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3年1月12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84.5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于2023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2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6.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84.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年12月9日。
2、授予数量:284.50万股。
3、授予人数:89人。
4、授予价格:6.3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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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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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4号),截至2022年12月12日止,公司89名股权激励对象共计认购限制性股票2,845,000股,已收到89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8,094,200元。
由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不会增加注册资本或股本。
四、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845,000股,已于2023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 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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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获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八、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2月9日,经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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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锁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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