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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一分钱交易的秘密:捡漏者赚百万
新三板一分钱交易的秘密:捡漏者赚百万

在推动转板试点的同时,监管层也在着力进行新三板制度建设。春节过后,股转系统就开始密集处罚“一分钱交易”。[详情]

新京报|2017年02月15日  08:39
“停产第一股”再遭一分钱甩卖 股转再度重拳监管
“停产第一股”再遭一分钱甩卖 股转再度重拳监管

“姜素华”事件持续刷屏后,对于新三板独特的“一分钱”交易现象,股转系统再次强力监管。这一次的主角是被称为新三板“停产第一股”的ST展唐。[详情]

新浪财经|2017年02月13日  14:24
新三板规则漏洞不补 1分钱“截胡”还会再有
新三板规则漏洞不补 1分钱“截胡”还会再有

有一种“1分钱”低价买入新三板股票的套利做法,业内称为“截胡”。近日“姜素华”的账户就因连续四次“截胡”点击成交了低价卖单,被股转系统限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详情]

证券时报|2017年02月09日  00:10
“一分钱”交易处罚 “炒冷饭”? 制度引导尚需“补漏”
“一分钱”交易处罚 “炒冷饭”? 制度引导尚需“补漏”

姜素华行为实际为“捡漏”。类似事件时有发生,复杂的交易方式令迅速涌入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感到头痛,众多投资者来自公司老股东及定向发行后进入的新股东,他们往往以“受限投资者”身份参与交易。[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02月09日  07:00
“一分钱”交易账户被封 做市监管细化为私募铺垫
“一分钱”交易账户被封 做市监管细化为私募铺垫

新三板“捡漏”现象的存在,是因为新三板的协议交易制度。据统计,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6日,新三板市场上的“一分钱”交易共发生了363次,其中不乏九鼎集团、中科招商等明星新三板股票。[详情]

新浪财经|2017年02月07日  15:19
新三板捡漏王8个月收益率342倍 捡4次被罚4次
新三板捡漏王8个月收益率342倍 捡4次被罚4次

2月6日盘后,股转系统发布监管公告,对个人投资账户“姜素华”采取限制账户交易六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时间从2017年1月23日到2017年7月21日。处罚无法不让人联想到新三板司空见惯的“一分钱交易”。[详情]

新浪财经|2017年02月07日  19:34
“姜素华”四度违规交易屡教不改 被封半年
“姜素华”四度违规交易屡教不改 被封半年

股转系统认为,“姜素华”无视前期监管决定,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姜素华”此次违规行为属于可以从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详情]

证券时报|2017年02月08日  01:05
“姜素华”不把股转放眼里 是因为利润极大
“姜素华”不把股转放眼里 是因为利润极大

新三板上出现离谱的交易价格,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通过协议转让,故意做低股票价格;二是通过钓鱼手法设置低价买单,诱使卖方产生乌龙指;三是为了避税,两个帐户间低价转移股票。[详情]

新浪财经|2017年02月07日  22:03
“一分钱”交易频现新三板 “捡漏”遇监管红线
 “一分钱”交易频现新三板 “捡漏”遇监管红线

由于新三板不设涨跌停板限制,市场上的“一分钱”交易和股价大幅波动并不鲜见,一直是监管者的心头大患。监管者在推动改革交易方式的同时,也开始加大监管力度,公开监管措施,发挥警示市场的作用。[详情]

第一财经日报|2017年02月08日  06:45

业内评论

究竟谁的错?新三板“捡漏”被罚惹争议
究竟谁的错?新三板“捡漏”被罚惹争议

也有人认为股转对“姜素华”采取限制交易的行政处罚是没有道理的,“公告说是点击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的申报,即姜素华是‘捡了漏’,这有什么不合适吗?有人愿意1元钱卖股票,他恰好买了,这应该是合理合法的。”[详情]

新浪财经|2017年02月09日  10:29
证券时报:新三板不是每次捡漏都相安无事
证券时报:新三板不是每次捡漏都相安无事

“乌龙指”,在做市交易中多次出现的概率较小,而协议转让可能出现多次异常交易,且人为的因素更明显。2015年4月,股转系统就曾对“谭均豪”等4个个人账户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3个月。[详情]

证券时报|2017年02月08日  01:05
专家:协议转让五弊端亟待化解 建议砍掉“手拉手”交易
专家:协议转让五弊端亟待化解 建议砍掉“手拉手”交易

协议转让方式因其特殊的交易形式一直被市场所诟病。目前,在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下,交易报单共有两大类,一是指定交易对手方报单,二是不指定交易对手方报单。[详情]

证券日报|2017年02月08日  02:28
业内人士:一分钱捡漏行为很难禁绝
业内人士:一分钱捡漏行为很难禁绝

针对股转系统对“姜素华”账户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另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对捡漏行为有惩戒意味,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类交易发生。[详情]

新浪综合|2017年02月08日  10:21

最新新闻

新三板一分钱交易的秘密:捡漏者赚百万
新京报 | 2017年02月15日 08:39
新三板“停产第一股”再遭一分钱甩卖 股转再度重拳监管
新浪财经 | 2017年02月13日 14:24
“一分钱”交易处罚 “炒冷饭”? 制度引导尚需“补漏”
“一分钱”交易处罚 “炒冷饭”? 制度引导尚需“补漏”

   “迄今为止损失最大的一笔交易发生于2015年5月,浙江某公司大股东希望以‘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方式转让给指定对手100万股,交易价格为1元,当时公允价格约为10元。但错填为‘定价申报’,该笔交易被陌生投资者‘捡漏’,损失约900万。”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一分钱交易”有所收敛,但仍昭示着新三板交易制度的“阑尾”所在,手术刀或已就位。 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出四份自律监管决定,全部指向市场上的交易违规行为,其中对屡次参与“一分钱”交易的“姜素华”账户采取限制交易6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引起业界关注。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月29日股转系统对国泰君安异常报价事件的处理,被后续事件证明为推出私募做市制度的催化剂之一,那么对“姜素华”的处理是否为修正协议转让制度的发令枪,仍有待观察。 处罚疑为“炒冷饭” 股转系统对做市商的违规行为在不到一个月内便做出火速反应,并予以纪律处分。而对姜素华的自律监管则显得滞后多时,且有备而来。 根据自律监管决定,2017年1月4日,“姜素华”账户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0.92元/股买入威明德(430207.OC)11万余股,违反了股转公司交易规则中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此前两次交易为2016年5月27日以0.02元/股的价格买入鸿铭科技(831419.OC)0.2万股;5月31日,以0.01元/股买入远航合金(833914.OC)1万股;8月26日,以0.24元/股的价格买入素昂能源(834238.OC)124余万股。股转公司也因此先后三次对“姜素华”实施出具警示函等自律监管。 “‘警示函’公开意味并不明显,但此次选择在1月4日事发后在节后将自律监管措施公开,并详细披露此前几次交易的问题,则警告其他类似行为者的目的就很明显了。”北京新三板个人投资者亦飞表示。 股转系统表示,“姜素华”无视前期监管决定,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应从重监管,限制“姜素华”账户交易6个月。 事实上,股转系统强调以上行为皆为“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 所谓“点击成交”,即买方针对卖方的定价申报单,通过“点击”报价的方式,报出价格相同方向相反的成交确认申报单并成交的行为。 业内人士指出,所谓“定价申报”就是投资者设定一个股票价格和数量直接委托出去,交易系统就立即将报单显示在交易软件上,但即使有相同价格的对手单,也不会主动成交,只会挂在盘面上。 “出于税务规划和代持还原的需要,老股东采用的协议转让方式为‘互报成交确认申报’,将股份转让给特定的交易对手,价格往往极其低廉。”新三板资深交易人士李林表示,“俗称‘手拉手成交’。” 所谓“成交确认申报”则是当交易者发现有合适的价格报单出现在盘面上,交易者可通过“成交确认申报”的方式,先查到对方的8位数“约定序号”,填上对应的价格、数量和约定序号,再下单方可成交。同时,交易对手的“定价申报”单也就被动成交了。 “互保成交确认申报”过程中,交易双方需在“成交确认申报”中填写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及成交约定号,股转系统会对买卖方向相反且信息相符的一对成交确认申报确认成交。 据悉,“乌龙指”容易出现在这一过程中。个别股东将“成交确认申报”错填为“定价申报”,则其报单将被全市场投资者所了解,并非“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根据账户号码和成交约定号设置的私密交易,故常常被陌生投资者捷足先登。 姜素华的行为实际为“捡漏”。类似事件时有发生,因为复杂的交易方式令迅速涌入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感到头痛,其中众多投资者来自公司老股东及定向发行后进入的新股东,他们往往以“受限投资者”身份参与交易,即只可卖出其持有股份,交易方式有所不同。 “迄今为止损失最大的一笔交易发生于2015年5月,浙江某公司大股东希望以‘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方式转让给指定对手100万股,交易价格为1元,当时公允价格约为10元。但错填为‘定价申报’,该笔交易被陌生投资者‘捡漏’,损失约900万。”李林表示。 制度“补漏”更重要 根据自律监管决定,姜素华的交易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中第113条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根据第113条,共有十一类情形可判定为“影响股票转让价格或者股票成交量的异常转让行为”, 姜素华仅触及第九种情形。值得注意的是,股转系统对于市场价格“异常”和“秩序混乱”的规定如下: “同一证券营业部或同一地区的证券营业部集中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且数量较大;股票转让价格连续大幅上涨或下跌,且挂牌公司无重大事项公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转让情形。” 以泰达能源交易为例,当天交易明细数据显示,交易双方同为信达证券旗下证券的营业部,但并非同一营业部,且并不处于同一地区;而在此次交易前,泰达能源并无历史成交,此次交易后亦再无成交,因此也并不存在“转让价格连续大幅上涨或下跌”。因此处罚最终依据为兜底条款“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转让情形”。 泰达能源8月29日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公司董事汪松华减持公司流通股合计2,246,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为股东汪松华帐户操作严重失误导致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受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份转让,此次转让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此类事件的一再发生,客观上对市场发展不利,“动刀”只是时间问题 “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是对成交价格已经达成协议的一对投资者在线上互相报出的指定对方的委托订单,其他投资者是无法参与成交的。该委托的成交价反映的只是部分投资者达成的自身合意,并不能够完全反映市场态度,参考性不高;但是这两种委托的成交都会在个股的成交价中体现,从而影响个股的行情走向。”股转系统官方在去年《注意识别交易方式,谨防投资无辜被“套”》一文中指出。 “完全取消协议方式,采用集合竞价方式代替;点击成交不变,将拉手成交放到盘后进行; 对点击成交进行优化,增加竞争因素;将拉手成交放到盘后进行;取消点击成交方式,仅保留‘手拉手成交方式。”股转系统已经在去年的调研中指出了四种未来可能的改革方向。 (编辑:李新江)[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7年02月09日 07:00
新三板规则漏洞不补 1分钱“截胡”还会再有
证券时报 | 2017年02月09日 00:10
新三板惩戒“一分钱捡漏者” 业内人士称此类行为很难禁绝
新浪综合 | 2017年02月08日 10:21
新三板频现 “一分钱”交易 “捡漏”遇监管红线
第一财经日报 | 2017年02月08日 06:45
新三板不是每次捡漏都相安无事
证券时报 | 2017年02月08日 01:05
四度违规交易屡教不改 “姜素华”被封半年
证券时报 | 2017年02月08日 01:05
“姜素华”四度违规交易屡教不改 被封半年
证券时报 | 2017年02月08日 01:05
“姜素华”不把股转放眼里,是因为利润极大!
“姜素华”不把股转放眼里,是因为利润极大!

