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1月2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卓序先生、于天文先生、蔡永珍女士、黄宏彬先生、陈勇先生、黄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同意提名胡旭东先生、赵黎明先生、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旭东先生、张军先生、赵黎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殷家振先生、蔡国良先生、郭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卓序先生,196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12月至1997年10月任浙江双力集团电动滚筒厂经营厂长;1997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湖州德马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4月至今,创立并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湖州德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力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卓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2%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于天文先生,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2000年8月任吉林油田热电厂工程师;2000年12月至2004年1月任上海冠恒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6年1月任上海力固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2年8月任上海德马物流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浙江德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天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蔡永珍女士,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4月至2007年1月任浙江德马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07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湖州德马铃木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经理,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经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永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4、黄宏彬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1996年6月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稽核总部经理;1996年7月至2004年9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副总监;2004年10月至2010年4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副总监;2010年5月至2010年8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部副总监;2010年8月至2013年4月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任京通智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金圆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上海斐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创始合伙人;2017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宏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陈勇先生, 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研·斯坦福中国企业新领袖培养计划”项目执行主任、北京市东城区产业与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盛景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精一众行科技有限公司及精一正北(北京)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6、黄海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财务控制主管、财务部副经理,青岛申沃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现拟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旭东先生,195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6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浙江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理工大学新昌技术创新研究院院长,浙江省现代纺织装备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现代纺织装备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浙江省纺织机械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总体专家组专家、浙江省高端制造装备组咨询专家、浙江省智能制造专家咨询委员会新昌专家组组长。胡旭东教授长期从事纺织机械设计及机电系统集成控制等方面的理论和工程应用研究,主持的包括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新模式专项、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专项、国家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浙江省科技厅重点项目等20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项目,作为排名第一获中国纺织联合会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技进步奖1项,2013年度被评为“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201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10月任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旭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赵黎明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8月至1993年6月,西安正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3年6月发起创建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主任,其间:1996年10月通过国家证券律师业务资格考试; 2008年12月-2017年7月担任陕西省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会长;2014年10月,将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变更重组为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管委会主席;2011年12月至2021年10月任中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2017年7月至今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主要社会兼职:陕西省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陕西省政法委决策咨询专家、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黎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张军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88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湖州市审计事务所,1999年9月原湖州市审计事务所改制为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担任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分管事务所财务、审计、评估工作至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殷家振先生,195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1976年至1991年任湖州机床厂分厂副厂长;1991年至2013年任浙江德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11月至今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兼任湖州德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家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蔡国良先生,196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1977年至1979年任吴兴县汽车修配厂职工;1979年至1990年任湖州装卸机械厂车间主任;1990年至1993年任湖州天龙机械有限公司经理;1997年至2013年历任湖州德马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德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国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郭哲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7年至1998年任宝钢集团上海五钢运输公司机修组技术员;1998年至2001年任宝钢集团上海五钢工业设计院机械设计工程师;2001年至2002年任上海冠恒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2年至2004年任上海天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4年至2009年历任上海力固工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至2013年任浙江德马科技有限公司存储系统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存储系统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存储系统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8日以电话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家振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殷家振先生、蔡国良先生、郭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在第四届监事就任之前,由第三届监事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宗祖先生、杨琴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陈宗祖先生、杨琴芳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就任时间与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时间一致,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计算。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4日
1、陈宗祖先生,198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浙江德马科技有限公司计量与安全生产主管;2014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量与安全生产主管;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建与安全生产主管、党支部书记;2021年11月至今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建与安全生产主管、党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宗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杨琴芳女士,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5月至2010年8月任浙江德马科技有限公司出纳;2010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湖州德马铃木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会计;2014年1月至今任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会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琴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30日
至2023年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已经公司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3023
电话:0572-3826015
传真:0572-3826007
邮箱:ir@damon-group.com
联系人:郭爱华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特别提醒:疫情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