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大CMF
张杰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主要成员
本文转载自4月10日现代经济探讨微信公众号。
本文字数:15643字
阅读时间:40分钟
一、如何理解构建超大规模经济体独特“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理论基础
1、重新思考“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对大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构建“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不仅仅是超大规模经济体由发展中国家实现成为发达国家目标的重大实践,更是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对全球发展理论的重要创新。对于处于全球开放背景下的类似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经济体而言,自身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不仅仅是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保持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动力机制,而是要在国家经济增长的若干关键门槛时期能否实现重要的跨越式增长,这才是决定类似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经济体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核心问题。具体来看,一国的经济增长必须经历和跨越的门槛式阶段是:低收入阶段→中等偏下阶段→中等偏上阶段→高收入阶段→初等发达阶段→中等发达阶段→高等发达阶段。这其中,对众多国家而言,从“中等偏上阶段”跨越到“初等发达阶段”是最为难以实现的发展阶段。造成这种跨越式阻碍的核心因素在于,在此阶段中一国的产业结构面临从全球重点产业体系之中的低中附加值、中低技术含量环节全面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环节升级的巨大压力和风险。与那些可以依附于某个特定大国的市场和科技创新,实现从中等收入国家到高收入国家再到发达国家跨越的相对较小规模经济体有着本质的不同,类似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经济体,要顺利实现由中等收入国家到高收入国家再到发达国家的跨越,必须完全立足于本国能否在全球产业体系之中的相对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环节获得相当程度的主导能力,进而依靠自身全球领先科技创新能力和现代金融体系实力,创造足够规模的本国高收入就业岗位,从而获得本国经济跨越式增长的全球机会和空间。这就意味着,对全球产业体系的创新研发环节、高技术含量生产制造环节、高附加值的品牌和销售环节的掌控能力,是决定类似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经济体能否由中等偏上收入阶段跨越为高收入国家再跨越成为发达国家的关键因素。由此,这就解释了当前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为了遏制中国成为“发达国家俱乐部”的机会和空间,不仅仅是试图在既有的全球化贸易体系之中实施“去中国化”策略,更是同步全面实施彻底打压中国金融体系全球化和科技创新进步的重点策略。
从全球主要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可以归纳出的一个基本结论是,一国是否实现了工业化以及在全球工业化体系之中的技术含量和全球产业链的附加值环节位置,决定了一国能否实现自身发展阶段的升级和关键发展门槛的跨越。这其中,尤其需要关注的基本规律:一是,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资本密集型制造业→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创新密集型制造业的序贯式升级能力,决定了一国的低收入阶段→中等偏下收入阶段→中等偏上收入阶段→高收入阶段→初等发达阶段→中等发达阶段→高等发达阶段的序贯式升级能力。对依附型的小国经济体而言,可以不遵循如此的序贯式升级次序,而是依靠金融业、旅游文化、科技服务等特定行业的全球或区域中心综合优势,实现超越式的增长模式。但是,对大型经济体以及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经济体而言,必须完全遵循如此序贯式的升级次序,几乎难以实现超越式的发展模式。二是,一国工业化体系的齐全完整程度决定了类似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经济体实现从“中等收入国家→发达国家”这个关键跨越阶段的内生能力。很多发展中国家,即便是自身具备相对较大规模经济体优势,并且拥有相对较好的自然资源禀赋优势,由于自身缺乏相对齐全的自主可控的工业体系基础条件,造成这些国家并不具备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能力。三是,多数发展中国家即便由于拥有特定自然资源禀赋优势达到了高收入国家的发展阶段,但是,却难以由高收入国家升级成为发达国家,关键因素就在于自身并不拥有具有全球优势的工业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按照世界银行的定义,只有那些具有全球优势的工业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国家,方可定义为发达国家。实质上,这种对发达国家的定义,则在本质上就强调了工业化和科技创新能力是决定一国成为发达国家的核心条件。
2、“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内在规律和运行逻辑
科学理解中国特色的“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和运行的内在规律,概括而言,其中的核心影响逻辑就是,一国的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决定了一国的产业体系在全球的竞争优势以及创造高附加值就业岗位的内在能力,而一国的产业体系的结构特征、技术创新特点和附加值创造能力共同决定了一国的金融结构和金融功能,也由此决定了一国的金融体系。这就意味着,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经济发展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律是,科技创新综合能力决定了自身的产业结构特征和全球产业竞争优势,而自身的产业结构特征及其蕴含的多样化融资需求特性,则决定了该国的金融体制体系及其相应的金融监管制度设计逻辑。由此,可将“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分解为三个子循环体系,具体包括:“科技←→产业”、“产业←→金融”和“科技←→金融”这三种类型的子循环体系。其中,“科技←→产业”子循环体系始终占据着“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主体地位,是决定“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主导力量。而“产业←→金融”子循环体系、“科技←→金融”子循环体系则属于从属地位,是支撑一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和运行的不可或缺的支撑条件。
