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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资金黑洞 民企被逼出局近亿国资流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 01:47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 傅春荣 李琴

  ———透视武汉市江汉大学资金黑洞

  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的大学城备受关注,频频曝出的非法挪用土地、侵吞资产的案例,让人们瞠目结舌。而日前,记者接到湖北某大学城的投诉信,反映了民企投入巨资
、血本无归,同时也揭露出此大学城后勤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巨大资金黑洞———导致亿元左右的资金流失。

  接到投诉后,记者立即前往武汉进行调查,希望能深入黑洞一探究竟

  看起来很美的合作

  事情要从2000年说起。

  2000年5月19日,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后勤管理处(公司)与建行湖北省直支行签订了一个“关于在整个湖北省内建设高校学生公寓授信30亿贷款?的协议。有了这个协议,紧接着的6月5日,武汉市计委对于新江汉大学的一期规划设计及概算的批文也批了下来。

  6月19日,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后勤管理处(公司)找到湖北城明集团,希望共同来承建新江汉大学的后勤建设项目。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组建“湖北学府后勤物业有限公司?,共同来承建新江汉大学的后勤建设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由城明集团独立出资,但是给予高校后勤管理处(公司)相应的股份。至于为什么要给这些股份呢?城明集团负责该项目的总经理张志承告诉记者,他们主要考虑到是后勤管理处(公司)和建行签订了30亿的贷款协议,通过后勤管理处(公司)能得到建行的贷款支持。在协议中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十分明确:城明集团作为国家一级房地产资质等级的企业,作为项目建设法人,负责整个江汉大学的后勤建设、施工;高校后勤管理处负责整个江汉大学项目的资金筹措以及作为教育战线的优惠政策的落实;由湖北学府后勤物业有限公司负责未来的经营与管理。

  7月20日,学府后勤公司与江汉大学签订了“开发江汉大学后勤配套设施?的协议。其中总的原则是“围绕湖北省对于后勤学生公寓的要求来进行?。学府公司与江汉大学签订的协议书中界定清楚了双方的权责:学府公司负责建设整个江汉大学的后勤配套设施33栋单体以及未来48年的经营管理权,项目建设包括20栋学生公寓、5个食堂、后勤服务中心、医保中心等等总共19.4万平方米的面积;投入使用后,学府公司每年交给江汉大学168万的土地租赁费,而江汉大学要保证学生公寓90%以上的入住率。

  城明集团算了一笔账,按照国家的规定标准,每个学生每年的租金为1200元,而江汉大学公寓楼能容纳约1.2万人入住,按90%的入住率,学府公司每年也会有1296万的收益,另外再加上食堂、医院、超市等等其他配套设施的收入,每年学府公司的资金流动大概会在亿元以上,如果一切正常的话,回报周期约在12年左右。

  变故频发的样板工程

  就在新江汉大学学生公寓等后勤配套设施工程全面开工,南区公寓群已建至框架5楼时,第一个大变故来了。

  湖北省教育厅后勤管理处告知城明集团,建行的30亿贷款一分钱都没着落。张志承说:这件事他们万万都没有想到,给他们来了个措手不及。这时候教育厅后勤管理处开始淡出对此项目的管理,派出人员也走了,而此前城明集团已与各施工单位签定了合同,建设已全部展开,前期资金已投入,没有退路了,只有继续干下去。

  原本是后勤管理公司融资学府公司投入,城明集团仅作为项目法人,但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城明集团被迫通过自己的信用、信誉和社会关系,向招商银行贷款了2000万,中国银行贷款了3000万(中国银行领导承诺先贷3000万元作为搭桥贷款,后期再贷1.4亿,并主动提出城明应归还招行2000万,全部由中行支持此项目),在此时,江汉大学在省学校后勤管理处退出的情况下,仍能与城明集团合作,在贷款手续上给予了配合

