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闻

易会满:上市公司要发挥"头雁效应"守住"四条底线"
易会满:上市公司要发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者按: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于5月11日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易会满在讲话中指出,下一阶段我国市场将增量存量并举,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到证监会工作三个多月来,我一直在和同事们共同调研和思考,如何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做好上市公司监管与服务工作。“易会满表示。他提出,上市公司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应继续发挥好“头雁效应”。 易会满同时回应了近期资本市场波动,他表示近期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股市有一定的震荡波动,但从长期来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 谈上市公司:牢牢守住“四条底线”坚持四个敬畏 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基本盘”,整体上反映了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近年来有的上市公司心态浮躁,急功近利,盲目加杠杆扩张,一些大股东高比例质押股份,有的还反复质押、循环质押。当宏观经济、货币金融环境发生变化时,债务风险、质押风险就会暴露。易会满提出,希望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深刻汲取教训,将尊重市场、尊重规律贯穿始终,将稳健经营和审慎经营貫穿始终,做到发展与风控能力匹配,有所为有所不为,避免大的失误和偏差,行稳致远。 易会满强调,上市公司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要常怀敬畏之心,实践证明,一切与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对抗,不敬畏风险,损害投资者的行为,最终必然会受到市场和法律的责罚,付出沉重的代价。 谈市场:近期股市有一定震荡波动 营造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易会满表示,尽管面临外部不确定性,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开局平稳,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并好于预期,经济的新动能加速提升,发展的协调性有效增强,市场预期明显改善,显示出中国经济底盘稳,韧性足,回旋空间大的特点。 易会满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营造良好的生态。众人拾柴火焰高,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系统,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一是优化发展生态,二是优化中介生态,三是优化舆论生态,四是优化文化生态。“要优化资本市场文化生态,健康成熟的企业文化、投资文化、监管文化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根基。 我们的市场起步较晚,发展较快,法治诚信和契约精神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市场文化还要进一步厚植和沉淀。我们将会同市场各方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的文化建设,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创造优良的软环境。” 易会满还在会上指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近期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股市有一定的震荡波动,但从长期来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资本市场是经济的晴雨表,这主要通过上市公司质量体现。上市公司是支撑市场的支柱和基石,是促进金融和实体的良性支柱,没有好的上市公司就没有好的资本市场。 谈监管: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 易会满在会上表示,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监管的重点在于公司治理,包含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通过公司治理的强化,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质量。他强调,监管流程再造是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治理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管机制,实现监管的关口前移。 而对于乱象频出的上市公司,易会满表示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要进一步完善三点一线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治理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的监管机制,实现全链条监管。加强科技监管是有效手段,推进统一的上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叉验证,增强线索发现分析和预警的能力。 对于有中介机构上市公司串通违规现象,易会满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的密切合作,对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积极营造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法治环境,中介机构要归位尽责,对于执业过程当中未能勤勉尽责,甚至与上市公司的相关主体串通违规的行为实施一案双查,绝不姑息。 易会满指出,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等制度机制,加大审计力度,增强监管的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 谈IPO:坚持竞争中性 支持优质企业回归A股 易会满表示,坚持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防止病从口入。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切实做到好中选优,支持优质企业回归A股。 易会满表示,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发展,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增强上市公司标准的包容性和政策的可预期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同时统筹推进相关上市公司板块,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机制,吸引更多的各行各业的优秀企业上市,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切实做到好中选优。 谈改革:增存量并举 抓紧推进存量改革 易会满提到,当前资本市场要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大力推进综合性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易会满谈到下一系列推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工作方向: 通过增量带动存量,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具体而言,证监会将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起步,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增强上市标准的包容性,和政策的可预期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同时统筹推进相关上市公司板块的改革,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机制,吸引更多各行各业的优秀企业上市。 抓紧推进存量改革。在管好“入口”、引入优质公司的同时,拓宽“出口”、分类施策,平稳化解存量风险。监管部门将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注重发挥各方协同效应,力争用几年的时间,使存量上市公司质量有较大提升。与此同时,将发挥好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完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机制,支持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提质增效注入“新鲜血液”。另外,还将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売公司”及时出清。 完善基础制度,适度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减持、分拆上市等一系列制度。监管部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推动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进一步提高资本形成效率,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详情]

中国经济网 | 2019年05月13日 10:32
易会满首次全面系统阐述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上海证券报 | 2019年05月13日 09:20
易会满谈监管: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
易会满谈监管: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

   【相关阅读】易会满发声:让违法违规者付沉重代价 明确4敬畏4底线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杜卿卿 袁子懿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时表达了强监管态度。 他称,要进行监管流程再造,同时提高科技监管手段。而最核心的举措,是要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他提出,上市公司也要坚持四个敬畏,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 这是易会满上任证监会主席后首次公开系统阐述自己的监管理念。他的思路,也引起法学界、业界的高度关注。“易会满主席周六的讲话,站位高、思路清晰、内涵丰富,贴合现实和发展需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近期上市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完毕,“业绩变脸王”不断涌现,市场乱象层出不穷,其中还包括以康美药业数百亿资金“凭空消失”为代表的市场怪象。这样的信息披露质量,如何能够在注册制到来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多位法学、经济学教授以及业界律师,他们从法理以及实务方面都提出了较为丰富的建议。 “注册制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我们对信息披露要进一步加强关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同时,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要进行严格打击。那么,“我们需要完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制度”。 违法成本过低,依然是问题 易会满在发言中点出了近年来上市公司频发的多种乱象。 在现实中,少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说假话、做假账,操纵业绩、操纵并购;有的公司治理不规范,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输送利益。还有少数上市公司偏离主业,脱实向虚,热衷于编故事、炒概念、搞不切实际的跨界并购,频繁变更融资用途。 汤欣说,大家都期待上市公司可以依法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这些年从外在客观的评估结果来看,比之前的确也有些进步。但是,最近依然可以看到各种业绩造假、爆雷等现象。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卢海跟踪分析了2013年以来因公司造假和信息披露等问题而被查处的记录。 “从数据来看,我不认为上市公司质量比以前更好了。如果有一定提升,那也只会是增量部分,可能发审委审核严格了。”卢海告诉记者,“去年我们做了一个调查,针对大约300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办公室,大概收到了将近100家董事办的回复。在回答为什么有盈余管理或其他造假时,主要的原因就是执法太弱、违法成本太低。” “像康美药业、康得新、乐视网这样触目惊心的大案频发,主要原因是证券违法成本太低。相比可能获得的巨额收益,其违法成本之低可以忽略不计。”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对记者表示。 他先后代理投资者起诉60多家上市公司索赔,从实务操作角度对上市公司违法有自己的观察。 厉健告诉记者,假如康美药业因299亿元存款不翼而飞被证监会认定信披违法并作出处罚,根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上市公司顶格罚金是60万元,个人顶格罚金是30万元。 假如该案构成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根据《刑法》161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个人刑期最高是三年,单处或并处2万~20万元罚金。相比299亿元存款信披违规带来的违法收益,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责任,违法成本都是微乎其微的。 完善法规,压实责任 如易会满所说,资本市场不仅是资金市场,也是信息市场。信息披露是这个市场的生命线,犹如“氧气”对人的重要性一样。 证监会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要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看得见、看得清上市公司,更好地实现“用手、用脚投票”。 这是历任证监会主席的共同目标。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却并不容易。 “从成熟市场经验来看,光靠行政处罚肯定是不够的。比如美国的行政处罚只是辅助,主要的监管力量来自民事诉讼,也就是受损投资者提起的民事索赔诉讼。”汤欣认为,这部分诉讼足够多,就会对违法行为起到更强的惩戒作用,同时对未来的违法行为也有一个吓阻作用。 他表示,我国一开始对市场上的民事诉讼机制不够重视,但2003年以后以虚假陈述为主要案由的民事诉讼开始发展,到现在也一直在推进,虽然“在效率方面依然经常会听到一些批评的声音”。 汤欣称,近期为了提高效率,“示范判决+调解”的模式开始试点并扩大应用,这是一个努力的方向。而中国引入美国式集团诉讼机制,如果加以改良控制,当然也是可以讨论的。 “易主席要求上市公司敬畏法治,这也是提给大股东、董监高的要求。”郭雳认为,一方面对现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需要加强,另一方面也要与时俱进完善规则。 易会满在发言中对此也有表态。他表示,将提高违规成本作为核心举措。包括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 不过,法律修改不是一朝一夕。厉健建议,在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修订的情况下,呼吁各地法院尽量用足、用好现有规定。 例如,证券犯罪尽量判实刑、刑期从重,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尽量缩短审判、执行周期,加大民事赔偿判决赔偿力度,呼吁证券监管部门尽早立案,加快调查进度,加大处罚力度。 同时,多位受访专家都表示,不只应该加大对法人机构的处罚力度,还应该加强对自然人的惩处。 “像易主席讲到了敬畏,你要让作假者真正地敬畏法治,必须个人承担一定的后果。只是执法要小心,要区别有意或无意。”卢海说。 对此,汤欣也表示同意。他认为,处罚不能只罚机构,上市公司造假,处罚要涉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董监高。如果中介机构参与造假,可能还要涉及到处罚中介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惩戒作用。 如果只罚公司,就会陷入法学领域讲的“循环困境”,实际上是用全体股东的钱来付各种罚款或者用现在股东的钱来赔偿以前的股东。 不过,郭雳态度较为谨慎。他表示,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这是易会满讲话传递出的重要信号。从压实责任的角度,要真正让做坏事的人付出代价,加强对自然人责任的追究、处罚是合理的。 “但是,法律对不同主体的义务责任有其安排,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配置好相关方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需要一套系统性思维,依照法治方式来进行。”郭雳称。 注册制的迫切要求 随着科创板快速推进,与之同时而来的还有注册制试点。注册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更高,这也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企业存在虚假信息披露,会对投资者的信心和利益造成伤害。但如果执法能够跟上,责任落到实处,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和信心呵护则会有积极作用。”郭雳认为。 他表示,科创板不是一个单兵推进的改革,高层希望可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和成功经验,去带动完善现有的制度安排。 而更值得注意的是,注册制改革需要企业与市场、与监管进行有效对话,这其中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作用特别突出。 “易主席演讲中强调,‘对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甚至与上市公司等相关主体串通违规的,实行一案双查,决不姑息’。我认为,在注册制试点中,中介机构的责任体现会更加集中、更加鲜明。”郭雳表示,科创板对于券商跟投、特殊股权结构、退市等都有特殊安排,会在公司治理上形成新的特点,区别于现有A股上市公司,这也需要持续探索。 在厉健看来,注册制成功推行的关键是必须提高违法成本。尤其是证券民事赔偿,上市公司违反信披法规被罚款多少、责任人被判多少年,并不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能否依法挽回损失才是根本。 “如果违法成本很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总是会忍不住要触碰信披红线的。”他说。 汤欣提出,我们需要完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制度,目前《证券法》正在修改,《刑法》的修改也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改,对严重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打击。 卢海则认为,要搞投资者教育,也要搞企业家教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怎么规范,一是监管要加强,让企业家产生敬畏,如果不规范信息披露,就要承担一个后果。二是市场方面,企业家信息披露做得好,也应该有回报。 不过,他也提醒,信息披露监管也要注意“水至清则无鱼”,企业担心信息披露的同时产生信息泄露的问题,也需要纳入考虑。[详情]