对“科技←→产业”子循环体系而言,核心在于理解一国的创新链是如何与产业链进行对接和融合的问题。其中,创新链对产业链的决定性作用越发凸显,原发于基础研究的贯通式全创新链自主能力,越来越成为一国产业链全球竞争优势的决定性因素,一国要在全球产业链体系之中获得持续性的领先优势,就必须在全球创新链体系之中获得持续性的绝对领先优势。而且,不仅仅是要在原始创新、颠覆性技术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自主能力领域具备前沿领先地位,更是要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研究→中间实验研究→工程化研究→产业化商业化研究”的全贯通式创新链领域获得完整转化能力。更为值得关注的是,“科技←→产业”子循环体系演化进程呈现出来的新特征,具体来看,一方面,在技术含量越高和技术构成越是复杂的产业链体系之中,越是表现出在从事关键设备、关键零配件和元器件、关键材料等中间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活动上游环节企业,在产业链体系之中的重要性愈加突出。而那些依靠劳动力禀赋优势或简单规模经济优势的从事一般设备、一般零配件和元器件、一般材料等中间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活动上游环节企业,在产业链体系之中的重要性相对弱化,并且,那些利用劳动力禀赋优势或简单规模经济优势的从事最终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活动下游环节企业,也呈现出在产业链体系的重要性逐步弱化的发展态势。但是,那些利用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从事最终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活动下游环节企业,却可以维持自身在产业链体系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对重点产业链体系之中的关键设备、关键零配件和元器件、关键材料环节而言,需要从“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研究→中间实验研究→工程化产业化研究”的全创新链贯通式的自主研究能力。而对产业链体系之中的一般设备、零配件和元器件、材料环节而言,则仅仅需要工程化产业化研究环节主导的自主研究能力。因此,这就意味着,要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之中获得持续性的竞争优势,本质上直接来源于关键设备、关键零配件和元器件、关键材料等环节的研发和对“产业←→金融”子循环体系而言,核心在于产业(企业)的全生命周期蕴含的多样化融资需求与多样化金融资源的对接和融合体系。从一国的金融发展角度来看,金融结构与金融功能的演变历程,是由一国自身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过程以及主导产业自身的技术创新和融资需求特点来驱动的。对那些依赖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实施出口导向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以间接融资机制主导的银行体系就可以对接和满足国内多数产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对那些依靠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以间接融资机制主导的银行体系和直接融资机制主导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就可以对接和满足国内多数产业(企业)的融资需求。而对那些需要技术密集型和创新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必须完全转向多样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主导的间接融资型金融体系,尤其需要各种形式的种子基金、天使基金、风险基金、私募公募基金和各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以及不同类型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方可对接和满足国内多数产业(企业)的复杂性融资需求。一个必然的发展规律是,随着一国的产业结构逐步由劳动密集型产业主导向资本密集型产业主导再向技术密集型和创新密集型产业主导阶段的升级,就需要该国的金融结构和金融治理监管体系发生相应的适应性变化。特别要关注的发展规律是,当一国处于由中等收入偏上阶段向初等发达国家的关键跨越期,产业结构就处于由资本密集型主导向技术密集型和创新密集型主导的特定转型阶段。在此关键的跨越发展阶段,该国的产业结构必然呈现出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创新密集型产业并存的特征,处于技术密集型和创新密集型产业培育和壮大的特定阶段,处于构建依靠自身的全创新链自主能力支撑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的关键阶段,这就倒逼该国的金融体系必须维持直接融资型和间接融资型金融机构混合式发展模式。既要保持一定程度的银行机构和中小商业银行机构,更要全面推动各种形式的种子基金、天使基金、风险基金、私募公募基金和各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以及多层次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机构发展,方可匹配本国的多样化产业结构以及蕴含的复杂性融资需求。
对“科技←→金融”子循环体系而言,核心在于科技创新的全生命周期与多样化金融资源的对接和融合体系。从创新链的全链条角度来看,基础研究由于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和共公共产品特性,其资金投入来源主要是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应用开发研究和中间实验研究由于具有半公共产品和半私人产品的混合特性,其资金投入来源主要是企业的自有资金,或者部分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资金补贴扶持,或者部分是来源于种子基金、天使基金、风险基金、私募公募基金和各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工程化研究由于其已经属于私人产品的基本特性,其资金投入来源主要是企业的自有资金,或者部分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资金补贴扶持,或者来源于多层次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而产业化商业化研究由于完全属于私人产品的基本特性,其资金投入来源主要是企业的自有资金,或者部分来源于多层次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或者部分来源于各类银行机构的中长期贷款。
3、一国在构建“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进程中的三大认识误区
对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经济体而言,必须高度认识在构建“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进程之中可能会发生的突出发展误区,表现在“基础研究能力缺失”“经济结构金融化服务化”“全球市场依附型”这三个最为突出的发展误区方面。