  马克思有句经典名言: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按此逻辑,如果资本家面对的是百万倍级别的利润呢?6日晚间,股转一则限制个人账户交易的公告,再次在新三板掀起波澜。股转官网发布公告称,名为“姜素华”的新三板个人账户因交易违规被限制交易六个月。这立马引发了新三板人对于“捡漏”交易手法是否违规的热烈讨论。是否违法,文末我们再讨论。富姐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在惊叹,这个人还是有点本事的。新三板著名的牛散周运南说,新三板上出现离谱的交易价格,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通过协议转让,故意做低股票价格;二是通过钓鱼手法设置低价买单,诱使卖方产生乌龙指;三是为了避税,两个帐户间低价转移股票。对于“姜素华”一事,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在帮某某人避税,因为违法操作被罚,所以很多人拍手称快。也有人猜测,他是通过特殊的交易软件用机器下单的形式交易的。但是,事实的真相或许不是这样:1、股转公告说了,这四笔成交都是通过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的,也就是别人挂低价卖单,他才去扫货的,因此直接机器下单的可能性不大。2、手拉手的避税手法在某种意义上是违法的,一旦被查到,股转还能对他这么客气吗?其仍然我行我素,要么他确实很拽,要么利益足够大。但帮人避税的话,利润并不会很高,风险和收入不成正比。3、上面马克思那句话你还记得吧,这个姜同学敢铤而走险跟股转对着干,说明利益诱惑太大。而相比避税,低价抢票的利益诱惑显然是更大的。当然了,也不排除从避税中获得足够大的利益。不信?富姐给你举几个例子。2015年九鼎“捡漏”案,相信很多人仍记忆犹新。这件事最后法院判其合法合规了。当年6月份,个人投资者王秀荣以每股1分钱的价格捡漏了九鼎10万股股份。那段时间,九鼎几乎每天都有股票以1分钱成交,但是尾盘股价都会回归理性。按照其成交当天的前20个转让日平均成交均价的14.77元算,王秀荣当天至少捡漏了147.62万元。交易第二天九鼎就开始停牌至今。如果按照九鼎停牌前的二级市场股价的22.87元/股算,这笔交易的账面浮盈为228.6万元。还有不久前信中利的430元乌龙成交价,点击成交高价买单的卖方也获益颇丰。按照当日收盘价算,6笔成交瞬间收益为255.42万元。再回去看看姜素华低价成交的这四只股票,账面收益应该也不低。就拿其中最不起眼的泰昂能源来说。姜素华是去年8月26日以0.24元/股成交124.421万股的,占昂泰能源5000万总股本的2.49%,成交金额为29.86万元。彼时泰昂能源才刚挂牌不久。挂牌后的泰昂能源并未进行增发融资,其二级市场交易也是少得可怜。但是就其挂牌前的2012年绩溪泰达以285万元认购公司2.3%股权的公司估值1.24亿来算,姜素华这笔成交,至少在成交时的账面盈利已达278.9万元。在新三板上,扫货别人的错误买卖指令瞬间大赚百万+的案例并不少见。问题在于,这种捡漏的交易手法是要靠运气的。姜素华四次捡漏,恐怕就不是碰巧的事儿了。这就是前面富姐说他很牛的原因。那他是如何做到的呢?答案可能是程序化股价监控+出色的操盘技术:由于程序化交易接口被暂停,个人投资者实际上可以通过程序监控股价和报价系统,一旦出现低价报价或股价异动立马提示,然后交易者会凭借其出色的风控能力和操盘技术,在数秒内完成决策+交易。最近几年,主要用于国外衍生品交易的程序化交易逐渐被重视,这种机器下单的方式以其快速、稳定的特有优势开始席卷国内资本市场。但是国内程序化交易的接口已经在2015年股灾时被证监会关停,想直接通过量化接口进行交易虽已不太可能,但办法总是有的,据说大资金通过机构特有通道曲线实现也是可以的。对于姜素华这种个人投资者,通过程序监控市场股价异动、然后通过手动下单的方式实现成交,在流动性不佳的新三板,成交的概率还是蛮大的。仔细研究他交易的这四只股票,可以发现它们都是流动性并不高的股票,并且转让方式都是协议转让。那么,这种“捡漏”的交易手法究竟有没有造成违规操作?“捡漏交易,究竟违规否?”先整理下他的成交记录:细细看来,姜素华这几笔操作,成交价相对交易标的的真实价值,确实是相当低的。原因在于,这些票都是协议转让,任何价位都有可能。但交易只是交易,一般而言,不会存在太大的问题。那么这次的违规又是什么情况呢?看看股转怎么说的:1、上述行为均为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2、股转曾多次对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针对前三次交易,股转三次采取要求其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然而姜素华无视前期监管决定,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针对第1点,别人低价卖出,我来捡漏成交,这到底违不违法?这是新三板圈热烈讨论的问题,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富姐是认为交易本身并不违法的,要说有,那最大的影响就是低价交易会对股票公允价值体系的建立造成影响。回看新三板乌龙指成交、1分钱成交的事例还在少数吗?更简单的道理,如果吃掉对方低价卖单的交易方式是违法的,那么去年股灾时候千股跌停时,国家队进场扫货也算低价成交了吧,他们也算违法咯?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当然,为了避税而出现的低价交易和1分钱交易、为拉高股价而做的手拉手交易,那就肯定就是违法的,就必须严惩不贷。“股转开始“发威”,有些事还是少干”富姐认为,此次让股转出手的原因还在于:低价交易对整个市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亦或者,确实存在避税的问题。因此,股转的做法显然没什么不对,对于这一点,富姐是坚定不移地支持的。当然,这首例对“捡漏”交易个人账户的惩罚,股转的“醉翁之意”还在于拍苍蝇打老虎,吹响整顿市场交易乱象、维护新三板股票公允价值体系、严惩违规操作的号角。新三板这个年轻的市场,尤其是协议转让交易机制的存在,导致1分钱交易、百元股频现等交易乱象丛生,导致整个市场公允价值体系紊乱,传统保守资金如公募基金、保险基金等迟迟不敢进场。也是时候该整顿整顿了。“其实卖方买方一直在被股转大数据严厉监管着,只是之前股转没有大张旗鼓披露出来,这次特意公告披露,可能意在警示。”南山投资创始合伙人周运南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如此表示过。[详情]

