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3年01月17日 05:5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担保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或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同一个被担保方担保事项止。担保事项均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了担保:

  1、陕西海王银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海王”)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和自然人王健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中新药业”)向北京农商银行密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深圳海王长健医药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海王中新药业向北京密云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深圳海王长健医药有限公司、自然人史新龙和张晓露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邵阳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邵阳海王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双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宁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银河”)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967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河南银河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河南海王康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康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森”)向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和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河南东森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河南东森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周口市仁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仁和”)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河南佐今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佐今明”)向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甘肃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海王”)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758.4233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海王集团”)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河南海王集团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河南海王集团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河南海王汇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海王汇通”)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濮阳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海王”)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1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陕西海王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陕西海王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和自然人王健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和自然人王健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王健

  债权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应收利息、复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以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海王中新药业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中新药业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深圳海王长健医药有限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深圳海王长健医药有限公司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云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海王长健医药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密云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4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务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

  (三)为海王中新药业向北京密云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中新药业向北京密云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深圳海王长健医药有限公司、自然人史新龙和张晓露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深圳海王长健医药有限公司、自然人史新龙和张晓露与北京密云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保证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海王长健医药有限公司

  保证人2:史新龙

  保证人3:张晓露

  债权人:北京密云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5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为邵阳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邵阳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和保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公证费、执行费、公告费、差旅费等)以及其他费用(如有)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为邵阳海王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双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邵阳海王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双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双清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双清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最高债权数额内债权本金形成的全部债务,如借款本金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利息、借款利息等,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因违约而支付的费用,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仲裁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为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因汇率变动引起的损失等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等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为河南银河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银河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967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967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和主合同债务人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八)为河南银河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银河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和主合同债务人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九)为河南康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康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5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为河南东森向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东森向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人:上海邦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内的主债融资款、利息、服务费、罚息、罚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含风险代理费)、调查服务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催款函费、催收费用等和其他合理费用。

  4、保证期间: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一)为河南东森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东森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二)为河南东森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东森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三)为周口仁和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周口仁和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利息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务。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四)为河南佐今明向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佐今明向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4、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告费)和损失等全部债务。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五)为甘肃海王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甘肃海王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758.4233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758.4233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六)为河南海王集团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集团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汇率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为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七)为河南海王集团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集团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八)为河南海王集团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集团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甲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九)为河南海王汇通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汇通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为濮阳海王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濮阳海王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1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1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包括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等)以及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4.97亿元(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75.21%,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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