首先,陷入“基础研究能力不重要”的发展误区。在多数发展中国家推动“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进程中,最为容易产生的认知误区是忽略或者轻视了基础研究能力对一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基础性作用和决定性作用。产生这种认识误区的原因较为复杂,其中,比较突出的原因是:一方面,由于基础研究转化为一国现实的产业竞争能力,还需要经过应用开发研究、中间实验研究以及工程化产业化研究等这些不可或缺环节的支撑,导致一国的基础研究投入到转化为现实的产业竞争能力,既需要较长转化时间周期,也需要其他环节的连续性巨额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投入的跟进;另一方面,一国的基础研究能力,本质上是依附于一国是否具有全球领先的科研机构以及大师和战略科学家团队。而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既面临自身的顶尖人才被发达国家抢夺的问题,也面临自身并不具备培养全球一流科技人才的综合优势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当前全球正处于新一轮科技创新大爆发和产业大变革的关键机遇期,基础研究转化为现实产业发展和竞争优势的周期呈现快速缩短特征,基础研究对一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支撑作用正在发生转化周期缩短和支撑作用逐步强化的典型特征。这就意味着,“基础研究能力”对一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基础性决定性作用正在日益强化,特别是对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经济体而言,基础研究实力愈发成为决定一国是否能够打造全球领先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因素。更为需要重点关注的基本规律是,当前在一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之中,基础研究能力决定了一国在全球创新链体系之中的核心优势;在关键设备、关键零配件和元器件、关键材料和关键工艺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的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决定了一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之中的核心优势;而能够匹配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培育和发展的直接型融资需求的现代金融体系发展程度,则决定了一国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之中的利益分配权。
其次,陷入“经济结构金融化服务化”的发展误区。当前,最为容易引发认识误区的是,将服务业或金融超前式发展视作是一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重要条件。尤其表现出的一个重大现象是,无论是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经济发展进程之中均程度不等地出现了“经济服务化”、“经济金融化”和“金融脱实向虚”等一系列重大现象(张杰,2021)。特别是对中国这样处于典型发展中国家背景的超大规模经济体而言,经济发展过程之中呈现出典型的“经济结构金融化服务化”重大特征,具体表现为:一方面,金融业和房地产行业成为中国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支柱产业。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了8.27%,房地产和建筑业行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为7.34%和7.18%。值得关注的信息是,2020年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美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8.24%,而房地产和建筑业行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为12.88%和4.28%。由此可见,中国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撑作用已经略超过美国,而中国房地产和建筑业行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虽然仍低于美国,但是已经超过了多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在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快速上涨的同时,中国发生了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同期下滑的突出现象。特别是进入2012年之后,中国发生了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持续下滑的重大倾向,由 2013 年的 30.67% 持续下降到 2019 年的 27.17%和2020年的26.29%。实质上,中国正在发生的“经济服务化”、“经济金融化”和“金融脱实向虚”等一系列重大现象,已经成为很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进程中暴露出来的普遍现象。2019年度印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6%,而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只有13.47%。反映出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服务业或金融超前式发展的认知误区,反映出忽略制造业能力对一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决定性作用的认识偏差和发展误区。
最后,陷入“外部依附型”经济的发展误区。从全球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必须区分相对较小规模经济体和超大规模经济体两种不同的发展模式,前者可以通过依附在全球贸易体系之中实现从中等收入阶段国家到发达国家阶段的跨越,而后者只能依靠自身的本土内需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和升级换代,才能实现从中等收入阶段国家到发达国家阶段的跨越。然而,从当前全球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暴露出无论是超大规模经济体或中小规模经济体均严重依赖全球贸易体系,而忽视了自身内需市场规模能力对本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决定性作用的突出现象。客观事实是,20世纪70年代之后由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和国际大买家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成为主导全球各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然而,这种依据产品链不同附加值环节的分工和贸易体系,本质上并没有改变既有全球经济体系之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中心-外围”格局,仍然呈现出的是“依附-被依附”、“剥削-被剥削”式的利益分配关系。而且,对那些处于从低收入阶段向中等收入阶段跨越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和控制的全球开放体系,能够提供这些国家依靠自身的低成本劳动力禀赋优势嵌入到全球价值链体系之中的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生产组装制造环节的产业发展机会,进而具备从低收入阶段向中等收入阶段的跨越式发展机会。