新浪财经 | 2017年02月07日 22:03
新三板一分钱交易的秘密:捡漏者赚百万
新三板一分钱交易的秘密:捡漏者赚百万

  2月13日,深交所发文表示,将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深化创业板改革,推动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试点,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广、契合国家发展战略导向的优秀企业上市。 在推动转板试点的同时,监管层也在着力进行新三板制度建设。春节过后,股转系统就开始密集处罚“一分钱交易”。 2月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一天之内就在官网公布了对三家券商的处罚。2月9日,ST展唐称,因一分钱交易,公司控股股东福特资产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然而,“一分钱”交易在业内人士看来并不稀奇,因为新三板采用的是协议交易制度。 不过,伴随着监管层对低价交易的密集处罚,新三板制度的改革也在加速。 个人账户“姜素华”捡漏净赚百万 2月6日,股转系统在官网公布了对三家券商和“姜素华”账户的处罚决定。公告显示,名为“姜素华”的新三板个人账户,因频繁“捡漏”交易违规,被限制交易六个月;华龙证券、信达证券、中投证券均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信达证券与中投证券皆因提供做市服务的过程中,股价异常成交受到处罚。 这里所说的“捡漏”,是指投资者利用协议转让中的失误,巧取低价股票的行为。 新三板个人投资者徐宁告诉新京报记者,“应该是互报成交的卖方下错单,把互报成交确认委托错填为成交确认委托,导致委托被公开,不然‘姜素华’没有别人的交易信息无法实现拦截。” 从股转系统公布的信息来看,今年1月4日,“姜素华”账户以0.92元/股买入威明德11.225万股;2016年5月27日,“姜素华”账户以2分钱每股买入鸿鸣科技0.2万股;2016年5月31日,“姜素华”又以1分钱每股买入远航合金1万股;2016年8月26日,“姜素华”买入泰昂能源124.421万股,交易价格0.24元/股。 根据东方choice数据,以上交易价格远低于上述公司的合理价位,而且均发生在协议密集交易阶段。以远航合金为例,目前市场价格为3.48元/股,“姜素华”的每股成本是1分钱,,买入可赚3.48万元。而在泰昂能源的交易中,“姜素华”更是盈利超百万。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机构人士认为,“一分钱”交易实际利用的是协议转让制度的漏洞,本身并不违规,但对监管层而言,这种行为与制度设立的初衷相违背。 “1分钱”交易巧助企业避税733万 “低价交易可以起到避税的作用,这已经成为业内的惯例。”一位机构人士认为这就是产生“一分钱”低价交易的原因。 安信证券新三板研究负责人诸海滨称其为“规则漏洞”。诸海滨介绍说:“对于原始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时,股权增值部分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而通过1分钱的价格卖给和他关联的账户,这个关联账户未来再在二级市场减持,是免征资本利得税的。相当于原始股东减持时省掉了个税。” 此外,与主板交易类似的是,新三板协议转让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印花税、转让经手费和过户费都是以成交金额为标的征收的,而以一分钱这一限定的最小价格协议转让势必实现交易金额的最小化,从而相关税费额也随之最小化。 齐鲁银行就曾出现过巨额低价交易。该公司挂牌后股价一直在3元上下波动。不过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两次出现“1分钱”交易,造成股价巨幅震动。2015年7月20日,17笔交易共成交1321.3万股,仅涉资约13.2万元。 如果按照7月20日齐鲁银行最高价3.82元计算,交易1300万股,每股已增值2.82元,减持1300万股需按20%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达733万元。而通过低价交易,733万的税款被巧妙避开。 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秘书长李伟群称:“这是在符合现行交易规则的基础上,客观地产生了规避税费的效果,因为新三板协议转让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印花税、转让经手费和过户费都是以成交金额为基础征收的。超低价交易当期可以规避印花税,远期可以规避所得税。” 新鼎资本董事长张弛此前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个人所得税是以主动申报的形式来完成的,即使可以实现0.01元过户,短时间内可以避税,但是交易记录会永远存在。 “税务部门把交易记录查出来,和净资产进行匹配,若有低于净资产交易,可以追缴。”张弛说:“纳税义务是永远存在的,而且很容易查到,只是现在没有人查。” 协议转让制度催生低价交易 “新三板的协议转让制度,是低价交易避税策略产生的根本原因。”一位新三板私募人士称。 因企业采取竞价转让所需条件尚未由股转系统制定完毕,当前新三板市场采取的转让方式只有做市转让及协议转让。据了解,协议转让由于是买卖双方线下议定价格,通常买卖方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交易。协议转让是私下的,非公开的。买方要有比较专业的知识,才能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不利于吸引非专业投资者参与。 据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月14日,新三板市场总挂牌数达10566家,协议转让企业8922家,做市转让企业1644家。 上述私募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新三板交投清淡,也受协议转让的影响,股价暴涨暴跌,价格波动大,影响了投资者交易。” 新三板挂牌公司联动设计的董事长黄万良曾在公开场合指出协议转让方式仍有好处,“可以更加快速地、更加多地吸收投资。” 在新三板交投清淡、市场作用不明显的情况下,竞价交易被纳入研究视野。 据了解,竞价交易就是公众所熟知的A股市场买卖规则。从去年10月末至今,包括证监会副主席、股转系统副总经理在内的多位监管层官员,在多个场合谈及了新三板下一步要进行的改革,并对公众高度关注的交易制度改革有所阐述。 股转系统市场总监孟浩称,“对于在现有交易制度当中引入竞价因素,在做市交易方式下配合推出盘后大宗交易,这些建议都在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动中。”不过,股转系统总经理谢庚曾表示,新三板在下一阶段要采取更加高效的竞价方式,尚需更大的股权分散度、更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以及系统的投研体系三大条件支持。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全浩[详情]

新三板“停产第一股”再遭一分钱甩卖 股转再度重拳监管
新三板“停产第一股”再遭一分钱甩卖 股转再度重拳监管

  新浪财经新三板讯 “姜素华”事件持续刷屏后,对于新三板独特的“一分钱”交易现象,股转系统再次强力监管。这一次的主角是被称为新三板“停产第一股”的ST展唐。 近日,多家公司公告股东因低价交易已被股转发布警告。去年12月30日的正赫新材、12月21日的川盛科技等都发出公告称公司股东收到股转警告。如此高密度、大力度的监管,足以看出监管部门惩戒“一分钱交易”,完善新三板交易制度的决心。 1分钱大甩卖属违规交易 两股东收股转警示函 2月9日,展唐通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展唐”,证券代码“430635”)晚间公告,ST展唐的股东CGmobile Holdings Limited以0.01 元/股的价格卖卖出ST展唐166.3万股,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CGmobile Holdings Limited”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根据资料显示,CGmobile Holdings Limited 账户(股东代码:0879000404)于2017年1月24日以0.01元/股的价格卖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ST 展唐”(证券代码:430635)166.3万股。全国股转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九)项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构成股票交易违规。 值得注意的是,CGmobile Holdings Limited 账户曾于2016年7月25日因异常价格交易行为,被全国股转采取过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同日,福特资产账户(股东代码:0800304287)于以 0.01 元/股的价格买入全国股转挂牌股票“ST 展唐”166.3万股。全国股转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九)项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构成股票交易违规。 同样,该账户曾于2016年7月25日因异常价格交易行为,被全国股转采取过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明星”停产股:公司业务暂停 资不抵债 从昔日的新三板明星公司到今天的不良企业,除了1分钱甩卖,ST展唐还经历了啥? 公开资料显示,ST展唐是一家主营无线通讯产业终端解决方案以及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服务商。收入来源是收取客户研发费用、销售提成费以及ODM的产品单台毛利。正是因为所从事行业的特殊性,ST展唐的客户一直很单一。最后因为几个主要大客户如俄罗斯FLY品牌及国内宇龙酷派无法汇款等原因,公司的资金链受到了影响,拖延供应商应付款项,在2015年11月被供应商告上法庭讨要货款。 停业没多久,公司的核心的团队包括董事长曹刚等一众高管在内的人全部离职。后来不得已,ST展唐请了一位已经退休赋闲在家的67岁的圈外人王细担任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和董秘。 财务数据显示,ST展唐2015年、2014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亿元、5.33亿元,亏损分别为4953万元、5827.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还在年报中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因此被更名为“ST展唐”。虽被“带帽”,但总算留住了新三板的壳。 后来,在2016年7月,新换的王奶奶也选择了辞职离开ST展唐。接下来,ST展唐就迎来了第一次“一分钱”大甩卖。 在2016年7月,ST展唐以1分钱的价格“甩卖”了4633.78万股给福特资产。交易完成后,福特资产持有ST展唐57.92%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而这次权益变动后福特资产持股比例升为60.00%。 股转频出拳处罚低价交易 交易制度再遭拷问 归根到底,低价交易的出现主要还是新三板交易制度特别是协议转让制度的漏洞,给这些企业钻了空子。这种低价交易行为是协议转让的方式价格本身并不能反映公司的公允价值,由此产生的所谓“浮盈”和“浮亏”也不具有任何逻辑支撑。“这种交易行为背离资本市场价值,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业内人士称。 对于这种现象,新鼎资本董事长张弛曾表示,这种低价的交易从交易制度上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目前,这种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没有交易价格限制的设定。按道理,一方以低价甚至是零元的价格转让也是可行的,这是个人资产,有个人处置的自由。这种情况只是有恶劣动机的被查处,正常的交易还是可行的。这种事情并没有那么绝对,不是说低价成交就一定有问题。 但他同时说道,这样的市场行为确实有点挑战监管底线的意味。转让股份最起码得是以净资产的价格转让,但是却以0.01元/股的价格,有点夸张,交易动机是需要进行严格查处的。张弛坦言:“其实不仅仅是0.01元的价格交易,以净资产的价格交易都是比较敏感的。” 因此现在最需要做的,是对于新三板整个交易体系的不完善尽快改进,加强市场信息披露和市场监管,堵上这个制度漏洞。 同时也对企业投资者合法权益进行必要的保护,而对其不正当交易或不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依据有关反避税和逃税的条款进行立案调查,凡将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的,应按有意逃税补征税款并进行处罚。[详情]

