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部水源管理中心申请的东清输水工程坪地取水口改建工程选址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深圳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选址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占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选址用地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坪梓路以北,深惠高速以东,用地面积346平方米,位于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域。
二、规划设计条件
(一)总用地面积:346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市政供应设施用地(U1)。
(三)建设内容:结合井、检修通道延长段(含检修闸),具体尺寸以相关部门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四)总体布局: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要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市政设施不应逾越用地红线。
(五)建筑间距:构筑物应符合《深标》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六)备注:1.本项目为构筑物,包含结合井、检修通道延长段(含检修闸),不涉及规定建筑面积及规定容积率;2.在设计及施工阶段需满足安全要求。
(七)市政规划:项目无用水、用电和污水处理需求,其他结合周边道路规划。
(八)占林手续:项目涉及林地,动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林地占用手续。
(九)防灾减灾:用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十)其他:其它未标注事项应符合《深标》及相关技术规范。
三、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说明
项目选址用地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符合生态线准入项目类型。
四、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3.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埔仔路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广昌巷年丰工业区东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深圳特区报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
邮寄地址:深圳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徐工;联系电话:0755-28904158;并在信封上注明“坪地取水口改建工程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坪地取水口改建工程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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