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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或涉利益输送9800万 大户出逃散户8天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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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19年02月13日  18:08
宝盈基金前督察长状告自家 称举报总经理坐庄遭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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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2月13日  16:49

内幕与争议

宝盈基金一场持续3年的宫斗大戏:正家风or同室操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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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19年02月14日  18:10
宝盈基金原督察长被解雇:案件暗藏隐情 有2大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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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2019年02月14日  18:12

业内评论

宝盈基金“罗生门” 对处理劳资矛盾并不新鲜
宝盈基金“罗生门” 对处理劳资矛盾并不新鲜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2月13日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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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督察长纷争背后:宝盈基金知名基金经理流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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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原督察长纷争背后:宝盈基金这7年 沈述红 经历了一审、二审,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与宝盈基金长达三年之久的劳动合同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判定宝盈基金胜诉: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这份判决书的信息量远远超出了判决本身,披露了大量未被公开的细节。在孙胜华看来,解雇并非旷工这么简单,而是因为此前自己曾实名举报时任公司总经理汪钦“坐庄”套利近亿元,遭其打击报复。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汪钦第一次被公司同事举报。在2012年,他以及宝盈基金就深陷“举报门”。当时,一位自称宝盈基金员工的网友揭发总经理汪钦在管理方面的8大问题,并希望媒体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 宝盈基金对此的回应是:希望用业绩说话,而不是拿一些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来说事。 但从业绩上看来,宝盈基金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近些年的业绩表现并不如意。2018年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更是双双下降,拿到历史最差行业排名。尤其是经历多次股权变更和高管变动后,宝盈基金管理规模下降、高管频换、公司人事内斗、管理混乱等,都使得外界对这家老牌公募的质疑越来越多。 案件两大争议点 在这起劳动纠纷中,双方其实主要争议的焦点在于两方面:一是,宝盈基金前督察长孙胜华作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其与宝盈基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二是,孙胜华是否旷工。 该案件起源于2010年8月6日。这一天,宝盈基金公告,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拟聘任孙胜华先生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担任督察长之前,其在宝盈基金任职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然而,2016年2月17日,宝盈基金以孙胜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后,孙胜华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仲裁机构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效,并于2017年4月7日裁决驳回了孙胜华的仲裁请求。 孙胜华并没有接受仲裁结果,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共975000元。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孙胜华的请求。之后,孙胜华再次提起上诉。 对此,宝盈基金认为,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 而孙胜华则表示,在2010年入职宝盈公司时,即已知晓其律师身份。其虽具有专业律师执业资格,但事实上是从未开展过执业活动,仅为挂靠,在该律师事务所也从未参加过社保,未有四险一金,不存在任何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在旷工方面,宝盈基金指称孙胜华多次旷工、迟到,违反了公司劳动规章制度。 不过,在这点上,孙胜华则解释称,作为公司的高管,因工作需要而时常在外,公司并不要求其强行打卡。另外,孙胜华称自己每月工资都相同,一分不少。根据宝盈基金的《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旷工是要扣钱的,但是在其工作期间公司没有扣任何一分钱。 不过法院认为,孙胜华并未提交充分的反驳证据来推翻宝盈基金公司的主张。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驳回了孙胜华的上诉请求。 虽然二审仍以孙胜华败诉告终。然而,判决书里的信息量远远超越了判决本身。对于被解雇的真实原因,在孙胜华看来,并非旷工这么简单。他在宝盈基金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总经理汪钦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钦的打击报复。 据孙胜华举报,汪钦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 而孙胜华认为是汪钦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某某(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将其开除,孙胜华认为提交的证据都是事后编排。 宝盈基金这7年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汪钦第一次被公司同事举报。在2012年,他以及宝盈基金就深陷“举报门”。当时,一位自称宝盈基金员工的网友揭发总经理汪钦在管理方面的8大问题,并希望媒体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这些问题包括:大量的人才流失却被轻描淡写;强行插手干预投资,不断提供所谓“优质股票”;研究部在研究的股票大部分都创新低的情况下,去年居然还可以得到公司的大奖;一再压缩公司的各项费用,却把面子工程(公司的周年庆典等)做得声势浩大。巧合的是,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钦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 7年前的“举报门”,将宝盈基金推向了风口浪尖。宝盈基金对此的回应是:希望用业绩说话,而不是拿一些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来说事。 但从业绩上看来,宝盈基金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近些年的业绩也表现不佳。2018年宝盈基金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更是双双下降。除了混合型基金资产净值排名34,其他类基金资产净值整体排名均在60位左右。Wind公布的2018年年度公募规模数据显示,宝盈基金在2018年年末的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排名第65位,为历史最差行业排名,较2017年同期493.3亿元的资产规模缩水近半,排名下降15位名次。而在2016年一季度,宝盈基金资产规模还排在行业前30名,属于第二梯队。 尤其是经历多次股权变更和高管变动后,宝盈基金管理规模下降、高管频换、公司人事内斗、管理混乱等,都使得外界对这家老牌公募的质疑越来越多,甚至有声音认为,管中窥豹,宝盈基金走向式微是不争的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宝盈基金在管理方面的问题不仅于此。2010年,宝盈基金旗下宝盈资源优选,在分红时错把默认的现金分红惯例改成红利再投资,涉及客户约4600人,涉及份额约4000万份,最终公司不得不宣布对此失误形成的基金份额进行回购。 同一年,宝盈基金还因股东之间的内讧而使得前任总经理陆金海下课,还因此被证监会召集高管谈话,处于危局。而汪钦正好于这一年11月加入该公司任总经理。此前,汪钦曾历任三亚东方实业副总经理、国信证券研究所所长、长城基金管理副总经理。 汪钦在任期间,宝盈基金招来了王茹远等管理人才,后来,又推出了颇具行业名声的“四小龙”人才梯队:杨凯、彭敢、盖俊龙、张小仁。在这一阶段,宝盈基金得到较好发展。但如今,宝盈基金知名基金经理流失严重。2017年底,随着盖俊龙离职,宝盈基金“四小龙”时代也已然落下帷幕。 2018年,宝盈基金旗下产品业绩表现惨淡。上海证券基金分析师闻嘉琦认为,其困境主要跟人才出走有关。尽管宝盈基金也提拔了段鹏程、肖肖、李进,引进了刘李杰。但除李进严控仓位躲过大跌外,其余三人均表现不佳。无论是段鹏程重仓的医药股,还是肖肖偏爱的蓝筹股、周期股,所选的股票去年以来在二级市场基本表现平平,加之仓位较高,今年以来相关基金均回撤严重,段鹏程+肖肖的搭档组合也未能取得“1+1>2”的效果。 此外,宝盈基金总经理职务人选也频繁变动。2017年1月26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汪钦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李文众代任总经理一职。 3个月后,张啸川开始担任宝盈基金新一任总经理。但时隔不久后后的2018年12月29日,宝盈基金又发布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公告称公司总经理张啸川因个人原因辞职。 目前,宝盈基金在官网发布了总经理的招聘信息,希望引进新的总经理全面主持宝盈基金经营管理工作。[详情]

