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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富时资管产品踩雷 丹东港大连机床再爆实质违约
新华富时资管产品踩雷 丹东港大连机床再爆实质违约

东北老港口企业违约连环爆破,债务问题牵连出一系列资金拆借行为和新债还旧债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丹东港这样对新债还旧债依赖性高的企业,一旦其中一环断裂,整个资金链条将迎来全面爆破,后果难以想象。[详情]

新浪综合|2018年01月16日  18:17
大连机床再现违约 13亿存量债券能否按期兑付存疑
大连机床再现违约 13亿存量债券能否按期兑付存疑

大连机床尚未到期兑付债券余额共计13亿元人民币,而这13亿到期剩余期限均不足一年。16大机床MTN001发行金额为4亿元,2019年1月14日到期;15大机床MTN001发行金额为4亿元,2018年7月30日到期;15机床PPN001,2018年2月5日到期。[详情]

经济观察网|2018年01月16日  14:46
丹东港出现第二例债券违约 19亿债券存量也即将到期
丹东港出现第二例债券违约 19亿债券存量也即将到期

丹东港2018年1季度累计到期量为24亿元,债券兑付金额较大,也面临非常大的兑付压力。除了15丹东港PPN001金额5亿元人民币需要偿还外,还有19亿元债券也即将到期。13丹东港MTN001 3月13日到期,发行金额9亿元;15丹东港MTN001 3月10日到期,发行金额10亿元。[详情]

经济观察网|2018年01月16日  14:19
丹东港“15丹东港PPN001”实质违约
丹东港“15丹东港PPN001”实质违约

丹东港公告称,“15丹东港PPN001”应于1月13日付息及兑付本金,截至公告日未能筹集足额偿付资金,已构成实质违约。[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1月16日  12:31
2018债券违约第一起 大连机床债券无法按期兑付利息
2018债券违约第一起 大连机床债券无法按期兑付利息

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大连机床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6大机床MTN001)无法按期兑付利息。[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1月15日  17:40
丹东港又一债券违约 东海证券被警示
丹东港又一债券违约 东海证券被警示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维妙)1月16日,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公告称,应于1月13日付息和兑付本金的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5丹东港PPN001”未能筹集足额偿付资金,已构成实质违约。据了解,该债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期限三年,票面利率为7.6%,应付利息3800万元。 2017年10月30日,“14丹东港MTN001”因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出现了实质性违约,违约金额为10亿元。彼时这只10亿元中票毫无征兆地违约,也让市场打了个“寒颤”。 丹东港面临的更大压力还在后面。统计显示,丹东港2018年一季度累计到期量为24亿元,债券兑付金额较大。除了发行金额5亿元的“15丹东港PPN001”需要偿还外,还有19亿元债券也即将到期,其中“15丹东港MTN001”将于3月10日到期,发行金额10亿元;“13丹东港MTN001”3月13日到期,发行金额9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券商因对丹东港债券的受托管理不到位而被警示。1月16日,辽宁证监局公布了一则对东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根据辽宁证监局的公告,东海证券是丹东港(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6年10月27日发行的5.6亿元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机构,但在债券存续期内,东海证券没有持续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持续有效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没有对相关情况进行持续有效跟踪和监督,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管理责任。[详情]

新浪综合 | 2018年01月17日 00:32
丹东港又一债券违约 东海证券被警示
丹东港又一债券违约 东海证券被警示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维妙)1月16日,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公告称,应于1月13日付息和兑付本金的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5丹东港PPN001”未能筹集足额偿付资金,已构成实质违约。据了解,该债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期限三年,票面利率为7.6%,应付利息3800万元。 2017年10月30日,“14丹东港MTN001”因未能按期兑付本金,出现了实质性违约,违约金额为10亿元。彼时这只10亿元中票毫无征兆地违约,也让市场打了个“寒颤”。 丹东港面临的更大压力还在后面。统计显示,丹东港2018年一季度累计到期量为24亿元,债券兑付金额较大。除了发行金额5亿元的“15丹东港PPN001”需要偿还外,还有19亿元债券也即将到期,其中“15丹东港MTN001”将于3月10日到期,发行金额10亿元;“13丹东港MTN001”3月13日到期,发行金额9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券商因对丹东港债券的受托管理不到位而被警示。1月16日,辽宁证监局公布了一则对东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根据辽宁证监局的公告,东海证券是丹东港(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6年10月27日发行的5.6亿元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机构,但在债券存续期内,东海证券没有持续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持续有效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没有对相关情况进行持续有效跟踪和监督,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受托管理责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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