然而,对那些处于中等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乃至发达国家跨越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要获得全球创造高人力资本高收入就业岗位的中高端产业体系的发展机会,必然会面临西方发达国家的全面竞争和遏制行为,进而难以在全球贸易体系之中获得从中等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乃至发达国家跨越的发展机会。这就是多数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阶段由于面临“节约悖论”模式的发展困局,被动式选择嵌入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和控制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之中的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生产组装制造环节的产业发展机会,必然不可避免地成为全球价值链体系之中的依附者,必然要付出被控制、被压榨、被低端锁定的依附型发展代价。而且,这种依附型发展模式具有路径依赖特征,一旦发展中国家深度嵌入到全球价值链的分工和贸易体系,就必然越是难以摆脱这种依附型的发展陷阱。即便如此,当前众多发展中国家仍然将嵌入到全球价值链体系作为自身经济发展的唯一选择,这种认知误区忽视了一国利用自身需求市场规模扩张和升级换代对促进本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基础性作用,忽视了类似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必须立足自身主导的国内乃至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体系方可获得从中等收入阶段向发达阶段国家跨越的关键机会。
二、如何认识当前推进中国优势“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突出障碍因素
第一,基础研究能力不足,成为制约中国优势“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关键因素。正如我们前文的理论逻辑所分析的基本事实,基础研究能力是一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决定性因素,然而,当前中国恰恰在基础研究领域面临一系列的突出问题,成为制约大国优势“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关键因素。这突出表现在:一方面,中国在基础研究投入规模方面,与中国作为全球仅有的两个超大规模经济体的地位并不相称。客观事实是,直至2022年中国的基础研究投入水平刚刚突破2000亿元,达到2023.5亿元,2022年中国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比重为6.57%,已连续4年保持6%以上。但是,作为另一个超大规模经济体,同时,也是遏制中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竞争对手——美国而言,其自身的基础研究经费支持占全国R&D经费比重长期维持在15%以上。美国在原始创新领域和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领域长期全面领先于中国的最为核心因素,很大程度上就在于美国持续性地进行了领先中国的巨额基础研究投入。即便就2022年的数据对比来看,美国的基础研究投入经费约为中国的8倍左右,二者投入规模的差距非常突出。另一方面,中国在基础研究投入结构方面,也存在较为突出的结构性扭曲问题以及一系列机制体制性障碍,严重影响了中国基础研究的资源配置效率。在美国的基础研究投入主体之中,企业是不可或缺的投入主体。客观事实是,企业部门在美国基础研究投入比重已经长期占据四分之一左右,这是美国能够在全球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体系之中能够孕育出领先企业和跨国公司的最重要原因。对比来看,中国的基础研究投入结构之中,企业部门的投入不超过全国基础研究投入总额的5%,中国企业进行基础研究活动的数量极少,严重制约了企业在全球科技创新的持续性领先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以往的基础研究支持体系之中,忽略了基础研究的多层次目标体系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将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等领域的边界模糊和混为一谈,这就造成了中国在原始创新、颠覆性技术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等方面,与美国相比一直处于相对滞后状态,导致中国的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难以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产学研贯通式转化机制的“肠梗阻”顽疾,成为制约中国优势“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突出因素。在中国的科技创新机制体制之中,长期面临的一个突出困境是产学研贯通式转化机制存在的“肠梗阻”顽疾,突出表现在大学和政府所属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难以对接和转化为企业和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创新,从而迫使中国特色的“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面临极大的束缚。造成这种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的高校和政府所属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与企业产业发展现实需求相脱节、相隔离、相分割(张杰和白铠瑞,2022),是科技成果源头缺乏的问题,并非仅仅是转化机制缺位的问题。要坚信市场机制的发现和挖掘科研成果的巨大主导力量,一旦高校和政府所属科研机构能够开发出某种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就一定会被现实市场中的企业产业及时发现这些科研成果可能蕴含的重大价值,进而主动将之转化为企业和产业的现实生产力。客观事实是,中国高等院校和政府所属的科研机构体系之中,长期存在以学术论文作为核心评价机制导向的发展模式,不仅仅存在“工科考核理科化”“理科考核论文化”“经济学科考核论文化”等一系列突出现象,也存在“唯SCI、SSCI、EI至上”的评价制度问题,既造成中国多数高校和部分政府所属科研机构的研发经费投入所产生的科研成果,难以满足和支撑中国企业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需求,也造成国内的绝大多数企业由于难以低成本或免费获得发表于国外SCI、EI期刊的技术知识体系,而无法利用中国高校和政府所属科研机构科研成果的长期困局。倘若中国当前的高校和政府所属科研机构体系之中,这种“唯论文”“唯英文论文”考核机制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的情形下,产学研贯通式转化机制之中源头不足的问题不会得到有效解决,即便政府再利用各种补贴政策来疏通和刺激产学研贯通式传导机制中的各种障碍,均难以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中国高校和政府所属科研机构之中存在的科研成果与现实脱节的突出问题。