经济观察报 | 2019年02月17日 03:59
宝盈基金原督察长被解雇:案件暗藏隐情 有2大争议点
宝盈基金原督察长被解雇:案件暗藏隐情 有2大争议点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沈述红 经历了一审、二审,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与宝盈基金长达三年之久的劳动合同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宝盈基金胜诉: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这份判决书的信息量远远超出了判决本身,披露了大量未被公开的细节。在判决书中,孙胜华要求宝盈基金赔偿200万元工资损失。在孙胜华看来,解雇并非旷工这么简单,而是因为此前自己曾实名举报时任公司总经理汪钦“坐庄”套利近亿元,遭其打击报复。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汪钦第一次被公司同事举报。在2012年,他以及宝盈基金就深陷“举报门”。当时,一位自称宝盈基金员工的网友揭发总经理汪钦在管理方面的8大问题,并希望媒体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巧合的是,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钦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宝盈基金对此的回应是:希望用业绩说话,而不是拿一些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来说事。 从业绩上看来,宝盈基金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近些年的业绩表现也并不如意,2018年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更是双双下降,拿到历史最差行业排名。尤其是经历多次股权变更和高管变动后,宝盈基金管理规模下降、高管频换、公司人事内斗、管理混乱等,都使得外界对这家老牌公募的质疑越来越多。甚至有声音认为,管中窥豹,宝盈基金走向式微已是不争的事实。 案件两大争议点 在这起劳动纠纷中,双方其实主要争议的焦点在于两方面:一是,宝盈基金前督察长孙胜华作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其与宝盈基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二是,孙胜华是否旷工。 该案件起源于2010年8月6日。这一天,宝盈基金公告,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拟聘任孙胜华先生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担任督察长之前,其在宝盈基金任职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然而,2016年2月17日,宝盈基金以孙胜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后,孙胜华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仲裁机构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效,并于2017年4月7日裁决驳回了孙胜华的仲裁请求。 孙胜华并没有接受仲裁结果,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共975000元。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孙胜华的请求。 之后,孙胜华再次提起上诉。在这次上诉中,孙胜华除了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及要求恢复履行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还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2015000元。 对此,宝盈基金认为,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 对此,孙胜华则表示,在2010年入职宝盈公司时,即已知晓其律师身份。其虽具有专业律师执业资格,但事实上是从未开展过执业活动,仅为挂靠,在该律师事务所也从未参加过社保,未有四险一金,不存在任何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而在旷工方面,根据双方确认的《关于对孙胜华进行处罚的决定》,孙胜华在2010年11月份有16次无故未打卡、6次因故未打卡,2010年12月6日~8日出境参会未向领导报告,故宝盈基金公司根据考勤制度对孙胜华作出罚款2万元和警告的处分。此外,宝盈基金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显示,孙胜华于2010年12月9日通过邮件回复,2010年11月16日~30日,有3次赴证监局、1次赴法院和两次参加公司会议,其余情况宝盈基金公司按孙胜华无故打卡处理。此外,孙胜华也于2010年12月23日对其2010年12月6日~8日离境出差未向领导报告作出检讨。 为了证明孙胜华的“旷工”事实,宝盈基金公司提交了休假、出差的签报和休假、出差表统计表、旷工统计表、电话录音统计、呼叫记录、录音系统说明及移动侦测设置,以证明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1日期间孙胜华旷工累计长达39天、迟到102次。 在这点上,孙胜华表示,作为公司的高管,经常去股东会、董事会、证监会汇报工作,分管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等工作,还要去上市公司调研、接待客户,公司并不要求其强行打卡。何况这些属于单方证据,宝盈基金公司可以随意制作。 另外,孙胜华还表示,其每月工资都相同,一分不少。根据宝盈基金的《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旷工是要扣钱的,但是在其工作期间公司没有扣任何一分钱。 不过法院认为,孙胜华并未提交充分的反驳证据来推翻宝盈基金公司的主张。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驳回了孙胜华的上诉请求。 暗藏隐情:解雇是报复? 虽然二审仍以孙胜华败诉告终。然而,判决书里的信息量远远超越了判决本身。对于被解雇的真实原因,在孙胜华看来,并非旷工这么简单。他在宝盈基金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总经理汪钦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钦的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以其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打击报复,旷工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一审法院在再次审理该案时,庭审质证明显与判决结果不相符,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据孙胜华举报,汪钦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 孙胜华表示,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汪钦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某某(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将其开除,孙胜华认为提交的证据都是事后编排。 汪钦上述行为俗称“抬轿子”,输送的利益也接近一亿,这在金融业是相当严重的指控。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平交易的指导意见,基金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倘若孙胜华上述言论纯属杜撰,则他对于汪钦以及宝盈基金构成的名誉损害甚至涉嫌毁谤。倘若孙胜华所言不虚,宝盈基金与汪钦则违背了公募基金的公平交易原则,涉嫌违规甚至违法。而这位因为“旷工”被开除的基金公司高层,较为负责的履行了基金公司督察长的职责。 要证明孙胜华的言论,似乎也并不复杂。公开资料显示,孙胜华所提及的中铁信托解某某,为中铁信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长均为解义才。既然为实名举报,自然有相关材料以及相应程序可供查证。而至于宝盈基金是否利用公募产品为专户“抬轿子”,亦有相关交易纪录留存。 真相终究有一天会水落石出。 宝盈基金的没落?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汪钦第一次被公司同事举报。在2012年,他以及宝盈基金就深陷“举报门”。当时,一位自称宝盈基金员工的网友揭发总经理汪钦在管理方面的8大问题,并希望媒体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这些问题包括:大量的人才流失却被轻描淡写;强行插手干预投资,不断提供所谓“优质股票”;研究部在研究的股票大部分都创新低的情况下,去年居然还可以得到公司的大奖;一再压缩公司的各项费用,却把面子工程(公司的周年庆典等)做得声势浩大。信件中,该员工指出,宝盈基金=“有魄力”的汪钦+专户部没做过投资的“办公室主任”+研究部没做过研究的“市场部经理”+投资部没魄力的总监+投资部没做过投资的一些基金经理。总经理汪钦用不负责任的方式管理宝盈基金。 巧合的是,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钦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 7年前的“举报门”,将宝盈基金推向了风口浪尖。宝盈基金对此的回应是:希望用业绩说话,而不是拿一些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来说事。 从业绩上看来,宝盈基金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近些年的业绩也表现不佳,2018年宝盈基金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更是双双下降。除了混合型基金资产净值排名34,其他类基金资产净值整体排名均在60位左右。Wind公布的2018年年度公募规模数据显示,宝盈基金在2018年年末的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排名第65位,为历史最差行业排名,较2017年同期493.3亿元的资产规模缩水近半,排名下降15位名次。而在2016年一季度,宝盈基金资产规模还排在行业前30名,属于第二梯队。 尤其是经历多次股权变更和高管变动后,宝盈基金管理规模下降、高管频换、公司人事内斗、管理混乱等,都使得外界对这家老牌公募的质疑越来越多,甚至有声音认为,管中窥豹,宝盈基金走向式微是不争的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宝盈基金在管理方面的问题不仅于此。2010年,宝盈基金旗下宝盈资源优选,在分红时错把默认的现金分红惯例改成红利再投资,涉及客户约4600人,涉及份额约4000万份,最终公司不得不宣布对此失误形成的基金份额进行回购。 同一年,宝盈基金还因股东之间的内讧而使得前任总经理陆金海下课,还因此被证监会召集高管谈话,处于危局。而汪钦正好于这一年11月加入该公司任总经理。此前,汪钦曾历任三亚东方实业副总经理、国信证券研究所所长、长城基金管理副总经理。 汪钦在任期间,宝盈基金招来了王茹远等管理人才,后来,又推出了颇具行业名声的“四小龙”人才梯队:杨凯、彭敢、盖俊龙、张小仁。在这一阶段,宝盈基金得到较好发展。但如今,宝盈基金知名基金经理流失严重。2017年底,随着盖俊龙离职,宝盈基金“四小龙”时代也已然落下帷幕。 2018年,宝盈基金旗下产品业绩表现惨淡。上海证券基金分析师闻嘉琦认为,其困境主要跟人才出走有关。尽管宝盈基金也提拔了段鹏程、肖肖、李进,引进了刘李杰。但除李进严控仓位躲过大跌外,其余三人均表现不佳。无论是段鹏程重仓的医药股,还是肖肖偏爱的蓝筹股、周期股,所选的股票去年以来在二级市场基本表现平平,加之仓位较高,今年以来相关基金均回撤严重,段鹏程+肖肖的搭档组合也未能取得“1+1>2”的效果。 此外,宝盈基金总经理职务人选也频繁变动。2017年1月26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汪钦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李文众代任总经理一职。 3个月后,张啸川开始担任宝盈基金新一任总经理。但时隔不久后后的2018年12月29日,宝盈基金又发布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公告称公司总经理张啸川因个人原因辞职。 目前,宝盈基金在官网发布了总经理的招聘信息,希望引进新的总经理全面主持宝盈基金经营管理工作。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9年02月14日 18:12
宝盈基金一场持续3年的宫斗大戏:正家风or同室操戈?
宝盈基金一场持续3年的宫斗大戏:正家风or同室操戈?