“一分钱”交易处罚 “炒冷饭”? 制度引导尚需“补漏”
“一分钱”交易处罚 “炒冷饭”? 制度引导尚需“补漏”

   “迄今为止损失最大的一笔交易发生于2015年5月,浙江某公司大股东希望以‘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方式转让给指定对手100万股,交易价格为1元,当时公允价格约为10元。但错填为‘定价申报’,该笔交易被陌生投资者‘捡漏’,损失约900万。”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一分钱交易”有所收敛,但仍昭示着新三板交易制度的“阑尾”所在,手术刀或已就位。 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出四份自律监管决定,全部指向市场上的交易违规行为,其中对屡次参与“一分钱”交易的“姜素华”账户采取限制交易6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引起业界关注。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月29日股转系统对国泰君安异常报价事件的处理,被后续事件证明为推出私募做市制度的催化剂之一,那么对“姜素华”的处理是否为修正协议转让制度的发令枪,仍有待观察。 处罚疑为“炒冷饭” 股转系统对做市商的违规行为在不到一个月内便做出火速反应,并予以纪律处分。而对姜素华的自律监管则显得滞后多时,且有备而来。 根据自律监管决定,2017年1月4日,“姜素华”账户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0.92元/股买入威明德(430207.OC)11万余股,违反了股转公司交易规则中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此前两次交易为2016年5月27日以0.02元/股的价格买入鸿铭科技(831419.OC)0.2万股;5月31日,以0.01元/股买入远航合金(833914.OC)1万股;8月26日,以0.24元/股的价格买入素昂能源(834238.OC)124余万股。股转公司也因此先后三次对“姜素华”实施出具警示函等自律监管。 “‘警示函’公开意味并不明显,但此次选择在1月4日事发后在节后将自律监管措施公开,并详细披露此前几次交易的问题,则警告其他类似行为者的目的就很明显了。”北京新三板个人投资者亦飞表示。 股转系统表示,“姜素华”无视前期监管决定,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应从重监管,限制“姜素华”账户交易6个月。 事实上,股转系统强调以上行为皆为“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 所谓“点击成交”,即买方针对卖方的定价申报单,通过“点击”报价的方式,报出价格相同方向相反的成交确认申报单并成交的行为。 业内人士指出,所谓“定价申报”就是投资者设定一个股票价格和数量直接委托出去,交易系统就立即将报单显示在交易软件上,但即使有相同价格的对手单,也不会主动成交,只会挂在盘面上。 “出于税务规划和代持还原的需要,老股东采用的协议转让方式为‘互报成交确认申报’,将股份转让给特定的交易对手,价格往往极其低廉。”新三板资深交易人士李林表示,“俗称‘手拉手成交’。” 所谓“成交确认申报”则是当交易者发现有合适的价格报单出现在盘面上,交易者可通过“成交确认申报”的方式,先查到对方的8位数“约定序号”,填上对应的价格、数量和约定序号,再下单方可成交。同时,交易对手的“定价申报”单也就被动成交了。 “互保成交确认申报”过程中,交易双方需在“成交确认申报”中填写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及成交约定号,股转系统会对买卖方向相反且信息相符的一对成交确认申报确认成交。 据悉,“乌龙指”容易出现在这一过程中。个别股东将“成交确认申报”错填为“定价申报”,则其报单将被全市场投资者所了解,并非“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根据账户号码和成交约定号设置的私密交易,故常常被陌生投资者捷足先登。 姜素华的行为实际为“捡漏”。类似事件时有发生,因为复杂的交易方式令迅速涌入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感到头痛,其中众多投资者来自公司老股东及定向发行后进入的新股东,他们往往以“受限投资者”身份参与交易,即只可卖出其持有股份,交易方式有所不同。 “迄今为止损失最大的一笔交易发生于2015年5月,浙江某公司大股东希望以‘互报成交确认申报’方式转让给指定对手100万股,交易价格为1元,当时公允价格约为10元。但错填为‘定价申报’,该笔交易被陌生投资者‘捡漏’,损失约900万。”李林表示。 制度“补漏”更重要 根据自律监管决定,姜素华的交易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中第113条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根据第113条,共有十一类情形可判定为“影响股票转让价格或者股票成交量的异常转让行为”, 姜素华仅触及第九种情形。值得注意的是,股转系统对于市场价格“异常”和“秩序混乱”的规定如下: “同一证券营业部或同一地区的证券营业部集中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且数量较大;股票转让价格连续大幅上涨或下跌,且挂牌公司无重大事项公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转让情形。” 以泰达能源交易为例,当天交易明细数据显示,交易双方同为信达证券旗下证券的营业部,但并非同一营业部,且并不处于同一地区;而在此次交易前,泰达能源并无历史成交,此次交易后亦再无成交,因此也并不存在“转让价格连续大幅上涨或下跌”。因此处罚最终依据为兜底条款“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转让情形”。 泰达能源8月29日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公司董事汪松华减持公司流通股合计2,246,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为股东汪松华帐户操作严重失误导致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受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份转让,此次转让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此类事件的一再发生,客观上对市场发展不利,“动刀”只是时间问题 “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是对成交价格已经达成协议的一对投资者在线上互相报出的指定对方的委托订单,其他投资者是无法参与成交的。该委托的成交价反映的只是部分投资者达成的自身合意,并不能够完全反映市场态度,参考性不高;但是这两种委托的成交都会在个股的成交价中体现,从而影响个股的行情走向。”股转系统官方在去年《注意识别交易方式,谨防投资无辜被“套”》一文中指出。 “完全取消协议方式,采用集合竞价方式代替;点击成交不变,将拉手成交放到盘后进行; 对点击成交进行优化,增加竞争因素;将拉手成交放到盘后进行;取消点击成交方式,仅保留‘手拉手成交方式。”股转系统已经在去年的调研中指出了四种未来可能的改革方向。 (编辑:李新江)[详情]

