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
一纸公告,曝光了福达合金(603045)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违规行为。
据福达合金5月8日晚间披露,公司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松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王达武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文件显示,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达武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他人代持股份未及时披露事项,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董监高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且公司2018年上市至今的各期定期报告中相关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福达合金的公告并未披露上述“他人”的具体身份。在过往的一些案例中,针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隐瞒股权代持等违规行为,相关当事人分别遭到了监管层公开谴责、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
此番,浙江证监局表示,福达合金、王达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其决定对二者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公司时任董秘陈松扬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陈松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陈松扬在今年年初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董秘及下属子公司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福达合金于2018年5月上市。王达武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还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达武出生于1965年,1982年至1986年从事商业个体经营,1986年至1993任天津机电公司销售专员,1994年组建福达合金前身福达实业,1999年至今任福达合金董事长。
福达合金招股书显示,2017年10月,王达武、钱朝斌、王中男、陈晨、厉凤飞、陈松扬、陆晓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017年12月,上述各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钱朝斌等6人将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王达武行使。
在福达合金上市前,上述7人合计持股3049.09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1.36%。其中,王达武持有福达合金股票2589.19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12%。
王达武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关系密切。
招股书显示,钱朝斌、厉凤飞均为福达合金发起人股东,也曾在公司任职。钱朝斌的另一个身份系王达武的外甥。厉凤飞则是王达武的配偶(陈松乐)的舅舅。王中男系王达武之子。陈松扬为王达武的配偶(陈松乐)的弟弟。陈晨系陈松扬的女儿。陆晓荷为王达武的配偶(陈松乐)的弟媳。厉凤飞为陈松扬的舅舅。
在福达合金上市后,王达武的持股比例变更为26.34%,7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1.02%。2018年度,公司实施了“10转4股派1.2元(含税) ”的利润分配方案,王达武的持股数量变更为3624.87万股。去年4月、5月,公司注销回购股份,王达武持股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26.76%。
2021年10月,福达合金披露,王达武、钱朝斌及厉凤飞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和表决权委托。2023年7月,公司再度披露,王达武与陈晨解除了一致行动协议。至此,王达武的一致行动人仅剩下王中男、陈松扬、陆晓荷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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