第一财经 | 2019年05月13日 08:45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本报记者 侯捷宁 张 歆5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表示,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我国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只有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价值创造和价值管理能力,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以令人尊重的方式,赢得长盛不衰的声誉,真正成为亿万企业主体中的“优等生”。截至4月末,境内上市公司共3627家,总市值约60万亿元,均居世界前列。上市公司涵盖了国民经济全部90个行业大类,占国内500强企业的七成以上。2018年,实体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相当于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8%,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以说,3600多家上市公司就是中国经济的“成分指数”,整体上反映了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从2014年的1.45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56万亿元,约占国内并购总量的60%,跃居世界第二大并购市场。同时,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本形成机制、健全产权制度、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至4月末,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1425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39%。2018年上市公司研发支出7344亿元,同比增长21%。一批创新型、成长型的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获得了较快发展。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已成为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近年来,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水平有所提高,现金分红家数和规模逐年递增。2018年,2787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总金额1.15万亿元,股息率从2014年的1.85%增长到2018年的2.41%,已与标普500指数、道琼斯工业指数大体相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三大途径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股市有一定震荡波动,但从长期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的,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质量内涵丰富,包括经营效益、会计基础、治理能力和信息真实等方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上市公司、监管者、投资者及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同心同向、众智众力。首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作为市场主体,上市公司担负着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责任、第一责任。其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手段。第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营造良好生态。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建良好生态,包括优化发展生态、优化中介生态、优化舆论生态。上市公司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易会满表示,监管部门要做到“四个敬畏”,对上市公司来讲,也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尤其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要常怀敬畏之心。实践证明,一切与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对抗、不敬畏风险、损害投资者的行为,最终必然会受到市场和法律的惩罚,付出沉重代价。一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作为上市公司,要充分认识市场,敬畏市场,适应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二要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对任何一家企业而言,守法经营、合规经营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上市公司尤其应该在守法合规上作出表率。三要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主业突出、业绩优良、核心竞争力强的上市公司往往是市场上的优质投资标的,也是主流价值逻辑。四要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是市场的共生共荣体。只有懂得尊重和回报投资者的上市公司,才会赢得市场的认同和尊重。监管核心举措是提高违规成本易会满强调, 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提倡真和实,不搞虚和假,拒绝蒙和骗,不做违法违规之事。实施分类监管是基本方法。要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区分情况、突出重点、精准监管。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要在融资、并购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对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和风险公司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监管流程再造是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三点一线”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加强科技监管是有效手段。要坚持应用导向、问题导向和监管导向,推进统一的上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叉验证,增强线索发现、分析和预警能力。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严把“入口”和 “出口”两道关易会满表示,要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综合性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同时,在把好入口、引入优质公司的同时,拓宽出口、分类施策,平稳化解存量风险。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退市渠道。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时出清。(本文来自于东方网)[详情]

中国经济网 | 2019年05月13日 08:23
易会满: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
中国证券报 | 2019年05月13日 08:05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原标题: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5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表示,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我国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只有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价值创造和价值管理能力,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以令人尊重的方式,赢得长盛不衰的声誉,真正成为亿万企业主体中的“优等生”。截至4月末,境内上市公司共3627家,总市值约60万亿元,均居世界前列。上市公司涵盖了国民经济全部90个行业大类,占国内500强企业的七成以上。2018年,实体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相当于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8%,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以说,3600多家上市公司就是中国经济的“成分指数”,整体上反映了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从2014年的1.45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56万亿元,约占国内并购总量的60%,跃居世界第二大并购市场。同时,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本形成机制、健全产权制度、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至4月末,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1425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39%。2018年上市公司研发支出7344亿元,同比增长21%。一批创新型、成长型的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获得了较快发展。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已成为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近年来,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水平有所提高,现金分红家数和规模逐年递增。2018年,2787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总金额1.15万亿元,股息率从2014年的1.85%增长到2018年的2.41%,已与标普500指数、道琼斯工业指数大体相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三大途径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股市有一定震荡波动,但从长期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的,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质量内涵丰富,包括经营效益、会计基础、治理能力和信息真实等方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上市公司、监管者、投资者及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同心同向、众智众力。首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作为市场主体,上市公司担负着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责任、第一责任。其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手段。第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营造良好生态。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建良好生态,包括优化发展生态、优化中介生态、优化舆论生态。上市公司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易会满表示,监管部门要做到“四个敬畏”,对上市公司来讲,也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尤其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要常怀敬畏之心。实践证明,一切与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对抗、不敬畏风险、损害投资者的行为,最终必然会受到市场和法律的惩罚,付出沉重代价。一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作为上市公司,要充分认识市场,敬畏市场,适应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二要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对任何一家企业而言,守法经营、合规经营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上市公司尤其应该在守法合规上作出表率。三要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主业突出、业绩优良、核心竞争力强的上市公司往往是市场上的优质投资标的,也是主流价值逻辑。四要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是市场的共生共荣体。只有懂得尊重和回报投资者的上市公司,才会赢得市场的认同和尊重。监管核心举措是提高违规成本易会满强调, 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提倡真和实,不搞虚和假,拒绝蒙和骗,不做违法违规之事。实施分类监管是基本方法。要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区分情况、突出重点、精准监管。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要在融资、并购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对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和风险公司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监管流程再造是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三点一线”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加强科技监管是有效手段。要坚持应用导向、问题导向和监管导向,推进统一的上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叉验证,增强线索发现、分析和预警能力。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严把“入口”和 “出口”两道关易会满表示,要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综合性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同时,在把好入口、引入优质公司的同时,拓宽出口、分类施策,平稳化解存量风险。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退市渠道。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时出清。 (责编:蒋琪、杨曦) [详情]

人民网 | 2019年05月13日 08:04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本报记者 侯捷宁 张 歆5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表示,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我国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只有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价值创造和价值管理能力,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以令人尊重的方式,赢得长盛不衰的声誉,真正成为亿万企业主体中的“优等生”。截至4月末,境内上市公司共3627家,总市值约60万亿元,均居世界前列。上市公司涵盖了国民经济全部90个行业大类,占国内500强企业的七成以上。2018年,实体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相当于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8%,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以说,3600多家上市公司就是中国经济的“成分指数”,整体上反映了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从2014年的1.45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56万亿元,约占国内并购总量的60%,跃居世界第二大并购市场。同时,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本形成机制、健全产权制度、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至4月末,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1425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39%。2018年上市公司研发支出7344亿元,同比增长21%。一批创新型、成长型的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获得了较快发展。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已成为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近年来,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水平有所提高,现金分红家数和规模逐年递增。2018年,2787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总金额1.15万亿元,股息率从2014年的1.85%增长到2018年的2.41%,已与标普500指数、道琼斯工业指数大体相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三大途径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股市有一定震荡波动,但从长期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的,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质量内涵丰富,包括经营效益、会计基础、治理能力和信息真实等方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上市公司、监管者、投资者及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同心同向、众智众力。首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作为市场主体,上市公司担负着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责任、第一责任。其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手段。第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营造良好生态。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建良好生态,包括优化发展生态、优化中介生态、优化舆论生态。上市公司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易会满表示,监管部门要做到“四个敬畏”,对上市公司来讲,也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尤其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要常怀敬畏之心。实践证明,一切与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对抗、不敬畏风险、损害投资者的行为,最终必然会受到市场和法律的惩罚,付出沉重代价。一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作为上市公司,要充分认识市场,敬畏市场,适应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二要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对任何一家企业而言,守法经营、合规经营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上市公司尤其应该在守法合规上作出表率。三要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主业突出、业绩优良、核心竞争力强的上市公司往往是市场上的优质投资标的,也是主流价值逻辑。四要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是市场的共生共荣体。只有懂得尊重和回报投资者的上市公司,才会赢得市场的认同和尊重。监管核心举措是提高违规成本易会满强调, 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提倡真和实,不搞虚和假,拒绝蒙和骗,不做违法违规之事。实施分类监管是基本方法。要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区分情况、突出重点、精准监管。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要在融资、并购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对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和风险公司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监管流程再造是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三点一线”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加强科技监管是有效手段。要坚持应用导向、问题导向和监管导向,推进统一的上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叉验证,增强线索发现、分析和预警能力。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严把“入口”和 “出口”两道关易会满表示,要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综合性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同时,在把好入口、引入优质公司的同时,拓宽出口、分类施策,平稳化解存量风险。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退市渠道。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时出清。[详情]

中国新闻网 | 2019年05月13日 07:58
易会满给出上市公司监管底线“铁律”
易会满给出上市公司监管底线“铁律”

  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对于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层始终保持毫不姑息的态度。5月11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进一步强调加大上市公司监管力度,指出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坚守“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四条底线。[详情]

中国网 | 2019年05月13日 07:43
易会满谈上市公司“四条底线” 哪些公司碰红线?
易会满谈上市公司“四条底线” 哪些公司碰红线?

