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87个证券账户拉抬股价,浙江一“90后”被罚没2.7亿元

操纵87个证券账户拉抬股价,浙江一“90后”被罚没2.7亿元
2024年04月03日 22:57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记者 | 孙艺真

浙江一名“90后”男子操纵87个证券账户拉抬“电光科技股价,买入金额达19.32亿元并获利9000万元,被证监会罚没2.7亿元。

证监会于近日披露的一则罚单显示,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王某控制使用87个证券账户交易电光科技操纵期间,王某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影响电光科技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证监会查明,操纵期间,王某操纵的账户组买入电光科技股票成交量排名第一的有120交易日(占比53.57%),买入成交量排名前十的有157个交易日(占比70.09%)。卖出成交量排名第一的有100个交易日(占比44.64%),卖出成交量排名前十的有134个交易日(占比59.82%)

此外,在操纵期间,王某操纵的账户组持有电光科技股票数量占其A股流通股数量超过5%的有224个交易日,占统计天数的100%,超过10%的有219个交易日,占统计天数的97.77%。在2021520日账户组持股比例最高为17.11%

此外,证监会查明,王某持有的账户组存在连续拉抬股价的行为。

罚单显示,20201217日至2021128日,账户组持续拉抬股价,电光科技股价由8.34元最高涨至13.53元,股价涨幅62.23%2021419日至2021514日,账户组持续拉抬股价,电光科技股价由16.51元最高涨至19.21元,股价涨幅16.35%

证监会查明,在王某控制账户组操纵股价期间,电光科技股票价格从11.43元最高涨至19.21元,最低8.34元,振幅130.34%操纵期间,王某控制使用账户组操纵电光科技获利共90275100.77元。

证监会认为,王某操纵电光科技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王斌违法所得90275100.77元,并处以180550201.54元罚款,共计罚没金额约为2.7亿元。

今年223日,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将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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