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桂小笋
11月30日晚间,越博动力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及越博进驰、协恒投资与湖北润钿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钿科技)签订了《合作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占江拟将其持有的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5.36%的股份、协恒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4.06%的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润钿科技行使。
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润钿科技将持有公司合计29.42%的表决权,贺靖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需要注意的是,《证券日报》记者查询天眼查信息显示,润钿科技成立于2022年11月18日,至今仅有十余天。而李占江,目前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注函尚未回复
越博动力实控人去意坚定。8月17日,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拟向贺靖转让公司控制权,9月20日,公司公告称控制权转让事项终止;9月23日,公司公告称李占江拟向济源国资转让公司控制权,11月25日,公司再次公告转让终止。
由于频繁筹划控制权转让且间隔时间较短,公司11月28日晚间公告称收到关注函,要求解释短期内两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且均未成功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事项决策是否审慎、合理。截至目前,关注函尚未回复。
此次交易设有前提条件和一些后续的人事安排。公告显示,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为李占江将其持有的越博进驰67.73%的出资额转让给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的第三方,并与该无关联的第三方签订出资额转让协议。同时,越博进驰应履行完毕前述出资额转让的全部内部决策程序,越博进驰全体合伙人重新签订合伙协议。转让完成后,李占江不再持有越博进驰任何出资额,亦不再担任越博进驰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而后续的人事安排中,有一条信息显示,“在本协议签订日,李占江应向上市公司出具辞职报告,辞去上市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并促成上市公司对外公告和披露前述甲方辞职事项。”
不过,截至发稿,尚未看到越博动力发布相关人事变动的信息。
李占江系失信被执行人
梳理过往信息可知,此次筹划的控制权变更事项,仍有诸多不确定因素。例如,李占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司法冻结及质押,如何采取措施,解除冻结及质押是未知数。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越博动力在公告中称,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李占江为失信被执行人。
“如果李占江目前仍是失信被执行人,说明其目前仍有未执行完毕的司法案件,此时,其持有的资产,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份,都是这些案件能否顺利执行的重要保障。如果筹划控制权转让,相关案件当事人的权益如何保障,更应该关注。”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
而且,李占江和润钿科技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日,上市公司11名员工已向李占江提供借款合计2922万元,且未偿还前述借款。但是,越博动力在公告中同时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其担保以及其他滥用控股股东权利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如果李占江本身还存在诸多财务纠纷,其个人资产对于债权人而言十分重要,这决定了债权能否得到有效偿付,频繁筹划控制权变更、股份转让,应该引起债权人的注意,采取积极措施防范其转移资产,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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