项目批准号:22VRC02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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