  5月11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上作了题为《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夯实有活力、有韧性资本市场的基础》的讲话,首次公开场合详谈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今年已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28家次易会满透露,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28家次,其中涉及资金占用13家次、违规担保12家次。Wind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按立案调查开始时间),证监会及地方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调查93次,其中有32%的立案调查事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有14家公司或个人因涉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违规交易等调查,占比15%。在2019年以来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司中,如南都电源副董事长因涉嫌内幕交易遭立案调查;ST天润、天翔环境、全新好等公司因涉及信息披露问题遭立案调查。5月10日,证监会披露,对*ST毅达、*ST新亿、*ST华泽、*ST长生、*ST东南5家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立案调查。易会满也多次提及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并直言“在现实中,少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极为淡漠,说假话、做假账,操纵业绩、操纵并购;有的公司治理不规范,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易会满强调,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监管的重点在于公司治理,包含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34家公司“内控不足”:私刻公章、挪用资金等在易会满强调公司治理的背后,据新京报记者统计,2018年度遭审计机构“非标”的218家上市公司(不含未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中,有34家上市公司被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占15.59%,其中*ST众和、ST云维更是多年被“非标”。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会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从而发现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问题。在*ST鹏起的审计中,审计机构就表示,“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而且具有广泛性。”这样的公司还有金贵银业、博信股份、金正大、*ST天圣、*ST索菱、*ST欧浦、*ST龙力、*ST利源等。在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资金遭违规占用、高管私刻公章、挪用资金等事件时有发生。2019年3月,长园集团向公安局控告长园和鹰原董事长尹智勇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并已经刑事立案。审计机构认为,长园和鹰存货领用和盘点不规范,导致存货账实不符,成本核算不准确等问题,最终对长园集团的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高升控股实际控制人多次私自使用高升控股公司公章以高升控股的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旗下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金贵银业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在对外担保上,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流程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加盖了公司公章;天圣制药原董事长刘群于2018年9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审计机构认为,天圣制药原管理层存在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上述上市公司均在2018年年报中被“非标”。此外,还有18家被“非标”的上市公司涉及资金占用问题。其中,蓝丰生化就被股东违规占用资金超3.4亿元;ST银河截至2018年12月31日被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共计6.54亿元,但控股股东已经被列入失信名单。两家公司均因被认为存在可收回风险等问题遭到“非标”。首遭“非标”的公司中15家被立案调查,34家涉资金问题Choice数据显示,2018年度有218家上市公司遭审计机构出具了“非标意见”,其中有81家上市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9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报告,39家上市公司被出具“无法(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遭审计机构“非标”的上市公司,87家属于首次在审计意见上“栽跟头”,占比近40%。其中,不乏122亿元不知去向的康得新、近300亿元货币资金调整的康美药业等公司。*ST天圣、高斯贝尔两家首次遭遇“非标”的公司,上市时间都为2017年度。*ST天圣原管理团队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或拘留,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其中,*ST天圣公司原董事长刘群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原总经理李洪被有关部门留置;原副总经理李忠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原副总经理王永红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外,高斯贝尔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8年8月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新京报记者统计发现,包括高斯贝尔,上述87家公司中有15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审计机构认为无法确定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带来的影响。其中,宁波东力因为合同诈骗案以及遭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被审计机构认为,无法确定涉及事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东方金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2019年1月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康美药业2018年12月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此外,*ST欧浦、三圣股份、金刚玻璃、*ST瑞德、康尼机电等公司均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除了立案调查,资金存在问题也成为重点关注对象。新京报记者统计,上述87家上市公司中有34家审计机构出具的非标意见中提到了资金问题,如雏鹰农牧因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被审计机构认为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在业绩表现上,上述87家上市公司中有77家2018年度净利润同比下滑。其中有19家业绩下滑幅度超过1000%。如天山生物因2018年度以23.72亿元收购子公司大象广告96.21%股权,但却无法切实行使表决权,也无法主导大象广告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拥有对其控制权,遭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超10家公司年报被董监高“打脸”:无法保证真实除了被审计机构认定上市公司存在不足之外,也有的公司董事直接“打脸”上市公司年报,揭露出上市公司存在的种种问题。据新京报记者统计,在2018年年度报告或2019年一季度报告中,已经有文化长城、*ST赫美、*ST凯迪、*ST大洲、*ST升达、神州长城、坚瑞沃能、*ST西发、千山药机、田中精机、航锦科技、*ST华信、银鸽投资等超10家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被公司董监高认为“无法保证真实”或被选择投弃权票。其中,文化长城董事朱利民、贠庆怀、周林认为,由于公司年报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ST凯迪公司覃西文、须峰、王伟、王海鸥四名董事无法保证2018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ST大洲因存在严重的大股东占用资金行为,全体高管对年报提交异议,均无法保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ST升达3位独立董事认为年度报告的信息内容有遗漏和错误,无法发表意见。此外,有的独立董事或董事直接对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议案投出弃权票。神州长城年报披露,鉴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故独立董事牛红军、江崇光、于海纯及董事何艳君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对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投出弃权票。坚瑞沃能独立董事李玉萍、李成发表声明,由于公司债务危机导致大量资产被查封、几乎全部银行账户被冻结、面临着500多起诉讼案件,无法对年报信息是否客观、公允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做出判断,因此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议案投弃权票。*ST大洲被证监会调查,大股东实控人持股被冻结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去年对乐视网2017年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今年对另外一家上市公司的2018年财务报告也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家上市公司便是*ST大洲。根据相关公告可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所以对*ST大洲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有六点。在这六大原因里,有两个与*ST大洲第一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关。首先,上市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其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关联方大额占用*ST大洲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因审计证据不足,我们无法判断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以及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对外违规担保事项对新大洲控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鉴于相关资金占用方恒阳牛业及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目前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我们无法判断上述占款事项可能对新大洲控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2019年5月9日,*ST大洲收到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提供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陈阳友本次被轮候冻结持有*ST大洲的149990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ST大洲总股本的比例0.18%。”此前的2019年1月11日,*ST大洲收到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2019年5月11日,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ST大洲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据了解,*ST大洲上市超过20年,期间其完成了对原有主营业务摩托车产业的剥离,并且发展成了一家以牛肉食品、煤炭、物流产业为主业的综合类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几度易主,目前处于无实控人状态。5月10日,新京报记者致电*ST大洲欲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截至定稿,未能收到对方的回应。*ST西发前董事长涉嫌舞弊,内部控制失效?4月30日,*ST西发发布2018年年报与2019年一季报,公司的2018年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称,“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同日,*ST西发董事殷占武、董事旺堆、独立董事吴坚、监事刘海群申明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原因包括时间仓促不能做出判断等。该公司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63%,净利润同比下降4425.71%。年报披露,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任董事吴刚利用职权,违反印章管理规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承诺或担保、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非金融机构高息借款,致使公司涉诉且金额巨大。而公司董事会表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董事吴刚涉嫌舞弊,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活动,导致多起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人员王承波、吴刚已被刑拘,案件正处于刑事侦查阶段。公司经过自查,将该等未予反映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纳入账内核算或披露。审计报告中表示,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部分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无法判断公司及涉嫌舞弊人员与共同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该等共同借款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此外,由于公司涉嫌舞弊人员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导致内部控制失效,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公司涉及资金拆借账面负债确认或对外担保、承诺披露的完整性。坚瑞沃能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127个坚瑞沃能已经连续两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今年4月30日,坚瑞沃能发布年报显示,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5亿元,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1亿元。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未来公司2018年度确定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最终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而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截至审计报告日,纳入坚瑞沃能公司2018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中有26户未能提供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坚瑞沃能公司未能提供准确、完整的函证信息,导致13个银行存款账户未能实施函证,29个银行账户未能回函等原因,会计师事务所称无法判断其对坚瑞沃能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坚瑞沃能的2017年年报也曾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实际上,由于子公司沃特玛自身战略决策失误,扩张速度过快,内部管理失控,加上新能源市场环境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利变化,进入2018年之后,坚瑞沃能便开始陷入危机。根据其最新公告,截至5月10日,坚瑞沃能受债务危机的影响导致企业多数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量经营性资产被查封,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127个,涉及冻结金额共计5533.04万元。固定资产及存货累计被查封的价值约9.81亿元,另外沃特玛8350万元的债权被冻结,多个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另一方面,坚瑞沃能董事长郭鸿宝早就开始减持股份。2018年4月13日-26日,郭鸿宝所持部分股票被质权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强制平仓卖出,减持股票数量合计1838.34万股,金额合计8040.86万元。此外,郭鸿宝4月13日至4月25日期间发生的平仓减持,距离其首次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不足十五个交易日,涉及股份数量1795.39万股,金额合计7870.18万元。深交所还称,坚瑞沃能2017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违规事实清楚。深交所决定对坚瑞沃能及其董事长郭鸿宝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早在2018年3月23日,坚瑞沃能就曾发布《关于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公司大股东及董事总经理李瑶正在筹划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拟引入战略投资者,该战略投资者为关注新能源的企业,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但如今一年时间已过,双方尚未达成任何实质性的协议,仍然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责任编辑:李嘉玲)[详情]

中国网 | 2019年05月13日 07:39
易会满谈上市公司“四条底线” 哪些公司碰红线?
易会满谈上市公司“四条底线” 哪些公司碰红线?

  5月11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上作了题为《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有活力、有韧性资本市场的基础》的讲话,首次公开场合详谈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今年已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28家次易会满透露,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28家次,其中涉及资金占用13家次、违规担保12家次。Wind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按立案调查开始时间),证监会及地方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调查93次,其中有32%的立案调查事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有14家公司或个人因涉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违规交易等调查,占比15%。在2019年以来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司中,如南都电源副董事长因涉嫌内幕交易遭立案调查;ST天润、天翔环境、全新好等公司因涉及信息披露问题遭立案调查。5月10日,证监会披露,对*ST毅达、*ST新亿、*ST华泽、*ST长生、*ST东南5家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立案调查。易会满也多次提及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并直言“在现实中,少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极为淡漠,说假话、做假账,操纵业绩、操纵并购;有的公司治理不规范,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易会满强调,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监管的重点在于公司治理,包含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34家公司“内控不足”:私刻公章、挪用资金等在易会满强调公司治理的背后,据新京报记者统计,2018年度遭审计机构“非标”的218家上市公司(不含未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中,有34家上市公司被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占15.59%,其中*ST众和、ST云维更是多年被“非标”。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会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从而发现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问题。在*ST鹏起的审计中,审计机构就表示,“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而且具有广泛性。”这样的公司还有金贵银业、博信股份、金正大、*ST天圣、*ST索菱、*ST欧浦、*ST龙力、*ST利源等。在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资金遭违规占用、高管私刻公章、挪用资金等事件时有发生。2019年3月,长园集团向公安局控告长园和鹰原董事长尹智勇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并已经刑事立案。审计机构认为,长园和鹰存货领用和盘点不规范,导致存货账实不符,成本核算不准确等问题,最终对长园集团的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高升控股实际控制人多次私自使用高升控股公司公章以高升控股的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旗下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金贵银业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在对外担保上,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流程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加盖了公司公章;天圣制药原董事长刘群于2018年9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审计机构认为,天圣制药原管理层存在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上述上市公司均在2018年年报中被“非标”。此外,还有18家被“非标”的上市公司涉及资金占用问题。其中,蓝丰生化就被股东违规占用资金超3.4亿元;ST银河截至2018年12月31日被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共计6.54亿元,但控股股东已经被列入失信名单。两家公司均因被认为存在可收回风险等问题遭到“非标”。首遭“非标”的公司中15家被立案调查Choice数据显示,2018年度有218家上市公司遭审计机构出具了“非标意见”,其中有81家上市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9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报告,39家上市公司被出具“无法(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遭审计机构“非标”的上市公司,87家属于首次在审计意见上“栽跟头”,占比近40%。其中,不乏122亿元不知去向的康得新、近300亿元货币资金调整的康美药业等公司。*ST天圣、高斯贝尔两家首次遭遇“非标”的公司,上市时间都为2017年度。*ST天圣原管理团队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或拘留,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其中,*ST天圣公司原董事长刘群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原总经理李洪被有关部门留置;原副总经理李忠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原副总经理王永红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外,高斯贝尔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8年8月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新京报记者统计发现,包括高斯贝尔,上述87家公司中有15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审计机构认为无法确定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带来的影响。其中,宁波东力因为合同诈骗案以及遭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被审计机构认为,无法确定涉及事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东方金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2019年1月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康美药业2018年12月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此外,*ST欧浦、三圣股份、金刚玻璃、*ST瑞德、康尼机电等公司均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除了立案调查,资金存在问题也成为重点关注对象。新京报记者统计,上述87家上市公司中有34家审计机构出具的非标意见中提到了资金问题,如雏鹰农牧因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被审计机构认为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在业绩表现上,上述87家上市公司中有77家2018年度净利润同比下滑。其中有19家业绩下滑幅度超过1000%。如天山生物因2018年度以23.72亿元收购子公司大象广告96.21%股权,但却无法切实行使表决权,也无法主导大象广告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拥有对其控制权,遭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超10家公司年报被董监高“打脸”:无法保证真实除了被审计机构认定上市公司存在不足之外,也有的公司董事直接“打脸”上市公司年报,揭露出上市公司存在的种种问题。据新京报记者统计,在2018年年度报告或2019年一季度报告中,已经有文化长城、*ST赫美、*ST凯迪、*ST大洲、*ST升达、神州长城、坚瑞沃能、*ST西发、千山药机、田中精机、航锦科技、*ST华信、银鸽投资等超10家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被公司董监高认为“无法保证真实”或被选择投弃权票。其中,文化长城董事朱利民、贠庆怀、周林认为,由于公司年报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ST凯迪公司覃西文、须峰、王伟、王海鸥四名董事无法保证2018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ST大洲因存在严重的大股东占用资金行为,全体高管对年报提交异议,均无法保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ST升达3位独立董事认为年度报告的信息内容有遗漏和错误,无法发表意见。此外,有的独立董事或董事直接对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议案投出弃权票。神州长城年报披露,鉴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故独立董事牛红军、江崇光、于海纯及董事何艳君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对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投出弃权票。坚瑞沃能独立董事李玉萍、李成发表声明,由于公司债务危机导致大量资产被查封、几乎全部银行账户被冻结、面临着500多起诉讼案件,无法对年报信息是否客观、公允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做出判断,因此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议案投弃权票。*ST大洲被证监会调查,大股东实控人持股被冻结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去年对乐视网2017年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今年对另外一家上市公司的2018年财务报告也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家上市公司便是*ST大洲。根据相关公告可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所以对*ST大洲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有六点。在这六大原因里,有两个与*ST大洲第一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关。首先,上市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其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关联方大额占用*ST大洲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因审计证据不足,我们无法判断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以及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对外违规担保事项对新大洲控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鉴于相关资金占用方恒阳牛业及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目前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我们无法判断上述占款事项可能对新大洲控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2019年5月9日,*ST大洲收到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提供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陈阳友本次被轮候冻结持有*ST大洲的149990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ST大洲总股本的比例0.18%。”此前的2019年1月11日,*ST大洲收到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2019年5月11日,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ST大洲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据了解,*ST大洲上市超过20年,期间其完成了对原有主营业务摩托车产业的剥离,并且发展成了一家以牛肉食品、煤炭、物流产业为主业的综合类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几度易主,目前处于无实控人状态。5月10日,新京报记者致电*ST大洲欲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截至定稿,未能收到对方的回应。*ST西发前董事长涉嫌舞弊,内部控制失效?4月30日,*ST西发发布2018年年报与2019年一季报,公司的2018年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称,“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同日,*ST西发董事殷占武、董事旺堆、独立董事吴坚、监事刘海群申明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原因包括时间仓促不能做出判断等。该公司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63%,净利润同比下降4425.71%。年报披露,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任董事吴刚利用职权,违反印章管理规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承诺或担保、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非金融机构高息借款,致使公司涉诉且金额巨大。而公司董事会表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董事吴刚涉嫌舞弊,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活动,导致多起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人员王承波、吴刚已被刑拘,案件正处于刑事侦查阶段。公司经过自查,将该等未予反映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纳入账内核算或披露。审计报告中表示,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部分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无法判断公司及涉嫌舞弊人员与共同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该等共同借款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此外,由于公司涉嫌舞弊人员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导致内部控制失效,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公司涉及资金拆借账面负债确认或对外担保、承诺披露的完整性。坚瑞沃能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127个坚瑞沃能已经连续两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今年4月30日,坚瑞沃能发布年报显示,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5亿元,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1亿元。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未来公司2018年度确定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最终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而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截至审计报告日,纳入坚瑞沃能公司2018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中有26户未能提供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坚瑞沃能公司未能提供准确、完整的函证信息,导致13个银行存款账户未能实施函证,29个银行账户未能回函等原因,会计师事务所称无法判断其对坚瑞沃能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坚瑞沃能的2017年年报也曾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实际上,由于子公司沃特玛自身战略决策失误,扩张速度过快,内部管理失控,加上新能源市场环境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利变化,进入2018年之后,坚瑞沃能便开始陷入危机。根据其最新公告,截至5月10日,坚瑞沃能受债务危机的影响导致企业多数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量经营性资产被查封,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127个,涉及冻结金额共计5533.04万元。固定资产及存货累计被查封的价值约9.81亿元,另外沃特玛8350万元的债权被冻结,多个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另一方面,坚瑞沃能董事长郭鸿宝早就开始减持股份。2018年4月13日-26日,郭鸿宝所持部分股票被质权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强制平仓卖出,减持股票数量合计1838.34万股,金额合计8040.86万元。此外,郭鸿宝4月13日至4月25日期间发生的平仓减持,距离其首次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不足十五个交易日,涉及股份数量1795.39万股,金额合计7870.18万元。深交所还称,坚瑞沃能2017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违规事实清楚。深交所决定对坚瑞沃能及其董事长郭鸿宝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早在2018年3月23日,坚瑞沃能就曾发布《关于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公司大股东及董事总经理李瑶正在筹划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拟引入战略投资者,该战略投资者为关注新能源的企业,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但如今一年时间已过,双方尚未达成任何实质性的协议,仍然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新京报记者 李云琦 林子 阎侠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张彦君[详情]