  正家风壮士断腕or怀心事同室操戈?宝盈基金原督察长被解雇案宣判 一点资讯 仇兆燕 虽然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状告宝盈基金一事最终未获得法院的支持,但是其被解雇的背后,是否如其所说暗藏隐情引发了外界的关注。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状告宝盈基金的二审判决书,驳回孙胜华的上诉,维持原判,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一场持续3年的“宫斗大戏” 这场纷争持续了3年,而被卷入其中的都曾是宝盈基金的高管,一位是孙胜华原宝盈基金督察长。2010年3月4日,孙胜华入职宝盈基金,先后担任监察稽核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督察长等职务,月平均工资为税后65000元,2013年孙胜华因任期届满于2013年12月23日起离任,新任督察长为张瑾女士。另一位则是2010年11月起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初离任的汪x。 这两位本来是前后脚来到宝盈基金。但2016年这位已经离任的原督察长,却因被宝盈基金以旷工为由“开除”,这场持续三年的纠纷由此拉开序幕。 据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判决书显示,2016年2月,上诉人孙胜华被宝盈基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孙胜华认为,自己被开除属于公司高管打击报复,同时其认为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孙胜华再次提起上诉。在这次上诉中,孙胜华除了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及要求恢复履行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还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2015000元(按照每月65000元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计算至劳动合同实际恢复履行之日止,暂计31个月共2015000元,暂计日期是指从2016年2月1日~2018年8月31日)。 孙胜华所说的打击报复是指此前其曾经实名举报公司总经理操纵股票。在裁判文书网的二审判决书中,也披露了相关细节。孙胜华认为,自己被开除是因为遭受打击报复,本案真实内情是孙胜华在宝盈基金公司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公司总经理汪x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x的打击报复。时任宝盈基金公司总经理汪x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孙胜华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时任宝盈基金公司总经理汪x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xx(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开除孙胜华。 对于孙胜华提出的打击报复一说,从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信息看,宝盈基金并未就真实性予以回复,而是聚焦在孙胜华违规兼职的问题上。 宝盈基金在二审中辩称:一、孙胜华提及关于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的理由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处,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其基于劳动关系所主张的各项诉讼请求均无法律依据。三、即使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被认定,孙胜华的各项上诉请求也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恳请二审法院驳回孙胜华的全部上诉请求。 最终,宝盈基金在二审中辩称:一、孙胜华提及关于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的理由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处,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其基于劳动关系所主张的各项诉讼请求均无法律依据。三、即使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被认定,孙胜华的各项上诉请求也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恳请二审法院驳回孙胜华的全部上诉请求。 宝盈基金问题不断 这场纠纷看似尘埃落定了,但是因此被披露出来的很多细节无疑引发了外界的关注。 这场纠纷的背后到底是为了正家风而进行的“壮士断腕”,还是为了各自目的的“同室操戈”?这一切显然暂无定论。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宝盈基金在经历了三轮股权变动及相应的高管调整之后,公司人事内斗、人员频繁变动、管理混乱以及业绩长期低迷等问题,一直被外界所诟病。 2012年宝盈基金也曾发生“举报门”。2012年,一位自称是宝盈基金员工发了一封举报信,揭露了宝盈基金包括“人才流失、无投资经验市场部经理转做专户经理、办公室主任转成专户负责人、督察长形同虚设等”八大黑幕,将宝盈基金推向了风口浪尖。这封举报信中,被“质问”的主要对象,正是上文提到的汪x。同时,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X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如今来看,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事实上,这并不是宝盈基金第一次爆发公司乱象。2010年,因股东之间的内讧而使得前任总经理陆金海下课,还因此被证监会召集高管谈话。另外,公司曾出现的“分红门”事件,也暴露出管理的混乱。2010年,宝盈基金旗下宝盈资源优选,在分红时错把默认的现金分红惯例改成红利再投资,涉及客户约4600人,涉及份额约4000万份,最终公司不得不宣布对此失误形成的基金份额进行回购。2016年,孙胜华后继任宝盈基金督察长的张瑾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措施,同时,证监会责令宝盈基金改正,并暂停办理其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3个月。 持有人最关心的业绩上表现上宝盈基金也是“一落千丈”。在2016年一季度,还排在行业前30名,属于二线梯队。但是,2018年宝盈基金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双双下降,截至2018年底,公司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较2017年同期的493.3亿元缩水近半,全行业排名降至第65位,与2017年相比,下降了15位名次。 对于这场风波,截止今日17点宝盈基金未对一点金融频道进行回应。而经历了这场风波后的宝盈基金,又迎来了新一轮,2018年12月29日宝盈基金公告,总经理张啸川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由公司董事长李文众代任总经理职务,变更日期2018年1月1日。宝盈基金能否走出阴霾,也许只有时间能证明。[详情]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 2019年02月14日 18:10
原督察长被解雇“罗生门”背后:宝盈基金的没落之旅
原督察长被解雇“罗生门”背后:宝盈基金的没落之旅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沈述红 经历了一审、二审,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与宝盈基金长达三年之久的劳动合同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宝盈基金胜诉: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这份判决书的信息量远远超出了判决本身,披露了大量未被公开的细节。在判决书中,孙胜华要求宝盈基金赔偿200万元工资损失。在孙胜华看来,解雇并非旷工这么简单,而是因为此前自己曾实名举报时任公司总经理汪钦“坐庄”套利近亿元,遭其打击报复。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汪钦第一次被公司同事举报。在2012年,他以及宝盈基金就深陷“举报门”。当时,一位自称宝盈基金员工的网友揭发总经理汪钦在管理方面的8大问题,并希望媒体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巧合的是,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钦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宝盈基金对此的回应是:希望用业绩说话,而不是拿一些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来说事。 从业绩上看来,宝盈基金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近些年的业绩表现也并不如意,2018年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更是双双下降,拿到历史最差行业排名。尤其是经历多次股权变更和高管变动后,宝盈基金管理规模下降、高管频换、公司人事内斗、管理混乱等,都使得外界对这家老牌公募的质疑越来越多。甚至有声音认为,管中窥豹,宝盈基金走向式微已是不争的事实。 案件两大争议点 在这起劳动纠纷中,双方其实主要争议的焦点在于两方面:一是,宝盈基金前督察长孙胜华作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其与宝盈基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二是,孙胜华是否旷工。 该案件起源于2010年8月6日。这一天,宝盈基金公告,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拟聘任孙胜华先生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担任督察长之前,其在宝盈基金任职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然而,2016年2月17日,宝盈基金以孙胜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后,孙胜华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仲裁机构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效,并于2017年4月7日裁决驳回了孙胜华的仲裁请求。 孙胜华并没有接受仲裁结果,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共975000元。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孙胜华的请求。 之后,孙胜华再次提起上诉。在这次上诉中,孙胜华除了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及要求恢复履行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还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2015000元。 对此,宝盈基金认为,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 对此,孙胜华则表示,在2010年入职宝盈公司时,即已知晓其律师身份。其虽具有专业律师执业资格,但事实上是从未开展过执业活动,仅为挂靠,在该律师事务所也从未参加过社保,未有四险一金,不存在任何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而在旷工方面,根据双方确认的《关于对孙胜华进行处罚的决定》,孙胜华在2010年11月份有16次无故未打卡、6次因故未打卡,2010年12月6日~8日出境参会未向领导报告,故宝盈基金公司根据考勤制度对孙胜华作出罚款2万元和警告的处分。此外,宝盈基金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显示,孙胜华于2010年12月9日通过邮件回复,2010年11月16日~30日,有3次赴证监局、1次赴法院和两次参加公司会议,其余情况宝盈基金公司按孙胜华无故打卡处理。此外,孙胜华也于2010年12月23日对其2010年12月6日~8日离境出差未向领导报告作出检讨。 为了证明孙胜华的“旷工”事实,宝盈基金公司提交了休假、出差的签报和休假、出差表统计表、旷工统计表、电话录音统计、呼叫记录、录音系统说明及移动侦测设置,以证明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1日期间孙胜华旷工累计长达39天、迟到102次。 在这点上,孙胜华表示,作为公司的高管,经常去股东会、董事会、证监会汇报工作,分管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等工作,还要去上市公司调研、接待客户,公司并不要求其强行打卡。何况这些属于单方证据,宝盈基金公司可以随意制作。 另外,孙胜华还表示,其每月工资都相同,一分不少。根据宝盈基金的《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旷工是要扣钱的,但是在其工作期间公司没有扣任何一分钱。 不过法院认为,孙胜华并未提交充分的反驳证据来推翻宝盈基金公司的主张。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驳回了孙胜华的上诉请求。 暗藏隐情:解雇是报复? 虽然二审仍以孙胜华败诉告终。然而,判决书里的信息量远远超越了判决本身。对于被解雇的真实原因,在孙胜华看来,并非旷工这么简单。他在宝盈基金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总经理汪钦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钦的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以其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打击报复,旷工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一审法院在再次审理该案时,庭审质证明显与判决结果不相符,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据孙胜华举报,汪钦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 孙胜华表示,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汪钦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某某(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将其开除,孙胜华认为提交的证据都是事后编排。 汪钦上述行为俗称“抬轿子”,输送的利益也接近一亿,这在金融业是相当严重的指控。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平交易的指导意见,基金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倘若孙胜华上述言论纯属杜撰,则他对于汪钦以及宝盈基金构成的名誉损害甚至涉嫌毁谤。倘若孙胜华所言不虚,宝盈基金与汪钦则违背了公募基金的公平交易原则,涉嫌违规甚至违法。而这位因为“旷工”被开除的基金公司高层,较为负责的履行了基金公司督察长的职责。 要证明孙胜华的言论,似乎也并不复杂。公开资料显示,孙胜华所提及的中铁信托解某某,为中铁信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长均为解义才。既然为实名举报,自然有相关材料以及相应程序可供查证。而至于宝盈基金是否利用公募产品为专户“抬轿子”,亦有相关交易纪录留存。 真相终究有一天会水落石出。 宝盈基金的没落?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汪钦第一次被公司同事举报。在2012年,他以及宝盈基金就深陷“举报门”。当时,一位自称宝盈基金员工的网友揭发总经理汪钦在管理方面的8大问题,并希望媒体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这些问题包括:大量的人才流失却被轻描淡写;强行插手干预投资,不断提供所谓“优质股票”;研究部在研究的股票大部分都创新低的情况下,去年居然还可以得到公司的大奖;一再压缩公司的各项费用,却把面子工程(公司的周年庆典等)做得声势浩大。信件中,该员工指出,宝盈基金=“有魄力”的汪钦+专户部没做过投资的“办公室主任”+研究部没做过研究的“市场部经理”+投资部没魄力的总监+投资部没做过投资的一些基金经理。总经理汪钦用不负责任的方式管理宝盈基金。 巧合的是,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钦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 7年前的“举报门”,将宝盈基金推向了风口浪尖。宝盈基金对此的回应是:希望用业绩说话,而不是拿一些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来说事。 从业绩上看来,宝盈基金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近些年的业绩也表现不佳,2018年宝盈基金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更是双双下降。除了混合型基金资产净值排名34,其他类基金资产净值整体排名均在60位左右。Wind公布的2018年年度公募规模数据显示,宝盈基金在2018年年末的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排名第65位,为历史最差行业排名,较2017年同期493.3亿元的资产规模缩水近半,排名下降15位名次。而在2016年一季度,宝盈基金资产规模还排在行业前30名,属于第二梯队。 尤其是经历多次股权变更和高管变动后,宝盈基金管理规模下降、高管频换、公司人事内斗、管理混乱等,都使得外界对这家老牌公募的质疑越来越多,甚至有声音认为,管中窥豹,宝盈基金走向式微是不争的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宝盈基金在管理方面的问题不仅于此。2010年,宝盈基金旗下宝盈资源优选,在分红时错把默认的现金分红惯例改成红利再投资,涉及客户约4600人,涉及份额约4000万份,最终公司不得不宣布对此失误形成的基金份额进行回购。 同一年,宝盈基金还因股东之间的内讧而使得前任总经理陆金海下课,还因此被证监会召集高管谈话,处于危局。而汪钦正好于这一年11月加入该公司任总经理。此前,汪钦曾历任三亚东方实业副总经理、国信证券研究所所长、长城基金管理副总经理。 汪钦在任期间,宝盈基金招来了王茹远等管理人才,后来,又推出了颇具行业名声的“四小龙”人才梯队:杨凯、彭敢、盖俊龙、张小仁。在这一阶段,宝盈基金得到较好发展。但如今,宝盈基金知名基金经理流失严重。2017年底,随着盖俊龙离职,宝盈基金“四小龙”时代也已然落下帷幕。 2018年,宝盈基金旗下产品业绩表现惨淡。上海证券基金分析师闻嘉琦认为,其困境主要跟人才出走有关。尽管宝盈基金也提拔了段鹏程、肖肖、李进,引进了刘李杰。但除李进严控仓位躲过大跌外,其余三人均表现不佳。无论是段鹏程重仓的医药股,还是肖肖偏爱的蓝筹股、周期股,所选的股票去年以来在二级市场基本表现平平,加之仓位较高,今年以来相关基金均回撤严重,段鹏程+肖肖的搭档组合也未能取得“1+1>2”的效果。 此外,宝盈基金总经理职务人选也频繁变动。2017年1月26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汪钦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李文众代任总经理一职。 3个月后,张啸川开始担任宝盈基金新一任总经理。但时隔不久后后的2018年12月29日,宝盈基金又发布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公告称公司总经理张啸川因个人原因辞职。 目前,宝盈基金在官网发布了总经理的招聘信息,希望引进新的总经理全面主持宝盈基金经营管理工作。  [详情]

经济观察网 | 2019年02月14日 10:59
今年中融和宝盈基金换帅 50%公募总经理任职不足三年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2月14日 01:51
宝盈基金前督察长状告自家 称举报总经理坐庄遭报复
宝盈基金前督察长状告自家 称举报总经理坐庄遭报复

  本文源自:券商中国公募督察长被开除,起因旷工还是被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与前督察长长达3年的纠纷案,近日宣判了。宝盈基金:多次旷工开除;隐瞒专职律师身份入职,劳动合同无效。督察长:不服!曾举报总经理“坐庄”套利近亿元,这是打击报复,索赔工资收入损失200万。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一则关于一家公募基金和高管纠纷的判书引发投资人关注。2016年2月,孙胜华被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宝盈基金)解除劳动合同,孙胜华称,自己被开除属于公司高管打击报复,要求索赔数百万元的工资收入所得。在二审中,宝盈基金则称,孙胜华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入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状告宝盈基金的二审判决书显示,驳回孙胜华的上诉,维持原判,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孙胜华曾实名举报宝盈基金公司总经理操纵股票,其称,2015年股灾前后,该公司总经理指示基金经理利用公募资金(散户资金)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券商中国记者联系上宝盈基金一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太多细节,“案情和事实法院已有判决,不会对公司产品的投资人有影响。”多次旷工被开除?原督察长上诉索赔工资收入200万宝盈基金与高管孙胜华的这起至少长达3年的纠纷案件里,主要争议的焦点在两方面:一是,孙胜华是否旷工,还是如孙胜华所称“自己被开除属于公司高管打击报复”;二是,作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其与宝盈基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2010年8月6日,宝盈基金公告,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拟聘任孙胜华先生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转折点出现在2016年2月17日,宝盈基金以孙胜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孙胜华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随后在一审败诉后再次上诉。此次上诉中,孙胜华除了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及要求恢复履行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还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2015000元(按照每月65000元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计算至劳动合同实际恢复履行之日,暂计31个月共2015000元,暂计日期是指从2016年2月1日~2018年8月31日)。在旷工方面,根据双方确认的《关于对孙胜华进行处罚的决定》显示,孙胜华在2010年11月份有16次无故未打卡、6次因故未打卡,2010年12月6日~8日出境参会未向领导报告,故宝盈基金公司根据考勤制度对孙胜华作出罚款2万元和警告的处分。在这点上,孙胜华辩称,作为公司高管,经常去股东会、董事会、证监会汇报工作,分管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等工作,还要去上市公司调研、接待客户,公司并不要求其强行打卡。何况这些属于单方证据,宝盈基金公司可以随意制作。宝盈基金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显示,孙胜华于2010年12月9日通过邮件回复,2010年11月16日~30日,有3次赴证监局、1次赴法院和两次参加公司会议,其余情况宝盈基金公司按孙胜华无故打卡处理;孙胜华也于2010年12月23日对其2010年12月6日~8日离境出差未向领导报告作出检讨。对于专职律师身份,宝盈基金辩称,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对此,孙胜华则辩称,在2010年入职宝盈公司时,即已知晓其律师身份。其虽具有专业律师执业资格,但事实上是从未开展过执业活动,仅为挂靠,在该律师事务所也从未参加过社保,未有四险一金,不存在任何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二审法院认为,宝盈基金公司在本案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孙胜华的缺勤情况。孙胜华认为宝盈基金公司提交的证据均是宝盈基金公司单方制作,并未经其确认,但并未提交充分的反驳证据来推翻宝盈基金公司的主张。且孙胜华在本案中也承认其作为公司高管,经常会外出,公司不要求其强行打卡。但从《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来看,《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孙胜华作为公司员工,即便是高管,也应当受该制度的约束。二审法院认为,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公司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孙胜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二审为终审判决。败诉不服,原督察长:这是报复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孙胜华曾经实名举报公司总经理操纵股票。孙胜华公开履历显示,其曾在中国信达信托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英国Wyvern(China)投资银行、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法律工作;担任督察长之前,其于当年入职宝盈基金先后担任监察稽核部总监、督察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从宝盈基金官网公布的组织架构图可以看到,该公司督察长下设合规风控板块职位,独立于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图片来源:宝盈基金公司官网判决书显示,孙胜华称,本案真实内情是孙胜华在宝盈基金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总经理汪钦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钦的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以其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打击报复,旷工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一审法院在再次审理该案时,庭审质证明显与判决结果不相符,属于事实认定不清。据孙胜华举报,汪钦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孙胜华称,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汪钦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某某(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将其开除,孙胜华认为提交的证据都是事后编排。宝盈基金近年多起高管变动宝盈基金是一家老牌公募,成立于2001年5月18日,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深圳。公司股东实力雄厚,分别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5%)、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持股25%)。属于国内第二批成立的公募基金,彼时共同成立的还有易方达、银华等公司。孙胜华在上述案件中举报的汪钦于2010年11月加入该公司任总经理;彼时,宝盈基金正因内部管理等问题遭深圳证监局发函整顿,处于危局。汪钦公开履历显示,其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教育处、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历任三亚东方实业副总经理、国信证券研究所所长、长城基金管理副总经理。在汪钦任内,宝盈基金先后引进彭敢、王茹远等基金管理人才,其后又推出了赫赫有名的“四小龙”人才梯队:杨凯、彭敢、盖俊龙、张小仁;宝盈基金产品业绩排名和品牌价值都大幅提升。2017年底,随着盖俊龙离职标志着宝盈基金“四小龙”时代落幕。2018年A股行情震荡,宝盈基金旗下产品业绩表现惨淡。上海证券基金分析师闻嘉琦认为,宝盈基金的困境主要跟人才出走有关。尽管宝盈基金也提拔了段鹏程、肖肖、李进,引进了刘李杰。但除李进严控仓位躲过大跌外,其余三人均表现不佳。无论是段鹏程重仓的医药股,还是肖肖偏爱的蓝筹股、周期股,所选的股票去年以来在二级市场基本表现平平,加之仓位较高,今年以来相关基金均回撤严重,段鹏程+肖肖的搭档组合也未能取得“1+1>2”的效果。宝盈基金总经理职务人选频繁变动。2017年1月26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汪钦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李文众代任总经理一职。2017年4月宝盈基金迎来了新任总经理张啸川,但仅仅一年半之后,2018年12月29日,宝盈基金又发布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公告称公司总经理张啸川因个人原因辞职。图:宝盈基金股权关系图,张啸川目前已离任该公司总经理职务当前,宝盈基金正在官网求聘总经理人选,全面主持宝盈基金经营管理工作:截至2017年12月末,宝盈基金介绍,其共管理基金22只,已构建了涵盖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的较完备的产品线。Wind公布的2018年年度公募规模数据显示,宝盈基金在2018年年末的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较2017年同期493.3亿元的资产规模缩水近半。2018年年底,宝盈基金排名第65位。[详情]

