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去世,妹妹冒名顶替上班十余年,还冒领养老金近40万元......法院判了

姐姐去世,妹妹冒名顶替上班十余年,还冒领养老金近40万元......法院判了
2024年05月10日 20:54 每日经济新闻

社保养老金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但是有些心术不正的人

总想用各种方式骗保

近日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一起骗取养老保险的诈骗案

被告人隐瞒其姐已去世的消息

累计骗取养老保险金

共计人民币393676.92元

……

基本案情

安某某的姐姐系乌海市某厂的职工,单位为其购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993年,安某某的姐姐因车祸亡故,安某某隐瞒其姐去世的事实,在该厂冒名上班直至2007年退休。2008年1月,安某某冒用已故姐姐的名义在乌海市海勃湾区社保局办理了退休手续,直至2023年4月间,骗取社保基金共计393676.92元。案发后,安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

海勃湾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安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冒用已故之人的名义,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认罪、退赔等情节,海勃湾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安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参保人去世后,其家属应当及时向社保机构申报注销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当报不报即为隐瞒,继续领取保险金的行为就是冒领。社会保险基金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骗取社保基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是一种犯罪行为。

本案中安某某通过冒名上班并办理退休手续的方式,骗取社保养老金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参保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享受各项社保待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以身试法,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痛苦和灾难。

哪些行为属于社保欺诈骗保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骗取社会保险的行为主要体现为以下八种情形:

1、虚构劳动关系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2、隐瞒、编造病史,伪造、变造、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材料以及其他虚构社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

3、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发生变更或者丧失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未如实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4、虚构劳动关系、谎报工伤事故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为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5、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社会保险证件或者支付凭证;

6、将本人社会保险证件或者支付凭证交给他人,供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7、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虚列、虚报、虚增社会保险服务项目和金额,骗取社会保险专项费用支出;

8、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

实施欺诈骗保的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退休 法院 养老金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9 瑞迪智驱 301596 25.92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9.6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