新京报 | 2019年05月13日 07:21
易会满:上市公司要发挥"头雁效应"守住"四条底线"
易会满:上市公司要发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者按: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于5月11日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易会满在讲话中指出,下一阶段我国市场将增量存量并举,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到证监会工作三个多月来,我一直在和同事们共同调研和思考,如何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做好上市公司监管与服务工作。“易会满表示。他提出,上市公司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应继续发挥好“头雁效应”。 易会满同时回应了近期资本市场波动,他表示近期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股市有一定的震荡波动,但从长期来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 谈上市公司:牢牢守住“四条底线”坚持四个敬畏 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基本盘”,整体上反映了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近年来有的上市公司心态浮躁,急功近利,盲目加杠杆扩张,一些大股东高比例质押股份,有的还反复质押、循环质押。当宏观经济、货币金融环境发生变化时,债务风险、质押风险就会暴露。易会满提出,希望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深刻汲取教训,将尊重市场、尊重规律贯穿始终,将稳健经营和审慎经营貫穿始终,做到发展与风控能力匹配,有所为有所不为,避免大的失误和偏差,行稳致远。 易会满强调,上市公司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要常怀敬畏之心,实践证明,一切与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对抗,不敬畏风险,损害投资者的行为,最终必然会受到市场和法律的责罚,付出沉重的代价。 谈市场:近期股市有一定震荡波动 营造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易会满表示,尽管面临外部不确定性,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开局平稳,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并好于预期,经济的新动能加速提升,发展的协调性有效增强,市场预期明显改善,显示出中国经济底盘稳,韧性足,回旋空间大的特点。 易会满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营造良好的生态。众人拾柴火焰高,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系统,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一是优化发展生态,二是优化中介生态,三是优化舆论生态,四是优化文化生态。“要优化资本市场文化生态,健康成熟的企业文化、投资文化、监管文化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根基。 我们的市场起步较晚,发展较快,法治诚信和契约精神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市场文化还要进一步厚植和沉淀。我们将会同市场各方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的文化建设,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创造优良的软环境。” 易会满还在会上指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近期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股市有一定的震荡波动,但从长期来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资本市场是经济的晴雨表,这主要通过上市公司质量体现。上市公司是支撑市场的支柱和基石,是促进金融和实体的良性支柱,没有好的上市公司就没有好的资本市场。 谈监管: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 易会满在会上表示,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监管的重点在于公司治理,包含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通过公司治理的强化,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质量。他强调,监管流程再造是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治理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管机制,实现监管的关口前移。 而对于乱象频出的上市公司,易会满表示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要进一步完善三点一线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治理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的监管机制,实现全链条监管。加强科技监管是有效手段,推进统一的上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叉验证,增强线索发现分析和预警的能力。 对于有中介机构上市公司串通违规现象,易会满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的密切合作,对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积极营造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法治环境,中介机构要归位尽责,对于执业过程当中未能勤勉尽责,甚至与上市公司的相关主体串通违规的行为实施一案双查,绝不姑息。 易会满指出,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等制度机制,加大审计力度,增强监管的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 谈IPO:坚持竞争中性 支持优质企业回归A股 易会满表示,坚持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防止病从口入。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切实做到好中选优,支持优质企业回归A股。 易会满表示,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发展,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增强上市公司标准的包容性和政策的可预期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同时统筹推进相关上市公司板块,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机制,吸引更多的各行各业的优秀企业上市,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切实做到好中选优。 谈改革:增存量并举 抓紧推进存量改革 易会满提到,当前资本市场要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大力推进综合性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易会满谈到下一系列推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工作方向: 通过增量带动存量,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具体而言,证监会将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起步,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增强上市标准的包容性,和政策的可预期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同时统筹推进相关上市公司板块的改革,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机制,吸引更多各行各业的优秀企业上市。 抓紧推进存量改革。在管好“入口”、引入优质公司的同时,拓宽“出口”、分类施策,平稳化解存量风险。监管部门将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注重发挥各方协同效应,力争用几年的时间,使存量上市公司质量有较大提升。与此同时,将发挥好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完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机制,支持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提质增效注入“新鲜血液”。另外,还将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売公司”及时出清。 完善基础制度,适度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减持、分拆上市等一系列制度。监管部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推动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进一步提高资本形成效率,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详情]

易会满首次全面系统阐述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易会满首次全面系统阐述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提出上市公司及大股东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下称中上协)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5月11日在京召开。易会满出席此次会议,作了题为《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夯实有活力、有韧性资本市场的基础》的讲话。这是易会满履任证监会主席百余日以来,首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他提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上市公司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牢牢守住“四条底线”;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应做到“三个坚持”,着力实施分类监管、再造监管流程、加强科技监管、提高违规成本。他还就推动资本市场综合性改革和对外开放提出了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工作要求。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基本盘”,是经济发展动能的“转换器”,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队”,是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上市公司应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稳中求进,继续在推动经济和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头雁效应”。他说,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资本市场作为实体经济“晴雨表”的功能主要是通过上市公司质量来体现的。上市公司质量内涵丰富,包括经营效益、会计基础、治理能力和信息真实等方面。易会满指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监管的重点在于公司治理,包含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通过公司治理的强化,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提倡真和实,不搞虚和假,拒绝蒙和骗,不做违法违规之事。他强调,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应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规范与发展并重、信披与治理并行。在此基础上,必须从国情、市情出发,统筹好提高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的关系。首先,实施分类监管是基本方法。要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区分情况、突出重点、精准监管。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要在融资、并购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对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和风险公司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其次,监管流程再造是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三点一线”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再者,加强科技监管是有效手段。要坚持应用导向、问题导向和监管导向,推进统一的上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叉验证,增强线索发现、分析和预警能力。最后,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要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今年2月,易会满在参加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提出,推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监管部门要做到“四个敬畏”。他在5月11日的讲话中进一步提出,上市公司也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尤其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要常怀敬畏之心。具体来说,一是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做到发展与风控能力相匹配,有所为有所不为,避免发生大的战略失误和偏差,保持定力,行稳致远。二是要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切实做到敬畏法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诚信合规。三是要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凭竞争力吃饭,促进市场正本清源。四是要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主动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做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受尊敬的企业。在“四个敬畏”的基础上,易会满还提出,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即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要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综合性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易会满说。针对下一阶段的资本市场综合改革,他提出了下述三项重点工作:第一,立足增量优化。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起步,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增强发行上市标准的包容性和政策的可预期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同时统筹推进相关上市板块的改革,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机制,吸引更多各行各业的优质企业上市。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切实做到好中选优。第二,深化存量改革。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在把好入口、引入优质公司的同时,拓宽出口、分类施策,平稳化解存量风险。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注重发挥各方协同效应,力争用几年的时间,使存量上市公司质量有较大提升。发挥好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完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机制,支持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提质增效注入“新鲜血液”。要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退市渠道。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时出清。第三,完善基础制度。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度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减持、分拆上市等一系列制度,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进一步提高资本形成效率,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此外,易会满还在讲话中提到,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建良好生态。其中既需要优化发展生态,积极营造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法治环境,也需要优化中介生态、舆论生态和文化生态。(本文来自于新华网)[详情]

易会满谈监管: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
易会满谈监管: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