金融界网站 | 2019年02月13日 18:16
原督察长被解雇藏隐情 几桩旧事看宝盈基金趋于式微
原督察长被解雇藏隐情 几桩旧事看宝盈基金趋于式微

  来源:我是基民 经历了一审、二审,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与宝盈基金劳动合同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宝盈基金胜诉。 在这份判决书中,披露了该案的大量细节。其中,对于被解雇的真实原因,在孙胜华看来,并非旷工这么简单,而是因为此前自己曾实名举报时任公司总经理汪x,而遭其打击报复。 尽管本案的焦点不在于此,但巧的是,这位汪x,已经不是第一次遭公司同事举报了。2012年宝盈基金深陷“举报门”,被“质问”的主要对象就是汪x,当时有多家媒体报道。 事实上,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宝盈基金在经历了三轮股权变动及相应的高管调整之后,公司人事内斗、人员频繁变动、管理混乱以及业绩长期低迷等问题,一直被外界所诟病。 来源:WIND WIND统计显示:宝盈基金在2016年一季度,还排在行业前30名,属于二线梯队。到了去年四季度,宝盈基金竟然排名第65名,为历史最差行业排名。难怪去年底,任职不足两年的总经理张啸川因个人原因辞职。 以小见大,宝盈基金趋于式微已是不争的事实。 宝盈基金遭起诉 原督察长索赔逾200万 猪年首个交易日,因为一纸判决书,宝盈基金重回市场舆论的焦点。最先报道的是《中国基金报》,当然没有点名。 2010年3月4日,孙胜华入职宝盈基金,先后担任监察稽核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督察长等职务,月平均工资为税后65000元。这一年,也正是汪x上任宝盈总经理之际。 2013年12月23日, 宝盈基金公告,原督察长孙胜华因任期届满于2013年12月23日起离任,新任督察长为张瑾女士。张瑾是宝盈基金的元老,2001年就加入宝盈。 有意思的是,2016年2月17日,宝盈基金以孙胜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引起了这位原督察长的不满,从而开始了长达3年的申诉之路。 同一年,宝盈基金督察长张瑾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措施,有图有真相: 来源:中国证监会 同时,证监会责令宝盈基金改正,并暂停办理其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3个月。也是有图有真相: 茬远了,回到孙胜华这件案子,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孙胜华系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根据相关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孙胜华身为专职执业律师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律师应当专职执业的强制性规定,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无效,因此,孙胜华一审败诉。 于是,孙胜华再次提起诉讼,向二审法院提出三点诉求: 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2.请求判决曾任职的基金公司(被告)恢复履行自己与该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 3.请求判决该基金公司赔偿孙胜华的工资收入损失(按照每月65000元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计算至劳动合同实际恢复履行之日止,暂计31个月共2015000元)(暂计日期是指从2016年2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根据判决书显示,孙胜华提出几大上诉理由: 1.他认为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 2.宝盈基金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打击报复,理由不能成立。 另外,孙胜华还表示,其每月工资都相同,一分不少。根据宝盈基金的《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旷工是要扣钱的,但是在其工作期间公司没有扣任何一分钱。 惊人内幕!督察长被解雇另有隐情? 根据判决书,双方的上诉和答辩意见来看,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两方面:一是,孙胜华作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其与宝盈基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二是,孙胜华是否是否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宝盈基金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合同。 二审法院则认为,本案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宝盈基金在本案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孙胜华的缺勤情况。 根据双方确认的《关于对孙胜华进行处罚的决定》,孙胜华在2010年11月份有16次无故未打卡、6次因故未打卡,2010年12月6日~8日出境参会未向领导报告,故宝盈基金公司根据考勤制度对孙胜华作出罚款2万元和警告的处分。 此外,宝盈基金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显示,孙胜华于2010年12月9日通过邮件回复,2010年11月16日~30日,有3次赴证监局、1次赴法院和两次参加公司会议,其余情况宝盈基金公司按孙胜华无故打卡处理。此外,孙胜华也于2010年12月23日对其2010年12月6日~8日离境出差未向领导报告作出检讨。 基于以上事实,二审法院认为,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过,根据孙胜华在上诉原因中的表述,其被解雇的真实原因是,被时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的汪x打击报复。 根据判决书显示,据孙胜华陈述,汪x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 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孙胜华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汪x得知其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将其开除。 以小见大!几桩旧事看宝盈式微 作为一家2001年就成立的公募基金,宝盈基金逐渐走向没落,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从过去几桩旧闻中,就可窥探一二。 其中,影响最大的要数2012年宝盈基金“举报门”。2012年,一位自称是宝盈基金员工发了一封举报信,揭露了宝盈基金包括“人才流失、无投资经验市场部经理转做专户经理、办公室主任转成专户负责人、督察长形同虚设等”八大黑幕,将宝盈基金推向了风口浪尖。 说起来也巧,这封举报信中,被“质问”的主要对象,正是上文提到的汪x。同时,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X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如今来看,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事实上,这并不是宝盈基金第一次爆发公司乱象。2010年,因股东之间的内讧而使得前任总经理陆金海下课,还因此被证监会召集高管谈话。 另外,公司曾出现的“分红门”事件,也暴露出管理的混乱。2010年,宝盈基金旗下宝盈资源优选,在分红时错把默认的现金分红惯例改成红利再投资,涉及客户约4600人,涉及份额约4000万份,最终公司不得不宣布对此失误形成的基金份额进行回购。 此外,知名基金经理流失严重,宝盈“四小龙”已经不复存在,甚至总经理一职也成为烫手山芋,几经变更,2018年底任职不足两年的张啸川也因个人原因辞职。 2018年宝盈基金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双双下降,截至2018年底,公司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较2017年同期的493.3亿元缩水近半,全行业排名降至第65位,与2017年相比,下降了15位名次。 [详情]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 2019年02月13日 09:29
宝盈基金“宫斗大戏”尘埃落定 督察长的200万泡汤了
宝盈基金“宫斗大戏”尘埃落定 督察长的200万泡汤了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状告宝盈基金的二审判决书,驳回孙胜华的上诉,维持原判,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事件回顾: 督察长起诉基金公司要求赔200万 2016年2月,上诉人孙胜华被宝盈基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孙胜华认为,自己被开除属于公司高管打击报复,同时其认为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孙胜华再次提起上诉。在这次上诉中,孙胜华除了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及要求恢复履行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还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2015000元(按照每月65000元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计算至劳动合同实际恢复履行之日止,暂计31个月共2015000元,暂计日期是指从2016年2月1日~2018年8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孙胜华曾经实名举报公司总经理操纵股票。 各执一词 孙胜华 据判决书显示,孙胜华表示:他在宝盈基金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总经理汪钦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钦的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以其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打击报复,旷工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一审法院在再次审理该案时,庭审质证明显与判决结果不相符,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据孙胜华举报,汪钦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孙胜华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汪钦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某某(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开除孙胜华。孙胜华认为提交的证据都是事后编排的,也是自相矛盾的(宝盈公司提供给工会证据是孙胜华累计旷工83个工作日,迟到89次,到仲裁的时候,说旷工40天,到一审的时候,又说是39天)。 此外,孙胜华认定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曾参与过一审的主审法官不应在立案再审时参与审理,且存在对本案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且存在采信非法证据,错误分配举证责任等行为。 宝盈基金 宝盈基金在二审中辩称:一、孙胜华提及关于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的理由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处,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其基于劳动关系所主张的各项诉讼请求均无法律依据。三、即使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被认定,孙胜华的各项上诉请求也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恳请二审法院驳回孙胜华的全部上诉请求。 尘埃落定 法院认为: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公司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孙胜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二审为终审判决。  [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2月12日 18:22
与原督察长纷争背后:宝盈基金知名基金经理流失严重
与原督察长纷争背后:宝盈基金知名基金经理流失严重