第三,金融机构的不合理快速扩张以及金融治理监管制度滞后和认识误区,成为制约中国优势“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突出因素。从一般发展规律来看,一国的金融体系及其包含的金融功能,是链接科技和产业这两大体系的重要中介。然而,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经历来看,愈发凸显的一个重要现象是,存在金融体系脱离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现实需求而发生“孤立发展”和“过度扩张”的普遍现象。就中国的现实状况而言,程度不等地发生了金融体系发展与实体经济需求相脱节的突出现象,成为制约中国优势“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突出因素。这具体体现在:一方面,在房地产等快速增长特定行业以及股票等资本市场快速成长期所产生巨额融资需求的支撑下,对中国的金融体系产生了需求拉动型的扩张空间。在处于快速扩张阶段的房地产行业投资收益高于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净利润率的前提下,大量的金融资金通过各种渠道特别是影子银行渠道进入了房地产行业的各个环节,以分享和攫取房地产行业的高垄断收益。这就对中国的制造业部门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产生了突出的挤压效应以及高融资成本要求,迫使中国的金融机构既无法为中国实体经济部门转型升级所产生的各种相对高风险融资需求,提供有效的融资支撑,也难以为实体经济部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所催生的各种相对高风险、长周期的融资需求,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支持。另一方面,当前中国以各种形式的种子基金、风险基金、天使基金、私募公募、股票债券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型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也并未有效激发和支持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高质量投资和创新研发能力提升的运行机制和盈利模式的形成,相反,却一定程度上演变为“各种基金合谋操作运作企业→通过企业上市攫取巨额投资回报→企业经营绩效恶化→中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普通投资者投资收益下滑→中国金融市场为普通民众创造财富的能力丧失→并未成为调节中国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平台”的载体平台。更有甚者,中国的各类股票市场,在某种程度上演化成为少数投资者通过恶意操纵特定股票价格来攫取巨额投资收益的载体平台,成为少数投资者剥削绝大多数普通投资者财富的载体平台,成为阻碍甚至切断金融为中国科技和产业体系提供有效支撑作用的重要因素。
第四, 国内仍然严重的收入不平等造成的内需扩张动力不足和高端需求的外溢化特征,成为制约中国优势“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关键因素。难以忽视的一个重要机制是,支撑一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基础性条件,与本国自身拥有的内需市场规模以及需求结构密切相关。不可忽视的一个基本规律是,虽然全球价值链主导的分工和贸易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干扰甚至打乱了各国构建独立自主的“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必要性,但是,对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经济体而言,要保证自身的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战略,就必须将自身经济增长动力机制构筑在本国的“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之上在开放背景下,对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构建自主可控的“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必须牢牢立足于自身的本土市场需求,而难以依附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和控制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之上。由此,越是那些拥有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的本土需求市场的国家,越是具备构建本国自主可控的“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战略空间,越是可以在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之中扮演主导者角色,然而,一国的本土市场需求规模与结构,是与本国的收入层次和收入结构之间存在相互支撑、相互嵌入、相互决定的复杂关系。尤其需要关注的基本事实是,就中国现实背景而言,国内持续固化的收入不平等已经成为阻碍中国本土内需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和需求结构优化升级的核心因素。一方面,中等收入群体占国民群体比重一直处于相对较低水平,推动国民收入结构由“哑铃型”向“橄榄型”结构转变的动力机制相对不足,这是导致中国当前内需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和内需结构转型升级相对滞后的核心因素;另一方面,部分高收入群体偏好高质量高价格的国外品牌商品,导致中国国内的高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无法对国内企业进行巨额研发投入提供有效需求支撑,在一定程度上掐断了中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形成和功能提升。
三、如何认识当前推进中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重要途径
第一,充分激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导向的科技创新自主能力,作为夯实中国当前“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决定性条件。来源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两个层面的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对中国当前力主积极构建的“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起到最为重要的决定性作用。换而言之,只有中国的科技创新自主能力整体得到切实提升和强化,方可为中国特色的“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形成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条件。这其中,要重视当前发展阶段进程中中国科技创新的自主能力,尤其要高度重视当前打造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导向的科技创新自主能力体系,应该具体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方面,原始创新导向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建设,是国家层面的科技创新自主能力的源泉;另一方面,颠覆性技术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导向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是产业和企业层面的科技创新自主能力的来源。