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选聘的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选聘的公告
2024年06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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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选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6月13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会议同意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张斌、徐旻锋、马赤兵担任,其中张斌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下为相关人员在公司任职情况:

  张斌:现任厨房和热水事业部总裁

  徐旻锋:现任生活电器事业部总裁

  马赤兵:现任微波和清洁事业部总裁

  上述人员均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职务,均不是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公司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郑旭峰共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5000、9900份股票期权,上述拟注销期权合计14,900份。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REDHU DEPENDER SINGH、BHATTACHARYA SHIBASHISH MALAYCHANDAN、GIRISH CHANDER、BANERJEE LOPAMUDRA、SLUTSKER ROSTISLAV、SINGH SUKHWANT、KATZIR ERAN、KLASDI UDI、BORICH MIRKO、VELOSO DA COSTA TEIXEIRA RODRIGO、CARAVATTI DAVIDE、MAHAJAN SANJAY共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5000、15000、10000、10000、10000、10000份股票期权,上述拟注销期权合计130,000份。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六期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甄锦鹏、陈玲娟、EMILIANO RUPERTO ROMEO GAMBETTA共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50、50、15000份股票期权,上述拟注销期权合计15,100份。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注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鉴于第七期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赵柯杰、邓超毅、陈万涛、DEGUCHI YUKIHIKO共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0、8000、5187、60000份股票期权,上述拟注销期权合计73,197份。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11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4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6名所在单位2022年和2023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180,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80,000份调整为555,000份。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36人,其在第四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3月10日止)可行权共555,000份股票期权。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41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400,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78名所在单位2022年和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318,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23名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55,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491,250份调整为7,518,250份。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777人,其在第四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5月29日止)可行权共7,518,250份股票期权。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97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3,004,5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493名所在单位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2,185,65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31名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436,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28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219,41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八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5,785,250份调整为39,939,684份。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八期激励对象共1278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5,861,350份股票期权。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对370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14,548,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163名所在单位2022年和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854,985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41名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585,163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对70名因职务调整原因被公司董事会重新核定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其所调减的共969,23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九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07,673,000份调整为90,715,622份。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九期激励对象共239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5年6月7日止)可行权共26,610,964份股票期权。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预留授予的1人因所在单位2022和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2,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名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00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7,916股。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5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02,2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8人因所在单位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52,7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4人因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72,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198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8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8,698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0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14,947股。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3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18,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6人因所在单位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03,238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3人因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68,333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3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0,333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5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9,904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9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23,726股。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8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435,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3人因所在单位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9,688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5人因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16,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6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47,2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2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7,938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3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37,812股。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7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6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7人因所在单位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营责任制考核为“一般”或“较差”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44,4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6人因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16,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6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9,958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46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4,358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司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2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54,767股。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科陆电子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科陆电子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以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公司董事会的实际运作要求,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提议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人民币45万元(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6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6月)》和《公司章程(2024年6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鉴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提名方洪波先生、赵军先生、王建国先生、伏拥军先生、顾炎民先生、管金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鉴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提名肖耿先生、许定波先生、刘俏先生、邱锂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肖耿先生、许定波先生、刘俏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邱锂力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洪波,男,56岁,硕士,1992年加入美的,曾任美的空调事业部总经理、美的制冷家电集团总裁、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等职务,现任美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方洪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6,990,492股;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方洪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赵军,男,48岁,硕士,2000年加入美的,曾任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美的集团监事,同时兼任美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以及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赵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美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赵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建国,男,47岁,硕士,1999年加入美的,曾任家用空调事业部供应链管理部总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监、冰箱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美的集团董事、副总裁、智能家居事业群总裁、美的国际总裁,分管东芝家电事业部和法务。

  王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王建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伏拥军,男,55岁,硕士,1999年加入美的,曾任美的环境电器事业部总经理,美的部品事业部总经理,美的机电事业部总裁,现任美的集团董事、副总裁兼工业技术事业群总裁。

  伏拥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0,000股;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伏拥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顾炎民,男,60岁,博士,2000年加入美的,曾任美的企划投资部总监、美的制冷家电集团海外战略发展部总监、美的制冷家电集团副总裁兼市场部海外业务拓展总监、美的集团海外战略部总监等职务,现任美的集团董事、副总裁、机器人与自动化事业部总裁兼库卡集团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顾炎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顾炎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管金伟,男,44岁,硕士,2002年加入美的,曾任美的中央空调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海外营销公司总经理、美的国际总裁助理兼东盟区域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美的集团副总裁兼楼宇科技事业部总裁。

  管金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35,000股;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管金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耿,男,61岁,洛杉矶加州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实践教授及政策与实践研究所所长,兼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深圳先行示范区专家组成员、深圳市深港澳合作创新研究会理事及副会长、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主席、《香港国际金融评论》总编、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并兼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瑞士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肖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肖耿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许定波,男,61岁,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会计学博士,曾任美国匹兹堡大学和明尼苏达大学助教,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北京大学兼职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法国依视路会计学教席教授并担任副教务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国管理会计》杂志编委会执行主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京东集团独立董事。