   【相关阅读】易会满发声:让违法违规者付沉重代价 明确4敬畏4底线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杜卿卿 袁子懿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时表达了强监管态度。 他称,要进行监管流程再造,同时提高科技监管手段。而最核心的举措,是要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他提出,上市公司也要坚持四个敬畏,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 这是易会满上任证监会主席后首次公开系统阐述自己的监管理念。他的思路,也引起法学界、业界的高度关注。“易会满主席周六的讲话,站位高、思路清晰、内涵丰富,贴合现实和发展需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近期上市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完毕,“业绩变脸王”不断涌现,市场乱象层出不穷,其中还包括以康美药业数百亿资金“凭空消失”为代表的市场怪象。这样的信息披露质量,如何能够在注册制到来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多位法学、经济学教授以及业界律师,他们从法理以及实务方面都提出了较为丰富的建议。 “注册制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我们对信息披露要进一步加强关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同时,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要进行严格打击。那么,“我们需要完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制度”。 违法成本过低,依然是问题 易会满在发言中点出了近年来上市公司频发的多种乱象。 在现实中,少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说假话、做假账,操纵业绩、操纵并购;有的公司治理不规范,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输送利益。还有少数上市公司偏离主业,脱实向虚,热衷于编故事、炒概念、搞不切实际的跨界并购,频繁变更融资用途。 汤欣说,大家都期待上市公司可以依法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这些年从外在客观的评估结果来看,比之前的确也有些进步。但是,最近依然可以看到各种业绩造假、爆雷等现象。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卢海跟踪分析了2013年以来因公司造假和信息披露等问题而被查处的记录。 “从数据来看,我不认为上市公司质量比以前更好了。如果有一定提升,那也只会是增量部分,可能发审委审核严格了。”卢海告诉记者,“去年我们做了一个调查,针对大约300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办公室,大概收到了将近100家董事办的回复。在回答为什么有盈余管理或其他造假时,主要的原因就是执法太弱、违法成本太低。” “像康美药业、康得新、乐视网这样触目惊心的大案频发,主要原因是证券违法成本太低。相比可能获得的巨额收益,其违法成本之低可以忽略不计。”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对记者表示。 他先后代理投资者起诉60多家上市公司索赔,从实务操作角度对上市公司违法有自己的观察。 厉健告诉记者,假如康美药业因299亿元存款不翼而飞被证监会认定信披违法并作出处罚,根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上市公司顶格罚金是60万元,个人顶格罚金是30万元。 假如该案构成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根据《刑法》161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个人刑期最高是三年,单处或并处2万~20万元罚金。相比299亿元存款信披违规带来的违法收益,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责任,违法成本都是微乎其微的。 完善法规,压实责任 如易会满所说,资本市场不仅是资金市场,也是信息市场。信息披露是这个市场的生命线,犹如“氧气”对人的重要性一样。 证监会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要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看得见、看得清上市公司,更好地实现“用手、用脚投票”。 这是历任证监会主席的共同目标。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却并不容易。 “从成熟市场经验来看,光靠行政处罚肯定是不够的。比如美国的行政处罚只是辅助,主要的监管力量来自民事诉讼,也就是受损投资者提起的民事索赔诉讼。”汤欣认为,这部分诉讼足够多,就会对违法行为起到更强的惩戒作用,同时对未来的违法行为也有一个吓阻作用。 他表示,我国一开始对市场上的民事诉讼机制不够重视,但2003年以后以虚假陈述为主要案由的民事诉讼开始发展,到现在也一直在推进,虽然“在效率方面依然经常会听到一些批评的声音”。 汤欣称,近期为了提高效率,“示范判决+调解”的模式开始试点并扩大应用,这是一个努力的方向。而中国引入美国式集团诉讼机制,如果加以改良控制,当然也是可以讨论的。 “易主席要求上市公司敬畏法治,这也是提给大股东、董监高的要求。”郭雳认为,一方面对现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需要加强,另一方面也要与时俱进完善规则。 易会满在发言中对此也有表态。他表示,将提高违规成本作为核心举措。包括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 不过,法律修改不是一朝一夕。厉健建议,在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修订的情况下,呼吁各地法院尽量用足、用好现有规定。 例如,证券犯罪尽量判实刑、刑期从重,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尽量缩短审判、执行周期,加大民事赔偿判决赔偿力度,呼吁证券监管部门尽早立案,加快调查进度,加大处罚力度。 同时,多位受访专家都表示,不只应该加大对法人机构的处罚力度,还应该加强对自然人的惩处。 “像易主席讲到了敬畏,你要让作假者真正地敬畏法治,必须个人承担一定的后果。只是执法要小心,要区别有意或无意。”卢海说。 对此,汤欣也表示同意。他认为,处罚不能只罚机构,上市公司造假,处罚要涉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董监高。如果中介机构参与造假,可能还要涉及到处罚中介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惩戒作用。 如果只罚公司,就会陷入法学领域讲的“循环困境”,实际上是用全体股东的钱来付各种罚款或者用现在股东的钱来赔偿以前的股东。 不过,郭雳态度较为谨慎。他表示,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这是易会满讲话传递出的重要信号。从压实责任的角度,要真正让做坏事的人付出代价,加强对自然人责任的追究、处罚是合理的。 “但是,法律对不同主体的义务责任有其安排,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配置好相关方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需要一套系统性思维,依照法治方式来进行。”郭雳称。 注册制的迫切要求 随着科创板快速推进,与之同时而来的还有注册制试点。注册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更高,这也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企业存在虚假信息披露,会对投资者的信心和利益造成伤害。但如果执法能够跟上,责任落到实处,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和信心呵护则会有积极作用。”郭雳认为。 他表示,科创板不是一个单兵推进的改革,高层希望可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和成功经验,去带动完善现有的制度安排。 而更值得注意的是,注册制改革需要企业与市场、与监管进行有效对话,这其中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作用特别突出。 “易主席演讲中强调,‘对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甚至与上市公司等相关主体串通违规的,实行一案双查,决不姑息’。我认为,在注册制试点中,中介机构的责任体现会更加集中、更加鲜明。”郭雳表示,科创板对于券商跟投、特殊股权结构、退市等都有特殊安排,会在公司治理上形成新的特点,区别于现有A股上市公司,这也需要持续探索。 在厉健看来,注册制成功推行的关键是必须提高违法成本。尤其是证券民事赔偿,上市公司违反信披法规被罚款多少、责任人被判多少年,并不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能否依法挽回损失才是根本。 “如果违法成本很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总是会忍不住要触碰信披红线的。”他说。 汤欣提出,我们需要完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制度,目前《证券法》正在修改,《刑法》的修改也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改,对严重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打击。 卢海则认为,要搞投资者教育,也要搞企业家教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怎么规范,一是监管要加强,让企业家产生敬畏,如果不规范信息披露,就要承担一个后果。二是市场方面,企业家信息披露做得好,也应该有回报。 不过,他也提醒,信息披露监管也要注意“水至清则无鱼”,企业担心信息披露的同时产生信息泄露的问题,也需要纳入考虑。[详情]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本报记者 侯捷宁 张 歆5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表示,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我国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只有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价值创造和价值管理能力,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以令人尊重的方式,赢得长盛不衰的声誉,真正成为亿万企业主体中的“优等生”。截至4月末,境内上市公司共3627家,总市值约60万亿元,均居世界前列。上市公司涵盖了国民经济全部90个行业大类,占国内500强企业的七成以上。2018年,实体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相当于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8%,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以说,3600多家上市公司就是中国经济的“成分指数”,整体上反映了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从2014年的1.45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56万亿元,约占国内并购总量的60%,跃居世界第二大并购市场。同时,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本形成机制、健全产权制度、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至4月末,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1425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39%。2018年上市公司研发支出7344亿元,同比增长21%。一批创新型、成长型的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获得了较快发展。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已成为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近年来,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水平有所提高,现金分红家数和规模逐年递增。2018年,2787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总金额1.15万亿元,股息率从2014年的1.85%增长到2018年的2.41%,已与标普500指数、道琼斯工业指数大体相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三大途径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股市有一定震荡波动,但从长期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的,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质量内涵丰富,包括经营效益、会计基础、治理能力和信息真实等方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上市公司、监管者、投资者及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同心同向、众智众力。首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作为市场主体,上市公司担负着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责任、第一责任。其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手段。第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营造良好生态。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建良好生态,包括优化发展生态、优化中介生态、优化舆论生态。上市公司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易会满表示,监管部门要做到“四个敬畏”,对上市公司来讲,也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尤其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要常怀敬畏之心。实践证明,一切与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对抗、不敬畏风险、损害投资者的行为,最终必然会受到市场和法律的惩罚,付出沉重代价。一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作为上市公司,要充分认识市场,敬畏市场,适应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二要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对任何一家企业而言,守法经营、合规经营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上市公司尤其应该在守法合规上作出表率。三要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主业突出、业绩优良、核心竞争力强的上市公司往往是市场上的优质投资标的,也是主流价值逻辑。四要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是市场的共生共荣体。只有懂得尊重和回报投资者的上市公司,才会赢得市场的认同和尊重。监管核心举措是提高违规成本易会满强调, 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提倡真和实,不搞虚和假,拒绝蒙和骗,不做违法违规之事。实施分类监管是基本方法。要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区分情况、突出重点、精准监管。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要在融资、并购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对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和风险公司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监管流程再造是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三点一线”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加强科技监管是有效手段。要坚持应用导向、问题导向和监管导向,推进统一的上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叉验证,增强线索发现、分析和预警能力。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严把“入口”和 “出口”两道关易会满表示,要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综合性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同时,在把好入口、引入优质公司的同时,拓宽出口、分类施策,平稳化解存量风险。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退市渠道。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时出清。(本文来自于东方网)[详情]

易会满: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
易会满: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

  5月11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夯实有活力、有韧性资本市场的基础》的讲话。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主题,易会满从三个方面做出阐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易会满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是实体经济的“基本盘”,是经济发展动能的“转换器”,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队”,是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易会满指出,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证监会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坚持竞争中性原则,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目前,民营上市公司共2544家,占比从2012年的55%提高到目前的70%,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中民企占比达75%。易会满强调,希望上市公司能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稳中求进,继续在推动经济和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头雁效应”。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基石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作为市场主体,上市公司担负着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责任、第一责任。推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监管部门要做到“四个敬畏”,对上市公司来讲,也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尤其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要常怀敬畏之心。一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二要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三要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四要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易会满指出,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必须坚持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尊重规律,保持定力,统筹把握多元监管目标的内在统一。一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二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三是坚持信披与治理并行。易会满说,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必须从国情、市情出发,统筹好提高监管效率与监管质量的关系。实施分类监管是基本方法。监管流程再造是重要基础。加强科技监管是有效手段。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28家次,其中涉及资金占用13家次、违规担保12家次。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照这“四条底线”,上市公司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易会满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营造良好生态。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建良好生态。一是优化发展生态。二是优化中介生态。三是优化舆论生态。四是优化文化生态。深化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易会满强调,深化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推动实体经济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立足增量优化。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起步,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增强发行上市标准的包容性和政策的可预期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同时统筹推进相关上市板块的改革,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机制,吸引更多各行各业的优质企业上市。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切实做到好中选优。深化存量改革。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在把好入口、引入优质公司的同时,拓宽出口、分类施策,平稳化解存量风险。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注重发挥各方协同效应,力争用几年的时间,使存量上市公司质量有较大提升。完善基础制度。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度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减持、分拆上市等一系列制度,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进一步提高资本形成效率,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本文来自于新华网)[详情]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原标题: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5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表示,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我国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只有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价值创造和价值管理能力,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以令人尊重的方式,赢得长盛不衰的声誉,真正成为亿万企业主体中的“优等生”。截至4月末,境内上市公司共3627家,总市值约60万亿元,均居世界前列。上市公司涵盖了国民经济全部90个行业大类,占国内500强企业的七成以上。2018年,实体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相当于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8%,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以说,3600多家上市公司就是中国经济的“成分指数”,整体上反映了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从2014年的1.45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56万亿元,约占国内并购总量的60%,跃居世界第二大并购市场。同时,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本形成机制、健全产权制度、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至4月末,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1425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39%。2018年上市公司研发支出7344亿元,同比增长21%。一批创新型、成长型的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获得了较快发展。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已成为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近年来,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水平有所提高,现金分红家数和规模逐年递增。2018年,2787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总金额1.15万亿元,股息率从2014年的1.85%增长到2018年的2.41%,已与标普500指数、道琼斯工业指数大体相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三大途径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股市有一定震荡波动,但从长期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的,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质量内涵丰富,包括经营效益、会计基础、治理能力和信息真实等方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上市公司、监管者、投资者及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同心同向、众智众力。首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作为市场主体,上市公司担负着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责任、第一责任。其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手段。第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营造良好生态。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建良好生态,包括优化发展生态、优化中介生态、优化舆论生态。上市公司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易会满表示,监管部门要做到“四个敬畏”,对上市公司来讲,也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尤其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要常怀敬畏之心。实践证明,一切与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对抗、不敬畏风险、损害投资者的行为,最终必然会受到市场和法律的惩罚,付出沉重代价。一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作为上市公司,要充分认识市场,敬畏市场,适应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二要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对任何一家企业而言,守法经营、合规经营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上市公司尤其应该在守法合规上作出表率。三要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主业突出、业绩优良、核心竞争力强的上市公司往往是市场上的优质投资标的,也是主流价值逻辑。四要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是市场的共生共荣体。只有懂得尊重和回报投资者的上市公司,才会赢得市场的认同和尊重。监管核心举措是提高违规成本易会满强调, 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提倡真和实,不搞虚和假,拒绝蒙和骗,不做违法违规之事。实施分类监管是基本方法。要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区分情况、突出重点、精准监管。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要在融资、并购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对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和风险公司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监管流程再造是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三点一线”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加强科技监管是有效手段。要坚持应用导向、问题导向和监管导向,推进统一的上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叉验证,增强线索发现、分析和预警能力。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严把“入口”和 “出口”两道关易会满表示,要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综合性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同时,在把好入口、引入优质公司的同时,拓宽出口、分类施策,平稳化解存量风险。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退市渠道。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时出清。 (责编:蒋琪、杨曦) [详情]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易会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