这二者相互支撑、相互决定、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中国科技创新自主能力体系的支撑条件,共同成为中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决定性因素。中国的自主可控的科技创新能力体系,不仅仅决定着中国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构建以及中国的产业体系在全球竞争优势的获得能力,决定着中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的利益分配权和发展机制话语权,更是决定着中国打造现代化金融体系和建设金融强国的根本性发展方向,决定着中国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根本性功能取向。因此,可以得出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当前中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打造,必须牢牢立足于夯实和强化自主可控的科技创新自主能力体系的建设。
第二,将打造现代化金融体系和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导向的核心目标,设定为精确促进中国当前“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重要条件。正如我们前文分析的逻辑,中国的金融发展方向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为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服务的根本性发展取向,逐步演变为脱离构建中国科技创新自主能力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目标的自我循环发展模式。客观事实是,无论是从塑造中国科技创新自主能力体系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打造中国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角度来看,均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加以支撑。具体来看,一方面,从创新链体系之中的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研究、中间实验研究、工程化研究、产业化商业化研究这五个不同环节来看,需要不同风险承担能力的多样化金融机构来加以支持,尤其需要政府财政资金、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揭榜挂帅资金、资本市场、银行机构等多层次资金的综合扶持支持;另一方面,从产业企业生命周期之中的创新创业阶段、成长阶段、市场扩张阶段、稳定成熟阶段等不同阶段来看,也需要不同风险承担能力的多样化个性化资本市场来加以匹配,尤其需要种子基金、天使基金、风险基金、私募公募基金、股票债券市场和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贯通式的资本机构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支持。为此,能否通过构建围绕建设科技创新自主能力体系和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两大目标提供全面服务功能导向的中国特色现代化金融体系,是关乎着中国能否真正推进“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前提条件,只有将中国的金融发展牢牢定位于围绕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提供全融资链条式的有效服务,定位于为中国科技创新自主能力体系的整体提升提供贯通式的全方位功能服务,才是中国今后一段时期内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和建设金融强国的唯一方向,也是推进中国优势的“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发展的主攻方向。
第三,以打造体现维护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实现自主可控目标导向的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作为推进中国当前“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核心载体平台。决定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因素,仍然在于中国能否拥有全球最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一味依赖单个高科技跨国企业的发展模式不同,中国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全球竞争优势,不是仅仅依靠单个高科技的龙头企业,而是更为依靠单个龙头企业背后的整体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综合竞争优势,尤其是在特定区域板块之中分布和布局的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的整体优势。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之中,中国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难以避免地会在关键设备、关键零配件和元器件、关键工艺、关键工业设计软件系统等领域,遭遇“卡脖子”式的技术封锁和禁止出口等遏制策略,迫使中国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必须转向谋求维护最为基本的发展权安全问题,必须尽快实施自主可控的发展战略,为此,中国当前“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形成,重点任务是要落到尽快打造深刻体现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优势的、自主可控的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具体来看,一方面,要按照中国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布局要求,设计与之匹配的创新链功能服务,尤其是要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这两个角度,来布局支撑中国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全创新链体系;另一方面,按照中国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布局要求,设计与之匹配的资金链人才链功能服务,这其中,既要强调中国的金融体系必须实施全面为实体经济部门提供全资金链式服务,而非遵循自身利益任意扩张的野蛮增长模式,也要求中国加快打造完全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和科技创新自主能力体系建设的多层次人才体系,尤其要强调构建与制造业部门转型升级需要相匹配的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大国工匠、卓越工程师团队。