  许定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许定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俏,男,54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应用数学理学学士,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硕士,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博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任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助理教授,麦肯锡公司亚太公司金融与战略咨询中心咨询顾问,香港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教职)。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金融学和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工商联智库委员会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经济研究中心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博士后站指导导师,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刘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邱锂力,女,48岁,布里奇波特大学计算机和物理学士,康奈尔大学计算机硕士及博士。曾任微软雷德蒙研究院系统和网络组研究人员,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计算机终身正教授及博士生导师。现任微软亚洲研究院副院长。

  邱锂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邱锂力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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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郑旭峰共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5000、9900份股票期权,上述拟注销期权合计14,900份。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REDHU DEPENDER SINGH、BHATTACHARYA SHIBASHISH MALAYCHANDAN、GIRISH CHANDER、BANERJEE LOPAMUDRA、SLUTSKER ROSTISLAV、SINGH SUKHWANT、KATZIR ERAN、KLASDI UDI、BORICH MIRKO、VELOSO DA COSTA TEIXEIRA RODRIGO、CARAVATTI DAVIDE、MAHAJAN SANJAY共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5000、15000、10000、10000、10000、10000份股票期权,上述拟注销期权合计130,000份。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第六期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甄锦鹏、陈玲娟、EMILIANO RUPERTO ROMEO GAMBETTA共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50、50、15000份股票期权,上述拟注销期权合计15,100份。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第七期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赵柯杰、邓超毅、陈万涛、DEGUCHI YUKIHIKO共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0、8000、5187、60000份股票期权,上述拟注销期权合计73,197份。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相关规定。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可行权的36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的有关安排行权。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对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可行权的777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行权期的有关安排行权。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对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可行权的1278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的有关安排行权。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对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可行权的2399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九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的有关安排行权。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15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77,916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3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8,698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280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第四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614,947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十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3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9,904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99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923,726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十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7,938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153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837,812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二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4,358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402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054,767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二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2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提名董文涛先生、任凌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4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文涛,男,38岁,硕士,2016年加入美的集团,并先后在美的集团法务、投资者关系等部门任职,拥有超过十年的法律风控、市值管理及资本运作等工作经验,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董文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董文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任凌艳,女,40岁,硕士,2006年加入美的,曾任美的制冷家电集团、美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美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美的控股有限公司总部财务总监。

  任凌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任凌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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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6,208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向1,341名激励对象授予5,508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8.72%;预留7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1.28%。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7.54 元/股。

  3、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6,584,022,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4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5月7日,同意公司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7.54元/股调整为56.34元/股。

  公司原拟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发生相关调整事项,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330名变更为1,328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452万份调整为5,442万份。

  5、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2019年3月11日,同意公司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47.17元/股。

  公司原拟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2名激励对象未按时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和1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00名变更为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54万份调整为534万份。

  6、公司已经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3962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7、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6.34元/股调整为55.04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7.17元/股调整为45.87元/股。

  8、公司已经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9、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5.04元/股调整为53.45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5.87元/股调整为44.28元/股。

  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442万份调整为4210.17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4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1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1,024.175万份股票期权。

  10、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34万份调整为427.02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7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3月10日止)可行权共100.025万份股票期权。

  11、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12、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3.45元/股调整为51.88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4.28元/股调整为42.71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186万份调整为2926.7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15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93.10万份股票期权。

  1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58,000份股票期权。

  14、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30,27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1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260,000份股票期权。

  15、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380,000份调整为17,447,750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926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237,750份股票期权。

  16、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21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79,18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8,5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0.21元/股调整为47.71元/股,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1.04元/股调整为38.5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9,195,000份调整为7,325,333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801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7,325,333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890,000份调整为1,740,000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61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8日止)可行权共860,00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801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7,325,333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14,9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郑旭峰共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4,900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郑旭峰共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4,900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6,208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向1,341名激励对象授予5,508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8.72%;预留7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1.28%。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7.54 元/股。

  3、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6,584,022,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4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5月7日,同意公司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7.54元/股调整为56.34元/股。

  公司原拟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发生相关调整事项,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330名变更为1,328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452万份调整为5,442万份。

  5、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2019年3月11日,同意公司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47.17元/股。

  公司原拟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2名激励对象未按时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和1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00名变更为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54万份调整为534万份。

  6、公司已经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3962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7、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6.34元/股调整为55.04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7.17元/股调整为45.87元/股。

  8、公司已经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9、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5.04元/股调整为53.45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5.87元/股调整为44.28元/股。

  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442万份调整为4210.17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4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1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1,024.175万份股票期权。

  10、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34万份调整为427.02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7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3月10日止)可行权共100.025万份股票期权。

  11、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12、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3.45元/股调整为51.88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4.28元/股调整为42.71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186万份调整为2926.7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15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93.10万份股票期权。

  1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58,000份股票期权。

  14、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30,27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1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260,000份股票期权。

