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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干预未果 民企亿元资金梦断江汉大学黑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10:15 《法人》

  特约记者 傅春荣 李琴 武汉报道

  民营企业湖北城明集团近亿元资金在江汉大学打了一个水漂,此事暴露出强大的政府机构和利益集团的诚信问题,同时也警示企业家,在投资政府建设项目时千万不能轻信官员个人承诺,一切应当谨慎从事

  回想起投资江汉大学的全过程,湖北城明集团总裁张志承感觉像做了一场噩梦。从2000年签订协议到投入近亿元建设资金,再到现在几近血本无归,张志承经历了从希望颠峰到失望深渊的心理巨变,面对出尔反尔的地方政府机构和江汉大学,城明集团也许真的只能“好汉打脱牙和血吞”。

  开局,看上去很美

  事情始于四年多以前的中国高校后勤改革热潮。

  按照当时中央的部署,全国各高校陆续展开了后勤社会化改革,即将高校过于直接管理的学生餐饮、住宿等后勤服务剥离出来交给有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高校则集中精力抓教学科研。

  对于这场改革,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岚清提出,高校的教学和后勤配套“要分流,后勤社会化,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承担风险、谁受益”。

  2000年5月19日,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后勤管理处与建设银行湖北省直支行签订了一个《关于在整个湖北省内建设高校学生公寓授信30亿贷款》的协议。半个月之后,当时的武汉市计委根据这个协议批准了新江汉大学的一期规划设计及概算。

  为响应李岚清副总理的号召,当年6月19日,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后勤管理处找到湖北城明集团,提出共同承建新江汉大学的后勤建设项目。

  在多次协商之后,双方最终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组建“湖北学府后勤物业有限公司”,共同承建新江汉大学的后勤建设项目。协议规定:城明集团作为国家二级资质等级的企业,以项目建设法人的名义负责整个江汉大学的后勤建设、施工,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后勤管理处则负责整个江汉大学后勤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以及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建成后,后勤项目的经营管理则由“湖北学府后勤物业有限公司”负责。

  7月20日,学府后勤公司与江汉大学签订了“开发江汉大学后勤配套设施”的协议。其中总的原则是“围绕湖北省对于后勤学生公寓的要求来进行”。学府后勤公司与江汉大学签订的协议书中清楚界定了双方的权责:学府公司负责建设整个江汉大学的后勤配套设施33栋单体以及未来48年的经营管理权,这些建设项目总面积19.4万平方米,包括20栋学生公寓、5个食堂、后勤服务中心、医保中心等。按照协议,在这些项目投入使用后,学府公司每年交给江汉大学168万元的土地租赁费,而江汉大学要保证学生公寓90%以上的入住率,如果达不到这个比例则由江汉大学贴钱。

  协议为城明集团总裁张志承描绘了一幅美丽的未来画卷:按照国家的规定标准,每个学生每年的铺位租金为1200元,而江汉大学公寓楼能容纳约1.3万人入住,按90%的入住率,学府公司每年也会有1500万元的收益,加上食堂、医院、超市等等其他配套设施的可期待营业收入,学府公司每年的资金流动将会上亿元,如果一切正常,这个投资巨大的建设项目回报周期约为12—15年。

  但后来发生的一切表明,张志承想得太美了。

  变故

  签协议、投资、施工,沉醉于美好未来的城明集团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自己该做的一切工作。不过,就在新江汉大学学生公寓等后勤配套设施工程全面开工的时候,一个让城明集团不寒而栗的变故似乎“如约而至”。

  湖北省教育厅通知城明集团:建行的30亿贷款一分钱都没着落,这个消息打了张志承一个措手不及。城明集团找教育厅后勤管理处交涉,后者的态度是:反正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们自己看着办,我们35%的股份不要也无所谓。

  当时,城明集团已经自行投入了近3000万资金,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城明集团远远不如湖北省教育厅后勤管理处那么潇洒,投了那么多钱,不能说停就停。无奈之下,城明集团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