新三板规则漏洞不补 1分钱“截胡”还会再有
新三板规则漏洞不补 1分钱“截胡”还会再有

  证券时报记者 杨庆婉 有一种“1分钱”低价买入新三板股票的套利做法,业内称为“截胡”。近日“姜素华”的账户就因连续四次“截胡”点击成交了低价卖单,被股转系统限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 究其原因会发现,投资者是充分利用了交易制度的漏洞。不过,监管如果将这种做法定位为异常违规交易,处罚并不能完全杜绝这种现象,还须在制度细节上完善。 记者发现,“姜素华”低价买入的4只新三板股票都是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且流通盘很小。除此之外,这些股票的交易频率都很低、不太活跃,加上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交易,不像做市交易报价都是做市商。毕竟,做市商对定价的把握和下单准确性,相比协议转让中的个人投资者都要高。 但这并非否定“协议转让”交易方式的合理性,只是仍有不少人不了解协议转让的交易规则,一些规则细节方面又存在漏洞,被熟悉的投资者利用并借此“套利”。 协议转让具体有三种方式:互报确认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截胡”现象的存在是因为部分投资者在下单时无法区分“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 互报确认委托,又称意向委托,相当于买卖双方已经过协商初步达成意向,下单时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甚至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等内容都要匹配,双方才能成交,故不存在“截胡”的情况。 定价委托,则是卖方将所卖股票的价格、数量等信息录入系统,任何投资者想买都可以下单,而系统会按价格优先或时间优先的规则撮合,可以达成“一对多”的交易。 成交确认委托,即“一对一”,买卖双方私下达成协议,敲定买卖股票的数量、价格信息,录入成交约定号。或者委托主办券商以指定价格、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问题就在于,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在交易系统中,一个是面向公开市场交易,一个是点对点交易。而交易系统又不同于A股简单明了,一旦将点对点交易的“成交确认委托”选错为“定价委托”,就会将卖单挂到公开市场,也就容易被“截胡”。而且,这种低价卖单常常出现,有些个人投资者甚至使用捡漏软件,专门挑“一分钱”、“两分钱”的低价卖单下手。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新三板曾有一位个人投资者王秀荣,以每股0.01元成交九鼎集团10万股,成交金额1000元,每股仅1分钱,被卖方告上法庭。2016年12月4日,法院判决宣告王秀荣胜诉。 股转系统对“姜素华”的处罚依据是,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据称,股转系统的大数据监控系统可能会将预警线设在1元,低于1元的交易再区分是正常市价还是人为操纵。 但严格来说,若要杜绝这种低价异常交易,还须改进交易制度、弥补漏洞,比如是否将价格预警线写入细则,或像股转系统监事长邓映翎曾提及的,对于大笔的低价成交,考虑建立大宗交易平台来实现。否则,对“一分钱”低价违规交易的处罚在法理上难以服众,并且也无法完全杜绝这种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行为。[详情]

新三板惩戒“一分钱捡漏者” 业内人士称此类行为很难禁绝
新三板惩戒“一分钱捡漏者” 业内人士称此类行为很难禁绝

  新浪财经新三板讯 证券市场乌龙指交易是否应该推翻一直存在争议,但过往案例中均认为交易有效。新三板市场由于新创时间不长,交易机制也比较特别,因而一直存在故意低价对倒,以及利用这种对倒的捡漏行为。 周一(2月6日)盘后,股转系统发布监管公告,对个人投资账户“姜素华”采取限制账户交易六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时间从2017年1月23日到2017年7月21日。 事情的导火索发生在今年1月4日,“姜素华”账户以0.92元/股买入威明德(430207)11.225万股,股转老师认为这个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行情,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新三板惩戒“捡漏者” 协议转让下新三板异常交易每日数不胜数,为啥“姜素华”就被盯上了呢?原来这是一个“惯犯”了——除以0.92元/股交易威明德以外,“姜素华”账户在还存在多次以异常价格成交的违规行为,股转系统均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 2016年5月27日,“姜素华”账户以2分钱每股买入鸿鸣科技(831419)0.2万股,被股转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2016年5月31日,“姜素华”又以1分钱每股买入远航合金(833914)1万股,股转出具了警示函,处罚升级; 2016年8月26日,“姜素华”再次买入泰昂能源(834238)124.421万股,交易价格0.24元/股,股转又一次出具了警示函。 “姜素华”多次违规,无视前期监管决定,股转称其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认为“姜素华”此次违规行为属于可以从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决定对其采取限制交易6个月的监管措施。 股转系统针对“姜素华”账户异常价格交易的处罚无法不让人联想到新三板司空见惯的“一分钱交易”,又称手拉手交易,监管层终于对这种明面上的避税行为忍无可忍了吗? “一分钱”交易引市场关注 交易软件显示,2015年3月至6月期间,九鼎投资频繁出现0.01元/股的成交价格,而彼时市场公允价约为22元/股。 当年5月,证监会因九鼎投资股票异常交易,对其展开立案调查,但至今未有公开调查结果。 有业内人士表示,九鼎投资当时发生白菜价交易,原因不排除代持还原、利益输送、高管股权激励等情况。这也使得“一分钱交易”备受市场关注。 业内人士称此类行为很难禁绝 新三板会出现白菜价成交,与其交易规则不无关系。 不同于A股市场的“集合竞价、撮合成交”,新三板采用“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两种方式,协议转让包括两种委托类型:一种是定价委托,即“一对多”,卖方将所卖股票的价格、数量等信息录入系统,任何投资者想买都可以下单;另一种是成交确认委托,即“一对一”,买卖双方私下达成协议,敲定买卖股票的数量、价格信息,录入成交约定号。 据北京新鼎荣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驰介绍,在新三板行情较为火爆的2015年,部分自然人投资者由于不熟悉新三板交易系统,出现一些错误操作,给捡漏者留下操作空间。再加上新三板协议转让价格不存在A股10%的涨跌停板限制,价格偏差巨大的捡漏交易偶有发生。但随着新三板交易规则慢慢为投资人所熟悉,且新三板股票交易由机构投资人主导,错误操作已经越来越少。 针对股转系统对“姜素华”账户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另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对捡漏行为有惩戒意味,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类交易发生。 综合:财新、解读新三板、新三板在线[详情]

新三板频现 “一分钱”交易 “捡漏”遇监管红线
新三板频现 “一分钱”交易 “捡漏”遇监管红线

  新三板频现 “一分钱”交易 “捡漏”遇监管红线 记者 周宏达 [ 2017年1月4日,“姜素华”账户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0.92元/股买入威明德11万余股。 ] 2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连发四张罚单,均剑指市场上的交易违规行为,其中,股转公司对频频参与“一分钱”交易的“姜素华”账户采取限制交易6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分析人士认为,“姜素华”可能采用了券商提供的快速交易通道在市场上抢买超低价格卖单,造成市场价格混乱。 中投证券和信达证券因为在做市中以大幅偏离近期行情报价也被股转公司开具罚单。业内人士猜测,两家券商的违规报价很有可能是乌龙指,但是对市场影响较大。 由于新三板不设涨跌停板限制,市场上的“一分钱”交易和股价大幅波动并不鲜见,一直是监管者的心头大患。监管者在推动改革交易方式的同时,也开始加大监管力度,公开监管措施,发挥警示市场的作用。 监管者警示“一分钱”交易 股转公司指出,2017年1月4日,“姜素华”账户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0.92元/股买入威明德(430207.OC)11万余股,违反了股转公司交易规则中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监管者查明,“姜素华”去年就有多次违规异常交易,如2016年5月27日以0.02元/股的价格买入鸿铭科技(831419.OC)0.2万股;5月31日,以0.01元/股买入远航合金(833914.OC)1万股;8月26日,以0.24元/股的价格买入素昂能源(834238.OC)124余万股。股转公司也因此先后三次对“姜素华”实施出具警示函等自律监管。 对于“姜素华”再度踩线,股转公司表示,“姜素华”无视前期监管决定,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应从重监管,限制“姜素华”账户交易6个月。 监管者特别指出,“姜素华”这些交易均为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单。 目前,新三板的交易方式只有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协议转让中,系统在盘中不提供自动撮合,交易者需要手动点击挂单才能成交。由于操作失误等原因,协议转让的股票会偶尔挂出远低于近期价格行情的卖单,这时交易者如果抢先成交再以市价卖出即可获利。 新三板资深二级市场投资者、南山投资创始合伙人周运南告诉第一财经,“姜素华”有可能使用了特殊交易软件,所以能快人一步,频频捡漏。因使用特殊交易软件或快速交易通道进行捡漏,股转已经处罚多人,只是这次进行了公开披露而已。 其实新三板股票的卖买双方一直受到严厉监管。去年12月,川盛科技(832025.OC)三名股东由于以一毛钱价格交易了3000股就被监管者盯上,股转公司对三名股东采取了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 巨幅行情波动困扰市场 2月6日,股转公司还对两家做市商信达证券和中投证券实施了自律监管。 股转公司查明,信达证券于2017年1月9日为金大股份(831003.OC)做市时,以大幅偏离市场行情的价格申报并成交,导致该股股价盘中出现巨幅振动。当日,金大股份以0.9元开盘,盘中出现最高9.93元成交价,振幅高达10倍,收盘又回到0.91元,日成交5.8万股,成交金额10.79万元。 同日,中投证券作为东信车模(838680.OC)的六家做市商之一,也引起股票交易出现巨幅振动。当日,东信车模以9.09元开盘,收于14.65元,日成交2.1万股,成交金额20.83万元。中投证券大幅偏离行情的报价导致次日该股其他做市商的正常报价大面积触发异常报价预警,造成了较大的市场影响。 三板做市指数从去年末开始持续攀升,从1082点涨至1115点,创下5个月新高,但在1月9日出现反转,指数连续下挫,最低跌至1089点。 一家券商的做市交易员对记者表示,两家券商的违规报价很有可能是乌龙指。监管者会特别留意做市商报价偏离行情导致的巨幅波动,因为这会影响三板做市指数的连续性。他表示:“对于乌龙指,只能小心一点,尽量不出错。” 2015年,三板做市指数曲线曾在数个交易日出现跳空,虽然这种现象在去年得到改善,但股票交易行情巨幅波动、价格不公允一直是股转公司的心头之患。 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仅今年以来,就有11只股票出现过1分钱交易,25家公司发生过1元以下交易,332只股票出现交易价格偏离幅度超过100%的情形,其中有33家波动幅度在1000%以上。 股转公司监事长邓映翎去年曾表示,下一步将改进协议交易,比如频繁出现的“一分钱”成交等情况,对于低价成交、大宗交易,考虑建立大宗交易平台来实现。 仙股频现是新三板的一大特点。由于新三板不设涨跌停板限制,协议转让时价格可以由交易双方约定。交易双方可能为了避开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而以极低的价格成交。“一分钱”交易还发生在借壳和股权激励案例中,大股东以超低价格把股权转让给借壳方或者公司高管。 至于如何认定仙股是否存在违规交易,周运南告诉记者,股转公司的大数据监控系统可能会将预警线设置在1元,对于低于1元的交易,监管者主要区分是正常市价还是故意为之,是否首次跌破1元,如果有意为之,就有扰乱市价之嫌。 (本报实习生王天然对本文亦有贡献)[详情]

