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测量商品房面积可自行委托

2001年06月05日 08:54  北京晨报 

  晨报讯(余涵)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前都要进行面积测绘,以前这项业务被房地局的测绘部门“垄断”。日前房地局出台规定,打破测绘市场垄断局面,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可以委托任何一家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

  这项规定是房地局为配合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出台的《关于实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第七条,“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可以委托房地局的测绘部门实施测绘和其他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据介绍,这同时意味着,如果购房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测绘结果有异议,可以由自己委托社会上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复测,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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