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3A-17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24,689,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92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24,391,1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7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9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8,777,4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8,479,5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9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监事候选人、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
(1)汪耿超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45,9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634,3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9%。
(2)张其亚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45,9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634,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9%。
(3)侯杰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45,9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634,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9%。
(4)李旭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45,9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634,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9%。
(5)李婷女士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50,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638,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14%。
(6)王海刚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45,9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634,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9%。
(7)李松玉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45,9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634,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80%。
(8)刘金全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45,9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634,3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9%。
(9)胡志勇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45,9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634,3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9%。
(10)李启明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45,9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634,3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9%。
(11)曾燕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45,9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18,634,3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9%。
议案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雷栋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50,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汤亮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824,545,9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柴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0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3日下午16:00在公司郑州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汪耿超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汪耿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耿超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一)发展战略委员会:汪耿超、张其亚、李松玉、曾燕(独立董事)、李启明(独立董事),其中汪耿超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胡志勇(独立董事)、刘金全(独立董事)、汪耿超,其中胡志勇(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三)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刘金全(独立董事)、李启明(独立董事)、汪耿超,其中刘金全(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其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张其亚先生同时为公司董事,故其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其亚先生自受聘成为公司总经理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因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公司董事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2、董事会同意聘任汤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董事会同意聘任吕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李婷女士同时为公司董事,故其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6、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思思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20-85189002
传真:020-85189000
邮箱:002431@palm-la.com
上述高管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管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管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梁丽芬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0-85189003
传真:020-85189000
邮箱:002431@palm-la.com
梁丽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美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美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董事简历
汪耿超:男,中国国籍,1976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国际金融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河南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河南省中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棕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汪耿超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在棕榈股份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其亚:男,中国国籍,197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民主同盟盟员,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设计研究院主管会计、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派)、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原豫资金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工程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豫资绿色权益交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豫资天伦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河南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河南豫资碧奥中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豫天绿色能源发展(商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现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张其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松玉:男,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先后任职于河南省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和深圳分行行长,曾获中国人民银行委派赴美联储学习深造。现任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松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金全:男,中国国籍,196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导;现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长期从事宏观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金全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志勇,男,中国国籍,196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曾任广州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副院长,广州大学松田学院院长,广州大学智慧金财税研究所所长,广东省智慧金财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粤港智慧金财税联合创新中心主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MPAcc中心主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会长,广州市会计师公会副会长,广州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志勇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燕:男,中国国籍,198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山大学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到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加拿大滑铁卢大学、香港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访问与合作研究。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理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燕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启明:男,中国国籍,196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导。现任东南大学教学委员会副主任、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东南大学PPP国际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建筑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担任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启明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其亚:详见“董事简历”。
汤群:男,中国国籍,197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裁;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栖霞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海南卓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等。现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汤群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过去十二个月内在棕榈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慧: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6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侨鑫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资深经理、监事;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4年3月入职公司,历任行政总监、总裁办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林慧女士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聪:男,中国国籍,198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域营销经理、河南区域副总经理、助理副总裁兼河南区域总经理;现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漯河城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吕聪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婷:女,中国国籍,1988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建业住宅集团总部税务会计、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叶县豫昆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辉县市豫实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经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李婷女士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思思:女,中国国籍,198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4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10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董事会办公室主管、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现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思思女士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梁丽芬:女,中国国籍,1987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曾任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横琴棕榈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自2013年3月入职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云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梁丽芬女士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内审负责人简历
周美容: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8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集团财务部财务经理、桂林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审计总监。
周美容女士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与棕榈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棕榈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内审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3日下午17:00在公司郑州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栋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雷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雷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3日
雷栋:男,中国国籍,1982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员工,中原豫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人、股权管理部总经理(兼战略规划部负责人);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中豫小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浦银豫资城市运营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交银豫资城镇化发展基金投委会委员职务。现任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总经理、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河南中豫现代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河南中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雷栋先生未持有棕榈股份股票,在棕榈股份间接控股股东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审计部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棕榈股份《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汪耿超、张其亚、侯杰、李旭、李婷、王海刚、李松玉
(2)独立董事:刘金全、胡志勇、李启明、曾燕
汪耿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2、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发展战略委员会:汪耿超、张其亚、李松玉、曾燕(独立董事)、李启明(独立董事),其中汪耿超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胡志勇(独立董事)、刘金全(独立董事)、汪耿超,其中独立董事胡志勇为主任委员;
(3)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刘金全(独立董事)、李启明(独立董事)、汪耿超,其中独立董事刘金全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监事会主席:雷栋
监事会成员:汤亮、雷金友(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张其亚
2、副总经理:汤群、林慧、吕聪
3、财务总监:李婷
4、董事会秘书:陈思思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汤群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汤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公司原总经理林从孝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林从孝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6,567,374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林从孝先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林从孝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原副总经理刘歆先生、冯玉兰女士、傅劲锋先生、姜红伟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歆先生、傅劲锋先生、姜红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冯玉兰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228,236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冯玉兰女士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五、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说明
根据棕榈股份《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其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故张其亚先生自受聘成为公司总经理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因总经理变更导致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公司董事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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