  与原督察长纷争背后:宝盈基金这7年 沈述红 经历了一审、二审,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与宝盈基金长达三年之久的劳动合同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判定宝盈基金胜诉: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这份判决书的信息量远远超出了判决本身,披露了大量未被公开的细节。在孙胜华看来,解雇并非旷工这么简单,而是因为此前自己曾实名举报时任公司总经理汪钦“坐庄”套利近亿元,遭其打击报复。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汪钦第一次被公司同事举报。在2012年,他以及宝盈基金就深陷“举报门”。当时,一位自称宝盈基金员工的网友揭发总经理汪钦在管理方面的8大问题,并希望媒体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 宝盈基金对此的回应是:希望用业绩说话,而不是拿一些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来说事。 但从业绩上看来,宝盈基金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近些年的业绩表现并不如意。2018年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更是双双下降,拿到历史最差行业排名。尤其是经历多次股权变更和高管变动后,宝盈基金管理规模下降、高管频换、公司人事内斗、管理混乱等,都使得外界对这家老牌公募的质疑越来越多。 案件两大争议点 在这起劳动纠纷中,双方其实主要争议的焦点在于两方面:一是,宝盈基金前督察长孙胜华作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其与宝盈基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二是,孙胜华是否旷工。 该案件起源于2010年8月6日。这一天,宝盈基金公告,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拟聘任孙胜华先生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担任督察长之前,其在宝盈基金任职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然而,2016年2月17日,宝盈基金以孙胜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后,孙胜华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仲裁机构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效,并于2017年4月7日裁决驳回了孙胜华的仲裁请求。 孙胜华并没有接受仲裁结果,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共975000元。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孙胜华的请求。之后,孙胜华再次提起上诉。 对此,宝盈基金认为,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 而孙胜华则表示,在2010年入职宝盈公司时,即已知晓其律师身份。其虽具有专业律师执业资格,但事实上是从未开展过执业活动,仅为挂靠,在该律师事务所也从未参加过社保,未有四险一金,不存在任何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在旷工方面,宝盈基金指称孙胜华多次旷工、迟到,违反了公司劳动规章制度。 不过,在这点上,孙胜华则解释称,作为公司的高管,因工作需要而时常在外,公司并不要求其强行打卡。另外,孙胜华称自己每月工资都相同,一分不少。根据宝盈基金的《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旷工是要扣钱的,但是在其工作期间公司没有扣任何一分钱。 不过法院认为,孙胜华并未提交充分的反驳证据来推翻宝盈基金公司的主张。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驳回了孙胜华的上诉请求。 虽然二审仍以孙胜华败诉告终。然而,判决书里的信息量远远超越了判决本身。对于被解雇的真实原因,在孙胜华看来,并非旷工这么简单。他在宝盈基金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总经理汪钦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钦的打击报复。 据孙胜华举报,汪钦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 而孙胜华认为是汪钦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某某(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将其开除,孙胜华认为提交的证据都是事后编排。 宝盈基金这7年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汪钦第一次被公司同事举报。在2012年,他以及宝盈基金就深陷“举报门”。当时,一位自称宝盈基金员工的网友揭发总经理汪钦在管理方面的8大问题,并希望媒体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这些问题包括:大量的人才流失却被轻描淡写;强行插手干预投资,不断提供所谓“优质股票”;研究部在研究的股票大部分都创新低的情况下,去年居然还可以得到公司的大奖;一再压缩公司的各项费用,却把面子工程(公司的周年庆典等)做得声势浩大。巧合的是,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钦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 7年前的“举报门”,将宝盈基金推向了风口浪尖。宝盈基金对此的回应是:希望用业绩说话,而不是拿一些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来说事。 但从业绩上看来,宝盈基金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近些年的业绩也表现不佳。2018年宝盈基金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更是双双下降。除了混合型基金资产净值排名34,其他类基金资产净值整体排名均在60位左右。Wind公布的2018年年度公募规模数据显示,宝盈基金在2018年年末的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排名第65位,为历史最差行业排名,较2017年同期493.3亿元的资产规模缩水近半,排名下降15位名次。而在2016年一季度,宝盈基金资产规模还排在行业前30名,属于第二梯队。 尤其是经历多次股权变更和高管变动后,宝盈基金管理规模下降、高管频换、公司人事内斗、管理混乱等,都使得外界对这家老牌公募的质疑越来越多,甚至有声音认为,管中窥豹,宝盈基金走向式微是不争的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宝盈基金在管理方面的问题不仅于此。2010年,宝盈基金旗下宝盈资源优选,在分红时错把默认的现金分红惯例改成红利再投资,涉及客户约4600人,涉及份额约4000万份,最终公司不得不宣布对此失误形成的基金份额进行回购。 同一年,宝盈基金还因股东之间的内讧而使得前任总经理陆金海下课,还因此被证监会召集高管谈话,处于危局。而汪钦正好于这一年11月加入该公司任总经理。此前,汪钦曾历任三亚东方实业副总经理、国信证券研究所所长、长城基金管理副总经理。 汪钦在任期间,宝盈基金招来了王茹远等管理人才,后来,又推出了颇具行业名声的“四小龙”人才梯队:杨凯、彭敢、盖俊龙、张小仁。在这一阶段,宝盈基金得到较好发展。但如今,宝盈基金知名基金经理流失严重。2017年底,随着盖俊龙离职,宝盈基金“四小龙”时代也已然落下帷幕。 2018年,宝盈基金旗下产品业绩表现惨淡。上海证券基金分析师闻嘉琦认为,其困境主要跟人才出走有关。尽管宝盈基金也提拔了段鹏程、肖肖、李进,引进了刘李杰。但除李进严控仓位躲过大跌外,其余三人均表现不佳。无论是段鹏程重仓的医药股,还是肖肖偏爱的蓝筹股、周期股,所选的股票去年以来在二级市场基本表现平平,加之仓位较高,今年以来相关基金均回撤严重,段鹏程+肖肖的搭档组合也未能取得“1+1>2”的效果。 此外,宝盈基金总经理职务人选也频繁变动。2017年1月26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汪钦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李文众代任总经理一职。 3个月后,张啸川开始担任宝盈基金新一任总经理。但时隔不久后后的2018年12月29日,宝盈基金又发布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公告称公司总经理张啸川因个人原因辞职。 目前,宝盈基金在官网发布了总经理的招聘信息,希望引进新的总经理全面主持宝盈基金经营管理工作。[详情]

宝盈基金原督察长被解雇:案件暗藏隐情 有2大争议点
宝盈基金原督察长被解雇:案件暗藏隐情 有2大争议点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沈述红 经历了一审、二审,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与宝盈基金长达三年之久的劳动合同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宝盈基金胜诉: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这份判决书的信息量远远超出了判决本身,披露了大量未被公开的细节。在判决书中,孙胜华要求宝盈基金赔偿200万元工资损失。在孙胜华看来,解雇并非旷工这么简单,而是因为此前自己曾实名举报时任公司总经理汪钦“坐庄”套利近亿元,遭其打击报复。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汪钦第一次被公司同事举报。在2012年,他以及宝盈基金就深陷“举报门”。当时,一位自称宝盈基金员工的网友揭发总经理汪钦在管理方面的8大问题,并希望媒体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巧合的是,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钦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宝盈基金对此的回应是:希望用业绩说话,而不是拿一些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来说事。 从业绩上看来,宝盈基金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近些年的业绩表现也并不如意,2018年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更是双双下降,拿到历史最差行业排名。尤其是经历多次股权变更和高管变动后,宝盈基金管理规模下降、高管频换、公司人事内斗、管理混乱等,都使得外界对这家老牌公募的质疑越来越多。甚至有声音认为,管中窥豹,宝盈基金走向式微已是不争的事实。 案件两大争议点 在这起劳动纠纷中,双方其实主要争议的焦点在于两方面:一是,宝盈基金前督察长孙胜华作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其与宝盈基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二是,孙胜华是否旷工。 该案件起源于2010年8月6日。这一天,宝盈基金公告,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拟聘任孙胜华先生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担任督察长之前,其在宝盈基金任职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然而,2016年2月17日,宝盈基金以孙胜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后,孙胜华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仲裁机构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效,并于2017年4月7日裁决驳回了孙胜华的仲裁请求。 孙胜华并没有接受仲裁结果,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共975000元。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孙胜华的请求。 之后,孙胜华再次提起上诉。在这次上诉中,孙胜华除了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及要求恢复履行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还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2015000元。 对此,宝盈基金认为,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 对此,孙胜华则表示,在2010年入职宝盈公司时,即已知晓其律师身份。其虽具有专业律师执业资格,但事实上是从未开展过执业活动,仅为挂靠,在该律师事务所也从未参加过社保,未有四险一金,不存在任何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而在旷工方面,根据双方确认的《关于对孙胜华进行处罚的决定》,孙胜华在2010年11月份有16次无故未打卡、6次因故未打卡,2010年12月6日~8日出境参会未向领导报告,故宝盈基金公司根据考勤制度对孙胜华作出罚款2万元和警告的处分。此外,宝盈基金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显示,孙胜华于2010年12月9日通过邮件回复,2010年11月16日~30日,有3次赴证监局、1次赴法院和两次参加公司会议,其余情况宝盈基金公司按孙胜华无故打卡处理。此外,孙胜华也于2010年12月23日对其2010年12月6日~8日离境出差未向领导报告作出检讨。 为了证明孙胜华的“旷工”事实,宝盈基金公司提交了休假、出差的签报和休假、出差表统计表、旷工统计表、电话录音统计、呼叫记录、录音系统说明及移动侦测设置,以证明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1日期间孙胜华旷工累计长达39天、迟到102次。 在这点上,孙胜华表示,作为公司的高管,经常去股东会、董事会、证监会汇报工作,分管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等工作,还要去上市公司调研、接待客户,公司并不要求其强行打卡。何况这些属于单方证据,宝盈基金公司可以随意制作。 另外,孙胜华还表示,其每月工资都相同,一分不少。根据宝盈基金的《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旷工是要扣钱的,但是在其工作期间公司没有扣任何一分钱。 不过法院认为,孙胜华并未提交充分的反驳证据来推翻宝盈基金公司的主张。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驳回了孙胜华的上诉请求。 暗藏隐情:解雇是报复? 虽然二审仍以孙胜华败诉告终。然而,判决书里的信息量远远超越了判决本身。对于被解雇的真实原因,在孙胜华看来,并非旷工这么简单。他在宝盈基金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总经理汪钦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钦的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以其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打击报复,旷工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一审法院在再次审理该案时,庭审质证明显与判决结果不相符,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据孙胜华举报,汪钦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 孙胜华表示,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汪钦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某某(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将其开除,孙胜华认为提交的证据都是事后编排。 汪钦上述行为俗称“抬轿子”,输送的利益也接近一亿,这在金融业是相当严重的指控。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平交易的指导意见,基金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倘若孙胜华上述言论纯属杜撰,则他对于汪钦以及宝盈基金构成的名誉损害甚至涉嫌毁谤。倘若孙胜华所言不虚,宝盈基金与汪钦则违背了公募基金的公平交易原则,涉嫌违规甚至违法。而这位因为“旷工”被开除的基金公司高层,较为负责的履行了基金公司督察长的职责。 要证明孙胜华的言论,似乎也并不复杂。公开资料显示,孙胜华所提及的中铁信托解某某,为中铁信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长均为解义才。既然为实名举报,自然有相关材料以及相应程序可供查证。而至于宝盈基金是否利用公募产品为专户“抬轿子”,亦有相关交易纪录留存。 真相终究有一天会水落石出。 宝盈基金的没落?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汪钦第一次被公司同事举报。在2012年,他以及宝盈基金就深陷“举报门”。当时,一位自称宝盈基金员工的网友揭发总经理汪钦在管理方面的8大问题,并希望媒体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这些问题包括:大量的人才流失却被轻描淡写;强行插手干预投资,不断提供所谓“优质股票”;研究部在研究的股票大部分都创新低的情况下,去年居然还可以得到公司的大奖;一再压缩公司的各项费用,却把面子工程(公司的周年庆典等)做得声势浩大。信件中,该员工指出,宝盈基金=“有魄力”的汪钦+专户部没做过投资的“办公室主任”+研究部没做过研究的“市场部经理”+投资部没魄力的总监+投资部没做过投资的一些基金经理。总经理汪钦用不负责任的方式管理宝盈基金。 巧合的是,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钦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 7年前的“举报门”,将宝盈基金推向了风口浪尖。宝盈基金对此的回应是:希望用业绩说话,而不是拿一些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来说事。 从业绩上看来,宝盈基金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近些年的业绩也表现不佳,2018年宝盈基金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更是双双下降。除了混合型基金资产净值排名34,其他类基金资产净值整体排名均在60位左右。Wind公布的2018年年度公募规模数据显示,宝盈基金在2018年年末的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排名第65位,为历史最差行业排名,较2017年同期493.3亿元的资产规模缩水近半,排名下降15位名次。而在2016年一季度,宝盈基金资产规模还排在行业前30名,属于第二梯队。 尤其是经历多次股权变更和高管变动后,宝盈基金管理规模下降、高管频换、公司人事内斗、管理混乱等,都使得外界对这家老牌公募的质疑越来越多,甚至有声音认为,管中窥豹,宝盈基金走向式微是不争的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宝盈基金在管理方面的问题不仅于此。2010年,宝盈基金旗下宝盈资源优选,在分红时错把默认的现金分红惯例改成红利再投资,涉及客户约4600人,涉及份额约4000万份,最终公司不得不宣布对此失误形成的基金份额进行回购。 同一年,宝盈基金还因股东之间的内讧而使得前任总经理陆金海下课,还因此被证监会召集高管谈话,处于危局。而汪钦正好于这一年11月加入该公司任总经理。此前,汪钦曾历任三亚东方实业副总经理、国信证券研究所所长、长城基金管理副总经理。 汪钦在任期间,宝盈基金招来了王茹远等管理人才,后来,又推出了颇具行业名声的“四小龙”人才梯队:杨凯、彭敢、盖俊龙、张小仁。在这一阶段,宝盈基金得到较好发展。但如今,宝盈基金知名基金经理流失严重。2017年底,随着盖俊龙离职,宝盈基金“四小龙”时代也已然落下帷幕。 2018年,宝盈基金旗下产品业绩表现惨淡。上海证券基金分析师闻嘉琦认为,其困境主要跟人才出走有关。尽管宝盈基金也提拔了段鹏程、肖肖、李进,引进了刘李杰。但除李进严控仓位躲过大跌外,其余三人均表现不佳。无论是段鹏程重仓的医药股,还是肖肖偏爱的蓝筹股、周期股,所选的股票去年以来在二级市场基本表现平平,加之仓位较高,今年以来相关基金均回撤严重,段鹏程+肖肖的搭档组合也未能取得“1+1>2”的效果。 此外,宝盈基金总经理职务人选也频繁变动。2017年1月26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汪钦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李文众代任总经理一职。 3个月后,张啸川开始担任宝盈基金新一任总经理。但时隔不久后后的2018年12月29日,宝盈基金又发布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公告称公司总经理张啸川因个人原因辞职。 目前,宝盈基金在官网发布了总经理的招聘信息,希望引进新的总经理全面主持宝盈基金经营管理工作。  [详情]

