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出台系列优惠政策,真金白银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长兴业

长春出台系列优惠政策,真金白银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长兴业
2024年06月15日 10:19 媒体滚动

转自:中工网

原标题:长春出台系列优惠政策,真金白银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长兴业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柳姗姗 彭冰

6月12日,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人才政策体系化建设,吸引、集聚、服务广大高校毕业生到长春兴业发展,该市对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系统整合和创新升级,于6月3日正式出台《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头等要务之一,明确提出“百万大学生来(留)长”发展目标,出台《高校毕业生“百万集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人才政策为牵引,以“五优”服务进校园为载体,构建了立足长春、覆盖全省、面向全国的青年人才引聚模式,连续4年每年吸引高校毕业生超过10万人。

根据《政策》内容,该市将建设2万套“长春青年人才城(人才社区)”人才公寓,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可享受市财政30%的租金补贴。同时,统筹盘活2000套公寓,建设免费临时驿站,为异地来长求职创业的青年群体提供最长1年的免费居住服务。

针对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有购房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毕业5年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如不超过60万元,可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

对在长春工作的当年应届博士、硕士、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除外),按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新进入市域内企业、市属事业单位所属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级企业研究生创新实践工作站全职工作的,分别对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补贴。

依托各类市场主体,长春将每年拓展、归集就业岗位不少于15万个。对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在全市开发200家以上见习基地,见习单位按规定可享受见习补贴和带教补贴。支持企业申建市级大学生实训基地,给予5万元至8万元一次性建设启动资金,并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实训补贴。此外,《政策》还在能力提升、创业扶持、产业留才等方面明确了系列优惠内容,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满足毕业生的需求、回应毕业生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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