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1月16日公告,2023年1月13日下午,宁波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泰格公司诉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劳氏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海事海商纠纷一案。公司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其余各方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参与了庭审。
庭审中原告坚持诉讼请求,即要求各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53.29万美元(按起诉状之日2021年1月4日美元兑人民币6.5321汇率,折合人民币1001.28万元)以及自2016年10月31日起至实际履行日的利息。公司代理人发表了答辩意见,其余各方当事人也发表相应的答辩意见。各方当事人围绕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发表了辩论意见。宁波海事法院未对本案进行当庭宣判,预计将在审理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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