  支持。此时总共加起来已经有8000万的资金投入到了江汉大学的后勤项目里面。张志承告诉记者,实际上中标的工程建设合同额为1.27亿,因此,银行贷款加上自筹资金以及中国银行的整体打包承诺,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基本上不成问题(当时城明董事会决定贷款不超过一个亿)。江汉大学项目的建设总算可以“有惊无险?地进行。

  2000年12月17日,第二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会议正式召开。这是建国以来武汉市接待规模最大的一次,除了中央领导,还包括了十几个省分管教育的副省长、30多个城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100多所大学的校长,来武汉考察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成绩,江汉大学就是主要样板之一。

  2001年的8月18日,江汉大学项目的进度已经达到了82%。作为一个备受重视的样板工程,城明集团每天都要以《每日一报》向市委、市政府、市计委汇报当天的建设情况,一直到这个时候,江汉大学和城明集团配合得比较好,合同履行也很顺利。对外地来参观的大学也一批批热情接待,介绍经验。

  到了2001年10月份即秋季开学不久,江汉大学突然自己成立了一个后勤专办,将整个建设工地现场强行接管起来。这个时候整个工程的进度已达95%以上,可以说基本上已经全部建好了。这是第二次让城明集团始料不及的变故。

  民营企业被迫出局

  为什么江汉大学会突然接管?

  张志承告诉记者:从表面现象看,第一是权力之争。由于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是江汉大学原来的党委书记,而后来的“江大筹?书记是罗友松,新老领导“各有想法”;第二,新江汉大学书记罗友松提出所谓一个职工就业的问题,造成后勤一摊人思想混乱;第三,罗提出,有27个副局级以上的干部、270余个处级干部,而未来的管理者是城明集团,干部就成为为打工者打工了;第四,后期经营管理的利益诱人,罗友松明确地说:“为什么非要让民营企业来占便宜呢?他们能搞我们也能搞。?

  与此同时,在没有法定项目的情况下,江大非法以学府公司的学生公寓项目向为城明集团供应“搭桥贷款?的银行申请贷款,企图贷款易主、截断城明的资金链条。

  出于无奈,2001年11月份,城明集团以“侵权?为由将江汉大学告到了湖北省高院。张志承认为:我们的责任是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尽快使后勤设施投入使用,至于举债我们会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仍可再拿出不低于2000万元的自有资本金。

  就在此时,2002年2月20日江汉大学再次给市政府写报告,提出对在建项目进行清算,学校同意支付城明集团的实际投资额,包括承担城明在银行的贷款,并给予合理的补偿,学府公司及城明集团退出的方案———“即中途退场,补偿走人?。

  显然,江汉大学铁了心宁愿背上债务,也要给城明集团补偿让其走人,城明集团当然不愿意退出。但是,考虑到以后还要在武汉发展,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及建委等召集双方商讨近10次了,而且如果因为这个项目弄不好,以后自己进入经营管理的外部环境就会十分恶劣等等原因,权衡利弊后城明集团决定忍痛退出,但是提出要有合理的补偿。

  当然,以上仅仅是城明集团一方面的说法,记者联系了江汉大学相关负责人,希望能听到他们的说法,除了江汉大学党办的一位姓刘的副主任明确表示“我们没有什么好说的,一切都很清楚?之外,记者再也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政府协调有始无终

  2002年4月16日,在法院的组织下,城明集团和江汉大学经过协商签定了一个调解协议;依然低于建设解困房的一般回报,江汉大学无条件地补偿城明集团4000万,城明集团前面所有的投资无偿转给江汉大学,所有的债务也一并由江汉大学承担,城明集团拿钱走人。按道理,事情走到这一步,尽管差强人意却也能平安无事。但是没想到的是,罗友松从法院签字回去后,又认为给城明集团的钱还是太多了,但这时候不能再通过法院来调解了,于是江汉大学就搬出了武汉市委、市政府来压城明集团。希望能重新定一个价格,要求城明集团从4000万降到3000万,城明集团不干了:我们付给银行的利息就有几百万,3000万我们就赔钱了,罗友松不是在法院签字了吗?难道又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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