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4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为妥善解决STAQ、NET系统原挂牌公司股份的流通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作出决定,从6月下旬开始,选择部分证券公司试点开展这些公司流通股份的转让业务。
据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有关试点意见,作为证券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和证券业协会进行监管的指导性文件。
据透露,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将由具有网上委托业务资格、技术系统统一性强、已建成公司级广域网、内部管理较为规范的证券公司代办。一家原挂牌公司只能委托一家证券公司代办其股份转让业务。
股份转让采用定期、非连续方式进行,暂定为每周提供三次转让服务,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转让价格不设指数,设5%的涨幅限制,不设跌幅限制。
股份转让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具体要求在代办证券公司与股份转让公司签订的协议中予以规定。代办证券公司可利用其网站和营业网点披露公司信息、转让价格及成交量。《人民日报》(2001年05月25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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