宝盈基金一场持续3年的宫斗大戏:正家风or同室操戈?
宝盈基金一场持续3年的宫斗大戏:正家风or同室操戈?

  正家风壮士断腕or怀心事同室操戈?宝盈基金原督察长被解雇案宣判 一点资讯 仇兆燕 虽然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状告宝盈基金一事最终未获得法院的支持,但是其被解雇的背后,是否如其所说暗藏隐情引发了外界的关注。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状告宝盈基金的二审判决书,驳回孙胜华的上诉,维持原判,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一场持续3年的“宫斗大戏” 这场纷争持续了3年,而被卷入其中的都曾是宝盈基金的高管,一位是孙胜华原宝盈基金督察长。2010年3月4日,孙胜华入职宝盈基金,先后担任监察稽核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督察长等职务,月平均工资为税后65000元,2013年孙胜华因任期届满于2013年12月23日起离任,新任督察长为张瑾女士。另一位则是2010年11月起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初离任的汪x。 这两位本来是前后脚来到宝盈基金。但2016年这位已经离任的原督察长,却因被宝盈基金以旷工为由“开除”,这场持续三年的纠纷由此拉开序幕。 据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判决书显示,2016年2月,上诉人孙胜华被宝盈基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孙胜华认为,自己被开除属于公司高管打击报复,同时其认为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孙胜华再次提起上诉。在这次上诉中,孙胜华除了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及要求恢复履行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还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2015000元(按照每月65000元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计算至劳动合同实际恢复履行之日止,暂计31个月共2015000元,暂计日期是指从2016年2月1日~2018年8月31日)。 孙胜华所说的打击报复是指此前其曾经实名举报公司总经理操纵股票。在裁判文书网的二审判决书中,也披露了相关细节。孙胜华认为,自己被开除是因为遭受打击报复,本案真实内情是孙胜华在宝盈基金公司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公司总经理汪x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x的打击报复。时任宝盈基金公司总经理汪x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孙胜华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时任宝盈基金公司总经理汪x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xx(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开除孙胜华。 对于孙胜华提出的打击报复一说,从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信息看,宝盈基金并未就真实性予以回复,而是聚焦在孙胜华违规兼职的问题上。 宝盈基金在二审中辩称:一、孙胜华提及关于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的理由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处,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其基于劳动关系所主张的各项诉讼请求均无法律依据。三、即使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被认定,孙胜华的各项上诉请求也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恳请二审法院驳回孙胜华的全部上诉请求。 最终,宝盈基金在二审中辩称:一、孙胜华提及关于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的理由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处,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其基于劳动关系所主张的各项诉讼请求均无法律依据。三、即使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被认定,孙胜华的各项上诉请求也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恳请二审法院驳回孙胜华的全部上诉请求。 宝盈基金问题不断 这场纠纷看似尘埃落定了,但是因此被披露出来的很多细节无疑引发了外界的关注。 这场纠纷的背后到底是为了正家风而进行的“壮士断腕”,还是为了各自目的的“同室操戈”?这一切显然暂无定论。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宝盈基金在经历了三轮股权变动及相应的高管调整之后,公司人事内斗、人员频繁变动、管理混乱以及业绩长期低迷等问题,一直被外界所诟病。 2012年宝盈基金也曾发生“举报门”。2012年,一位自称是宝盈基金员工发了一封举报信,揭露了宝盈基金包括“人才流失、无投资经验市场部经理转做专户经理、办公室主任转成专户负责人、督察长形同虚设等”八大黑幕,将宝盈基金推向了风口浪尖。这封举报信中,被“质问”的主要对象,正是上文提到的汪x。同时,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X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如今来看,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事实上,这并不是宝盈基金第一次爆发公司乱象。2010年,因股东之间的内讧而使得前任总经理陆金海下课,还因此被证监会召集高管谈话。另外,公司曾出现的“分红门”事件,也暴露出管理的混乱。2010年,宝盈基金旗下宝盈资源优选,在分红时错把默认的现金分红惯例改成红利再投资,涉及客户约4600人,涉及份额约4000万份,最终公司不得不宣布对此失误形成的基金份额进行回购。2016年,孙胜华后继任宝盈基金督察长的张瑾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措施,同时,证监会责令宝盈基金改正,并暂停办理其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3个月。 持有人最关心的业绩上表现上宝盈基金也是“一落千丈”。在2016年一季度,还排在行业前30名,属于二线梯队。但是,2018年宝盈基金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双双下降,截至2018年底,公司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较2017年同期的493.3亿元缩水近半,全行业排名降至第65位,与2017年相比,下降了15位名次。 对于这场风波,截止今日17点宝盈基金未对一点金融频道进行回应。而经历了这场风波后的宝盈基金,又迎来了新一轮,2018年12月29日宝盈基金公告,总经理张啸川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由公司董事长李文众代任总经理职务,变更日期2018年1月1日。宝盈基金能否走出阴霾,也许只有时间能证明。[详情]