新三板不是每次捡漏都相安无事
新三板不是每次捡漏都相安无事

  证券时报记者 杨庆婉 其实,新三板交易“乌龙指”已经多次出现。 此前,新三板曾出现交易员误操作致兰亭科技开盘3.2元却在盘中发生32.35元/股的交易;文正股份瞬间暴涨44倍;明利仓储盘中涨幅514.29%等例子。 但这样的“乌龙指”,在做市交易中多次出现的概率较小,而协议转让可能出现多次异常交易,且人为的因素更明显。2015年4月,股转系统就曾对“谭均豪”等4个个人账户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3个月。 2015年3月25日,华恒生物的协议成交价仅为158.88元。2015年3月26日,华恒生物以超高价协议成交3笔,分别为:以738.88元成交一笔,买方证券账户为谭均豪,卖方证券账户为中山市三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738.88元成交一笔,买方同样为谭均豪,卖方为中山市八通街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758元成交一笔,买方仍为谭均豪,卖方为中山市广安居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的情况下,也有低价买入的“捡漏”机会,而且在去年12月4日还被法院判定为合法。 据媒体报道,去年新三板个人投资者王秀荣以每股0.01元成交九鼎集团10万股,成交金额1000元,每股仅1分钱,被卖方告上法庭。2016年12月4日,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宣告了王秀荣“捡漏”交易行为的合法化。 但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每一次“捡漏”都可以相安无事。像“姜素华”这样多次低价异常交易的做法,就被股转系统限制账户交易半年,1分钱买入新三板股票的“捡漏”做法也将受到处罚。[详情]

四度违规交易屡教不改 “姜素华”被封半年
四度违规交易屡教不改 “姜素华”被封半年

    证券时报记者 杨庆婉    1分钱“捡漏”低价买新三板股票的做法或将成为过去。时隔两年,个人账户异常违规交易再次引发股转系统关注。  2月6日,股转系统对个人投资者“姜素华”开出罚单,以多次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价格买入新三板股票为由,限制其账户交易6个月。  这是继2015年4月,股转系统对“谭均豪”等4个账户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3个月之后,又一例对个人投资者“异常违规交易”做出公开处罚。  四度低价违规交易  2月6日,股转系统对“姜素华”开了罚单,限制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时间从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7月21日。  今年1月4日,“姜素华”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价格0.92元/股买入威明德11.225万股。而“威明德”这只新三板股票平时的交易价格可能10倍于这个成交价。  股转系统认为,“姜素华”的账户交易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此前,“姜素华”曾有过多次异常低价买入新三板股票的做法,价格甚至低至1分钱,并已多次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股转系统认为,“姜素华”无视前期监管决定,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姜素华”此次违规行为属于可以从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4只股票流通盘很小  股转系统对“姜素华”的异常交易行为描述为 “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也就是说,别人挂了不合理的低价卖出申报,被“姜素华”点击成交了,而这4只股票都是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交易。  一位券商新三板做市业务负责人表示,一般来说,协议转让过程中,会有一些用户出于各种原因报了一个很不合理的卖单,然后被别人成交了。但这需要分析,有时是因为挂错了买卖方向。  记者了解到,“姜素华”都是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低价买入上述4只股票,且流通盘很小——威明德,流通盘0.07亿股,总股本0.15亿股,总市值0.14亿元;鸿铭科技,流通盘0.83亿股,总股本1.23亿股,总市值1.76亿元;远航合金,流通盘0.28亿股,总股本0.75亿股,总市值3.01亿元;泰昂能源,流通盘0.27亿股,总股本0.5亿股,总市值0.12亿元。  “交易不太活跃,加上交易方式的问题,是出现这种低价异常交易的主要原因。”上述做市商业务负责人表示,如果采用做市交易,可以大概率避免这个情况发生,因为买卖报价都是做市商,不过也不能完全杜绝,毕竟价格都是人来操作。[详情]

“姜素华”四度违规交易屡教不改 被封半年
“姜素华”四度违规交易屡教不改 被封半年

  证券时报记者 杨庆婉 1分钱“捡漏”低价买新三板股票的做法或将成为过去。时隔两年,个人账户异常违规交易再次引发股转系统关注。 2月6日,股转系统对个人投资者“姜素华”开出罚单,以多次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价格买入新三板股票为由,限制其账户交易6个月。 这是继2015年4月,股转系统对“谭均豪”等4个账户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3个月之后,又一例对个人投资者“异常违规交易”做出公开处罚。 四度低价违规交易 2月6日,股转系统对“姜素华”开了罚单,限制其证券账户交易6个月,时间从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7月21日。 今年1月4日,“姜素华”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价格0.92元/股买入威明德11.225万股。而“威明德”这只新三板股票平时的交易价格可能10倍于这个成交价。 股转系统认为,“姜素华”的账户交易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此前,“姜素华”曾有过多次异常低价买入新三板股票的做法,价格甚至低至1分钱,并已多次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股转系统认为,“姜素华”无视前期监管决定,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姜素华”此次违规行为属于可以从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4只股票流通盘很小 股转系统对“姜素华”的异常交易行为描述为 “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也就是说,别人挂了不合理的低价卖出申报,被“姜素华”点击成交了,而这4只股票都是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交易。 一位券商新三板做市业务负责人表示,一般来说,协议转让过程中,会有一些用户出于各种原因报了一个很不合理的卖单,然后被别人成交了。但这需要分析,有时是因为挂错了买卖方向。 记者了解到,“姜素华”都是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低价买入上述4只股票,且流通盘很小——威明德,流通盘0.07亿股,总股本0.15亿股,总市值0.14亿元;鸿铭科技,流通盘0.83亿股,总股本1.23亿股,总市值1.76亿元;远航合金,流通盘0.28亿股,总股本0.75亿股,总市值3.01亿元;泰昂能源,流通盘0.27亿股,总股本0.5亿股,总市值0.12亿元。 “交易不太活跃,加上交易方式的问题,是出现这种低价异常交易的主要原因。”上述做市商业务负责人表示,如果采用做市交易,可以大概率避免这个情况发生,因为买卖报价都是做市商,不过也不能完全杜绝,毕竟价格都是人来操作。[详情]

“姜素华”不把股转放眼里,是因为利润极大!
“姜素华”不把股转放眼里,是因为利润极大!

