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1月14日 05:5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银泰中心in99 T3写字楼3501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翁松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其中副董事长申西杰先生、董事金震宇先生、独立董事刘正军先生、吴风云先生、王良成先生因公务安排及疫情原因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刘煜先生因公务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长翁松林先生(代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会议;财务总监王瑜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雷富阳、杨贵永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运盛医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运盛医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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