原督察长被解雇“罗生门”背后:宝盈基金的没落之旅
原督察长被解雇“罗生门”背后:宝盈基金的没落之旅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沈述红 经历了一审、二审,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与宝盈基金长达三年之久的劳动合同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宝盈基金胜诉: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这份判决书的信息量远远超出了判决本身,披露了大量未被公开的细节。在判决书中,孙胜华要求宝盈基金赔偿200万元工资损失。在孙胜华看来,解雇并非旷工这么简单,而是因为此前自己曾实名举报时任公司总经理汪钦“坐庄”套利近亿元,遭其打击报复。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汪钦第一次被公司同事举报。在2012年,他以及宝盈基金就深陷“举报门”。当时,一位自称宝盈基金员工的网友揭发总经理汪钦在管理方面的8大问题,并希望媒体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巧合的是,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钦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宝盈基金对此的回应是:希望用业绩说话,而不是拿一些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来说事。 从业绩上看来,宝盈基金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近些年的业绩表现也并不如意,2018年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更是双双下降,拿到历史最差行业排名。尤其是经历多次股权变更和高管变动后,宝盈基金管理规模下降、高管频换、公司人事内斗、管理混乱等,都使得外界对这家老牌公募的质疑越来越多。甚至有声音认为,管中窥豹,宝盈基金走向式微已是不争的事实。 案件两大争议点 在这起劳动纠纷中,双方其实主要争议的焦点在于两方面:一是,宝盈基金前督察长孙胜华作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其与宝盈基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二是,孙胜华是否旷工。 该案件起源于2010年8月6日。这一天,宝盈基金公告,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拟聘任孙胜华先生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担任督察长之前,其在宝盈基金任职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然而,2016年2月17日,宝盈基金以孙胜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后,孙胜华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仲裁机构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效,并于2017年4月7日裁决驳回了孙胜华的仲裁请求。 孙胜华并没有接受仲裁结果,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共975000元。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孙胜华的请求。 之后,孙胜华再次提起上诉。在这次上诉中,孙胜华除了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及要求恢复履行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还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2015000元。 对此,宝盈基金认为,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 对此,孙胜华则表示,在2010年入职宝盈公司时,即已知晓其律师身份。其虽具有专业律师执业资格,但事实上是从未开展过执业活动,仅为挂靠,在该律师事务所也从未参加过社保,未有四险一金,不存在任何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而在旷工方面,根据双方确认的《关于对孙胜华进行处罚的决定》,孙胜华在2010年11月份有16次无故未打卡、6次因故未打卡,2010年12月6日~8日出境参会未向领导报告,故宝盈基金公司根据考勤制度对孙胜华作出罚款2万元和警告的处分。此外,宝盈基金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显示,孙胜华于2010年12月9日通过邮件回复,2010年11月16日~30日,有3次赴证监局、1次赴法院和两次参加公司会议,其余情况宝盈基金公司按孙胜华无故打卡处理。此外,孙胜华也于2010年12月23日对其2010年12月6日~8日离境出差未向领导报告作出检讨。 为了证明孙胜华的“旷工”事实,宝盈基金公司提交了休假、出差的签报和休假、出差表统计表、旷工统计表、电话录音统计、呼叫记录、录音系统说明及移动侦测设置,以证明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1日期间孙胜华旷工累计长达39天、迟到102次。 在这点上,孙胜华表示,作为公司的高管,经常去股东会、董事会、证监会汇报工作,分管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等工作,还要去上市公司调研、接待客户,公司并不要求其强行打卡。何况这些属于单方证据,宝盈基金公司可以随意制作。 另外,孙胜华还表示,其每月工资都相同,一分不少。根据宝盈基金的《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旷工是要扣钱的,但是在其工作期间公司没有扣任何一分钱。 不过法院认为,孙胜华并未提交充分的反驳证据来推翻宝盈基金公司的主张。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驳回了孙胜华的上诉请求。 暗藏隐情:解雇是报复? 虽然二审仍以孙胜华败诉告终。然而,判决书里的信息量远远超越了判决本身。对于被解雇的真实原因,在孙胜华看来,并非旷工这么简单。他在宝盈基金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总经理汪钦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钦的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以其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打击报复,旷工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一审法院在再次审理该案时,庭审质证明显与判决结果不相符,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据孙胜华举报,汪钦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 孙胜华表示,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汪钦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某某(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将其开除,孙胜华认为提交的证据都是事后编排。 汪钦上述行为俗称“抬轿子”,输送的利益也接近一亿,这在金融业是相当严重的指控。根据证监会关于公平交易的指导意见,基金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倘若孙胜华上述言论纯属杜撰,则他对于汪钦以及宝盈基金构成的名誉损害甚至涉嫌毁谤。倘若孙胜华所言不虚,宝盈基金与汪钦则违背了公募基金的公平交易原则,涉嫌违规甚至违法。而这位因为“旷工”被开除的基金公司高层,较为负责的履行了基金公司督察长的职责。 要证明孙胜华的言论,似乎也并不复杂。公开资料显示,孙胜华所提及的中铁信托解某某,为中铁信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长均为解义才。既然为实名举报,自然有相关材料以及相应程序可供查证。而至于宝盈基金是否利用公募产品为专户“抬轿子”,亦有相关交易纪录留存。 真相终究有一天会水落石出。 宝盈基金的没落?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汪钦第一次被公司同事举报。在2012年,他以及宝盈基金就深陷“举报门”。当时,一位自称宝盈基金员工的网友揭发总经理汪钦在管理方面的8大问题,并希望媒体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这些问题包括:大量的人才流失却被轻描淡写;强行插手干预投资,不断提供所谓“优质股票”;研究部在研究的股票大部分都创新低的情况下,去年居然还可以得到公司的大奖;一再压缩公司的各项费用,却把面子工程(公司的周年庆典等)做得声势浩大。信件中,该员工指出,宝盈基金=“有魄力”的汪钦+专户部没做过投资的“办公室主任”+研究部没做过研究的“市场部经理”+投资部没魄力的总监+投资部没做过投资的一些基金经理。总经理汪钦用不负责任的方式管理宝盈基金。 巧合的是,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钦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 7年前的“举报门”,将宝盈基金推向了风口浪尖。宝盈基金对此的回应是:希望用业绩说话,而不是拿一些公司内部工作安排来说事。 从业绩上看来,宝盈基金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近些年的业绩也表现不佳,2018年宝盈基金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更是双双下降。除了混合型基金资产净值排名34,其他类基金资产净值整体排名均在60位左右。Wind公布的2018年年度公募规模数据显示,宝盈基金在2018年年末的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排名第65位,为历史最差行业排名,较2017年同期493.3亿元的资产规模缩水近半,排名下降15位名次。而在2016年一季度,宝盈基金资产规模还排在行业前30名,属于第二梯队。 尤其是经历多次股权变更和高管变动后,宝盈基金管理规模下降、高管频换、公司人事内斗、管理混乱等,都使得外界对这家老牌公募的质疑越来越多,甚至有声音认为,管中窥豹,宝盈基金走向式微是不争的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宝盈基金在管理方面的问题不仅于此。2010年,宝盈基金旗下宝盈资源优选,在分红时错把默认的现金分红惯例改成红利再投资,涉及客户约4600人,涉及份额约4000万份,最终公司不得不宣布对此失误形成的基金份额进行回购。 同一年,宝盈基金还因股东之间的内讧而使得前任总经理陆金海下课,还因此被证监会召集高管谈话,处于危局。而汪钦正好于这一年11月加入该公司任总经理。此前,汪钦曾历任三亚东方实业副总经理、国信证券研究所所长、长城基金管理副总经理。 汪钦在任期间,宝盈基金招来了王茹远等管理人才,后来,又推出了颇具行业名声的“四小龙”人才梯队:杨凯、彭敢、盖俊龙、张小仁。在这一阶段,宝盈基金得到较好发展。但如今,宝盈基金知名基金经理流失严重。2017年底,随着盖俊龙离职,宝盈基金“四小龙”时代也已然落下帷幕。 2018年,宝盈基金旗下产品业绩表现惨淡。上海证券基金分析师闻嘉琦认为,其困境主要跟人才出走有关。尽管宝盈基金也提拔了段鹏程、肖肖、李进,引进了刘李杰。但除李进严控仓位躲过大跌外,其余三人均表现不佳。无论是段鹏程重仓的医药股,还是肖肖偏爱的蓝筹股、周期股,所选的股票去年以来在二级市场基本表现平平,加之仓位较高,今年以来相关基金均回撤严重,段鹏程+肖肖的搭档组合也未能取得“1+1>2”的效果。 此外,宝盈基金总经理职务人选也频繁变动。2017年1月26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汪钦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李文众代任总经理一职。 3个月后,张啸川开始担任宝盈基金新一任总经理。但时隔不久后后的2018年12月29日,宝盈基金又发布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公告称公司总经理张啸川因个人原因辞职。 目前,宝盈基金在官网发布了总经理的招聘信息,希望引进新的总经理全面主持宝盈基金经营管理工作。  [详情]

今年中融和宝盈基金换帅 50%公募总经理任职不足三年
今年中融和宝盈基金换帅 50%公募总经理任职不足三年

  今年来中融和宝盈基金换帅 总经理平均任期缩短 证券时报记者 陆慧婧 “铁打的基金公司,流水的总经理”,这一现象在新年开年之际继续上演。今年以来,已有两家基金公司发布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中融基金昨日发布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显示,总经理杨凯因个人原因于2019年2月11日辞任总经理一职,董事长王瑶目前代任中融基金总经理。 杨凯曾在2016年10月20日接任中融基金总经理,他是从市场岗转投研岗,直至升任基金公司高管的典型代表,此前他曾在宝盈基金担任市场开发部执行总监、而后转至投研岗,2013年2月起出任基金鸿阳的基金经理,随后相继管过包括宝盈转型动力在内4只基金。 宝盈基金近期也出现高管变动,原总经理张啸川在2019年1月1日因个人原因离职,张啸川自2017年4月14日起担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目前,公司董事长李文众代任总经理一职。此外,北京某大型银行系基金公司总经理目前也传出将要转任董事长的消息。 新成立的基金公司不断涌现,加上现任总经理频繁变动使得基金公司现任总经理平均任职期有所缩短。 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2月4日,在任的127位公募基金公司及有公募牌照的券商资管中,总经理任职时间不足三年的多达71位,占比超过50%。 其中,任职超过10年的总经理只有7位,广发基金总经理林传辉任职时间最久,工银瑞信基金总经理郭特华、诺安基金总经理奥成文、银华基金王立新、鹏华基金邓召明等任职时间也超过10年。 随着总经理频繁变更,目前也有接近10家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代任,包括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民生加银基金、宝盈基金、中融基金等。[详情]