  马克思有句经典名言: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按此逻辑,如果资本家面对的是百万倍级别的利润呢?6日晚间,股转一则限制个人账户交易的公告,再次在新三板掀起波澜。股转官网发布公告称,名为“姜素华”的新三板个人账户因交易违规被限制交易六个月。这立马引发了新三板人对于“捡漏”交易手法是否违规的热烈讨论。是否违法,文末我们再讨论。富姐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在惊叹,这个人还是有点本事的。新三板著名的牛散周运南说,新三板上出现离谱的交易价格,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通过协议转让,故意做低股票价格;二是通过钓鱼手法设置低价买单,诱使卖方产生乌龙指;三是为了避税,两个帐户间低价转移股票。对于“姜素华”一事,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在帮某某人避税,因为违法操作被罚,所以很多人拍手称快。也有人猜测,他是通过特殊的交易软件用机器下单的形式交易的。但是,事实的真相或许不是这样:1、股转公告说了,这四笔成交都是通过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的,也就是别人挂低价卖单,他才去扫货的,因此直接机器下单的可能性不大。2、手拉手的避税手法在某种意义上是违法的,一旦被查到,股转还能对他这么客气吗?其仍然我行我素,要么他确实很拽,要么利益足够大。但帮人避税的话,利润并不会很高,风险和收入不成正比。3、上面马克思那句话你还记得吧,这个姜同学敢铤而走险跟股转对着干,说明利益诱惑太大。而相比避税,低价抢票的利益诱惑显然是更大的。当然了,也不排除从避税中获得足够大的利益。不信?富姐给你举几个例子。2015年九鼎“捡漏”案,相信很多人仍记忆犹新。这件事最后法院判其合法合规了。当年6月份,个人投资者王秀荣以每股1分钱的价格捡漏了九鼎10万股股份。那段时间,九鼎几乎每天都有股票以1分钱成交,但是尾盘股价都会回归理性。按照其成交当天的前20个转让日平均成交均价的14.77元算,王秀荣当天至少捡漏了147.62万元。交易第二天九鼎就开始停牌至今。如果按照九鼎停牌前的二级市场股价的22.87元/股算,这笔交易的账面浮盈为228.6万元。还有不久前信中利的430元乌龙成交价,点击成交高价买单的卖方也获益颇丰。按照当日收盘价算,6笔成交瞬间收益为255.42万元。再回去看看姜素华低价成交的这四只股票,账面收益应该也不低。就拿其中最不起眼的泰昂能源来说。姜素华是去年8月26日以0.24元/股成交124.421万股的,占昂泰能源5000万总股本的2.49%,成交金额为29.86万元。彼时泰昂能源才刚挂牌不久。挂牌后的泰昂能源并未进行增发融资,其二级市场交易也是少得可怜。但是就其挂牌前的2012年绩溪泰达以285万元认购公司2.3%股权的公司估值1.24亿来算,姜素华这笔成交,至少在成交时的账面盈利已达278.9万元。在新三板上,扫货别人的错误买卖指令瞬间大赚百万+的案例并不少见。问题在于,这种捡漏的交易手法是要靠运气的。姜素华四次捡漏,恐怕就不是碰巧的事儿了。这就是前面富姐说他很牛的原因。那他是如何做到的呢?答案可能是程序化股价监控+出色的操盘技术:由于程序化交易接口被暂停,个人投资者实际上可以通过程序监控股价和报价系统,一旦出现低价报价或股价异动立马提示,然后交易者会凭借其出色的风控能力和操盘技术,在数秒内完成决策+交易。最近几年,主要用于国外衍生品交易的程序化交易逐渐被重视,这种机器下单的方式以其快速、稳定的特有优势开始席卷国内资本市场。但是国内程序化交易的接口已经在2015年股灾时被证监会关停,想直接通过量化接口进行交易虽已不太可能,但办法总是有的,据说大资金通过机构特有通道曲线实现也是可以的。对于姜素华这种个人投资者,通过程序监控市场股价异动、然后通过手动下单的方式实现成交,在流动性不佳的新三板,成交的概率还是蛮大的。仔细研究他交易的这四只股票,可以发现它们都是流动性并不高的股票,并且转让方式都是协议转让。那么,这种“捡漏”的交易手法究竟有没有造成违规操作?“捡漏交易,究竟违规否?”先整理下他的成交记录:细细看来,姜素华这几笔操作,成交价相对交易标的的真实价值,确实是相当低的。原因在于,这些票都是协议转让,任何价位都有可能。但交易只是交易,一般而言,不会存在太大的问题。那么这次的违规又是什么情况呢?看看股转怎么说的:1、上述行为均为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2、股转曾多次对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针对前三次交易,股转三次采取要求其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然而姜素华无视前期监管决定,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针对第1点,别人低价卖出,我来捡漏成交,这到底违不违法?这是新三板圈热烈讨论的问题,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富姐是认为交易本身并不违法的,要说有,那最大的影响就是低价交易会对股票公允价值体系的建立造成影响。回看新三板乌龙指成交、1分钱成交的事例还在少数吗?更简单的道理,如果吃掉对方低价卖单的交易方式是违法的,那么去年股灾时候千股跌停时,国家队进场扫货也算低价成交了吧,他们也算违法咯?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当然,为了避税而出现的低价交易和1分钱交易、为拉高股价而做的手拉手交易,那就肯定就是违法的,就必须严惩不贷。“股转开始“发威”,有些事还是少干”富姐认为,此次让股转出手的原因还在于:低价交易对整个市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亦或者,确实存在避税的问题。因此,股转的做法显然没什么不对,对于这一点,富姐是坚定不移地支持的。当然,这首例对“捡漏”交易个人账户的惩罚,股转的“醉翁之意”还在于拍苍蝇打老虎,吹响整顿市场交易乱象、维护新三板股票公允价值体系、严惩违规操作的号角。新三板这个年轻的市场,尤其是协议转让交易机制的存在,导致1分钱交易、百元股频现等交易乱象丛生,导致整个市场公允价值体系紊乱,传统保守资金如公募基金、保险基金等迟迟不敢进场。也是时候该整顿整顿了。“其实卖方买方一直在被股转大数据严厉监管着,只是之前股转没有大张旗鼓披露出来,这次特意公告披露,可能意在警示。”南山投资创始合伙人周运南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如此表示过。[详情]

新三板最牛股神:捡漏8个月收益率342倍 捡4次被罚4次
新三板最牛股神:捡漏8个月收益率342倍 捡4次被罚4次

  来源:微信公众号 解读新三板 春节长假刚过,股转老师就投入到工作中,拉响了从严监管的冲锋枪,第一枪就对准了违规交易。 周一(2月6日)盘后,股转系统发布监管公告,对个人投资账户“姜素华”采取限制账户交易六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时间从2017年1月23日到2017年7月21日。 事情的导火索发生在今年1月4日,“姜素华”账户以0.92元/股买入威明德(430207)11.225万股,股转老师认为这个价格严重偏离市场行情,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协议转让下新三板异常交易每日数不胜数,为啥“姜素华”就被盯上了呢?原来这是一个“惯犯”了——除以0.92元/股交易威明德以外,“姜素华”账户在还存在多次以异常价格成交的违规行为,股转系统均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 2016年5月27日,“姜素华”账户以2分钱每股买入鸿鸣科技(831419)0.2万股,被股转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2016年5月31日,“姜素华”又以1分钱每股买入远航合金(833914)1万股,股转出具了警示函,处罚升级; 2016年8月26日,“姜素华”再次买入泰昂能源(834238)124.421万股,交易价格0.24元/股,股转又一次出具了警示函。 “姜素华”多次违规,无视前期监管决定,股转称其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认为“姜素华”此次违规行为属于可以从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决定对其采取限制交易6个月的监管措施。 股转系统针对“姜素华”账户异常价格交易的处罚无法不让人联想到新三板司空见惯的“一分钱交易”,又称手拉手交易,监管层终于对这种明面上的避税行为忍无可忍了吗? 手拉手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先在盘外协商价格,老股东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互报成交确认申报”,将股份转让给特定的交易对手,交易过程只存在于买卖双方,而且新三板股票没有涨跌幅限制,双方可以预先商量设定交易价格,控制交易成本。 控制交易成本的直接好处是避税。按照目前新三板规定,协议转让涉及交易印花税、转让经手费和过户费,这三项税费都是根据交易金额征收,加起来不过5%,若交易金额很小,税费可直接忽略不计,但新三板原始股转让增值部分征收20%所得税,一分钱交易的考虑多数就在这里。 手拉手交易很难被“截胡”,但并不是绝对事件,而且在上述所有低价交易行为中,“姜素华”均是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的低价卖出申报,其中有两个可能性: 1、“姜素华”本身是手拉手交易的买方,如果是这样为何只罚买方不罚卖方? 2、“姜素华”只是捡漏,最大可能是互报成交的卖方下错单,把互报成交确认委托错填为成交确认委托,导致委托被公开,不然“姜素华”没有别人的交易信息无法实现拦截。 第一种可能性较低,因为股转系统对手拉手交易早已有过处罚,并且与“姜素华”案例不同的是,股转系统的惩罚是针对交易双方的。去年12月底,正赫新材(833134)董事长李军、股东徐鸣钺因一分钱交易自家公司股票被股转系统处以自律监管措施,这次交易也是正赫新材自挂牌以来的唯一一笔交易。 分析第二种可能性之前我们先看看“姜素华”的四笔异常价格交易。新三板捡漏者多挂1分钱、2分钱的定价申报买单,但“姜素华”买入威明德和泰昂能源的价格却是精确的0.92元/股和0.24元/股,捡漏也能如此精确? 根据股转系统的交易异动公开信息,在“姜素华”以0.92元/股买入威明德(430207)5天之前,威明德实际控制人李菊花就以相同的价格减持了150万股,持股比例由72.79%下降到62.79%,也就是说不能排除“姜素华”是在看到李菊花的减持信息后,萌生“守株待兔”的想法专门盯威明德才捡了这个漏。 “姜素华”买入泰昂能源(834238)的过程更有趣,在其买入的第三天,泰昂能源就发布了权益变动报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松华在三天前出让公司股份224.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不过泰昂能源说了,本次权益变动是汪松华帐户操作严重失误导致的,并非本人真实意愿。 224.62万股是泰昂能源当天的交易总股数,根据东财Choice提供的成交明细,当天卖方券商只有一个,买方券商有4个,224.62万股的卖单1分37秒被抢光。 图为泰昂能源2016年8月26日成交明细 以目前鸿鸣科技为1.43元/股,“姜素华”以2分钱买入,若此时卖出可赚2820元,收益率70.5倍;远航合金是3.43元/股,“姜素华”的每股成本是1分钱,可赚3.42万元,8个月收益率高达342倍,堪称股神。 接连两次以不到3毛钱的价格捡到“漏”,“姜素华”脸上的笑容还没持续多久,股转老师的处罚就来了,直接限制其账户交易6个月,解读君猜想 “姜素华”可能在心里嘀咕:允许大股东“手拉手交易”,为何不允许我将错就错? 这是新三板第一起“捡漏者”被公开处罚的案例,此前这种乌龙交易大多是以挂牌公司回购股票解决。2014年12月12日,因华恒生物(831088)股东操作失误,“捡漏者”杨超望以1元/股的超低价买入华恒生物,2015年1月13日,华恒生物以4.35元/股向杨超望回购,杨超望本次交易的收益率高达3.35倍。 “姜素华”这个案例归根到底在于投资者捡漏、“将错就错”是否该罚?新三板手拉手交易频现低价交易,异常价格虽然被公布但被允许存在,某些职业“捡漏者”天天挂一堆一分钱买单扰乱市场确实不该,但若因为卖方操作失误导致手拉手交易被其他投资者“截胡”了,捡漏的投资者被罚是否合理? 实现手拉手交易的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是一种非常私密的安排,除了委托价格、数量之外,还要输入约定号、对方的席位号和股东账号,否则不会成交。能够猜对这些信息 ,而且猜对四次,大家想象一下概率有多低,基本上不可能。“捡漏”之所以能够实现,互报成交卖方下错委托是必要前提。 像“姜素华”这样的捡漏王,一要勤奋盯盘(交易时段最好目不转睛),二要术业有专攻(专盯经常发生异常交易的公司),三要眼疾手快(一看到有超低价的成交确认卖出委托立即点击成交),四要超级幸运(如果不是刚好手拉手交易卖方下错委托,盯到地老天荒也是白盯啊)。 所以你说,捡个漏容易吗?四次成功捡漏,简直神一样的存在有木有。[详情]