  本报记者 侯捷宁 张 歆5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表示,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和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我国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是中国企业的优秀代表,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力量。只有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价值创造和价值管理能力,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以令人尊重的方式,赢得长盛不衰的声誉,真正成为亿万企业主体中的“优等生”。截至4月末,境内上市公司共3627家,总市值约60万亿元,均居世界前列。上市公司涵盖了国民经济全部90个行业大类,占国内500强企业的七成以上。2018年,实体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相当于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8%,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以说,3600多家上市公司就是中国经济的“成分指数”,整体上反映了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从2014年的1.45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56万亿元,约占国内并购总量的60%,跃居世界第二大并购市场。同时,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本形成机制、健全产权制度、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至4月末,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1425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39%。2018年上市公司研发支出7344亿元,同比增长21%。一批创新型、成长型的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获得了较快发展。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已成为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近年来,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水平有所提高,现金分红家数和规模逐年递增。2018年,2787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总金额1.15万亿元,股息率从2014年的1.85%增长到2018年的2.41%,已与标普500指数、道琼斯工业指数大体相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三大途径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股市有一定震荡波动,但从长期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的,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质量内涵丰富,包括经营效益、会计基础、治理能力和信息真实等方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上市公司、监管者、投资者及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同心同向、众智众力。首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企业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作为市场主体,上市公司担负着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责任、第一责任。其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手段。第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营造良好生态。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建良好生态,包括优化发展生态、优化中介生态、优化舆论生态。上市公司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易会满表示,监管部门要做到“四个敬畏”,对上市公司来讲,也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尤其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要常怀敬畏之心。实践证明,一切与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对抗、不敬畏风险、损害投资者的行为,最终必然会受到市场和法律的惩罚,付出沉重代价。一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作为上市公司,要充分认识市场,敬畏市场,适应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二要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对任何一家企业而言,守法经营、合规经营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上市公司尤其应该在守法合规上作出表率。三要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主业突出、业绩优良、核心竞争力强的上市公司往往是市场上的优质投资标的,也是主流价值逻辑。四要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是市场的共生共荣体。只有懂得尊重和回报投资者的上市公司,才会赢得市场的认同和尊重。监管核心举措是提高违规成本易会满强调, 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提倡真和实,不搞虚和假,拒绝蒙和骗,不做违法违规之事。实施分类监管是基本方法。要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区分情况、突出重点、精准监管。对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要在融资、并购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提升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对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和风险公司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做到“抓两头、带中间”。监管流程再造是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三点一线”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加强科技监管是有效手段。要坚持应用导向、问题导向和监管导向,推进统一的上市公司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叉验证,增强线索发现、分析和预警能力。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严把“入口”和 “出口”两道关易会满表示,要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综合性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同时,在把好入口、引入优质公司的同时,拓宽出口、分类施策,平稳化解存量风险。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退市渠道。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时出清。[详情]

易会满给出上市公司监管底线“铁律”
易会满给出上市公司监管底线“铁律”

  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对于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层始终保持毫不姑息的态度。5月11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进一步强调加大上市公司监管力度,指出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坚守“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四条底线。[详情]

易会满谈上市公司“四条底线” 哪些公司碰红线?
易会满谈上市公司“四条底线” 哪些公司碰红线?

  5月11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上作了题为《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夯实有活力、有韧性资本市场的基础》的讲话,首次公开场合详谈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今年已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28家次易会满透露,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28家次,其中涉及资金占用13家次、违规担保12家次。Wind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按立案调查开始时间),证监会及地方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调查93次,其中有32%的立案调查事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有14家公司或个人因涉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违规交易等调查,占比15%。在2019年以来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司中,如南都电源副董事长因涉嫌内幕交易遭立案调查;ST天润、天翔环境、全新好等公司因涉及信息披露问题遭立案调查。5月10日,证监会披露,对*ST毅达、*ST新亿、*ST华泽、*ST长生、*ST东南5家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立案调查。易会满也多次提及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并直言“在现实中,少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极为淡漠,说假话、做假账,操纵业绩、操纵并购;有的公司治理不规范,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易会满强调,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监管的重点在于公司治理,包含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34家公司“内控不足”:私刻公章、挪用资金等在易会满强调公司治理的背后,据新京报记者统计,2018年度遭审计机构“非标”的218家上市公司(不含未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中,有34家上市公司被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占15.59%,其中*ST众和、ST云维更是多年被“非标”。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会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从而发现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问题。在*ST鹏起的审计中,审计机构就表示,“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而且具有广泛性。”这样的公司还有金贵银业、博信股份、金正大、*ST天圣、*ST索菱、*ST欧浦、*ST龙力、*ST利源等。在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资金遭违规占用、高管私刻公章、挪用资金等事件时有发生。2019年3月,长园集团向公安局控告长园和鹰原董事长尹智勇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并已经刑事立案。审计机构认为,长园和鹰存货领用和盘点不规范,导致存货账实不符,成本核算不准确等问题,最终对长园集团的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高升控股实际控制人多次私自使用高升控股公司公章以高升控股的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旗下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金贵银业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在对外担保上,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流程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加盖了公司公章;天圣制药原董事长刘群于2018年9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审计机构认为,天圣制药原管理层存在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上述上市公司均在2018年年报中被“非标”。此外,还有18家被“非标”的上市公司涉及资金占用问题。其中,蓝丰生化就被股东违规占用资金超3.4亿元;ST银河截至2018年12月31日被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共计6.54亿元,但控股股东已经被列入失信名单。两家公司均因被认为存在可收回风险等问题遭到“非标”。首遭“非标”的公司中15家被立案调查,34家涉资金问题Choice数据显示,2018年度有218家上市公司遭审计机构出具了“非标意见”,其中有81家上市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9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报告,39家上市公司被出具“无法(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遭审计机构“非标”的上市公司,87家属于首次在审计意见上“栽跟头”,占比近40%。其中,不乏122亿元不知去向的康得新、近300亿元货币资金调整的康美药业等公司。*ST天圣、高斯贝尔两家首次遭遇“非标”的公司,上市时间都为2017年度。*ST天圣原管理团队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或拘留,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其中,*ST天圣公司原董事长刘群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原总经理李洪被有关部门留置;原副总经理李忠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原副总经理王永红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外,高斯贝尔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8年8月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新京报记者统计发现,包括高斯贝尔,上述87家公司中有15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审计机构认为无法确定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带来的影响。其中,宁波东力因为合同诈骗案以及遭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被审计机构认为,无法确定涉及事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东方金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2019年1月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康美药业2018年12月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此外,*ST欧浦、三圣股份、金刚玻璃、*ST瑞德、康尼机电等公司均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除了立案调查,资金存在问题也成为重点关注对象。新京报记者统计,上述87家上市公司中有34家审计机构出具的非标意见中提到了资金问题,如雏鹰农牧因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被审计机构认为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在业绩表现上,上述87家上市公司中有77家2018年度净利润同比下滑。其中有19家业绩下滑幅度超过1000%。如天山生物因2018年度以23.72亿元收购子公司大象广告96.21%股权,但却无法切实行使表决权,也无法主导大象广告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拥有对其控制权,遭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超10家公司年报被董监高“打脸”:无法保证真实除了被审计机构认定上市公司存在不足之外,也有的公司董事直接“打脸”上市公司年报,揭露出上市公司存在的种种问题。据新京报记者统计,在2018年年度报告或2019年一季度报告中,已经有文化长城、*ST赫美、*ST凯迪、*ST大洲、*ST升达、神州长城、坚瑞沃能、*ST西发、千山药机、田中精机、航锦科技、*ST华信、银鸽投资等超10家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被公司董监高认为“无法保证真实”或被选择投弃权票。其中,文化长城董事朱利民、贠庆怀、周林认为,由于公司年报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ST凯迪公司覃西文、须峰、王伟、王海鸥四名董事无法保证2018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ST大洲因存在严重的大股东占用资金行为,全体高管对年报提交异议,均无法保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ST升达3位独立董事认为年度报告的信息内容有遗漏和错误,无法发表意见。此外,有的独立董事或董事直接对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议案投出弃权票。神州长城年报披露,鉴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故独立董事牛红军、江崇光、于海纯及董事何艳君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对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投出弃权票。坚瑞沃能独立董事李玉萍、李成发表声明,由于公司债务危机导致大量资产被查封、几乎全部银行账户被冻结、面临着500多起诉讼案件,无法对年报信息是否客观、公允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做出判断,因此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议案投弃权票。*ST大洲被证监会调查,大股东实控人持股被冻结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去年对乐视网2017年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今年对另外一家上市公司的2018年财务报告也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家上市公司便是*ST大洲。根据相关公告可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所以对*ST大洲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有六点。在这六大原因里,有两个与*ST大洲第一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关。首先,上市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其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关联方大额占用*ST大洲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因审计证据不足,我们无法判断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以及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对外违规担保事项对新大洲控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鉴于相关资金占用方恒阳牛业及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目前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我们无法判断上述占款事项可能对新大洲控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2019年5月9日,*ST大洲收到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提供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陈阳友本次被轮候冻结持有*ST大洲的149990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ST大洲总股本的比例0.18%。”此前的2019年1月11日,*ST大洲收到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2019年5月11日,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ST大洲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据了解,*ST大洲上市超过20年,期间其完成了对原有主营业务摩托车产业的剥离,并且发展成了一家以牛肉食品、煤炭、物流产业为主业的综合类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几度易主,目前处于无实控人状态。5月10日,新京报记者致电*ST大洲欲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截至定稿,未能收到对方的回应。*ST西发前董事长涉嫌舞弊,内部控制失效?4月30日,*ST西发发布2018年年报与2019年一季报,公司的2018年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称,“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同日,*ST西发董事殷占武、董事旺堆、独立董事吴坚、监事刘海群申明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原因包括时间仓促不能做出判断等。该公司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63%,净利润同比下降4425.71%。年报披露,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任董事吴刚利用职权,违反印章管理规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承诺或担保、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非金融机构高息借款,致使公司涉诉且金额巨大。而公司董事会表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董事吴刚涉嫌舞弊,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活动,导致多起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人员王承波、吴刚已被刑拘,案件正处于刑事侦查阶段。公司经过自查,将该等未予反映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纳入账内核算或披露。审计报告中表示,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部分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无法判断公司及涉嫌舞弊人员与共同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该等共同借款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此外,由于公司涉嫌舞弊人员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导致内部控制失效,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公司涉及资金拆借账面负债确认或对外担保、承诺披露的完整性。坚瑞沃能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127个坚瑞沃能已经连续两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今年4月30日,坚瑞沃能发布年报显示,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5亿元,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1亿元。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未来公司2018年度确定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最终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而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截至审计报告日,纳入坚瑞沃能公司2018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中有26户未能提供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坚瑞沃能公司未能提供准确、完整的函证信息,导致13个银行存款账户未能实施函证,29个银行账户未能回函等原因,会计师事务所称无法判断其对坚瑞沃能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坚瑞沃能的2017年年报也曾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实际上,由于子公司沃特玛自身战略决策失误,扩张速度过快,内部管理失控,加上新能源市场环境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利变化,进入2018年之后,坚瑞沃能便开始陷入危机。根据其最新公告,截至5月10日,坚瑞沃能受债务危机的影响导致企业多数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量经营性资产被查封,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127个,涉及冻结金额共计5533.04万元。固定资产及存货累计被查封的价值约9.81亿元,另外沃特玛8350万元的债权被冻结,多个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另一方面,坚瑞沃能董事长郭鸿宝早就开始减持股份。2018年4月13日-26日,郭鸿宝所持部分股票被质权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强制平仓卖出,减持股票数量合计1838.34万股,金额合计8040.86万元。此外,郭鸿宝4月13日至4月25日期间发生的平仓减持,距离其首次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不足十五个交易日,涉及股份数量1795.39万股,金额合计7870.18万元。深交所还称,坚瑞沃能2017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违规事实清楚。深交所决定对坚瑞沃能及其董事长郭鸿宝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早在2018年3月23日,坚瑞沃能就曾发布《关于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公司大股东及董事总经理李瑶正在筹划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拟引入战略投资者,该战略投资者为关注新能源的企业,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但如今一年时间已过,双方尚未达成任何实质性的协议,仍然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责任编辑:李嘉玲)[详情]

易会满谈上市公司“四条底线” 哪些公司碰红线?
易会满谈上市公司“四条底线” 哪些公司碰红线?

