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投行研究报告
传媒见闻今日获悉,360公司诉市值风云一案,近日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被告韬联公司、吾股公司(市值风云关联公司)与杨峰(市值风云创始人)败诉,被判向360公司支付201万元赔偿金,法院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杨峰随后在个人朋友圈表示,对判决结果深感遗憾,并透露将提起上诉。同时,他强调法院裁决中大量内容似乎直接引用了360的起诉状,而市值风云的抗辩理由未获充分考量。
此案的导火索可追溯至今年4月。彼时,360公司发布公告称,周鸿祎与妻子胡欢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计划将所持360公司6.25%股份分割至胡欢名下。市值风云随后在多个平台就此事发表评论,引发双方纠纷。
一审法院认为,市值风云在多个渠道发布信息,并将其与360的纠纷定义为“3风大战”,多次引流至市值风云APP,此举直接或间接损害了360的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该案的一大争议点就在于,市值风云不过一家关注资本市场的信息科技平台,和360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
法院认为,360系互联网领域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安全技术研发和网络安全产品设计、开发、运营,而市值风云主要从事财经分析、信息资讯服务,对时下资本市场热门事件及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进行研究和分析。双方的主营业务虽不相同,但考虑到被诉行为可能影响360公司的商誉并削弱其竞争优势,并因此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害,故认定双方存在竞争关系,被告通过市值风云APP等发布的言论构成商业诋毁,被告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
1.被告韬联公司、吾股公司立即停止商业诋毁行为;
2.被告在市值风云APP和微博账号连续十日发布澄清声明,公开消除对360造成的不利影响;
3.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共计201万元。
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360原本想到的索赔金额高达500万元,法院最终裁定的金额低于此。
此判决在行业内引起广泛讨论,一位不愿具名的财经媒体创始人称之为“自媒体史上最大赔偿案”,担忧此举可能对自媒体行业的生存状态造成深远影响。
野马财经创始人李晓晔表示:上市公司和新媒体八杆子都扯不上不正当竞争,双方都没有业务重合,而且法官判自媒体一篇文章赔偿200万元,罚款金额过重,没有几家自媒体可以承受这种水平的赔偿,自媒体也是公众公司重要的外部监督力量,可能个别措辞不够严谨,罚款起到警告作用即可,这种判例如果被企业群起而效仿,会给整个行业带来寒蝉效应,危害是深远的,上市公司缺乏监督,就会变成缺乏约束和边界的巨兽,最终会让股民和整个市场来埋单。
新媒体“有点数”创始人张晓东进一步指出,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来起诉新媒体或博主账号,这种风气若蔓延,或将严重冲击新媒体行业发展。
此外,传媒见闻还注意到,另一起涉及360公司的诉讼案例中,财经新媒体“星球商业评论”同样因撰写关于360的文章而被诉不正当竞争,最终被判赔偿360公司50万元。
法院的理由为,对于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限定经营者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如果某一经营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则不能仅因双方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为由排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此外,360是互联网上市公司,星球商业评论主体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虽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但从其实际从事了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资讯的服务内容,故双方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对于该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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