  凭着自身的信用和社会关系,城明集团又向招商银行贷款2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贷款3000万元,算上此前已有的投资,城明单方面向江汉大学后勤建设项目投入了8000万元。张志承告诉记者,江汉大学这一工程建设的总预算为1.27亿元,尽管碰到了湖北省教育厅方面在资金方面发生了“意外”,但城明集团通过银行贷款加上自筹资金,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基本上不成问题。如果一切顺利,江汉大学项目的建设应该可以有惊无险地进行。

  但更大的变故还在后头。

  2000年9月,也就是合同签订后两个月的时候。江汉大学项目的南区就已经开工了。当时,市政府和江汉大学所在的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全部为该项目开绿灯,分管副市长还亲自批复要简化各项手续。张志承告诉记者,开工之所以这么急,是因为当地要迎接第二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会议在武汉的召开以及时任副总理李岚清的视察。

  12月17日,第二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会议在武汉如期召开。这是建国以来武汉市迎接京官规模最大的一次,来宾中除了李岚清、徐荣凯、陈至立等国家和部委领导,还包括了全国十几个省分管教育的副省长、30多个分管教育的副市长、100多所大学的校长。与会者来武汉考察高校后勤化改革的成绩,而新江汉大学的后勤建设项目就是主要样板之一。当时,李岚清、徐荣凯也分别到工地视察过。

  一切似乎应该水到渠成,到2001年10月份的时候,整个工程进度已经完成了95%。但这时风云突变——江汉大学突然成立了“后勤专办”,宣布接管整个建设现场。第二个变故让城明集团始料不及。

  民企被逼出局

  江汉大学为什么会突然宣布接管工程?张志承分析认为有三个原因:

  第一,签合同的时候,代表江汉大学的是原任党委书记,但后来的学校领导认为这个合同是“卖校协议”,在这些人看来,把48年的经营权拱手交给了一个民营企业,于心不甘;第二,新江汉大学由四校合并而成,后勤部门的分流人员加起来有500多人。尽管按照合同,学府公司可以优先考虑录用这些人,但并不等于必然聘用,而且待遇也不一定比原来高。这一局面让学校职工不满意;第三,后期经营管理的利益诱人。学校某主要负责人放言:“为什么非要让民营企业来占便宜呢?你能搞我也能搞。”

  出于无奈,2001年11月,城明集团以侵权为由将江汉大学告到了湖北省高级法院。

  这时,武汉市政府的分管领导赶到法院打招呼,让法院作城明集团的工作。法院的分管院长几次找张志承谈话表示:如果这个官司打下去,对你们企业肯定没有好处,因为你的企业一是要负债二是还要在武汉发展。但张志承则认为,城明集团只要按合同完成了项目建设就行,负债不能成为要城明退出的理由。

  就在此时,江汉大学又提出了让城明集团“中途退场、清算走人”的要求。

  在张志承看来,在好端端的建设进程中,江汉大学突然宁愿背上几亿元的债务也要驱逐城明集团,说明该项目前景诱人,使得江汉大学方面尽力抢夺。“因为有利益前景,我们当然不愿意退出”,张志承告诉记者,但公司考虑到以后还要在武汉发展,不愿意因为这个项目恶化自己的外部经营环境,就在权衡利弊后决定忍痛退出。不过,城明集团要求江汉大学合理补偿。

  为了了解江汉大学的态度和意见,记者试图联系了江汉大学相关负责人。但到了学校后,,原来预定接待采访的校领导和基建、财务部门人员一个也未见到。对于相关的疑问,除了江汉大学党办一位姓刘的副主任“我们没有什么好说的,一切都很清楚”的说法之外,记者再也没有得到校方其他明确的答复。

  政府干预最终无果

  2002年4月16日,在法院的组织下,城明集团和江汉大学协商签定了一份调解协议:江汉大学无条件地补偿城明集团4000万元,城明集团则将此前所有的投资和建设项目转让给江汉大学,所有有关债务也一并由江汉大学承担,城明集团拿钱走人。

  但8天之后,武汉市政府秘书长粱耀源将城明集团和江汉大学的负责人召集到市政府501会议室。这一次,有关人员撇开双方已经签定的协议,认为4000万元的补偿额太多,要求城明集团从4000万元降到3200万元。在强大的行政压力下,城明最后无奈答应了降价的要求。