宝盈基金前督察长状告自家 称举报总经理坐庄遭报复
宝盈基金前督察长状告自家 称举报总经理坐庄遭报复

  本文源自:券商中国公募督察长被开除,起因旷工还是被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与前督察长长达3年的纠纷案,近日宣判了。宝盈基金:多次旷工开除;隐瞒专职律师身份入职,劳动合同无效。督察长:不服!曾举报总经理“坐庄”套利近亿元,这是打击报复,索赔工资收入损失200万。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一则关于一家公募基金和高管纠纷的判书引发投资人关注。2016年2月,孙胜华被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宝盈基金)解除劳动合同,孙胜华称,自己被开除属于公司高管打击报复,要求索赔数百万元的工资收入所得。在二审中,宝盈基金则称,孙胜华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入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状告宝盈基金的二审判决书显示,驳回孙胜华的上诉,维持原判,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孙胜华曾实名举报宝盈基金公司总经理操纵股票,其称,2015年股灾前后,该公司总经理指示基金经理利用公募资金(散户资金)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券商中国记者联系上宝盈基金一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太多细节,“案情和事实法院已有判决,不会对公司产品的投资人有影响。”多次旷工被开除?原督察长上诉索赔工资收入200万宝盈基金与高管孙胜华的这起至少长达3年的纠纷案件里,主要争议的焦点在两方面:一是,孙胜华是否旷工,还是如孙胜华所称“自己被开除属于公司高管打击报复”;二是,作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其与宝盈基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2010年8月6日,宝盈基金公告,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拟聘任孙胜华先生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转折点出现在2016年2月17日,宝盈基金以孙胜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孙胜华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随后在一审败诉后再次上诉。此次上诉中,孙胜华除了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及要求恢复履行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还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2015000元(按照每月65000元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计算至劳动合同实际恢复履行之日,暂计31个月共2015000元,暂计日期是指从2016年2月1日~2018年8月31日)。在旷工方面,根据双方确认的《关于对孙胜华进行处罚的决定》显示,孙胜华在2010年11月份有16次无故未打卡、6次因故未打卡,2010年12月6日~8日出境参会未向领导报告,故宝盈基金公司根据考勤制度对孙胜华作出罚款2万元和警告的处分。在这点上,孙胜华辩称,作为公司高管,经常去股东会、董事会、证监会汇报工作,分管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等工作,还要去上市公司调研、接待客户,公司并不要求其强行打卡。何况这些属于单方证据,宝盈基金公司可以随意制作。宝盈基金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显示,孙胜华于2010年12月9日通过邮件回复,2010年11月16日~30日,有3次赴证监局、1次赴法院和两次参加公司会议,其余情况宝盈基金公司按孙胜华无故打卡处理;孙胜华也于2010年12月23日对其2010年12月6日~8日离境出差未向领导报告作出检讨。对于专职律师身份,宝盈基金辩称,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对此,孙胜华则辩称,在2010年入职宝盈公司时,即已知晓其律师身份。其虽具有专业律师执业资格,但事实上是从未开展过执业活动,仅为挂靠,在该律师事务所也从未参加过社保,未有四险一金,不存在任何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二审法院认为,宝盈基金公司在本案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孙胜华的缺勤情况。孙胜华认为宝盈基金公司提交的证据均是宝盈基金公司单方制作,并未经其确认,但并未提交充分的反驳证据来推翻宝盈基金公司的主张。且孙胜华在本案中也承认其作为公司高管,经常会外出,公司不要求其强行打卡。但从《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来看,《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孙胜华作为公司员工,即便是高管,也应当受该制度的约束。二审法院认为,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公司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孙胜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二审为终审判决。败诉不服,原督察长:这是报复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孙胜华曾经实名举报公司总经理操纵股票。孙胜华公开履历显示,其曾在中国信达信托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英国Wyvern(China)投资银行、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法律工作;担任督察长之前,其于当年入职宝盈基金先后担任监察稽核部总监、督察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从宝盈基金官网公布的组织架构图可以看到,该公司督察长下设合规风控板块职位,独立于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图片来源:宝盈基金公司官网判决书显示,孙胜华称,本案真实内情是孙胜华在宝盈基金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总经理汪钦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钦的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以其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打击报复,旷工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一审法院在再次审理该案时,庭审质证明显与判决结果不相符,属于事实认定不清。据孙胜华举报,汪钦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孙胜华称,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汪钦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某某(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将其开除,孙胜华认为提交的证据都是事后编排。宝盈基金近年多起高管变动宝盈基金是一家老牌公募,成立于2001年5月18日,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深圳。公司股东实力雄厚,分别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5%)、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持股25%)。属于国内第二批成立的公募基金,彼时共同成立的还有易方达、银华等公司。孙胜华在上述案件中举报的汪钦于2010年11月加入该公司任总经理;彼时,宝盈基金正因内部管理等问题遭深圳证监局发函整顿,处于危局。汪钦公开履历显示,其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教育处、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历任三亚东方实业副总经理、国信证券研究所所长、长城基金管理副总经理。在汪钦任内,宝盈基金先后引进彭敢、王茹远等基金管理人才,其后又推出了赫赫有名的“四小龙”人才梯队:杨凯、彭敢、盖俊龙、张小仁;宝盈基金产品业绩排名和品牌价值都大幅提升。2017年底,随着盖俊龙离职标志着宝盈基金“四小龙”时代落幕。2018年A股行情震荡,宝盈基金旗下产品业绩表现惨淡。上海证券基金分析师闻嘉琦认为,宝盈基金的困境主要跟人才出走有关。尽管宝盈基金也提拔了段鹏程、肖肖、李进,引进了刘李杰。但除李进严控仓位躲过大跌外,其余三人均表现不佳。无论是段鹏程重仓的医药股,还是肖肖偏爱的蓝筹股、周期股,所选的股票去年以来在二级市场基本表现平平,加之仓位较高,今年以来相关基金均回撤严重,段鹏程+肖肖的搭档组合也未能取得“1+1>2”的效果。宝盈基金总经理职务人选频繁变动。2017年1月26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汪钦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李文众代任总经理一职。2017年4月宝盈基金迎来了新任总经理张啸川,但仅仅一年半之后,2018年12月29日,宝盈基金又发布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公告称公司总经理张啸川因个人原因辞职。图:宝盈基金股权关系图,张啸川目前已离任该公司总经理职务当前,宝盈基金正在官网求聘总经理人选,全面主持宝盈基金经营管理工作:截至2017年12月末,宝盈基金介绍,其共管理基金22只,已构建了涵盖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的较完备的产品线。Wind公布的2018年年度公募规模数据显示,宝盈基金在2018年年末的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较2017年同期493.3亿元的资产规模缩水近半。2018年年底,宝盈基金排名第65位。[详情]

原督察长被解雇藏隐情 几桩旧事看宝盈基金趋于式微
原督察长被解雇藏隐情 几桩旧事看宝盈基金趋于式微

  来源:我是基民 经历了一审、二审,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与宝盈基金劳动合同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宝盈基金胜诉。 在这份判决书中,披露了该案的大量细节。其中,对于被解雇的真实原因,在孙胜华看来,并非旷工这么简单,而是因为此前自己曾实名举报时任公司总经理汪x,而遭其打击报复。 尽管本案的焦点不在于此,但巧的是,这位汪x,已经不是第一次遭公司同事举报了。2012年宝盈基金深陷“举报门”,被“质问”的主要对象就是汪x,当时有多家媒体报道。 事实上,作为基金行业的第12家成立的公募基金,宝盈基金在经历了三轮股权变动及相应的高管调整之后,公司人事内斗、人员频繁变动、管理混乱以及业绩长期低迷等问题,一直被外界所诟病。 来源:WIND WIND统计显示:宝盈基金在2016年一季度,还排在行业前30名,属于二线梯队。到了去年四季度,宝盈基金竟然排名第65名,为历史最差行业排名。难怪去年底,任职不足两年的总经理张啸川因个人原因辞职。 以小见大,宝盈基金趋于式微已是不争的事实。 宝盈基金遭起诉 原督察长索赔逾200万 猪年首个交易日,因为一纸判决书,宝盈基金重回市场舆论的焦点。最先报道的是《中国基金报》,当然没有点名。 2010年3月4日,孙胜华入职宝盈基金,先后担任监察稽核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督察长等职务,月平均工资为税后65000元。这一年,也正是汪x上任宝盈总经理之际。 2013年12月23日, 宝盈基金公告,原督察长孙胜华因任期届满于2013年12月23日起离任,新任督察长为张瑾女士。张瑾是宝盈基金的元老,2001年就加入宝盈。 有意思的是,2016年2月17日,宝盈基金以孙胜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引起了这位原督察长的不满,从而开始了长达3年的申诉之路。 同一年,宝盈基金督察长张瑾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措施,有图有真相: 来源:中国证监会 同时,证监会责令宝盈基金改正,并暂停办理其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3个月。也是有图有真相: 茬远了,回到孙胜华这件案子,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孙胜华系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根据相关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孙胜华身为专职执业律师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律师应当专职执业的强制性规定,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无效,因此,孙胜华一审败诉。 于是,孙胜华再次提起诉讼,向二审法院提出三点诉求: 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2.请求判决曾任职的基金公司(被告)恢复履行自己与该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 3.请求判决该基金公司赔偿孙胜华的工资收入损失(按照每月65000元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计算至劳动合同实际恢复履行之日止,暂计31个月共2015000元)(暂计日期是指从2016年2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根据判决书显示,孙胜华提出几大上诉理由: 1.他认为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 2.宝盈基金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打击报复,理由不能成立。 另外,孙胜华还表示,其每月工资都相同,一分不少。根据宝盈基金的《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旷工是要扣钱的,但是在其工作期间公司没有扣任何一分钱。 惊人内幕!督察长被解雇另有隐情? 根据判决书,双方的上诉和答辩意见来看,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两方面:一是,孙胜华作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其与宝盈基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二是,孙胜华是否是否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宝盈基金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合同。 二审法院则认为,本案属于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宝盈基金在本案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孙胜华的缺勤情况。 根据双方确认的《关于对孙胜华进行处罚的决定》,孙胜华在2010年11月份有16次无故未打卡、6次因故未打卡,2010年12月6日~8日出境参会未向领导报告,故宝盈基金公司根据考勤制度对孙胜华作出罚款2万元和警告的处分。 此外,宝盈基金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显示,孙胜华于2010年12月9日通过邮件回复,2010年11月16日~30日,有3次赴证监局、1次赴法院和两次参加公司会议,其余情况宝盈基金公司按孙胜华无故打卡处理。此外,孙胜华也于2010年12月23日对其2010年12月6日~8日离境出差未向领导报告作出检讨。 基于以上事实,二审法院认为,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过,根据孙胜华在上诉原因中的表述,其被解雇的真实原因是,被时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的汪x打击报复。 根据判决书显示,据孙胜华陈述,汪x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 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孙胜华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汪x得知其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将其开除。 以小见大!几桩旧事看宝盈式微 作为一家2001年就成立的公募基金,宝盈基金逐渐走向没落,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从过去几桩旧闻中,就可窥探一二。 其中,影响最大的要数2012年宝盈基金“举报门”。2012年,一位自称是宝盈基金员工发了一封举报信,揭露了宝盈基金包括“人才流失、无投资经验市场部经理转做专户经理、办公室主任转成专户负责人、督察长形同虚设等”八大黑幕,将宝盈基金推向了风口浪尖。 说起来也巧,这封举报信中,被“质问”的主要对象,正是上文提到的汪x。同时,该信中还指出,公司督察长孙某某(即孙胜华)形同虚设,被汪X整过之后,只知道明哲保身,唯唯诺诺。如今来看,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事实上,这并不是宝盈基金第一次爆发公司乱象。2010年,因股东之间的内讧而使得前任总经理陆金海下课,还因此被证监会召集高管谈话。 另外,公司曾出现的“分红门”事件,也暴露出管理的混乱。2010年,宝盈基金旗下宝盈资源优选,在分红时错把默认的现金分红惯例改成红利再投资,涉及客户约4600人,涉及份额约4000万份,最终公司不得不宣布对此失误形成的基金份额进行回购。 此外,知名基金经理流失严重,宝盈“四小龙”已经不复存在,甚至总经理一职也成为烫手山芋,几经变更,2018年底任职不足两年的张啸川也因个人原因辞职。 2018年宝盈基金资产规模和公司排名双双下降,截至2018年底,公司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较2017年同期的493.3亿元缩水近半,全行业排名降至第65位,与2017年相比,下降了15位名次。 [详情]

宝盈基金“宫斗大戏”尘埃落定 督察长的200万泡汤了
宝盈基金“宫斗大戏”尘埃落定 督察长的200万泡汤了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状告宝盈基金的二审判决书,驳回孙胜华的上诉,维持原判,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事件回顾: 督察长起诉基金公司要求赔200万 2016年2月,上诉人孙胜华被宝盈基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孙胜华认为,自己被开除属于公司高管打击报复,同时其认为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孙胜华再次提起上诉。在这次上诉中,孙胜华除了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及要求恢复履行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还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2015000元(按照每月65000元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计算至劳动合同实际恢复履行之日止,暂计31个月共2015000元,暂计日期是指从2016年2月1日~2018年8月31日)。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孙胜华曾经实名举报公司总经理操纵股票。 各执一词 孙胜华 据判决书显示,孙胜华表示:他在宝盈基金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总经理汪钦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钦的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以其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打击报复,旷工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一审法院在再次审理该案时,庭审质证明显与判决结果不相符,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据孙胜华举报,汪钦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孙胜华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汪钦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某某(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开除孙胜华。孙胜华认为提交的证据都是事后编排的,也是自相矛盾的(宝盈公司提供给工会证据是孙胜华累计旷工83个工作日,迟到89次,到仲裁的时候,说旷工40天,到一审的时候,又说是39天)。 此外,孙胜华认定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曾参与过一审的主审法官不应在立案再审时参与审理,且存在对本案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且存在采信非法证据,错误分配举证责任等行为。 宝盈基金 宝盈基金在二审中辩称:一、孙胜华提及关于一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的理由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处,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其基于劳动关系所主张的各项诉讼请求均无法律依据。三、即使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被认定,孙胜华的各项上诉请求也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恳请二审法院驳回孙胜华的全部上诉请求。 尘埃落定 法院认为: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公司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孙胜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二审为终审判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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