第四,以强化“教育—人才—科技”三位一体导向的新型国家竞争优势体系,作为牵引中国当前“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基础性优势。容易被忽视的一个发展逻辑是,一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形成,本质上是构筑在一国的“教育—人才—科技”三位一体导向的基础优势之上,特别是对中国这样的超大规模经济体而言,“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全球竞争实力,更是依赖本国的“教育—人才—科技”体系的综合基础实力。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中国当前在教育和人才体系之间一定程度上存在相互脱节的重要问题。人才培养体系与科技创新自主能力体系之间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相互脱节的突出问题。具体来看,一方面,中国高等院校和各类职业学校培养的各类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滞后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多层次人才的需求,尤其是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所需要的高水平、专注型专业技能人才的缺乏,深刻反映了中国教育体系在专业技能人才培养领域的核心弊端;另一方面,中国高校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并不能有效对接和支撑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所需要的各类中高端研发人员、工程师团队和专业技能人才。即便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层面,中国现有的教育体系和人才激励体制,在培养出具有全球最为前沿的大师和战略科学家群体领域也存在众多的机制体制性障碍,这是导致中国在原始创新方面自主能力相对不足的核心原因。由此,必须将打造和强化“教育—人才—科技”三位一体导向的新型国家竞争优势体系,作为牵引和推动中国当前“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加快形成的基础性优势。中国在“教育—人才—科技”三位一体化体系领域越是取得进展,越是会促进中国“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的形成,这是推动中国特色、中国优势的“科技—产业—金融”循环体系形成的基础条件因素。
四、重要的改革突破口与关键政策举措
第一,加快培育和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企业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主导的中国国家科技创新自主能力体系。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在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和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将中国各级政府的产业政策尽快由激励企业或产业规模和产能扩张的导向模式,向激励企业自主研发投入导向的新型内涵产业政策进行全面调整和转变。逐步限制甚至禁止各级地方政府利用使用各种形式的巨额财政资金补贴来招商引资企业或产业,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利用采用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或对特定企业创新研发活动进行扶持的新型产业政策,全面提升政府自身有限产业扶持资金的专向性、精准性和普惠性。二是对国家和地方政府联合实施的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减税政策,可以考虑实施阶梯式的激励政策设计,即依据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差异性,来设计依据企业不同水平的研发投入强度可以享受不同优惠力度和优惠水平的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减税政策,核心原则是企业研发投入力度和水平越高,越要享受更高力度和水平的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减税政策,从而消除原有政策的“一刀切”效应,缓解很多企业通过操作自身研发投入会计统计数据来获取优惠政策的重大弊端。三是不能将当前中国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仅仅局限在高等院校和政府所属科研机构层面,而是要转变既有固化的发展视角和发展思维,将扶持和鼓励处于产业链龙头环节和关键核心环节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设定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具有全球控制力、决定中国产业体系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企业,要将扶持和鼓励这些关键企业维持长周期、逆周期的巨额研发投入能力和本土化的全球一流研发团队建设,纳入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之中,纳入到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核心保障范畴体系之中。四是迫切需要对企业基础研究投入,长周期、逆周期巨额研发投入,“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研发投入领域,设计对性的、多样化的新型政府扶持政策。可以将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纳入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扶持范畴,将企业长周期、逆周期巨额研发投入纳入到更大力度的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减税政策领域,而将“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纳入到各级政府的“揭榜挂帅”领域。
第二,加快布局和推动以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主导的中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对此,我们建议:一是彻底扭转中国各省份地区之间的产业同质化、孤立化、割裂化竞争格局,尽可能消除中国各地区之间单打独斗、各自为政式的产业发展模式,而将打造中国重点区域板块之中的重点产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协作体系,作为构建中国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石。二是科学认识和坚持中国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进程之中不可避免的“大国大城市群”发展规律,尤其要重视“大城市群支撑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的发展规律,优先鼓励中国的高科技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东部发达地区板块培育和布局,鼓励全国范围内的中高端人口、产业、创新和资金要素资源向中国的超大规模城市和核心城市群加速集聚。