  4月29日晚,中共武汉市委副书记殷增涛将双方叫到市委办公室,要求城明集团与江汉大学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钱结算清楚。有了市委领导的表态,城明集团第二天就去省高院撤回了起诉。

  5月31日,江汉大学与湖北城明集团最终达成协议,主要内容为:城明集团退出江汉大学后勤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全部权利义务交由江汉大学履行,江汉大学支付给城明集团清偿费3200万元。

  按照这个约定,在该协议签订的一日内,江汉大学付给城明集团300万元,在将该项目建设单位对城明集团已签合同确认签字后,再支付100万元,在城明集团向江汉大学移交全部工程合同及有关资料并办理完财务交接手续后,江汉大学支付清偿款的9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3日内或学生入住一个月内付清。

  但事情在此后再次发生变卦。首付300万元之后,后续付款被一拖再拖,直到2004年7月,江汉大学仅付给城明集团810万元。

  为此,市委副书记殷增涛和副市长袁善腊曾为款项的进一步落实多次批示,殷增涛批示:“请尽快协调,尽快了结”,而袁善腊的批示甚至把问题提到了政府诚信的高度:“请落实协调,以维护政府诚信”。

  即便如此,江汉大学在2004年1月支付100万元之后,便以有关手续未办理为由拒绝再付余款。

  事实上,早在2002年6月13日,江汉大学便整体搬迁至新校区,后勤项目被江汉大学接手2年有余,公寓楼也被江汉大学使用管理2年时间。

  为什么在市委市政府协调下签定的协议得不到落实,带着这个疑问,记者来到武汉市委、市政府联系采访。市政府办公厅的答复是:想要采访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必须通过市委宣传部的同意才可以。但在市委宣传部,一位姓李的处长却表示:市政府的采访不归宣传部这边管。

  在市委大楼门口,记者碰巧遇到了当时主持协调城明集团和江汉大学纠纷的武汉市委副书记殷增涛。记者表明来意,原本面带微笑的殷书记一下子严肃起来:我觉得最好不要参与到这件事里来,这件事情很复杂,我很忙,没有时间、也不会接受你们的采访。

  耐人寻味的地方

  据了解,城明集团在被迫退出江汉大学建设项目之前,曾请湖北省八个民主党派及省、市统战部、工商联领导作了最后的参观和签证,并召开座谈会,上述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湖北省政协一些民主派人士认为,利益之争、信用缺失、假公济私是导致民营企业城明集团尴尬出局的症结,更有人士甚至将此归于“湖北民企业发展缓慢的典型案例”。

  城明集团董事长陈燕鸣告诉记者,当时城明集团在开发区招投标时的工程概算价约为1.27亿元,但据他了解,江汉大学接手工程以后,光是向中国银行贷款就有1.7亿元,另外武汉市财政还拨款3000多万元,加上出售市卫校所获资金,江汉大学整个后勤工程支出估计将达2.3亿元。

  凭空高出的1亿元建设费用到底存在什么黑洞,也许没有人知道。但一些迹象却表明,江汉大学的后勤工程建设值得质疑,其中一份秘密协议则更让人遐想联翩。

  记者了解到,江汉大学设施中的道路网管建设投标时,城明集团组织的中标价为520万左右,但江汉大学却废除原中标单位,在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由另一个施工队以1300万最终结算,多出的700多万元不知所终。

  记者还拿到了一份江汉大学与某建筑公司的秘密协议,江汉大学与某建筑公司在协议中约定,本应支付几百万元的工程,由该建筑公司从江汉大学多拿到数千万元。协议标明:“在特殊时期,若向外泄露此函的内容所引起的经济、法律责任,由泄方承担。”

  按照国家的规定,重大项目建成后必须立即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但据记者了解,江汉大学后勤设施项目投入使用两年之后还没有经过审计。

  就江汉大学后勤建设中可能存在的资金问题,记者联系了江汉大学以及武汉市委,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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