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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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73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电话和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夏厚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涂大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本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夏厚君先生

  委员:李耀邦先生、申屠宝卿女士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敬先生

  委员:涂大记先生、吕炜劼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炜劼先生

  委员:涂大记先生、申屠宝卿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敬先生

  委员:李耀邦先生、吕炜劼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夏厚君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耀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毕立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李耀邦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聂胜先生、毕立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毕立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费贵龙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六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71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91,032,232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有股份1,686,950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9,345,282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申屠宝卿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元元、田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72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均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夏厚君先生

  2、副董事长:涂大记先生

  3、董事会成员:夏厚君先生、涂大记先生、李耀邦先生、聂胜先生、李敬先生(独立董事)、吕炜劼先生(独立董事)、申屠宝卿女士(独立董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及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夏厚君先生

  委员:李耀邦先生、申屠宝卿女士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敬先生

  委员:涂大记先生、吕炜劼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炜劼先生

  委员:涂大记先生、申屠宝卿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敬先生

  委员:李耀邦先生、吕炜劼先生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存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李敬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1、监事会主席:刘延安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延安先生、李亮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夏后花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1、总经理:李耀邦先生

  2、副总经理:聂胜先生、毕立林先生

  3、财务负责人:毕立林先生

  4、董事会秘书:毕立林先生

  5、内部审计负责人:费贵龙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叶婷婷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另外,董事会秘书毕立林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叶婷婷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符合相关任职要求。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

  联系电话:0573-89100971

  联系邮箱:zqsw@fulai.com.cn

  五、公司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郝玉贵先生、严毛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刘学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对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福莱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一、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毕立林先生,1979年10月出生,2005年6月毕业于江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并获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弓箭玻璃器皿(南京)有限公司财务分析主管,浙江海通钢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一职;自2021年6月16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

  毕立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立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1,200股。

  二、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费贵龙先生,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1月至2004年1月,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2月至2020年12月,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财务部副科长、2011年1月始任财务部副经理、会计负责人,2021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审计部高级经理、总监。

  费贵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费贵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0,300股。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叶婷婷女士,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纳、总账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经理,2023年5月起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叶婷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婷婷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6,090股。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74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后,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刘延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刘延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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