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税政策“悬空”后房价上涨,地王回归
未来6个月,8%的经济学家预期房价上升10%以上
国五条中提及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至今只有北京一个城市执行,这意味着其他城市3月份抢跑政策末班车的人们全部“扑空”。业内人士认为,新一轮房地产的调控难度很大,一方面不能放松现行的政策导向;另一方面,不解决股市等资本市场长期不景气的问题,不解决地方政府长期依赖土地财政的问题,恐怕难以厘清资本追逐利润所带来的楼市异化问题。
综合新华社电
“国五条”地方细则今年3月出台以来,除北京市以外,有关二手房交易个税按个人所得的20%征收政策,在许多地方并没有明确实施时间,因而一直处于“悬空”状态。
有城市的20%个税实施无时间表
从3月底至今,北京、广州、深圳等35个城市发布了各自的实施细则。针对20%个税政策,除北京明确规定自4月1日起实施外,绝大多数城市重申了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并未说明何时开始实施;合肥、南京、郑州等地则干脆连提也没有提及。记者统计31个省市区(除拉萨外)的省会(首府)及主要城市发现,只有4个直辖市提及了20%的个税计征,其余大都是空泛的“将房价增幅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以下”房价控制目标。
如今,有关增加个税的政策可谓是“草色遥看近却无”,人人谓之有,实则未尝有。
“我们办理的二手房交易,没有征收过20%的个税,个税还是按照房屋总价的1%或2%征收。”有热点城市二手房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一城市房地产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政策何时实施,“目前没有时间表”。
为何出现这一现象?据了解,一些城市房屋登记系统时间不长,存在不少“大龄房源”,诸如老公房、房改房等,核价难度很大;由于“阴阳合同”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平核价并不容易。此外,住房购买、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多项支出,若要准确界定“转让所得”,也有难度。
据分析,一些地方对个税政策带来的冲击力准备不足。今年3月,有的地方出现“离婚潮”,争议矛头直指增加个税政策。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这些年房价早已翻番,增加个税政策一旦实施,杀伤力很大,对其影响要有充分的估计。
房价上涨,新“地王”再度回归
中国指数研究院[微博]数据显示,今年4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环比上涨1.00%,自2012年6月以来连续第11个月环比上涨。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3月进行的中国百名经济学家信心调查显示,对于未来六个月全国平均房价趋势,8%的经济学家预期“上升10%以上”,比上季度增加7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地王”再度回归。5月6日,广州白云同宝路土地的出让经历了近200轮争夺,成交的楼板价高达每平方米25597元,溢价率达到1145%。4月以来,厦门、长沙、天津等地都出现了高溢价地块。
“20%个税等政策‘悬空’,倒是给房企吃下一颗定心丸。”一知名房企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0年至2012年,每年供地完成率均不到七成。国土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5.08万公顷。其中31个省市区的省会(首府)及主要城市,除12个没有提及增加住房用地供应量外,其余皆将住房用地供应量定为,“不低于前五年的平均供应量”。供地计划能完成几成,尚待观察。
嘉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谷文胜建议,各地的年度供地计划不能是一本“笼统账”,而应细化到每季度、每月、每一幅地,才能稳定市场预期,也便于房企制定拿地计划,促进市场理性竞争。
房地产研究人士宋会雍认为,房价坚挺,“地王”回归,会增加政府调控的难度,但是,既定政策又不能走过场,还要保持一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可见政府调控面临着两难的处境。
房价涨跌,与政府的货币政策正相关
业内人士分析,我国股市、基金等资本市场长期低迷,不能实现多数人的资本“保值增值”的愿望,加上土地财政的无可替代性因素,地方经营土地的冲动难以遏制,以至于楼市“保值增值”的作用明显,因而资金不断涌入这一市场。
今年3月27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财税改革要拿出方案,循序渐进。金融改革要在推动利率和汇率市场化、发展多层次主板市场方面推出新的举措。加快建立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记者了解到,针对“长效机制”的相关调研正有序进行,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本届政府楼市调控的“关键一招”。
业内人士指出,建立房地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不能只一味地限制房价及购房需求,而应该在加快土地供应、改革“土地财政”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
顾云昌等人建议,要调整财税体系和中央地方事权体系,加快建立替代税种、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多予少取”,使地方政府的土地依赖切实降低。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认为,必须遏制楼市作为“投资品属性”的不断膨胀。该院研究发现,商品房量价水平与货币政策的周期性变化密切相关,宽松的货币政策会刺激房地产业发展,引发房价上涨;紧缩的货币政策会抑制房地产业发展,引发房价下跌或上涨幅度趋缓。
“与其试图撇清房价与货币政策的关系,不如采取切实可靠的行动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并建立健康的资本市场、丰富人们投资渠道,来为楼市合理‘减压’。”陈晟如是说。
主要城市国五条细则一览
城市内容出台时间
哈尔滨房价增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3月31日
长春房价增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3月31日
沈阳房价增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3月30日
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地居民,可再买第二套
天津房价增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能核实房屋原值的,按转让住房所得20%征个税3月31日
北京降自住型、改善型房价,单身京籍人士只能买一套3月30日
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征20%个税
4月11日,北京新建商品房售价将接受政府指导
石家庄房价增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3月31日
郑州房价增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济南房价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的水平3月31日
合肥房价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3月30日
南京房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3月30日
上海保持房价基本稳定3月30日
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征20%个税
杭州房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3月31日
福州房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3月31日
广州房价涨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非本市户籍能提供购房日起前两年缴纳
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的,限购一套房3月31日
4月25日,商品房住宅预售价格须接受国土房管部门的价格指导
深圳房价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3月31日
海口房价增幅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4月1日
不出台专门的国五条细则
长沙房价增幅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4月1日
南昌房价增幅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3月31日
武汉房价同比增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3月31日
南宁房价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3月31日
贵阳房价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3月31日
成都房价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3月31日
重庆房价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征20%个税3月30日
太原房价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3月31日
呼和浩特房价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3月31日
西安房价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3月31日
银川房价应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内3月29日
兰州房价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3月31日
西宁房价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3月31日
乌鲁木齐房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昆明房价增幅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 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