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受贿1.36亿余元!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被判无期徒刑丨局外人 作者:张晓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8月12日上午,该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被告人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6月6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顾国明出生于1967年9月,上海市人,在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多年:2002年6月至2015年8月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5年8月至2019年6月,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一位接近工行上海分行人士当时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顾国明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非常突然,因为他下午还在参加了一个工行内部有关ETC的产品会。 据了解,顾国明案是驻工行纪检监察组联合地方纪委监委查处的工商银行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最严重、最典型的腐败案件之一。 2019年11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顾国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隐匿财物、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他人为其高尔夫球会员卡充值,违规收受贵重礼品、礼金,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和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关系人“量身定做”选拔任用方案;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此前,驻工行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林在工行内部教育整改会议上谈及顾国明案时表示,顾国明案件暴露出的信贷风险防范制度机制失效、关键岗位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都与制度有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找准漏洞、补齐短板,健全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持续扎牢制度笼子。[详情]
原标题:受贿1.36亿余元,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被判无期徒刑 8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微发布消息,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顾国明个人全部财产被没收,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顾国明到案后有坦白情节,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法庭对顾国明做出从轻处罚。 [详情]
原标题:受贿1.36亿余元,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被判无期徒刑 备受关注的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受贿一案有了结果。8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当日上午,该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通报称,经审理查明,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顾国明出生于1967年9月,上海市人。从1989年7月参加工作至2019年6月被免职,顾国明一直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历任国际业务部科员、资金科副科长、资金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巴黎国际银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国际业务处代处长、处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 2019年6月,顾国明接受调查,并被免职;同年11月,上海市纪委监委宣布开除其党籍公职。 根据当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顾国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隐匿财物、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他人为其高尔夫球会员卡充值,违规收受贵重礼品、礼金,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和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等。 通报还称,顾国明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党性修养缺失,毫无敬畏之心,人生观严重扭曲,价值观极度物化,把国家托付管理的金融资源当做交易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利用,甘于被“围猎”,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性质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应予严肃处理。[详情]
原标题:工行原上海分行行长顾国明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工行原上海分行行长顾国明受贿案一审开庭,曾主动供述受贿1.31亿余元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1世纪经济报道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2021年8月12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被告人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周炎炎 )[详情]
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新京报快讯 据上海一中法院消息,2021年8月12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被告人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旁听宣判。[详情]
原标题:受贿1.36亿余元!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被判无期徒刑丨局外人 作者:张晓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8月12日上午,该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被告人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6月6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顾国明出生于1967年9月,上海市人,在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多年:2002年6月至2015年8月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5年8月至2019年6月,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一位接近工行上海分行人士当时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顾国明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非常突然,因为他下午还在参加了一个工行内部有关ETC的产品会。 据了解,顾国明案是驻工行纪检监察组联合地方纪委监委查处的工商银行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最严重、最典型的腐败案件之一。 2019年11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国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顾国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隐匿财物、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他人为其高尔夫球会员卡充值,违规收受贵重礼品、礼金,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和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关系人“量身定做”选拔任用方案;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此前,驻工行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林在工行内部教育整改会议上谈及顾国明案时表示,顾国明案件暴露出的信贷风险防范制度机制失效、关键岗位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都与制度有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找准漏洞、补齐短板,健全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持续扎牢制度笼子。[详情]
原标题:受贿1.36亿余元,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被判无期徒刑 8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微发布消息,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顾国明个人全部财产被没收,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顾国明到案后有坦白情节,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法庭对顾国明做出从轻处罚。 [详情]
原标题:受贿1.36亿余元,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被判无期徒刑 备受关注的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受贿一案有了结果。8月1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当日上午,该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通报称,经审理查明,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顾国明出生于1967年9月,上海市人。从1989年7月参加工作至2019年6月被免职,顾国明一直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历任国际业务部科员、资金科副科长、资金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巴黎国际银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国际业务处代处长、处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 2019年6月,顾国明接受调查,并被免职;同年11月,上海市纪委监委宣布开除其党籍公职。 根据当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顾国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隐匿财物、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他人为其高尔夫球会员卡充值,违规收受贵重礼品、礼金,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和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等。 通报还称,顾国明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党性修养缺失,毫无敬畏之心,人生观严重扭曲,价值观极度物化,把国家托付管理的金融资源当做交易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利用,甘于被“围猎”,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性质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应予严肃处理。[详情]
原标题:工行原上海分行行长顾国明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工行原上海分行行长顾国明受贿案一审开庭,曾主动供述受贿1.31亿余元工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国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1世纪经济报道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2021年8月12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被告人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周炎炎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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