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监管局
京金复〔2024〕184号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成苏宁拟任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建信消金报〔2024〕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成苏宁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公司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报告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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