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4年06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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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2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李玉春女士、董事饶怡女士、副总经理余进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玉春女士、饶怡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子公司任职;余进女士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玉春女士、饶怡女士、余进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李玉春女士、饶怡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已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邹佳女士、刘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玉春女士、饶怡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票70,000股,均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尚未解除限售;余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玉春女士、饶怡女士、余进女士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股份变动的规定。

  李玉春女士、饶怡女士、余进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玉春女士、饶怡女士、余进女士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2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2万元(含税),具体审计工作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承办。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同意刘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赵璐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意赵璐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一85913967

  传真:028一85007801

  电子邮箱:xrec000598@cdxrec.com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李玉春女士、饶怡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邹佳女士、刘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两位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邹佳女士、刘杰先生当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一、邹佳女士简历

  邹佳,女,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曾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部长),成都兴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部长(兼)。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

  邹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刘杰先生简历

  刘杰,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生,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会计师。曾任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赵璐女士简历

  赵璐,女,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生,会计与金融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曾任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赵璐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7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2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拟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以下简称:四川分所)具体承办。四川分所于2012年5月成立,负责人为阮响华,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3栋20层8号,已取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四川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162万元(含税),较上年度审计费用降低约10%。其中,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2万元(含税),以上审计费用系结合预计工作量并参考同行业类似规模上市公司收费水平及历史收费水平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公司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依法合规;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2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议案二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上述议案均为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4年6月2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4年7月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本次表决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7月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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