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年01月14日 05:5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需回购注销192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0,502股,回购价格为3.274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61,279,045股减少至658,718,543股,注册资本将从661,279,045元减少至658,718,543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王凤

  4、联系电话:020-22211010

  5、传真号码:020-22211018

  6、电子邮箱:directorate@xphcn.com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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