三是鉴于越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越是依附与那些具有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综合优势的核心城市或者超大规模城市的发展规律,不要再一味强调产业和区域的均衡式增长模式,而是遵循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产业链供应链集群式、融合性、一体化的核心发展逻辑,优先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成渝经济圈、武汉长沙郑州经济圈等重点区域板块,全面布局以中国的上海、北京、深圳等核心城市和超大规模城市为主导、周边城市群协同配合的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的新型发展模式。四是加快培育和强化全球重点产业体系之中的中国本土龙头企业和关键核心技术企业,推动构建以中国本土高科技跨国企业主导且具有控制力的中国本土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可以适当在RCEP范围内扩大中国本土产业链供应链的覆盖和辐射范围,全面实施以“国内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推动区域性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再谋求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竞争”的新型发展模式,将之作为加快布局和推动以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主导的中国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有效实施途径。
第三,全面瞄准和聚焦围绕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式功能服务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和金融强国建设。为此,我们建议:一是牢牢守住金融为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提供服务的体现中国核心价值观的发展定位,遏制和杜绝金融“脱实向虚”式的自我循环机制,消除中国已经形成的金融利益集团,引导全社会资金主要流向和全面对接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部门转型升级所蕴含的各种高质量投资和自主创新能力体系培育产生的多层次融资需求。二是加快推进中国以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为主的金融体制改革,在我们看来,核心的改革方向应该瞄准,既要强化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满足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全融资链融资需求的全功能,也要适当将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和考核机制由短期风险向中长期风险控制和考核机制的逐步调整。为此,可以考虑取消禁止商业银行从事直接融资型投资行为的法律限制,将打造全能商业银行制度作为中国银行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三是将适当鼓励地方化专业化的中小商业银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银行体制改革的重点方向。事实上,当前中国地方化专业化的中小商业银行机构的风险监管制度、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已经与大型商业银行机构趋同,地方化专业化的中小商业银行机构为本地化的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功能持续弱化,中小商业银行的个性化、差异化、专业化服务功能被严重削弱和抑制。为此,在从制度层面构建和完善中国金融机构风险监管和治理制度的前提下,必须逐步鼓励中国地方化专业化的中小商业银行机构经营模式、盈利途径和风险治理机制改革,以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四是对中国当前的各类风险天使基金和公募私募基金利用操作企业上市和上市企业攫取自身短期投资利益最大化,而损害股票债券市场上普通投资者利益的重大弊端,要尽快从顶层设计层面推进制度性导向的改革举措,要将中国的股票债券市场一味为企业提供直接型融资功能导向的制度设计,适度转向为让高成长企业产业创造的价值和利润与绝大多数普通投资者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融合起来,让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成为支撑普通投资者获得投资收益的体现中国价值观的核心载体平台。
第四,全面发展和夯实中国特色的“教育—人才—科技”三位一体导向的新型国家竞争优势体系。为此,我们建议:一是要突出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在培养和激励多层次人才体系、中高端技能人才体系、全球顶尖创新人才体系等方面的主导功能,不要一味简单强调高等教育的绝对公平化模式,适当强化中国的全球一流大学在培养全球领先人才和精英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明确区分支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所需的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与支撑中国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导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所需要的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等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机制。可以采取全球开放的模式来培养中国的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而对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则可以采取学校和企业相结合的方法加以培养,尤其要真正强化职业技术教育体制和盘活学徒制。三是尽快在所有类型的企业之中落实新八级工制度,尤其要在民营企业之中设定新八级工制度。探索和设定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不同薪酬水平待遇、退休工资水平以及退休年龄,可以将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的退休工资水平与二级教授乃至一级教授的相应水平保持一致,退休时间也可以相应地延续到二级教授乃至一级教授的退休年限限制。四是依据中国正在全面构建的全球最为前沿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目标,将培养体现中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导向的多层次人才体系,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构建中国特色的“教育—人才—科技”三位一体导向的新型国家竞争优势体系的基础,尤其需要中国各级政府强化在原始创新、颠覆性技术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领域所需的多层次人才体系的财政投入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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