“一分钱”交易账户被封 做市监管细化为私募铺垫
“一分钱”交易账户被封 做市监管细化为私募铺垫

  新三板监管鸡年第一鸣,“一分钱”交易首次明确不合规,做市交易监管细化为私募做市做好铺垫。 新三板在线 · 文/郭净净2017年2月6日晚间,全国股转系统官网连发4份监管公告,针对对象分别是华龙证券、信达证券、中投证券以及账户名为“姜素华”(一码通代码:180086361434)的当事人。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监管风暴中,除了针对做市商违规操作等常规问题外,新三板账户“姜素华”因多次“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的行为,被股转公司处以“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六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股转首次明确:“一分钱”捡漏协议交易不合规 根据监管文件,全国股转公司交易监察发现,2017年1月4日,“姜素华”账户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0.92元/股的价格买入“威明德”(证券代码:430207)11.225万股。股转公司认为,“姜素华”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此外,监管层查明,“姜素华”在交易新三板挂牌股票过程中存在多次以异常价格成交的违规行为。这些“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行为还有:2016年5月27日,“姜素华”账户以0.02元/股的价格买入“鸿铭科技”(证券代码:831419 ) 0.2万股;2016年5月31日,“姜素华”账户以0.01元/股的价格买入“远航合金”(证券代码:833914 ) 1万股;2016年8月26日,“姜素华”账户以0.24元/股的价格买入“泰昂能源”(证券代码:834238) 124.421万股。股转公司指出,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曾对“姜素华”于2016年5月27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当年6月2日还采取了出具警示函,同年9月2日再次采取出具警示函。但面对监管部门的一再“警告”,“姜素华”仍任性交易。“愤怒”的监管方面认为,“姜素华”无视前期监管决定,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其违规行为属于可以“从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最终,股转公司对“姜素华”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六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也就是说,该账户自2017年1月23日至同年7月21日被限制交易。低价买入的行为,被投资者戏称为“捡漏”。而“姜素华”这种“屡教不改”的“捡漏”底气或许来自于此前法院对“一分钱”交易的合法支持。据媒体报道,2016年12月4日,在九鼎集团(430719)市场价在20元左右的情况下,新三板个人投资者王秀荣以每股0.01元成交该股票10万股,成交金额1000元。随后,卖方肖裕民认为交易亏了,将王秀荣告上法庭。但河南当地法院判处,原告方肖裕民败诉,这就宣告这种新三板“一分钱捡漏”交易行为的合法化。值得一提的是,最有名的新三板“捡漏者”要数个人投资者郑福阳。据报道,该人士通过特殊的捡漏软件,传闻已经从市场赚了几百万元。而新三板“捡漏”现象的存在,是因为新三板的协议交易制度。新三板在线根据choice数据粗略统计,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6日,新三板市场上的“一分钱”交易共发生了363次,其中不乏九鼎集团、中科招商、联讯证券、硅谷天堂等明星新三板股票。事实上,就在2017年1月25日,来自国泰君安证券福建晋江长兴路营业部的洪一峰就以一分钱的价格,从东莞证券梅州营业部的谢龙章手中买入1.5万股中科招商股份,总花费仅150元。而1月25日当天,中科招商的最终收盘价是1.27元/股。如今,股转公司针对“捡漏者”“姜素华”的限制交易处罚,显然意味着这种在新三板市场协议交易中屡现不绝的所谓“一分钱捡漏”行为违了规。做市交易监管细化:为私募做市夯实合规基础? 除了前述被市场诟病的“一分钱”协议交易问题外,新三板做市交易仍是监管重灾区。2月6日,针对其做市违规操作,股转公司对华龙证券、信达证券和中投证券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其中,华龙证券的问题较为典型。监管文件显示,2017年1月6日,华龙证券开始为华龙期货(证券代码:834303)提供做市服务(初始库存股433.4万股)。但矛盾的是,华龙证券本身就是华龙期货的第一大股东。华龙期货截至2016年7月12日最新股东名单显示,华龙证券持其股份20433.4万股股份,占比40.87%。鉴于此,股转公司认为,华龙证券为华龙期货做市存在明显利益冲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5.5条,“主办券商应当实现推荐业务、经纪业务、做市业务以及其他业务之间的有效隔离,防范内幕交易,避免利益冲突”。同时,华龙证券在为华龙期货做市期间,其证券自营账户(股东代码:0899012564)持有华龙期货20000万股股票。监管层认为,这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58条“做市商证券自营账户不得持有其做市股票或参与做市股票的买卖”。“数罪并罚”,股转公司对华龙证券采取约见谈话并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此,本身就在新三板挂牌的华龙证券(835337)当天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相关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和自查自纠工作,“公司目前经营工作一切正常,今后将进一步细化业务节点,增强合规风险防范意识。”与此同时,股转公司2月6日还对信达证券和中投证券在进行做市交易的违规行为处以相应监管措施。这两家做市商以大幅偏离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价格申报并成交,对相应新三板做市股票和其他做市商带来不良影响。其中,信达证券2017年1月9日在为金大股份(证券代码:831003)提供做市服务过程中,以大幅偏离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价格申报并成交,导致该股股价盘中出现巨幅震动。据新三板在线了解,金大股份1月9日之前的股价徘徊在0.9元/股左右,但1月9日这只股票却出现了9.93元/股的价格,这是其当天0.91元/股的收盘价的10多倍。股转公司认为,信达证券上述行为构成做市交易违规,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中投证券也是在2017年1月9日,在对东信车模(证券代码:838680)提供做市服务过程中犯了同样毛病,造成该股当日收盘价出现明显异常,进而导致次日该股其他做市商的正常报价大面积出发异常报价预警,市场影响较大。新三板在线了解到,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东信车模股票以9.03元/股-14.65元/股的价格,累计成交73000股,做市转让股票连续三个转让日涨跌幅累计超过50%。尤其是1月9日,该股票最高成交价达到14.65元/股,远超此前交易日(2017年1月6日)的11元/股最高成交价。但到了1月10日,东信车模的交易价就回落至12.21元/股。当天收盘价跌16.66%。股转公司认定,中投证券的行为构成做市交易违规,对其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承诺“对违规事实和性质的深刻认识、对相关规则的正确理解、整改举措和行为保证”。值得关注的是,随着私募做市启动日期越来越近,监管层对新三板做市交易的要求更加严格和细致。在分析人士看来,此次针对华龙证券与华龙期货的“利益冲突”监管行为,或是为未来私募做市与私募投资股票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排清操作障碍和监管风险。而针对做市交易具体操作合规化的监管细化,也是为了私募做市制度的最终启动,打好合规化基础。本文出品:新三板在线。作者:郭净净。转载声明:本文为新三板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为侵权。风险提示:新三板在线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投资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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