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宋凌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陈炜先生、董事宋令波先生、独立董事华秀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代表监事宋霞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魏会兵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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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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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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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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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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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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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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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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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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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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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5及议案10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上述5-12项议案对公司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倪金丹、杨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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