  5月11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上作了题为《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有活力、有韧性资本市场的基础》的讲话,首次公开场合详谈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易会满表示,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今年已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28家次易会满透露,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28家次,其中涉及资金占用13家次、违规担保12家次。Wind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按立案调查开始时间),证监会及地方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立案调查93次,其中有32%的立案调查事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有14家公司或个人因涉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违规交易等调查,占比15%。在2019年以来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司中,如南都电源副董事长因涉嫌内幕交易遭立案调查;ST天润、天翔环境、全新好等公司因涉及信息披露问题遭立案调查。5月10日,证监会披露,对*ST毅达、*ST新亿、*ST华泽、*ST长生、*ST东南5家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上市公司立案调查。易会满也多次提及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并直言“在现实中,少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极为淡漠,说假话、做假账,操纵业绩、操纵并购;有的公司治理不规范,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易会满强调,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监管的重点在于公司治理,包含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34家公司“内控不足”:私刻公章、挪用资金等在易会满强调公司治理的背后,据新京报记者统计,2018年度遭审计机构“非标”的218家上市公司(不含未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中,有34家上市公司被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占15.59%,其中*ST众和、ST云维更是多年被“非标”。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会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从而发现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问题。在*ST鹏起的审计中,审计机构就表示,“发现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多项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而且具有广泛性。”这样的公司还有金贵银业、博信股份、金正大、*ST天圣、*ST索菱、*ST欧浦、*ST龙力、*ST利源等。在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资金遭违规占用、高管私刻公章、挪用资金等事件时有发生。2019年3月,长园集团向公安局控告长园和鹰原董事长尹智勇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并已经刑事立案。审计机构认为,长园和鹰存货领用和盘点不规范,导致存货账实不符,成本核算不准确等问题,最终对长园集团的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高升控股实际控制人多次私自使用高升控股公司公章以高升控股的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旗下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金贵银业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在对外担保上,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流程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加盖了公司公章;天圣制药原董事长刘群于2018年9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审计机构认为,天圣制药原管理层存在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上述上市公司均在2018年年报中被“非标”。此外,还有18家被“非标”的上市公司涉及资金占用问题。其中,蓝丰生化就被股东违规占用资金超3.4亿元;ST银河截至2018年12月31日被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共计6.54亿元,但控股股东已经被列入失信名单。两家公司均因被认为存在可收回风险等问题遭到“非标”。首遭“非标”的公司中15家被立案调查Choice数据显示,2018年度有218家上市公司遭审计机构出具了“非标意见”,其中有81家上市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9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报告,39家上市公司被出具“无法(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遭审计机构“非标”的上市公司,87家属于首次在审计意见上“栽跟头”,占比近40%。其中,不乏122亿元不知去向的康得新、近300亿元货币资金调整的康美药业等公司。*ST天圣、高斯贝尔两家首次遭遇“非标”的公司,上市时间都为2017年度。*ST天圣原管理团队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或拘留,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其中,*ST天圣公司原董事长刘群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原总经理李洪被有关部门留置;原副总经理李忠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原副总经理王永红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外,高斯贝尔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8年8月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新京报记者统计发现,包括高斯贝尔,上述87家公司中有15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审计机构认为无法确定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带来的影响。其中,宁波东力因为合同诈骗案以及遭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被审计机构认为,无法确定涉及事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东方金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2019年1月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康美药业2018年12月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此外,*ST欧浦、三圣股份、金刚玻璃、*ST瑞德、康尼机电等公司均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除了立案调查,资金存在问题也成为重点关注对象。新京报记者统计,上述87家上市公司中有34家审计机构出具的非标意见中提到了资金问题,如雏鹰农牧因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被审计机构认为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在业绩表现上,上述87家上市公司中有77家2018年度净利润同比下滑。其中有19家业绩下滑幅度超过1000%。如天山生物因2018年度以23.72亿元收购子公司大象广告96.21%股权,但却无法切实行使表决权,也无法主导大象广告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拥有对其控制权,遭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超10家公司年报被董监高“打脸”:无法保证真实除了被审计机构认定上市公司存在不足之外,也有的公司董事直接“打脸”上市公司年报,揭露出上市公司存在的种种问题。据新京报记者统计,在2018年年度报告或2019年一季度报告中,已经有文化长城、*ST赫美、*ST凯迪、*ST大洲、*ST升达、神州长城、坚瑞沃能、*ST西发、千山药机、田中精机、航锦科技、*ST华信、银鸽投资等超10家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被公司董监高认为“无法保证真实”或被选择投弃权票。其中,文化长城董事朱利民、贠庆怀、周林认为,由于公司年报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ST凯迪公司覃西文、须峰、王伟、王海鸥四名董事无法保证2018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ST大洲因存在严重的大股东占用资金行为,全体高管对年报提交异议,均无法保证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ST升达3位独立董事认为年度报告的信息内容有遗漏和错误,无法发表意见。此外,有的独立董事或董事直接对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议案投出弃权票。神州长城年报披露,鉴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审计范围受限等原因,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故独立董事牛红军、江崇光、于海纯及董事何艳君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对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投出弃权票。坚瑞沃能独立董事李玉萍、李成发表声明,由于公司债务危机导致大量资产被查封、几乎全部银行账户被冻结、面临着500多起诉讼案件,无法对年报信息是否客观、公允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做出判断,因此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议案投弃权票。*ST大洲被证监会调查,大股东实控人持股被冻结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去年对乐视网2017年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今年对另外一家上市公司的2018年财务报告也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家上市公司便是*ST大洲。根据相关公告可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所以对*ST大洲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有六点。在这六大原因里,有两个与*ST大洲第一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关。首先,上市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其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关联方大额占用*ST大洲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因审计证据不足,我们无法判断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以及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对外违规担保事项对新大洲控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鉴于相关资金占用方恒阳牛业及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目前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我们无法判断上述占款事项可能对新大洲控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2019年5月9日,*ST大洲收到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提供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陈阳友本次被轮候冻结持有*ST大洲的149990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ST大洲总股本的比例0.18%。”此前的2019年1月11日,*ST大洲收到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2019年5月11日,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ST大洲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论性意见。据了解,*ST大洲上市超过20年,期间其完成了对原有主营业务摩托车产业的剥离,并且发展成了一家以牛肉食品、煤炭、物流产业为主业的综合类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几度易主,目前处于无实控人状态。5月10日,新京报记者致电*ST大洲欲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截至定稿,未能收到对方的回应。*ST西发前董事长涉嫌舞弊,内部控制失效?4月30日,*ST西发发布2018年年报与2019年一季报,公司的2018年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称,“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同日,*ST西发董事殷占武、董事旺堆、独立董事吴坚、监事刘海群申明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原因包括时间仓促不能做出判断等。该公司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63%,净利润同比下降4425.71%。年报披露,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任董事吴刚利用职权,违反印章管理规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承诺或担保、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非金融机构高息借款,致使公司涉诉且金额巨大。而公司董事会表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董事吴刚涉嫌舞弊,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活动,导致多起债权人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人员王承波、吴刚已被刑拘,案件正处于刑事侦查阶段。公司经过自查,将该等未予反映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纳入账内核算或披露。审计报告中表示,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部分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无法判断公司及涉嫌舞弊人员与共同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该等共同借款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此外,由于公司涉嫌舞弊人员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导致内部控制失效,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公司涉及资金拆借账面负债确认或对外担保、承诺披露的完整性。坚瑞沃能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127个坚瑞沃能已经连续两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今年4月30日,坚瑞沃能发布年报显示,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5亿元,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1亿元。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未来公司2018年度确定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最终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而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截至审计报告日,纳入坚瑞沃能公司2018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中有26户未能提供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坚瑞沃能公司未能提供准确、完整的函证信息,导致13个银行存款账户未能实施函证,29个银行账户未能回函等原因,会计师事务所称无法判断其对坚瑞沃能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坚瑞沃能的2017年年报也曾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实际上,由于子公司沃特玛自身战略决策失误,扩张速度过快,内部管理失控,加上新能源市场环境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利变化,进入2018年之后,坚瑞沃能便开始陷入危机。根据其最新公告,截至5月10日,坚瑞沃能受债务危机的影响导致企业多数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量经营性资产被查封,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127个,涉及冻结金额共计5533.04万元。固定资产及存货累计被查封的价值约9.81亿元,另外沃特玛8350万元的债权被冻结,多个子公司的股权被冻结。另一方面,坚瑞沃能董事长郭鸿宝早就开始减持股份。2018年4月13日-26日,郭鸿宝所持部分股票被质权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强制平仓卖出,减持股票数量合计1838.34万股,金额合计8040.86万元。此外,郭鸿宝4月13日至4月25日期间发生的平仓减持,距离其首次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不足十五个交易日,涉及股份数量1795.39万股,金额合计7870.18万元。深交所还称,坚瑞沃能2017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违规事实清楚。深交所决定对坚瑞沃能及其董事长郭鸿宝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早在2018年3月23日,坚瑞沃能就曾发布《关于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鸿宝、公司大股东及董事总经理李瑶正在筹划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拟引入战略投资者,该战略投资者为关注新能源的企业,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但如今一年时间已过,双方尚未达成任何实质性的协议,仍然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新京报记者 李云琦 林子 阎侠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张彦君[详情]

