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读特新闻
深圳新闻网2024年5月7日讯(读特新闻记者 高灵灵 龚俊杰)近日,湖北省随州广水市一项关于“向居民推广并要求购买公墓”的政策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认为公墓价格过高,市民难以接受;还有居民表示,新政策执行后,夫妻双方一方去世土葬并为另一方预留墓位的,或不能合墓土葬。
5月7日,读特新闻记者致电广水市新闻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具体问题需由民政局等主管部门进行回应。“我们关注到了(网上的言论),关于这个事情的具体情况说明,我们处理完后,会第一时间通过城市公共平台进行发布。”
最低3000元起?公墓定价遭质疑
2024年1月4日,随州日报微信公众号曾发布《广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域火葬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内容显示,自2024年3月20日零时起,凡在广水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乡居民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骨灰统一进入公墓安葬或寄存。严禁将遗体或骨灰装棺土葬。
1月13日,随州日报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报道称,随州近三年各县市区共投资2.7亿元,建成县镇村三级公益性公墓。公墓收取建设成本费和20年管理维护费,两项费用一次缴清。初步核算,村级公益性公墓单穴一般不超过3000元,镇级公益性公墓单穴一般不超过4000元,县级公益性公墓单穴一般不超过10000元。
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联系到多名长岭镇居民,对方证实确有此事。他表示,火化大家都接受,对公墓收费则比较有意见,“因为自己家里面有种田的地(可以做墓地)”。
读特新闻记者在新浪微博看到,当地网友反映,该市位于丘陵地带,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大部分老年人均为农民。尽管他们并不反对火葬,但强制性要让骨灰葬入公墓,且公墓费用起步价为3000元,还设有使用期限,这让他们难以接受。
当地回应:正在处理中
2024年3月12日,广水市在政府官网转载了《随州市殡葬改革政策问答》(下称《问答》)。《问答》中提及,《通告》开始执行之后,特殊情况下夫妻双方也不能合墓土葬,“夫妻双方一方去世已土葬,并为另一方预留了墓位,另一方在2024年3月20日零时之后去世的,不能与之前土葬的一方合葬,遗体必须火化,骨灰必须进公墓安葬。否则,会引起攀比,造成全域火葬政策难以保证公平执行。”
对于这条规定,有网友表示“地都已经预留好了,不能埋一起?这不是强行把别人分开吗?”
《问答》还提及了该市平原和山区为什么实施全域火葬“一刀切”?《问答》内容显示,一是历史教训,从该市以往殡葬管理情况看,分步实施难度大、效果差。广水市全域多年以来,由于传统习俗根深蒂固,殡葬设施建设不足,很多火葬区的居民和非火葬区的居民相互攀比,亲人去世后也暗中进行土葬,或是火化后骨灰装棺再葬,全市原有火葬区火化率只有40%左右,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不好划分范围,因部分乡镇既有平原又有山区,无法精准划分范围。
三是不好实施管理,如果分步推进,可能发生火葬区遗体私自运往土葬区造坟安葬的情形。
5月7日下午,读特新闻记者先后致电了广水市民政局和广水市宣传部。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如需了解此事需联系当地宣传部。
随后读特新闻记者拨打了广水市宣传部新闻中心的电话,针对公墓定价依据、夫妻合墓是否能特殊处理等问题,广水市新闻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具体问题需由民政局等主管部门进行回应。“我们关注到了(网上的言论),关于这个事情的具体情况说明,我们处理完后,会第一时间通过城市公共平台进行发布。”
紧接着记者再次拨打民政局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需向领导汇报后才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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