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合肥华美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为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根据案件线索,本机关对当事人通过抖音平台发布“@华美植发 蜀山植发1000毛囊单位需要多少钱?立即获取植发报价”的广告(以下简称“植发广告”),以及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自行编辑制作发布“医疗美容专项-【年度品牌盛典】自体脂肪面部移植,打造饱满脸庞”等3篇推文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案件调查过程中,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询问笔录。
经查,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23年2月2日,当事人通过抖音平台发布植发广告,广告内容含有“种植密度高、自然又持久”、“种植孔径是传统植发的1/3,密度高,创伤小恢复快局麻痛感低”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内容。播出期间共展示66950次,点击654次,点击率0.98,转化12次,广告费3754.84元。2023年2月15日,当事人主动停播该广告。
二、2022年8月16日,当事人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uamei01),自行编辑制作发布推文“医疗美容专项-【年度品牌盛典】自体脂肪面部移植,打造饱满脸庞”,认定为商业广告。推文内容含有“什么是自体脂肪移植:自体脂肪移植是在脂肪抽吸的基础上完成的一项手术,先把人体肥胖部位的多余皮下脂肪细胞吸出来,经过净化处理,通过注射的方式移植到需要进行填充的部位……自体脂肪移植适用的身体部位:1.面部填充 项目简介:除皱抗衰活肤 治疗时间:45-60分钟 恢复时间:5天左右 适应人群:面颊部凹陷、脸部消瘦、皱纹增多等2.丰额头:……3.丰太阳穴:……4.丰下巴:……5.丰眼部:……”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内容。该微信推文合计阅读量为45次,分享0次,留言0次,点赞0次。2023年4月12日,当事人删除推文。
三、2022年8月2日,当事人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mzx0551),自行编辑制作发布推文“【年度品牌盛典】觉醒修颜针 唤醒你的青春时光”,认定为商业广告。推文宣传推荐第三类医疗器械觉醒修颜针(医学名: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内容包含“觉醒修颜针作为透明质酸微交联产品,与美塑疗法产品联合使用可以增强美塑疗法抚平浅表静态皱纹,并且远期可增加真皮层的致密度及厚度。觉醒修颜针适应症:觉醒修颜针作用于皮肤真皮层,刺激成纤维细胞活性,补充基质流失,改善面部容量缺失,达到微支撑的提升作用;补水,改善皮肤微环境、肤质。对眶周、口唇纹、鱼尾纹、颈纹等均有改善作用。觉醒修颜针的特点:1.微提拉:补水,改善真皮层,对成纤维母细胞的刺激有助于胶原蛋白再生,达到紧肤提拉效果。2.微支撑:补充透明质酸,为肌肤蓄水,增加肌肤含水量。3.微刺激:产品注入补充基质,胶原再生包裹透明质酸,改善肌肤弹性、粗糙度及含水量。4.微填充:微交联玻尿酸,重塑肌肤结构,让受损的皮肤结构得以支撑,改善真性皱纹。5.微交联:交联度<1%。突破技术难点,低交联度,不易致敏。”等,宣传的功效与《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的内容不符。该微信推文合计阅读量为51次,分享0次,留言0次,点赞0次。当事人于2023年4月12日删除推文。觉醒修颜针产品未销售。
四、2022年8月17日,当事人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mzx0551),自行编辑制作发布推文“【年度品牌盛典】超皮秒,重塑美肌不是梦!”,认定为商业广告。推文宣传推荐第三类医疗器械“PicoWay 超皮秒”,内容包含“增加皮肤代谢能力破坏斑点的形成、淡化、清除纹身、帮助胶原蛋白再生,让脸部的纤维组织恢复原状,从而重塑紧致美肌。”等,宣传的功效与《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的内容不符。该微信推文合计阅读量为84次,分享0次,留言0次,点赞0次。当事人于2023年4月12日删除推文。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来源登记表》(合市监支案源〔2023〕90号、145号)2份;2.合肥华美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3.《现场笔录》2份;4.合肥华美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受委托人询问笔录1份;5.当事人提供的《数据推广服务协议(合同编号:AH2303
08PX29)》、广告费发票(发票号码:42138433)各1份和植发广告的原始视频素材存储U盘一个;6.当事人发布的植发广告在巨量引擎平台的“广告数据报表”截屏打印件1份;7.《关于抖音植发广告的情况说明》和《关于抖音植发广告内容的情况说明》各1份;8.安徽今日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巨量引擎渠道销售管理中心授予的《本地行业优势代理商》材料复印件1份;9.安徽今日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数据推广服务协议(合同编号:AH230308PX29)》和《关于医美广告投放情况说明》,巨量广告平台当事人的素材(ID:1694533942733837)信息截屏打印件以及该公司受委托人的询问笔录;10.认证主体为“合肥华美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的截屏打印件2份4张;11.当事人发布的“【年度品牌盛典】超皮秒,重塑美肌不是梦!”、“【年度品牌盛典】觉醒修颜针 唤醒你的青春时光”和“医疗美容专项-【年度品牌盛典】自体脂肪面部移植,打造饱满脸庞”推文截屏打印件共3份;12.PicoWay 超皮秒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觉醒修颜针的检验报告等,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的以上两种产品的基本信息;13.PicoWay 超皮秒美容项目客户消费明细(附该产品实物照片2张)1份;14.《关于微信公众号文章内容的解释说明》、《关于“超皮秒”功效的解释说明》、《关于觉醒修颜针的解释说明》和微信公众号后台涉案推文删除信息截屏打印件等材料;15.《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合肥华美整形外科医院(合)医广〔2022〕第08-12-193号)共4页;1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打印件1份;17.授权委托书、孔令雪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8.安徽今日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李世兵的授权委托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2023年5月23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合市监罚告〔2023〕138号),依法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时间较短,其中三篇微信推文点击量少,分享、留言、点赞均为0次,且在本案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主动删除涉案广告。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当事人既往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之规定,参照《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规定的通知》(皖市监法〔2023〕1号)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和第九条“违法行为轻微,可以结合下列因素综合认定:(二)初次违法;(三)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四)及时中止违法行为;”之规定,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案情裁量,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减轻处罚。
根据违法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参照《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规定的通知》之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第一,通过抖音平台违法发布植发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uamei01),自行编辑制作发布推文“医疗美容专项-【年度品牌盛典】自体脂肪面部移植,打造饱满脸庞”,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mzx0551),自行编辑制作发布推文“【年度品牌盛典】觉醒修颜针 唤醒你的青春时光”和“【年度品牌盛典】超皮秒,重塑美肌不是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6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合计:陆万陆仟元整(66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合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合肥市宿州路317号)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之后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