  15、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380,000份调整为17,447,750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926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237,750份股票期权。

  16、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21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79,18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8,5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0.21元/股调整为47.71元/股,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1.04元/股调整为38.5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9,195,000份调整为7,325,333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801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7,325,333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890,000份调整为1,740,000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61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8日止)可行权共860,00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61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10日止)可行权共860,000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130,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REDHU DEPENDER SINGH、BHATTACHARYA SHIBASHISH MALAYCHANDAN、GIRISH CHANDER、BANERJEE LOPAMUDRA、SLUTSKER ROSTISLAV、SINGH SUKHWANT、KATZIR ERAN、KLASDI UDI、BORICH MIRKO、VELOSO DA COSTA TEIXEIRA RODRIGO、CARAVATTI DAVIDE、MAHAJAN SANJAY共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30,000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REDHU DEPENDER SINGH、BHATTACHARYA SHIBASHISH MALAYCHANDAN、GIRISH CHANDER、BANERJEE LOPAMUDRA、SLUTSKER ROSTISLAV、SINGH SUKHWANT、KATZIR ERAN、KLASDI UDI、BORICH MIRKO、VELOSO DA COSTA TEIXEIRA RODRIGO、CARAVATTI DAVIDE、MAHAJAN SANJAY共1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30,000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4月18日,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150名激励对象授予4,724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4.17元/股。

  3、根据美的集团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同意公司向1,146名激励对象授予4,714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4.17元/股调整为52.87元/股。

  公司原拟向1,146名激励对象授予4,714万份股票期权,由于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和职务变动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146名变更为1,131名,股票期权总量由4,714万份调整为4,654万份。2019年7月5日,公司完成了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4、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2.87元/股调整为51.28元/股。

  5、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6、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1.28元/股调整为49.71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654万份调整为3896.32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965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5月27日止)可行权共870.825万份股票期权。

  7、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25,100份股票期权,并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9.71元/股调整为48.04元/股,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0,255,000份调整为26,982,250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905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29日止)可行权共8,412,250份股票期权。

  8、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六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7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40,591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8.04元/股调整为45.5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第六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8,570,000份调整为15,830,667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762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29日止)可行权共7,339,417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六期激励对象共762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29日止)可行权共7,339,417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15,1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甄锦鹏、陈玲娟、EMILIANO RUPERTO ROMEO GAMBETTA共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5,100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第六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甄锦鹏、陈玲娟、EMILIANO RUPERTO ROMEO GAMBETTA共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15100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年4月28日,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425名激励对象授予6,526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2.02元/股。

  3、根据美的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6月5日,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2.02元/股调整为50.43元/股,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所被授予的股票期权予以取消。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425名变更为1,423名,股票期权总量由6,526万份调整为6,518万份。

  公司原拟向1,425名激励对象授予6,526万份股票期权,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425名变更为1,420名,股票期权总量由6,526万份调整为6,502万份。2020年7月8日,公司完成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4、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5、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0.43元/股调整为48.86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502万份调整为5966.3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130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022.30万份股票期权。

  6、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注销12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103,990份股票期权,并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8.86元/股调整为47.19元/股,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9,440,000份调整为44,200,200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1,237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4日止)可行权共15,490,200份股票期权。

  7、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55,2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7.19元/股调整为44.69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8,680,000份调整为20,867,916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1,047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4日止)可行权共20,867,916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1,047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4日止)可行权共20,867,916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有4名激励对象赵柯杰、邓超毅、陈万涛、DEGUCHI YUKIHIKO分别持有的10、8000、5187、60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共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73,197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第七期股权激励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共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73,197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6,208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向1,341名激励对象授予5,508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88.72%;预留7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1.28%。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7.54 元/股。

  3、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6,584,022,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4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5月7日,同意公司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7.54元/股调整为56.34元/股。

  公司原拟首次向1,330名激励对象授予5,452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发生相关调整事项,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330名变更为1,328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452万份调整为5,442万份。

  5、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2019年3月11日,同意公司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47.17元/股。

  公司原拟向10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54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完成前2名激励对象未按时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和1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100名变更为97名,股票期权总量由554万份调整为534万份。

  6、公司已经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3962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7、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6.34元/股调整为55.04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7.17元/股调整为45.87元/股。

  8、公司已经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9、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5.04元/股调整为53.45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5.87元/股调整为44.28元/股。

  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442万份调整为4210.17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4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1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1,024.175万份股票期权。

  10、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534万份调整为427.025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74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3月10日止)可行权共100.025万份股票期权。

  11、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12、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53.45元/股调整为51.88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44.28元/股调整为42.71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3,186万份调整为2926.7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1,015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93.10万份股票期权。

  1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58,000份股票期权。

  14、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30,27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1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260,000份股票期权。

  15、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380,000份调整为17,447,750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926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3年5月6日止)可行权共8,237,750份股票期权。

  16、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21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79,18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38,500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50.21元/股调整为47.71元/股,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41.04元/股调整为38.54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9,195,000份调整为7,325,333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801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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