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
| 华夏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等级
| 中 | 基金份额(亿份)
| 0 |
发行日期
| |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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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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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通过量化方法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在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
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的基础
上,追求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科
创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
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分配原则
|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
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但应于调整实施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还可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