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LV鞋放家门口被偷,嫌疑人还是惯犯!网友:一个敢放一个敢偷

万元LV鞋放家门口被偷,嫌疑人还是惯犯!网友:一个敢放一个敢偷
2023年06月03日 19:43 法制网

转自:法治网

将鞋放在家门口,仅出门半天鞋子就被人“顺”走了!近日,杭州姑娘小橘真是又气又心疼……原来,这双被偷走的鞋子是她在LV官网上买的,花费10000元。由于舍不得天天穿,鞋子至今还有九成新。

来源:滨江公安来源:滨江公安

民警仔细查看监控后发现,事发当天下午两点半,有一名身穿黄色LV短袖的男子曾进入电梯。监控画面显示,该男子在按钮前犹豫了片刻,后来似乎是随意按了一个楼层。到达楼层后,该男子走出电梯,十分钟后,又再次回到电梯。奇怪的是,这次他手上多出了一个装了东西的白色袋子。

根据这一线索,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该男子展开调查,结果却令人吃惊:今年4月份,此人才刚刚刑满释放。此外,他曾有多次盗窃前科,上次所偷窃的物品竟然也是一双LV鞋子!

据嫌疑人张某交代,他知道很多住户有将鞋子放在家门口的习惯。而在高档小区家门口的鞋柜中,找到名牌鞋的概率很大。恰好那天闲逛时,他看见一个小区装修高档,便溜进去开始“扫货”。

得手后,张某立刻去了一家二手奢饰品回收店,将原价10000元的鞋子以2000元出手。在警察找到他时,张某早已将2000元挥霍一空。

来源:滨江公安来源:滨江公安

此事引发了网友广泛讨论,对于嫌疑人穿着LV又多次偷LV的行为,有网友吐槽:“挺识货!”“偷得执着”“一个敢放一个敢偷!”。

然而,更多网友则关注的是将鞋子放在家门口这一行为——有网友提出疑问:“门口算自己家的吗?”有网友表达不满:“鞋子放门口不雅观”;也有网友解释“高档小区一梯一户,门口空间大”;还有网友建议“财不外露”。

图源: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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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微博截图图源:微博截图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莹律师指出,楼道作为公共通行空间,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往小了说,我们作为文明人,应该尊重邻里,在合理限度内使用楼道,保持过道通畅,方便邻里通行。往大了说,根据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所以,楼道内不应放置私人物品,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正如该偷窃案例里,放置私人物品在门外,还有被盗窃财物的风险。

还有网友注意到,该盗窃案件发生的小区较为高档,理应有一定的安保措施,嫌疑人张某却能随意溜进去进行盗窃。那么,这种情况物业是否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呢?

肖莹律师表示,物业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盗窃案件中,物业是否需要对小区内发生的盗窃事件承担责任,关键在于物业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比如,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安定期或不定期巡逻、门卫值班、安装防盗装置等。若物业公司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业主的财产安全,导致业主失窃遭受财产损失的,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在楼道里占了公共区域,看上去是自己方便了,但无形中给自己增加了财物被盗风险。俗话说‘财不外露’,个人物品还是不要放在公共空间为宜。”肖莹律师提醒。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黄美玲

监制余瀛波

​编辑|郑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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