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23-020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4月21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72,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920,000元。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一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9元。
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9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65388293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23-021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智博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博科技”)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持有的公司不低于5%且不超过14.45%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本次股份转让发布提示性公告日(即2022年7月25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不低于30.3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12月23日披露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延长公开征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4)、2023年2月4日披露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延长公开征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2)和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延长公开征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
公司今日接到智博科技转发的《关于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进展的通知》,智博科技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获悉,截至公开征集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次公开征集事项终止。若后续智博科技有新的股权转让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公开征集事项的终止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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