易会满明确四个敬畏 需完善刑事民事责任制度
易会满明确四个敬畏 需完善刑事民事责任制度

    易会满明确四个敬畏 需完善刑事民事责任制度   杜卿卿 袁子懿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时表达了强监管态度。  他称,要进行监管流程再造,同时提高科技监管手段。而最核心的举措,是要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他提出,上市公司也要坚持四个敬畏,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  这是易会满上任证监会主席后首次公开系统阐述自己的监管理念。他的思路,也引起法学界、业界的高度关注。“易会满主席周六的讲话,站位高、思路清晰、内涵丰富,贴合现实和发展需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近期上市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完毕,“业绩变脸王”不断涌现,市场乱象层出不穷,其中还包括以康美药业数百亿资金“凭空消失”为代表的市场怪象。这样的信息披露质量,如何能够在注册制到来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多位法学、经济学教授以及业界律师,他们从法理以及实务方面都提出了较为丰富的建议。  “注册制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我们对信息披露要进一步加强关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同时,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要进行严格打击。那么,“我们需要完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制度”。  违法成本过低,依然是问题  易会满在发言中点出了近年来上市公司频发的多种乱象。  在现实中,少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说假话、做假账,操纵业绩、操纵并购;有的公司治理不规范,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输送利益。还有少数上市公司偏离主业,脱实向虚,热衷于编故事、炒概念、搞不切实际的跨界并购,频繁变更融资用途。  汤欣说,大家都期待上市公司可以依法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这些年从外在客观的评估结果来看,比之前的确也有些进步。但是,最近依然可以看到各种业绩造假、爆雷等现象。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卢海跟踪分析了2013年以来因公司造假和信息披露等问题而被查处的记录。  “从数据来看,我不认为上市公司质量比以前更好了。如果有一定提升,那也只会是增量部分,可能发审委审核严格了。”卢海告诉记者,“去年我们做了一个调查,针对大约300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办公室,大概收到了将近100家董事办的回复。在回答为什么有盈余管理或其他造假时,主要的原因就是执法太弱、违法成本太低。”  “像康美药业、康得新、乐视网这样触目惊心的大案频发,主要原因是证券违法成本太低。相比可能获得的巨额收益,其违法成本之低可以忽略不计。”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对记者表示。  他先后代理投资者起诉60多家上市公司索赔,从实务操作角度对上市公司违法有自己的观察。  厉健告诉记者,假如康美药业因299亿元存款不翼而飞被证监会认定信披违法并作出处罚,根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上市公司顶格罚金是60万元,个人顶格罚金是30万元。  假如该案构成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根据《刑法》161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个人刑期最高是三年,单处或并处2万~20万元罚金。相比299亿元存款信披违规带来的违法收益,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责任,违法成本都是微乎其微的。  完善法规,压实责任  如易会满所说,资本市场不仅是资金市场,也是信息市场。信息披露是这个市场的生命线,犹如“氧气”对人的重要性一样。  证监会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要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看得见、看得清上市公司,更好地实现“用手、用脚投票”。  这是历任证监会主席的共同目标。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却并不容易。  “从成熟市场经验来看,光靠行政处罚肯定是不够的。比如美国的行政处罚只是辅助,主要的监管力量来自民事诉讼,也就是受损投资者提起的民事索赔诉讼。”汤欣认为,这部分诉讼足够多,就会对违法行为起到更强的惩戒作用,同时对未来的违法行为也有一个吓阻作用。  他表示,我国一开始对市场上的民事诉讼机制不够重视,但2003年以后以虚假陈述为主要案由的民事诉讼开始发展,到现在也一直在推进,虽然“在效率方面依然经常会听到一些批评的声音”。  汤欣称,近期为了提高效率,“示范判决+调解”的模式开始试点并扩大应用,这是一个努力的方向。而中国引入美国式集团诉讼机制,如果加以改良控制,当然也是可以讨论的。  “易主席要求上市公司敬畏法治,这也是提给大股东、董监高的要求。”郭雳认为,一方面对现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需要加强,另一方面也要与时俱进完善规则。  易会满在发言中对此也有表态。他表示,将提高违规成本作为核心举措。包括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  不过,法律修改不是一朝一夕。厉健建议,在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修订的情况下,呼吁各地法院尽量用足、用好现有规定。  例如,证券犯罪尽量判实刑、刑期从重,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尽量缩短审判、执行周期,加大民事赔偿判决赔偿力度,呼吁证券监管部门尽早立案,加快调查进度,加大处罚力度。  同时,多位受访专家都表示,不只应该加大对法人机构的处罚力度,还应该加强对自然人的惩处。  “像易主席讲到了敬畏,你要让作假者真正地敬畏法治,必须个人承担一定的后果。只是执法要小心,要区别有意或无意。”卢海说。  对此,汤欣也表示同意。他认为,处罚不能只罚机构,上市公司造假,处罚要涉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董监高。如果中介机构参与造假,可能还要涉及到处罚中介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惩戒作用。  如果只罚公司,就会陷入法学领域讲的“循环困境”,实际上是用全体股东的钱来付各种罚款或者用现在股东的钱来赔偿以前的股东。  不过,郭雳态度较为谨慎。他表示,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这是易会满讲话传递出的重要信号。从压实责任的角度,要真正让做坏事的人付出代价,加强对自然人责任的追究、处罚是合理的。  “但是,法律对不同主体的义务责任有其安排,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配置好相关方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需要一套系统性思维,依照法治方式来进行。”郭雳称。  注册制的迫切要求  随着科创板快速推进,与之同时而来的还有注册制试点。注册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更高,这也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企业存在虚假信息披露,会对投资者的信心和利益造成伤害。但如果执法能够跟上,责任落到实处,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和信心呵护则会有积极作用。”郭雳认为。  他表示,科创板不是一个单兵推进的改革,高层希望可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和成功经验,去带动完善现有的制度安排。  而更值得注意的是,注册制改革需要企业与市场、与监管进行有效对话,这其中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作用特别突出。  “易主席演讲中强调,‘对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甚至与上市公司等相关主体串通违规的,实行一案双查,决不姑息’。我认为,在注册制试点中,中介机构的责任体现会更加集中、更加鲜明。”郭雳表示,科创板对于券商跟投、特殊股权结构、退市等都有特殊安排,会在公司治理上形成新的特点,区别于现有A股上市公司,这也需要持续探索。  在厉健看来,注册制成功推行的关键是必须提高违法成本。尤其是证券民事赔偿,上市公司违反信披法规被罚款多少、责任人被判多少年,并不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能否依法挽回损失才是根本。  “如果违法成本很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总是会忍不住要触碰信披红线的。”他说。  汤欣提出,我们需要完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制度,目前《证券法》正在修改,《刑法》的修改也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改,对严重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打击。  卢海则认为,要搞投资者教育,也要搞企业家教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怎么规范,一是监管要加强,让企业家产生敬畏,如果不规范信息披露,就要承担一个后果。二是市场方面,企业家信息披露做得好,也应该有回报。  不过,他也提醒,信息披露监管也要注意“水至清则无鱼”,企业担心信息披露的同时产生信息泄露的问题,也需要纳入考虑。[详情]

易会满明确四个敬畏,这些制度规则也要跟上
易会满明确四个敬畏,这些制度规则也要跟上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时表达了强监管态度。他称,要进行监管流程再造,同时提高科技监管手段。而最核心的举措,是要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他提出,上市公司也要坚持四个敬畏,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这是易会满上任证监会主席后首次公开系统阐述自己的监管理念。他的思路,也引起法学界、业界的高度关注。“易会满主席周六的讲话,站位高、思路清晰、内涵丰富,贴合现实和发展需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近期上市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完毕,“业绩变脸王”不断涌现,市场乱象层出不穷,其中还包括以康美药业数百亿资金“凭空消失”为代表的市场怪象。这样的信息披露质量,如何能够在注册制到来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多位法学、经济学教授以及业界律师,他们从法理以及实务方面都提出了较为丰富的建议。“注册制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我们对信息披露要进一步加强关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同时,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要进行严格打击。那么,“我们需要完善刑事和民事责任制度”。违法成本过低,依然是问题易会满在发言中点出了近年来上市公司频发的多种乱象。在现实中,少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说假话、做假账,操纵业绩、操纵并购;有的公司治理不规范,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输送利益。还有少数上市公司偏离主业,脱实向虚,热衷于编故事、炒概念、搞不切实际的跨界并购,频繁变更融资用途。汤欣说,大家都期待上市公司可以依法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这些年从外在客观的评估结果来看,比之前的确也有些进步。但是,最近依然可以看到各种业绩造假、爆雷等现象。“这种现象在股市成立到现在,通过方方面面的打击,本来应该是取得了一定成效的。”他说,但到了现在,居然还有这么多造假、这么多违法,不得不讲,需要进一步加大立法和立法落实的力度。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卢海跟踪分析了2013年以来因公司造假和信息披露等问题而被查处的记录。“从数据来看,我不认为上市公司质量比以前更好了。如果有一定提升,那也只会是增量部分,可能发审委审核严格了。”卢海告诉记者,“去年我们做了一个调查,针对大约300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办公室,大概收到了将近100家董事办的回复。在回答为什么有盈余管理或其他造假时,主要的原因就是执法太弱、违法成本太低。”“像康美药业、康得新、乐视网这样触目惊心的大案频发,主要原因是证券违法成本太低。相比可能获得的巨额收益,其违法成本之低可以忽略不计。”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对记者表示。他先后代理投资者起诉60多家上市公司索赔,从实务操作角度对上市公司违法有自己的观察。厉健告诉记者,假如康美药业因299亿元存款不翼而飞被证监会认定信披违法并作出处罚,根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上市公司顶格罚金是60万元,个人顶格罚金是30万元。假如该案构成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根据《刑法》161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个人刑期最高是三年,单处或并处2万~20万元罚金。相比299亿元存款信披违规带来的违法收益,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责任,违法成本都是微乎其微的。“还有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判决没收违法所得90余亿元、罚金110亿元,中小投资者发起的证券虚假陈述、操纵证券市场索赔至今没有一例胜诉,而与徐翔一起操纵证券市场的某上市公司老板被判缓刑,罚金缴纳情况也不详。”厉健称。完善法规,压实责任如易会满所说,资本市场不仅是资金市场,也是信息市场。信息披露是这个市场的生命线,犹如“氧气”对人的重要性一样。证监会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要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让投资者看得见、看得清上市公司,更好地实现“用手、用脚投票”。这是历任证监会主席的共同目标。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却并不容易。“从成熟市场经验来看,光靠行政处罚肯定是不够的。比如美国的行政处罚只是辅助,主要的监管力量来自民事诉讼,也就是受损投资者提起的民事索赔诉讼。”汤欣认为,这部分诉讼足够多,就会对违法行为起到更强的惩戒作用,同时对未来的违法行为也有一个吓阻作用。他表示,我国一开始对市场上的民事诉讼机制不够重视,但2003年以后以虚假陈述为主要案由的民事诉讼开始发展,到现在也一直在推进,虽然“在效率方面依然经常会听到一些批评的声音”。汤欣称,近期为了提高效率,“示范判决+调解”的模式开始试点并扩大应用,这是一个努力的方向。而中国引入美国式集团诉讼机制,如果加以改良控制,当然也是可以讨论的。“易主席要求上市公司敬畏法治,这也是提给大股东、董监高的要求。”郭雳认为,一方面对现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需要加强,另一方面也要与时俱进完善规则。易会满在发言中对此也有表态。他表示,将提高违规成本作为核心举措。包括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不过,法律修改不是一朝一夕。厉健建议,在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修订的情况下,呼吁各地法院尽量用足、用好现有规定。例如,证券犯罪尽量判实刑、刑期从重,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尽量缩短审判、执行周期,加大民事赔偿判决赔偿力度,呼吁证券监管部门尽早立案,加快调查进度,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多位受访专家都表示,不只应该加大对法人机构的处罚力度,还应该加强对自然人的惩处。“像易主席讲到了敬畏,你要让作假者真正地敬畏法治,必须个人承担一定的后果。只是执法要小心,要区别有意或无意。”卢海说。对此,汤欣也表示同意。他认为,处罚不能只罚机构,上市公司造假,处罚要涉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董监高。如果中介机构参与造假,可能还要涉及到处罚中介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惩戒作用。如果只罚公司,就会陷入法学领域讲的“循环困境”,实际上是用全体股东的钱来付各种罚款或者用现在股东的钱来赔偿以前的股东。“通过法院判决,让严重违法的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赔得倾家荡产,让证券犯罪者牢底坐穿,这是最有效的司法惩戒,同时也是对中小投资者最好的保护。”厉健建议,司法惩戒短板要尽快补上。他解释称,之所以呼吁司法惩戒短板要尽快补上,是因为经常看到证券犯罪分子被判缓刑,或刑期很短,而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周期动辄两三年以上,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不统一,高度相似的索赔案件,在不同的法院裁判结果差距悬殊,有的法院甚至连续多年没有一例投资者胜诉,有的法院虽然判决投资者胜诉但赔偿比例极低,立案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不过,郭雳态度较为谨慎。他表示,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这是易会满讲话传递出的重要信号。从压实责任的角度,要真正让做坏事的人付出代价,加强对自然人责任的追究、处罚是合理的。“但是,法律对不同主体的义务责任有其安排,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配置好相关方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需要一套系统性思维,依照法治方式来进行。”郭雳称。注册制的迫切要求随着科创板快速推进,与之同时而来的还有注册制试点。注册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更高,这也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企业存在虚假信息披露,会对投资者的信心和利益造成伤害。但如果执法能够跟上,责任落到实处,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和信心呵护则会有积极作用。”郭雳认为。他表示,科创板不是一个单兵推进的改革,高层希望可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和成功经验,去带动完善现有的制度安排。而更值得注意的是,注册制改革需要企业与市场、与监管进行有效对话,这其中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作用特别突出。“易主席演讲中强调,‘对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甚至与上市公司等相关主体串通违规的,实行一案双查,决不姑息’。我认为,在注册制试点中,中介机构的责任体现会更加集中、更加鲜明。”郭雳表示,科创板对于券商跟投、特殊股权结构、退市等都有特殊安排,会在公司治理上形成新的特点,区别于现有A股上市公司,这也需要持续探索。在厉健看来,注册制成功推行的关键是必须提高违法成本。尤其是证券民事赔偿,上市公司违反信披法规被罚款多少、责任人被判多少年,并不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能否依法挽回损失才是根本。“如果违法成本很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总是会忍不住要触碰信披红线的。”他说。汤欣提出,我们需要完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制度,目前《证券法》正在修改,《刑法》的修改也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改,对严重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打击。卢海则认为,要搞投资者教育,也要搞企业家教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怎么规范,一是监管要加强,让企业家产生敬畏,如果不规范信息披露,就要承担一个后果。二是市场方面,企业家信息披露做得好,也应该有回报。不过,他也提醒,信息披露监管也要注意“水至清则无鱼”,企业担心信息披露的同时产生信息泄露的问题,也需要纳入考虑。责编:钱焜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未经第一财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详情]

相关专题

在资本市场走势最为低迷之际,易会满接棒第9任证监会主席,从“躺着赚钱”的银行,来到了著名的“火山口”。

微博推荐

更多

新浪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